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坑爹小萌物】整理 本书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得做商业用途!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两地烟火(暗恋) 作者:沈南乔 文案 有那么多事情,我无能为力,比如生老病死,比如时光流逝……比如我爱你,却不能告诉你。 本文属性:暗恋、青梅竹马、久别重逢BE 内容标签: 俊杰 虐恋情深 青梅竹马 怅然若失 搜索关键字:主角:舒旻、林越诤 ┃ 配角: ┃ 其它: ================== ☆、第一章   三月末的样子,涿城连着下了几天的雨,淋得整座城的人恍恍惚惚,旧城也因此透着一股被水浸透了的潮朽气。   舒旻下车时,雨势已经减了很多,她站定在站牌下,看着身后四下散开的人群,一时不知该往哪里去。明明前头就是家的。   她瞟了眼站台后的兰州拉面馆,脏而旧的大幅玻璃上照例的贴着“拉面”“刀削面”“各色盖饭”,她快步上前,挑开污得油绿的棉布帘子,选了一个角落坐下,把手机放在桌面上,面无表情地对服务员说:“拉面。”   长着一对眯眯眼的兰州男孩抱着菜单,愣愣地看着她。   窗口边,两个串羊肉串的男孩和店里几个客人也时不时朝舒旻那边张望——好看谁不爱看?   舒旻高瘦白,一双眼睛又黑又沉,人群里很扎眼。她习惯性地垂着头,只盯着面前的一亩三分地,蹙眉:“小碗的。”   面上来,她附身凑近那碗面,双手摩挲着大白碗,这才觉得浑身上下有了点暖意,瘦削的肩微微一颤,眼睑、鼻尖仿佛被半尺下的水汽蒸得发了红。   窗外春雨飒飒,料峭清寒,她一口一口地吃着面,调成振动的手机嗡嗡的响了一遍又一遍,不难想见打电话的人急跳脚的样子。一碗面吃得见了底,舒旻才拿过手机,按了接听。电话那边立时传来一阵尖锐的咆哮:“你到底还去不去了啊?”   舒旻很清楚堂嫂岑月怡的性格,没有说话,静静捧着手机听。   “我说舒旻,你要弄清楚状况,今天这事儿不是我死皮赖脸求着你去的,是你说愿意跟我出去长长见识的。你刚才不接电话是什么意思啊?我和玲玲都跟家里等着你呢,你耍什么大牌?你当自己是第一花魁出堂差?还得人陪着脸等着!”   电话那端果然是连珠炮似的一顿刻薄,隐约听见堂哥在一旁劝着:“你小点儿声,让婶婶听见了不好。”   那端,岑月怡的气似乎消了些,声音也没刚才尖锐:“你也知道,嫂子嘴是坏了点,但疼你的心没半点假。我让你陪都不是一般人。赵总,咱涿城的首富,这我就不说了;肖总,水岸豪庭的大老板,明远县几十亿的旅游项目都包给他开发了;还有北京来的几位大爷小爷,哪一个是普通人见得着的?你这么磨磨蹭蹭的,难道还想让那么一桌子人等你这个小丫头?嫂子好话歹话说尽了,去不去你给句痛快话,也省得我跟玲玲在这里等了。”   舒旻望着碗里袅袅蒸腾的雾气,虽然很想在心里指天骂地地说一句“我了个去”,但说出口的却是:“我去。”   为什么不去?   往前一步,就是另一番人生,她依稀看得见那前路人事嚣沸,她不知道那条路上会有什么等着她。她只知道,现在这条路上,已经没有什么在等她了。   舒旻家,确切的说是舒旻堂哥家在涿城城北旧城的老居民区,房子不大,一个小小的两居室,本来还见得着一些天光,最近几年,老居民区周遭高楼林立,更压得老屋子不见天日。   舒旻推门进去时,打扮停当的堂嫂正在接电话,脸上赔着笑,眉眼中含着谄媚,在暖黄的灯光下,很有些美艳。见舒旻进来,她朝坐在一旁的玲玲伸了伸手,示意她带舒旻去她卧室换衣服。化着小烟熏,穿黑西装配豹纹小吊带的玲玲不耐地起身,自顾自地往卧室走去。   舒旻放下包,先推门进了妈妈住的次卧,妈妈住的小卧室里没有开灯,光线昏暗,一推开门就闻到一股异味。   舒旻死死站在门口,将手握得紧紧的,半天才喊了一声“妈”。   舒妈妈悠悠醒转过来,枯瘦的脸上有了些生气,挣扎了一下:“旻旻回来了。”   “嗳。”舒旻答应了一声,快步上前把她扶起来,拿一个枕头垫在她身后,才在她身旁坐定,趴下。   舒妈妈艰难地探出右手,轻轻抚了抚她的头发:“学校放假了?城南呢?城南怎么没跟你一块回来?”   “他——”舒旻声音一滞,“他最近忙。”   两母女的话还没能说上两句,岑月怡已经笑着进门了,她一把拉起舒旻,亲热地揽着她的肩膀,笑着对舒妈妈说:“晚上我带旻旻出去吃个饭,有点儿赶,晚上回来你们再好好聊。你放心,是给旻旻介绍工作的事儿。”   说着,她不容分说地把舒旻带去了自己的卧室。   卧室的大床上放着一件白色的亚麻连身长袖裙,舒旻换上裙子,放下马尾往镜子前站定,她的额头光洁饱满,眉眼比一般女孩清晰,秀美的鼻子尖微微上翘,下巴的线条柔美清雅,是一副透着点异域风情的静美模样。这条裙子款式干净简洁,更衬得她削肩修颈,清丽照人。   岑月怡凑过去,拉着她的手满意地打量:“学艺术的女孩子气质就是不一样,衬得起衣裳。这也是当年你爸爸划算不好,不然哪能让你过这样的日子?他当年在位时要多为自家人筹谋几分,别说你,就连我们这些人也都能跟着鸡犬升天。”   说着,她从首饰盒里挑了一条红玛瑙链子往舒旻脖子上一挂,鲜红欲滴的红色石头立即将舒旻白腻的皮肤映出一层艳光来。   “一会儿记得多笑,别冷着张脸,大家都是有体面的人,也不图你什么,就图小姑娘嘴甜会来事儿,一开心有你的好。”岑月怡出神地看了眼舒旻,凑近她耳边,“玲玲不比你,这种场合指不上她,纯粹去凑个人头,关键时候调调气氛。一会儿你要盯好肖总,讨得他喜欢了,嫂子的项目不但能落实,搞不好,你还能捞到大好处。”   舒旻转脸看了她一眼,她的脸逆着窗外朦朦的光,从这个角度看上去,她的脸上已显老态,精致的妆容也掩不了她嘴角、眼角的细纹,浓妆下的大眼睛里丛生着欲望和贪婪,那些欲望仿佛随时要跳出来择人而嗜,这让舒旻有一瞬的害怕。   见舒旻不回答,只沉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瞧她,岑月怡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讪讪地松开手,叹了口气:“你也要体谅嫂子,虽然嫂子在外也担了个“岑总”的名,可是那个文化公司究竟怎么样,你也清楚。靠你哥那点死工资,别说给你妈妈请钟点工,吃饭都不够——这两年,还真多亏了赵总恋旧,肯提携。”   说到这里,她仿似忆起了自己往日艳动涿城的风采,脸颊上泛起了一丝酡红,一双眼睛里也重新点起了光亮。   舒旻也有些失神,仿佛透过那簇光芒看见当年的她。    ☆、第二章   岑月怡早年是涿城鼎鼎有名的交际花,跟涿城的显贵们私交甚笃,那几年,她整日游走于这些人之间,做些穿针引线的事情,从里面拿油水。那时候社会风气不如现在开放,涿城也小,她钱捞够了,却败坏了名声。捞够钱后,她去深圳开了一家娱乐公司,和旗下的男艺人打得火热,不料却被那个男艺人骗光了所有的家产。她几经辗转,做了一个台商的情妇,可惜那个台商的正房是个厉害角色,找人把岑月怡从她住的楼上丢了下去。意思是告诉她,爬多高就要跌多重。那正房发话,要是她命大没摔死,就饶她一命,死了,那就死了。   那一回岑月怡没有摔死,只是摔破了肾,子宫也因重伤被切除。暗恋她多年,一直独身未娶的堂哥听闻了这个消息,当下办了停薪留职,连夜去深圳,床前床后地照顾了她一整年,再以后,他虽是抱得了美人归,却失了前途。起初,他们还算和睦,只是近几年,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岑月怡又开始折腾,明面儿上开了家文化公司,背地里招了几个年轻女孩,借着旧日关系,专带着她们在商场上游走交际。起初,她很看好舒旻的形象气质,软的硬的用了无数手段逼她就范,但是全被舒旻挡了回去。从此,整个家里鸡飞狗跳,再不得安宁。堂哥生性懦弱,畏妻如虎,舒旻和妈妈这样寄人篱下的外人,自然少不得仰其鼻息,水深火热。   涿城最拿得出手的夜总会叫彼岸花,出租车停在彼岸花金碧辉煌的广场外时,和满场的宝马,奔驰一比,显得格外寒酸,岑月怡拢了拢肩上的黑色披肩,皱着眉,厌弃地快步下车,走到大门处方才停下脚步等身后的舒旻和玲玲。   迎宾小姐笑靥如花地上前引路:“岑总好。”   舒旻抬头看了眼“彼岸花”三个字,再看看大门往里的一径灯红酒绿,光怪陆离,紧抿的嘴角忽然一翘:这名字取得好。   据说彼岸花开于黄泉路上、忘川彼岸,魂灵踏着这花的指引通向幽冥之狱,或往生,或陷入炼狱,万劫不复。她此刻,不就在走一条往生之路么?   大厅里,穿着短裙的DJ面无表情地打着碟,舞池中心,几个妖娆的女郎正在跳钢管舞,再往下面目亢奋狰狞的人群。一行人沿着场外绕到金色的VIP电梯里,舒旻踏进去后,电梯便稳稳升起,她透过脚下的透明玻璃看去,觉得自己好像在飞离人间。电梯门徐徐打开,再看就是别样景象,意外的奢华,意外的安静,长廊里安静地站着侍从。   引路的小姐敲开了一扇豪华包厢的门,岑月怡已然先声夺人地笑着走了进去。   “快啊,旻旻。”她一边朝里面的人打招呼一边返身招呼舒旻。   那一瞬间,舒旻清楚地听见自己心里响起了几个字:她后悔了。   她做了那么久的心理铺垫,告诉自己,她舒旻的人生是多么的绝望,未来的路要多么孤绝,多么血勇,多么烟视媚行,多么没心没肺才能走得更好,但是临到最后关头,她还是后悔了,后悔得连腿都有点打颤。   她到底不是陆城南!做不出为了什么目的出卖自己的事情!   包厢里的人都停下了手里的事情,往门口张望了一下,也就这一下,舒旻就被岑月怡拽了进去。   一屋子久经风月的男人们一边装淡定,一边下意识地坐直了身子,打起精神看门口穿白衣服的小姑娘。   舒旻绝对不是什么绝色大美女,但是男人,无论他是达官显贵亦或是贩夫走卒,看女人也无非就看个大概:高瘦白秀幼,白裙子,黑直发,一个女人但凡有了这几条元素,走到哪里都招男人喜欢,而以上条件,舒旻全都具备。因此,她一进门,所有男人都或多或少地亢奋了。岑月怡是风月老手,扫了一眼肖总和赵总的眼神就知道自己押对了宝。   其中一个矮且黑的男人从沙发上跳了起来,笑眯眯地就要拉舒旻的手,舒旻下意识地扬起头看定了他。大约是得了父亲的遗传,舒旻天生着一股拒人千里、不怒自威的清冷气。她冷冽的目光让那个男人一惊,讪讪缩回了手。   岑月怡连忙打圆场:“旻旻,叫人啊,这是马叔叔——”   舒旻点头朝那个男人致意,叫了声“马叔叔”。   岑月怡这才笑着朝那个姓马的打趣:“这是我家舒旻,她上大学那年请客,你还见过呢,人家现在在北京读名校,可是音乐学院的高材生哪。”   “哦,原来是侄女——几年不见,出落得这么好了。”那姓马的还不死心,凑上前去一把抓住舒旻的手,将她拽到沙发前,“来,叔叔敬你一杯。哎呀,看着侄女出落得这么好,当叔叔的人高兴!”   舒旻下意识地皱了眉,但是礼数没少,挣开他的手,端起一杯酒:“应该先敬叔叔的。”说完,仰起脖子,一口将杯子中的酒喝完。   “好,豪爽。”对面的沙发里,一个男人豪爽的声音响起,他端起一杯酒红光满面地朝舒旻走来,“来,我们也喝一杯。”   姓马的看了眼来人,意犹未尽地退下了。   舒旻扫了眼那个人,这个男人四十多岁的样子,长得颇有些像香港的一个功夫片明星,眼睛里虽然浮着一些桃花色,眼底却是一派犀利精明。舒旻估摸着他可能就是水岸豪庭的大老板肖总了,于是点头,有礼有节地说:“敬您一杯,祝您万事如意,财源广进。”   说罢,一口喝尽杯子里的酒。   肖总哈哈一笑,也一口喝尽了杯子里的酒。此人虽然好色,但不下流,并没有对舒旻动手动脚,只是目光灼灼地盯紧舒旻,嘴角浮出一丝暗示的笑意后,径直回了刚才的位置。   这一群人都不是普通人,很快就把心思从舒旻身上移开,专心谈起了合作项目。   虽然坐镇当场的有涿城首富赵总,和外地来的几位贵宾,但是中心人物还是那个肖总,此人旗下有好几个家族企业,新近涉猎房地产,一出手就开发了涿城好几个楼盘,别墅区,财力雄厚自不必说,近日还拿下明远县的旅游开发项目,在座的人,或多或少都是从他那里拿到过好处,或者准备拿些好处的。就连岑月怡这样的人,都想从中间分一小杯羹。   舒旻见众人谈兴颇酣,不再注意她了,暗地松了口气,捡个角落坐下,不动声色地打量这个包房,眼前这个包厢奢华逼人,昏黄的光线下,皮沙发、织金地毯、灯箱、酒橱上都流淌着一层煜煜皇气。让舒旻安心的是,里面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些穿着暴露,妖娆性感的小姐。   不知过了多久,那姓马的忽然发话:“哟,九点了,一起吃个晚饭吧,这里的经理都安排好了,要不,各位先移步过去,边吃边说?”   众人自然乐得前往,于是,又是一桌山珍海味,飞禽走兽。   饭桌上,舒旻始终低着头,默默地吃东西。饶是如此,她还是能感觉到有好几道视线时不时地落在她身上,她敏感地觉察到,坐在她右手边的人,正在用一种很特别的眼神观察,亦或是审视着她。那目光若有若无,不为外人所察觉,但舒旻就是能强烈地感觉到。她好几次想侧头回敬那人,到底还是鼓不起勇气。   酒过三巡,饭桌上的气氛更加热烈起来。不知道是谁拿出了一条烟,说是从特殊渠道搞来的极品红河道,一一散给众人抽,连带舒旻也被分了一支。   满屋子的人都点起了烟,连玲玲都姿势娴熟地点了烟,一边吞云吐雾一边卖弄风情。   舒旻有些傻眼。   她能喝酒的,这些年跟着陆城南玩摇滚混生活,和谁喝酒不是对瓶吹?唯独烟,她是绝对不抽的,因为爸爸生前总说,若论女子,首需静默,贤淑优雅的好女子才有福气,好女子的第一条就是万不可沾染烟酒。她迫于无奈开了酒戒,绝不能再破了烟戒。   正握着一支烟犯难,对面的肖总已经看在眼里,笑着从正席走到舒旻这边,摸出一个打火机笑着说:“美人抽烟,格外妖娆好看,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给美人点支烟。”   舒旻愣住。   对面,正抽得风姿绰约的岑月怡一惊,紧张地看向舒旻,凌厉的目光透着狠劲儿,明白无误地告诉她:千万不可得罪他!   舒旻的心一沉,面无表情地点头,举起烟,合上双眼。   她的姿态明明白白的是不甘和屈服,微蹙的眉心里有一丝愁苦,这极大地满足了一个男人的征服欲,肖总满意地凑近她,替她将烟点上后离开。舒旻轻轻吸了一口,又觉得违背了自己的原则,立时把烟摁灭在白色骨瓷碟里。   再抬头时,满屋子人依然吞云吐雾,唯独她一个人清不清,浊不浊的。而对面的肖总,脸上自然怫然不悦。   舒旻忽然痛恨自己,这种行为典型就是做了□□还要立牌坊,这世界上没有人可以踩着双黄线走,如果要清高,就必须有安贫乐道的心态。如果要钱,就必须有低人一等的姿态。她这算什么?   就在她万般纠结的时候,邻座忽然传来一个男子低沉清肃的声音:“下次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像我这样,把烟夹在手里,让它自己慢慢燃完。”   舒旻循声侧脸,只见一支细长的烟静静夹在两只修长有力的指间,燃得极轻极静,仿佛连带着周遭的喧嚣都被那烟冲淡了,漫漶了。   舒旻下意识地抬头看去,就看见一个年轻男子的侧脸,入目是极挺直的鼻梁和轻抿的如裁薄唇,舒旻实在鼓不起勇气看他的眼睛,只晃了一眼就收回眼神,依稀瞟见,那人长着一张心无旁骛、不动声色的脸。    ☆、第三章   一顿饭吃到了尾声,彼岸花的老板娘算好了时间前来敬酒。这家夜总会的老板娘据说是个上可通天,下可彻地的风云人物,四十来岁的年纪,雍容华贵,气度不凡。   赵总和她交情匪浅,两人套了一顿交情后,那个老板娘忙讨好说:“先都别急着走,我已经叫人去我家拿酒了,二十年的茅台,在座各位都帮我品品酒。”   大家一听是二十年的茅台,顿时又有了点兴致。老板娘说完这番话,眼波微微一转:“不过可不能白喝了我的酒,你们也得给我这个女主人留点念想。”   赵总饶有兴味地“哦”了一声:“你要什么?要人,我们这里一桌子的好汉随你挑。”   老板娘娇嗔地看了他一眼说:“是要肖总的字。听说肖总的字是一绝,谁求得到是谁的福气,今天难得碰到肖总大驾光临,一定要求一幅,沾点福气,旺旺财气。”   老板娘一席话捧得肖总心情大好。生意场上的人,做到一定程度就最忌讳别人说他们铜臭,偏喜欢附庸风雅,讨好他们,夸有财不如夸有才。   肖总一边笑一边连连摆手。   老板娘这边早有准备,一行人已经端着文房四宝前来伺候了。   肖总见来真格,收起了笑,正色说:“妹妹啊,要在平时,这字我一定写,但是今天这里有高人,我哪里敢在他面前献丑?”   说着,他把手往舒旻身边一指:“林公子的书法,那才是一绝,他在这里,你来求我写字,这可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了。”   老板娘看了看他的神色,知道对方是决意要推脱,话锋一转:“这位林公子看着面熟啊!”   这时,那个姓林的不徐不疾地起身,伸手:“幸会,林越诤。”   冷静低沉的声音犹如琴音乍动,舒旻一怔:林越诤?   这名字耳熟得很,像是在哪里听过,但又记不确切,倒像是隔了一世的重逢。她讶然朝他脸上看去,却看不出任何端倪,依旧是一派陌生,而他亦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一双狭长透亮的眼睛轻轻地扫向她。那双眼睛里惯有的高高在上,骄傲疏离提醒了舒旻,这双眼睛,她一定见过,一定见过!   这时,赵总插了一句话说:“好记性啊!林公子可是土生土长的涿城人,这次回来,他还一心想玩低调,没想到还是躲不过徐老板的火眼金睛。”   老板娘仔细对着林越诤一阵打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连忙自斟了一杯酒:“我想起来了,原来是那位小公子。我怠慢了怠慢了,该罚该罚!”   林越诤微微一笑,端起酒杯,微微一挡,低了酒杯,和她微微一碰,这才一口喝净杯中的酒。   老板娘看着他,面泛桃花,眉眼含情地说:“当年我们都蒙受过你父亲的恩惠,早知道你回来,我应该亲自备酒接风!今天能有赵总、肖总赏光前来,又能求到你的墨宝,真是双喜临门。”   说完,她赶忙让人笔墨伺候。林越诤也不推诿,略一沉吟就挥毫落笔。   舒旻静静看着他,想从他的眼睛里再看出一点记忆的苗头,可是此刻她就像是一个失忆的人,明明知道眼前这个人可能有过交集,却怎么也拼凑不出完整的影像。   这么说来,他应该也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吧?舒旻这样一想,也就释怀了,不再看他的人,只静静看他写字。   他的字很有魏晋之风,字迹简淡玄远,潇散疏朗,看着是那样矜持沉稳的一个人,写出来的字却又是这样的淡然不羁。   舒旻学的是音乐,可是从小也跟着父亲学过书法、国画,她对书法丹青之道虽不算精通,但是基本的审美赏鉴还是会的。这个林越诤,他的书法确实是一流水准。   等到林越诤一气呵成地写完,座上各位掌声雷动,纷纷交口称赞,那老板娘再看林越诤的眼神,更是如痴如醉。   这时候,肖总忽然发话:“林公子,你身边的小妹妹看你写字都看呆住了,不如我也帮她做个人情,送她一幅字吧。”   那边,岑月怡心里大喜,看来这个肖总是真的对舒旻有了意思,不但观察入微,而且还不吝讨好,连忙开口附和:“是啊是啊,我们家旻旻平时也喜欢写写画画的,能得到林公子的墨宝,拿回去临摹下,没准也能有进益!”   舒旻没有说话,既不推拒,也不讨好,淡淡看着林越诤。   林越诤也没有表态。   伺候笔墨的小姐很有眼力劲儿,连忙将一轴新纸铺在案上。   林越诤换过一支笔在桌案前站定,再看了一眼舒旻,那目光像在看她又像透过她看向很辽远的地方,好一会儿,他刷刷落笔,在纸上写了一个大大的“迷”字。   这下连带舒旻本人都有些吃惊,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写这样一个字。倒是那个肖总反应很快,笑着说:“眼前娇花迷人啊。”   满桌人仿佛找到了答案,“哦”了一声,赞叹好字。   林越诤也没有解释,权当那就是答案了,依旧回到自己位子上。   一顿饭吃到深夜十一点才算作罢。出了彼岸花,各色人等各自道别,赵总叫住正准备去打车的岑月怡,说让司机顺路送她们回去。   舒旻独自站在寒风里,冷眼看着那群人,飒飒夜风刀子般割在她脸上,脖子上,她只能将身子挺得直一些来抵御寒冷。   就这这时,那个肖总应付完同他道别的人后,径直插入了他们的谈话:“赵总的车只怕坐不下那么多人,不如让我送这个小美女吧。”   舒旻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看住眼前满脸堆笑的肖总:“不劳烦您了,要是那边的车子坐不下,我打车回去就可以了。”   赵总立刻打断她的话:“都有车,打什么车?肖总送送你,要什么紧。”   他话音刚落,一辆悍马已然横穿过广场,在肖总身边停下。肖总踌躇满志地拉开悍马的大门:“来吧,我送你。”   打开的车门像一个黑洞,舒旻没来由地恐惧。她知道这个送她是什么意思,她目光里闪过一丝惶惑,惊惧,忙将求救的目光投向嫂子,这时候只有她能救她了。   那边,岑月怡早已喜上眉梢,一把将舒旻往肖总车里推去,兴奋地说:“没关系,你就坐肖总的车吧。”   舒旻下意识地抓住车门,冻得发白的手指紧紧握着车门,心一点点冷透。一点泪光迅速漫上她的眼角,她无意识地抬起绝望的眼睛四下寻觅,那一刻,连她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寄希望于什么,或者说,还有什么人是值得她寄希望的。   这时,不远处,一个斜靠在一辆黑色奥迪旁的身影忽然动了一下。   舒旻朝那边看去,只一晃眼,就认出了他——林越诤。他居然还没有走,一直在阴影里看着她,他的脸隐在半明半寐的灯火里,看不太真切,只觉得他眉蹙得厉害,嘴角似乎紧抿着。   舒旻无措地看着他,含在眼角的泪水竟生生憋住了。   下一秒,那个身影忽然站直了身,稳稳朝她那边走来。   他走得很从容,路灯将他投射在地上的影子拉得极长,而他的脸,随着他的逐步迈进愈加明晰起来。   舒旻有一个瞬间的恍然,仿佛耳边的喧嚣都被抽离了,身心的痛楚都乍然止歇了,唯恳切地望着他,仿佛那是一道光。   “不如让我送她吧,顺路。”声音平静,不掺杂任何情绪,却有莫名的压迫感,“我家旧宅恰好也在永济西路。”   再体面,再正当不过的理由,说罢,他朝肖总点头致意:“赵总、肖总,你们大可以放心,越诤务必将她安全送回。”   他明明是在夺人所好,说出来的话听上去却格外熨帖,叫人一时找不到反驳的理由。肖总看了眼舒旻的姿态,也不愿意闹得不愉快,点了点头,从皮夹子里拿出一张名片递给舒旻,意味深长地说:“有事打我电话。”   舒旻如蒙大赦,忙双手接过名片,快步紧跟上林越诤。   进得暖气熏人的车里,舒旻才重重打了个寒战。她很老实地缩在后排的角落里,一言不发地将头靠在玻璃窗上,以手抵住额角。   林越诤问了她的具体地址,便默然将车往前开。舒旻全然没有那种才脱虎口,又入狼窝的担忧,只觉得放松极了,安心极了,仿佛这世界在她看来都成了不安的汪洋,而他的车就像汪洋里载着她的孤舟。就算她不知道前路在哪里,但是她知道,至少这一刻,她是安全的。   后视镜里,一双冷静的眼睛看了她片刻,下一刻,他躬身点开音乐,车里登时流淌出悠扬和煦的长笛声,是舒旻颇为熟悉的《沉思》。   舒旻的身体在暖气和音乐里回暖,眼底终于有了点情绪。   车里的两个人依旧不发一言,像是熟识多年的老友一般静默。   不知道过了多久,车忽然偏离了正途,绕上了固安路。舒旻有一瞬间的紧张,忙坐直了身体,警惕地看着窗外。   前排开车的人不紧不慢开口:“如果我没记错,前面就是涿城三中了,途经母校,忽然想去看一眼。”   舒旻安心地点了点头:“原来是学长。”   涿城三中是本地最好的一所中学,全国十三强高校,培养出很多人才。   三中、林越诤……舒旻脑中将这两个关键词过了一遍,忽然灵光乍现,“啊”的低呼一声,原来是他!再投向他的眼神里不由多了点看传说的意味。   舒旻初一进三中时,就在学校的迎新大会上听过林越诤的演讲,她记得他是代表高一新生发表讲话的,他一上台,高年级组的女生就发出很夸张的尖叫声,以至于她们这些低年级组的女生也懵懵懂懂地踮起脚张望。   舒旻因为个子高站得靠后,自然无缘一睹这位学长的风采,只在散会后听人八卦说,会考成绩全省第一的林越诤并没有打算进最好的三中,而是选了以贵族高中著称的铁路中学。三中当年的女校长刘玉枝为此曾数顾茅庐,劝说林越诤的父母,最后才得知,林越诤拒上三中的理由是:他习惯每天中午时打一个小时网球,但是三中并没有网球场。刘校长听完这个理由后,略一沉思,立刻保证只要他肯进三中,学校会尽快建好网球场。   大概是感动于刘校长的诚意,林越诤放弃了铁中。再以后,林越诤自然没有辜负刘校长的期盼,一路为校争光,高考结束后,他顺利被剑桥大学圣三一学院经济学系录取,据说他毕业那天,号称铁娘子的刘校长握着他的肩膀泣不成声道“上哪里再找一个林越诤”。   至于他出国以后的事情,舒旻就无从知晓了,兴许也听过传闻,只不过她从不对无关紧要的人上心。   她从未想过,时隔多年她居然能见到这个风云人物,一时有些思潮涌动。    ☆、第四章   穿过一条长巷子,片刻后,车停在了三中的围墙外。   多年不见,三中已经不是旧时模样,校区附近的小吃店、精品店全都夷为平地,改建成了名为“教师新苑”的高档小区,一径的赤槐树也早被移掉。整条巷子里,只有三中辉煌的大门和大门外寂寂喷水的喷水池。   舒旻虽然经常回涿城,但是鲜少再有时间回母校,像这样趁夜来看,更是不可能。   她出神地看着窗外,寻找往日痕迹,看进眼里的却都是陆城南。   那边是陆城南和她经常逃课去吃的麻辣烫,那边是陆城南给她买过沙漏的精品小店,那边是陆城南经常等他的电线杆,那边……是他第一次吻她的电话亭。她冷眼瞧着,看着一个个陆城南从这边推门而入,又从那边推门而出,饶是她自诩是个无痛感的橡皮人,还是红了眼圈。   为免自己失仪,舒旻试图把注意力转到林越诤身上。   前方,林越诤摇下车窗,一股清冷的夜风吹贯进来,将他身上淡淡的忍冬木香气吹得四下弥散,林越诤一手轻轻搭在车窗边上,侧脸静静看着车窗外。   舒旻这才瞧真切了他的眼睛,他的眼睛长得极狭长清透,微垂下眼帘时,可以看见内双的褶痕,他的眸子生得极淡,里面有股子云淡风轻的漠然。舒旻一时也不知道这样的眼睛算不算美,却觉得世间再也找不到这样叫人过目不忘的眼睛了。   感觉到舒旻在看他,他眼睛微微一侧,朝她看去。   舒旻没话找话:“学长是在看自己的网球场吗?”   话刚出口,舒旻悔得想挠自己一爪子,什么叫学长是在看自己的网球场吗?那么多有水准的开场白不说,偏要说这么牛头不对马嘴的话。   林越诤脸上波澜不惊,收回眼神,淡淡地说:“以前这边有一排刺槐。”   舒旻不知道他接下来想说什么,也淡淡应道:“嗯,是的。”   “每逢春夏,天气晴好的傍晚,都会有一些老人家在刺槐树下下象棋。不知道为什么,时隔多年,我总是还记得这个,总是觉得那样的日子很好。”   舒旻再看向他的目光有些异样。   这大概是这个人今天晚上说得最长、最感性也最无来由的话吧,但是这句话偏偏深得她心。她记得最深的也就是树下下棋的老人,那时候她和陆城南没事的时候,总会牵着手去树下看老人家下棋,起初观棋不语,然后指手画脚,最后干脆挽着袖子代老人家上阵互相厮杀。后来,陆城南早她一步去了北京上大学,剩下的几年时光里,她便常常一个人坐在刺槐下,等老人找她下棋,聊做念想。   好一会儿,林越诤摇起车窗,将车开出了三中。再往前去时,一路不再犹疑,很快便抵达舒旻家楼下。舒旻抱着他写的那轴字说了声“谢谢”,准备下车,忽然想起什么,返身回来问:“你写的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林越诤亦回望着她说:“凡夫失其所欲之路,而妄行之,则为迷。”   舒旻一愣,仿佛被人用手点住了额心,定在了当场。这个人一眼就将她的处境看透了,她确实正身处迷津,任意妄行!   她还未及开口,林越诤又说:“还有一句话是,及行迷之未远,尚可复以前路。”   舒旻忽然觉得很狼狈,什么时候竟轮到这样一个陌生人来指摘她的言行来了,她此一生,哪一步没有行端走正,偏到现在有了点差池,就要落人话柄。他林越诤只怕也未必能一生不入迷途,不做蠢事。   一念转过,她心里的火气又稍微小了点,再怎么说,这个人今天也拉了自己一把,像他那样的大人物,大可不必为自己费这样的口舌心思,想到这里,她全身的怨气仿佛被卸了下去,浑身上下只觉得累。她默默起身下车,一言不发地关上车门,脚步机械地往前走去。刚迈出几步,身后忽然传来一个意味不明的男声:“舒旻,你就没什么想和我说的吗?”   舒旻顿下脚步,暗想这人真奇怪,她有什么可对他说的?   想了一会儿,她还是返身上前,隔着车窗,特认真地说:“你,刚才那番话,真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刚推开家门,岑月怡就从沙发上跳起来,上前拉住舒旻:“肖总的名片呢?赶快给他发短信约时间再见。还愣着干什么,你以为人家天天都在那里等你?指不定明天又会有别的可心人取代你了。”   舒旻在玄关处脱鞋:“名片我扔了。”   “扔了?”岑月怡好似被踩了尾巴一样尖叫,“你把肖总的名片丢了?”   舒旻的堂哥舒默宣赶忙上前劝住自己老婆:“算了,算了。”   岑月怡重重推开他的手:“开什么玩笑?我公司一整年的运转都等着这笔投资呢?舒旻,你太没良心了!”   说到这里,她整个人忽然软了下来,嘤嘤哭了起来:“你真的太没良心了……你以为你爸爸留了多少钱给你们娘俩?这些年你又是上大学又是学特长,你妈妈还中风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哪样不要钱?我实话告诉你,你家卖房子的钱早就用完了,是我岑月怡在养活你们!”   舒旻一言不发地换好拖鞋,站在玄关处,静静瞧着她。   舒默宣耳听得老婆的话越发不像样了,连忙上前抱住她:“不要说话了,这件事情旻旻没做错。再说,要不是前两年旻旻发话卖了自己家的房子,你开公司的钱也筹不够啊。”   “她没错我错了?”岑月怡用力一挣,“舒默宣,我嫁给你这么久,过过一天有隐私的日子吗?现在涿城的房价多离谱你不知道啊,都破万了!涿城这么个公务员都只拿两千的小破地方何德何能,房价能破万?靠我们两个,什么时候住得起一个像样的房子?如今好不容易跟肖总搭上了点关系,她舒旻稍微会做点人,讨了人家喜欢,水岸豪庭的电梯房,那是探囊取物啊!凭什么她就是不肯出这么一点点力呢?”   舒默宣一边轻轻拍着她的肩膀安慰一边对舒旻使眼色,让她回卧室。   舒旻默了一会儿,淡淡说:“早年嫂子说我妈妈中风在床,我又在北京上学,照顾不了她,亲自上门接了我们母女来,我们钱米上并没有少了嫂子的。前些年,嫂子要开公司凑不够钱,劝我妈妈卖了房子,我们也倾举家之力帮了嫂子。能为这个家尽的力,舒旻已经尽过了,不能尽的力,我也试着尽了。如果嫂子依然觉得意难平,我毕业后会尽快把妈妈接去北京,只是这段日子,希望嫂子多担待。”   岑月怡听了,立时发作:“你这话什么意思,是说我一早就算计你们家的房子?我——”   “好了!”一直周旋两人之间的舒默宣终于怒了,“都少说两句!旻旻,你回卧室。”   舒旻嘴角微一抿,从岑月怡身边擦肩而过。    ☆、第五章   次日一早,舒旻就坐早班车回了北京。临出门前,妈妈欲言又止地看着她,昨天夜里的话,她想是听见了,大概是在为之前轻信岑月怡的话而后悔。舒旻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握着她的手,让她放心。   回到宿舍,整间屋子冷火青烟的,只有住舒旻对床的尹驰烨正火急火燎地化着妆,一见着舒旻,尹驰烨如同看见救命稻草一样:“旻旻,帮我盘个头发呗,我中午十二点相亲。”   “相亲?”舒旻有些诧异,“你相什么亲?”   说着,她放下包包,爬上自己的床铺收拾着东西。舒旻当她是闹着玩儿的,不耐烦大张旗鼓地做陪玩。   “哎呀,旻旻,这可不是开玩笑,我爸妈在南京那边遥控了半个月,才让我叔叔把这次相亲安排妥的,要是我跟那男的合适,明年一毕业就结婚了。”尹驰烨急得直跺脚,“你演出经验多,化妆盘头发比我熟,就帮帮我呗。”   舒旻有一瞬间的恍然,但看她的样子不像是在开玩笑,爬下床接过了她手中的梳子。尹驰烨对着镜子露出一个很娇羞的笑容:“我爸妈和他爸妈家里是世交,他爸妈在沿海那边有个厂子,他自己在北京也开了一个公司,年纪是大了点,快三十,但是我爸妈说这样的稳重靠得住。”   舒旻娴熟地给她盘了个慵懒的韩式发型,再在脑后别上一个蕾丝蝴蝶结,看上去既娇俏又有小女人的妩媚味道。尹驰烨果然很满意这个发型,返身扯住舒旻的手:“果然还是我们家旻旻最好了,蹭一下,喵。”   明明还是个小孩子的模样。舒旻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你真的确定要相亲结婚吗?”   尹驰烨正色说:“旻旻,你是不知道现在的社会有多现实。早些年,拼命宣扬鼓吹职场女强人,82年左右的那批女生都拼命忙事业,事业刚有起色,现在又吹起了剩女风,一转眼,她们又变成了没人要的败犬了。像我表姐那批85年的,彷徨得要命,拼事业也不太敢,嫁人又老大不小,事业不上不下的,尴尬死了。你是没看见,现在90后的都去相亲了,恨不得马上就结婚。男人嘛都喜欢年轻漂亮的,你还追求两年理想事业,到头来变成明日黄花,谁要你?”   舒旻没有吭声,眉还是下意识地皱了。   尹驰烨看在眼里,又说:“我们学音乐的,有背景的去总政歌舞团,有真才实学的,奋斗奋斗也许以后会有自己的位置,像我这样,又不漂亮又没背景还没真才实学的,说有什么理想,那都是自己坑自己。结婚吧,找张长期饭票当个技术宅也没什么不好的。”   舒旻拿起腮红刷刷刷地给她上了层腮红,依旧不语。   “哎呀,是不是你们玩摇滚的都这么酷啊!”尹驰烨看着镜子里大为增色的自己,眨巴了下眼睛,开心地转身抱住舒旻,“你要是男的,我会爱死你的。”   舒旻掸了掸手,单手拎住她的衣领,“嫌弃”地将她从自己怀里拉开:“不要时刻卖萌讨好,我一不会娶你,二没有好处给你,你省着点留给十二点的那位。”   尹驰烨这才醒过神来,拽住舒旻:“旻旻,你陪我去呗。”   尹驰烨知道她下一句一定是拒绝,但还是做最后挣扎:“我一个人会紧张,再说你眼睛毒,看人准,帮我做个判断也好。求求你了,这可是我的终身大事。”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舒旻没有理由拒绝,那便走一趟吧,末了,她有些枯涩地说:“我看人,不是你想的那么准。”   “你能从千千万万个人里挑到城南哥哥那样的绝品,还敢说自己看人不准?”尹驰烨羡慕嫉妒恨地说。   舒旻眸光一黯:“一会儿相亲时,你记得少说点话。”   *   尹驰烨的相亲男约的是荷花市场附近的红邸,那地方舒旻以前没少路过,门脸装得特唬人,因此也没萌生过要去消费的念头。相亲男约在那里,可见也是一个略有生活情调的人。   两人进了门,一道古香古色的窗棂将喧嚣的后海与大堂隔离开来,透过玻璃窗看去,便可见后海波光潋滟的湖面和堤边垂柳,别样清幽。尹驰烨翻了下短信,拉着舒旻蹬蹬地往二楼包厢走,一径看着门牌,停在一间包厢外。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后,伸手推开包厢门,刚一推开门,就见一个男人身形萧肃地立在窗前,背对着她们看湖景。那男人的背影极挺拔,站姿虽随意,却透着一股莫名的慑人气场。   尹驰烨已然一对星星眼:“那个,你好……”   窗边的人讶然回转过身来,目光在尹驰烨脸上微一停就转到了舒旻身上。   舒旻暗想,不会这么巧吧?!   窗边的人正是昨天刚见过的林越诤。   她本来以为两个人以后再也见不到,所以很干脆地在临别的时候得罪了他一把,没想到世界已经小到这种地步。   林越诤没有答话,只是在窗前站着,不冷不热地看着舒旻。   他今日并不曾穿正装,只穿着一件灰色暗纹半立领衬衫和一条深色修身长裤,整个人的面貌显得比昨日青春讨喜得多,大约是没有睡好,他的脸上带着些疲态,一双眼睛里透着丝强打精神的慵懒,看着便又有点人间烟火气。   尹驰烨看在眼里,早已经喜上眉扫,何止是喜上眉扫,简直就要原地打滚煎荷包蛋了,这是上什么样的人品爆发,能让她遇到这样一个极品相亲男。一时间,她心心念念的城南哥哥早已经飞去了爪哇国。她半点矜持也没有,快步上前在椅子上坐下:“你好,我叫尹驰烨,我的情况,我爸妈估计已经和你爸妈说得很清楚了,我现在大三下学期在读,明年六月毕业,我本身是个家庭型的女孩,所以希望可以早点结婚,照顾好家庭。”   尹驰烨说完这番话,见对方无动于衷,盘算了一下,估计对方可能更追求精神上的共鸣,连忙又说:“我平时的爱好是旅游,看书,算是一个小文艺青年,最近正在看《瓦尔登湖》《罗丹艺术论》,我在音乐学院学的是美声专业,乐器方面,比较擅长钢琴和长笛……”   舒旻觉得尹驰烨有点失态了,她的样子不像是在相亲,倒像是面试。而林越诤似乎也没有什么相亲的诚意,对尹驰烨一点热情都没有,波澜不惊的冷眸里有一丝揣测和审视的意味,严肃的样子倒真像是XX企业的面试官。   舒旻有点看不下去了,发话:“您可不可以坐下,这是对相亲对象的尊重。”   “相亲?”林越诤的表情有一丝古怪,仿佛终于弄清楚了状况,“你们走错房间了。”   搏命演了一场独角戏的尹驰烨一下子石化当场,用一副天雷轰顶的表情看着这个从眼前飘飞到天边,可望而不可即的男人,呓语般呢喃:“怎么会……”   舒旻扶住尹驰烨的肩,一边将她往外面带一边朝林越诤道歉:“真是不好意思,请见谅。”   把尹驰烨带出了包厢外,顺便还把门给带上了。   出了包厢门,尹驰烨的泪水在眼圈里不停打转,拉着舒旻的手几乎哭出来。舒旻拍了拍她的肩:“这种没交集的人,你也犯不上觉得不好意思。”   “我……我就是难受!”尹驰烨抽噎了一下,“言情剧女主一下变成了爆笑剧女主……我不相亲了!”   舒旻侧过头,深吸了一口气,默默等她情绪平复。接过她的手机,舒旻快速翻开短信,看清了原来是左手边第二间包房。   尹驰烨大概也不好意思站在人来人往的地方任性,收拾好心情,跟在舒旻身后,怯生生地步向战场。   再推开门时,一切显得靠谱多了,小却雅致的包厢里,一个三十左右,一米七上下,微胖,但长得很精神的男人端坐其中。那个男人看见进门的两个女孩,眼睛一亮,忙笑着上前招呼。和之前那个比起来,这个的卖相是差了些,但是无功无过,看上去委实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   大约是吃了上一回的亏,尹驰烨表现得很含蓄被动,一任对方照应。那男人在征得两位女士的同意后,很快点了几道招牌菜。   三个人茶水往来了一番,气氛渐渐缓和了下来。那个男人似乎对尹驰烨很满意,说话间流露着讨好的意味,听她在看《瓦尔登湖》,忙又搜藏刮肚地谈了一番梭罗,且说自己在某地长租得一所临湖小屋,随时欢迎尹驰烨去体验生活。   尹驰烨听了,不免两眼放光,看向他的眼睛里开始微微漾着一点热情。等到一顿饭快吃完,那两人已经谈得十分入港,甚至约好了冬天的瑞士游。   舒旻在一旁当闷声葫芦当得有些闷了,于是很识相地起身说去卫生间。出了包厢门,她强撑着的精神立时被卸下,靠着门,合上眼睛大出一口气。再睁眼时,她心里猛地一咯噔,只见不远处的走廊上,表情严肃的林越诤正在接电话,似乎感觉到舒旻的目光,他微微侧脸看了她一眼便收回眼神,自顾自地说着电话。    ☆、第六章   舒旻缓步走到走廊前,站在一盆绿色植物旁闲闲地往楼下眺望。这个时分,后海一带并不见夜里游人如织的繁华,四处透着一股老北京固有的慵懒闲散,店里更加是冷火青烟,十分静谧,适合人发呆。   舒旻放胆发着呆,视林越诤如无物。   林越诤那通电话长得好像永远停不掉,于是两人边一左一右,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并排站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舒旻觉得先前的郁闷已经散尽了,算着包厢里也是时候散场了,便从栏杆上起身,就在这个瞬间,楼下传来一个娇柔的女声:“欢迎光临。”   下一刻,一对男女的身影猝不及防地落入舒旻眼中。   舒旻觉得双瞳好像猛地被火星一炙,眼前倏地一黑,旋即又变成一片让人晕眩的深绿,她扶在栏杆上的十指紧紧地扣住栏杆,死死盯着楼下那对男女,只盯得眼里有了一丝硌得人想落泪的涩疼。   陆城南,她以为再也遇不到他了。   *   楼下,戴着一顶黑色Y-3磨破鸭舌帽,穿着一件白衬衣,裹着一条蓝色牛仔裤的陆城南照例双手插袋,高挺的鼻梁上,一双眼睛被一幅Dior太阳镜掩着,整齐挽起的衣袖下,一双麦色的,有力的手臂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泽。   门边,两个穿黑色长裙的女服务员仰望着他的俊颜,脸上露出中国式淑女的含蓄微笑。   一旁,挽着陆城南的关锦华嘴角微微一翘,不动声色地流露出一丝得意,挽住陆城南的手便更加用力了。   舒旻觉得整个胸腔的气都被什么吸走了,紧皱着疼,连吹在颈后的暖风都飒然冷了下来。她告诉自己一定要走,绝不可以留在这里,一双眼睛却不由自主地盯着楼下的陆城南,那样的眼神,她知道,一定像岸上快要干死的鱼。   一旁,林越诤敏锐地抓住了舒旻的情绪变化,本来专注讲着电话的他极快地看了一眼她,再定定看住了楼下的男人。也就在这个当儿,陆城南伸手摘掉了太阳眼镜,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   那双眼睛幽邃得像极深的夜,又亮得如黎明前的晨星,如果有人同他说话,那双眼睛里便会下意识地漾出一丝不耐和不羁。这样的人,一向的自我,一向的目中无人,一向的认真执著。   林越诤的眉下意识地一蹙,眼神凌厉地盯住了他,下巴的线条也紧绷起来。   底下,关锦华仰起脸,姿态讨好地对陆城南说些什么。   陆城南没有表态,随意找了个雅座坐下,懒懒地靠着,裹在牛仔裤里的修长双腿大喇喇地伸着。关锦华笑了一下上前,在他身旁坐下,亲自将菜单递与他,他斜了一眼菜单,随手一指。舒旻知道,只要不是荤菜,吃什么他都无所谓。他曾经说过,除了舒旻和音乐不能含糊,这世界什么都无所谓。   关锦华甜蜜地看着陆城南,年逾四十的她,脸上露出二十岁小女生似的迷恋神色,全然忘记他们两个的关系里,应该是陆城南讨好着她才对。   这时,陆城南似有所感应,抬起眼睛往楼上看,舒旻飞快地闪到一根柱子后,大力喘了一口气。   那边包厢门应声打开,尹驰烨从门里出来,看见舒旻,她快步上前,大声说:“舒——旻!你去鼓楼上厕所了吧?这么久……啊,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   楼下,陆城南几乎是条件反射似的站了起来,抬头往楼上看去。关锦华脸色骤然大变,紧张地拉住他。   舒旻紧张地看着尹驰烨,几近哀恳似的摇头,示意她不要说话。   楼下,关锦华对陆城南说了些什么,便招手叫来了服务生结账离开。   那以后很多天里,舒旻再也没遇见过陆城南或是林越诤。那天的遭遇给她的感觉是,外面的世界已经成了净发生低概率事件的盗梦空间,太不安全。于是,除了必要的课她勉强去上以外,便整日宅在寝室里,饿了就吃泡面。   直到有天,她确定墨菲定律的时效期过了,才开了手机出门。走在地下通道里,她从兜里翻出一个硬币朝地上一丢,发现是反面后,就出了通道,径直穿进了帽儿胡同,找了一个有年月的剃头铺子坐下了。剃头的老头看见这么一个姑娘,有点紧张:“前面儿有审美。我这都是剃板寸的。”   舒旻问:“除了板寸和光头,你还会剪什么样的,看着给我剪一个吧。”   老头看她态度坚决,给她洗了头发后,卡擦卡擦给她剪了一个瘦月式中长学生头,衬得她一下子小了好几岁,很有些像民国旧影里的女学生,舒旻看了,僵了近半个月的脸上终于有了丝笑意:“师傅,您打民国来的吧?”   给了五块钱后,舒旻把头发扎了个小刷刷出了门。失恋中的女人有时候就喜欢跟自己的头发过不去,舒旻觉得自己这样挺合理的。   刚出了理发铺子,她的手机响了,她推开手机接了,房东太太操着一口京腔说:“你那房子十号交房租,这都多少号了你不知道啊?房子你还要不要了?”   舒旻当街站着说:“不要了。”   “那你赶紧收拾出来,好一拨人等着租房子呢。”房东太太说完“啪”的把电话给挂了。   *   舒旻和陆城南在鼓楼东大街租了一个不带卫生间的平房,那一带住着不少他们这样的摇滚青年,以及从外地过去的文艺青年,他们觉得住不带卫生间的平房有北京范儿,给力。以前,陆城南老说这些人就是脑抽,有那钱干吗不上别的地儿找个好地方住着。   虽然是个小平房,但是因着地段和知名度的关系,房租颇高。舒旻想,以后这房子就没存在必要了。   打开房门,一股阴湿气扑面而来,舒旻靠着斑驳的房门站了一会儿,一张静美冷静的脸,一半隐在房间的阴暗里,一半在午后阳光下发着白茫茫的微光。   房间里的双人床上还丢着陆城南的一件格子衬衣,床头柜上,陆城南买的铁艺钟嘀嗒嘀嗒的走着,屋顶上,用绳子穿着的各色光碟没心没肺地晃着。   舒旻不知道该从哪里收拾起,理了理心绪,她想还是从陆城南的打口碟整起。   这几年,他们的生活几乎就全靠两人的演出费维持,再想滋润点,就要靠倒腾些小买卖了。舒旻摆过地摊,去工体卖过荧光棒,这事儿她坚持不让陆城南出面,她觉得陆城南太帅了,不应该干这种事情。后来陆城南通过一个朋友找到了进打口碟的渠道,便做起了卖打口碟的小生意。因着他的眼光,所以拿的都是便宜又好的尖货,上豆瓣、淘宝一转手,翻倍的赚,倒成了一笔不大不小的收入。那以后,他便再不准舒旻出去摆地摊。   舒旻找了一个凳子踩上去,伸手够柜子上的纸箱子,她一时没吃准力道,整个箱子翻了下来,满箱子的打口碟劈头盖脸地朝她身上砸去。她愣愣站在那里,没有闪避,任它们砸。等到一切消停后,她才蹲下身,一本本收拾。   “这不是舒旻吗?”这时,一个没正没经的男声在门口响起。   舒旻头也没回:“帮忙收拾。”   木人晃荡着朝她身边走去,看了眼绑着小刷刷,穿着白背心卡其休闲裤的舒旻:“这小刷刷扎的,乍一看多像早些年的谢霆锋。”   舒旻收拾碟片的手当时就重了些,木人吓得一抖,连忙老老实实地蹲下帮着一块收拾。眼见收拾完了,木人忽然很严肃地说:“舒旻,要不你跟我吧。”   舒旻绷着脸瞪他,一言不发。   “我真不是趁人之危欺负你。以前因为有陆城南,我就强压住了对你的爱意,现在陆城南没了,你就不能考虑我吗?方圆百里内,没有再比我好的了。真的!”   “什么叫没了?你好好说话!”舒旻用一副审犯人的口吻,冷冷说。   “舒旻,我是真喜欢你,你看见对面二楼我的书房了没?我以前都是面着壁写书的,因为你,我都把书桌搬到窗户前了……这一切都只是为了能够仰望你的身影。”   “你那是俯视。”   “不,那绝对是一种出自灵魂的仰望姿态。”木人一本正经地说,“舒旻,你千万不要那么俗气,跟大街上那些女人一样喜欢什么爱你在心口不开的闷骚隐忍男,那些都是书里的,你要正视我这种现实的男人。”   舒旻冷笑:“你现实?”   堂堂一美国海归不思进取跑北京租房子写小说为生,他特现实。   木人有些急了:“我一米八,还会做菜,鱼香茄子、回锅肉哪样做得不好?我没陆城南那么帅,但眼睛也是内双的。”   舒旻且由着他在那里插科打诨,找了个编织袋,把柜子的衣服往外倒腾,袋子只有一个,实在倒腾不了的东西,她也只能听之任之了。   收拾完满屋子的东西后,舒旻看着那张床,怎么都下不去手收拾。   收拾完那张床,她和陆城南就算是真的过去了,连点念想都没了。   想到这里,她脱了鞋,兀自靠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幽幽地说:“木人,我们真不是一个世界的。”   木人正准备分辩,舒旻打断他:“你家境好,高中毕业就出了国,现在凭着少年义气来这里体验生活,我和陆城南跟你不同,我们不是在体验生活,我们是在求生活。”   舒旻淡淡说完,头微一歪,指着天花板说:“你看那里——有天晚上半夜了,我和陆城南演出回来,刚躺下,天花板受潮,一块石板擦着我的肩膀砸下来,险一些就砸我头上了。当时陆城南抱着我发抖,一个劲儿跟我说对不起——但也只能是对不起,我们没能力找别的房子了。我能怪他吗?他是个孤儿,给我的,已经是他倾尽全力所能给的全部了。”   木人斜靠在墙壁上,默默看着舒旻。   “在你看来,觉得我们俩牵着手在胡同里遛弯很文艺,他在院子里帮我洗头发很浪漫,我们过的人间烟火的日子就是你想要的。所以,与其说你爱我,不如说你爱的是我的生活,你像在看电影,看入戏了就想踢开男主角自己演。”   木人终于发话了,语气有些沉重:“舒旻,你不好总这么深沉的。”   两人默了良久,木人率先岔开话题:“那些打口碟你怎么处理。”   舒旻说:“卖了。”    ☆、第七章   入夜,舒旻轻车熟路地在地铁站附近摆起了摊。北京繁华点的地铁口一到晚上就地摊云集,大多卖的是衣服、包包、化妆品、小玩具、盗版书,偶尔也有像舒旻这样卖打口碟的。摊子摆到八点多,才稀稀拉拉地卖出了三盘带子,其间还来过一次城管,等到躲完城管,已经时近九点。   俗话说春无三日晴,四月份的北京,天气婉转得跟江南似的,总是下雨。刚到九点,人潮涌动的时候,天边上飘来了一朵黑云,眼看又要下雨。摆摊的人骂骂咧咧地开始收摊,舒旻从包里拿出一把大伞撑在头顶,罩住脚下的东西,表情漠然地站在雨地里。   她的顽强样子特像春天里的一朵蘑菇,引得人来人往的人指指点点,好几个摆摊的男生被她的创业精神所鼓舞,也冒着雨撑伞把摊再摆了起来。   这场雨绵绵无绝期地下着,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连路面上的车都少了起来。舒旻暗想,敢情这下的不是雨,是硫酸,把世间众生全都腐蚀了去。   她一动不动地举着伞当街站着,头顶上就是一盏白晃晃的路灯,那路灯朝她身上投下一束白生生的光芒,让她整个人看上去像是在演舞台剧。   本来还陪着舒旻摆摊的两个男生终于熬不住冷收了摊,其中一个朝舒旻喊:“那位姐姐,别摆了,钱是赚不完的。”   舒旻看了他一眼,露齿笑了笑。   整条过道上就剩她一个小摊位了。她无聊地将目光投向对面的“鲜果时间”,那边,两个卖奶茶的男生已经开始收拾准备打烊了。   鲜果时间前面,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泊了一辆路虎,那辆车还没有熄火,兀自排着热气,两条雨刷来回摆动着,竟成了偌大一条街上,最具动感的摆设。   舒旻盯着那两个雨刷发起呆,不知道过了多久,车门忽然打开了,一个穿着淡紫色套装,长发微卷的年轻女人撑着伞从里面走了出来。   她小心翼翼地穿过马路,快步走到舒旻面前朝她一笑:“这些碟怎么卖?”   舒旻打量了她一眼,她化着精致的妆容,头发盘得一丝不乱,整个人打扮简洁优雅,一双眼睛里透着一股子精明强干,颇有些像年轻二十岁的关锦华。   舒旻有些狐疑,这种一看就是精英的OL不像对打口碟有兴趣的,不过她还是报价:“除了Kurt Cobain和山冢爱这两盘五十以外,其他的全都三十一盘。”   那个女人微微一笑:“那除了这两盘五十的,其余的我全要了,你算算钱吧?”   舒旻很一惊,露出个“你想干吗”的表情,那女人被她的样子逗乐了:“我不过是个外行,买去也只是赶个潮流,真正的好东西还是要留给需要它的知音,所以我不买。”   舒旻想,精英就是精英,忒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了。   她弯下腰一盘点:“600块。”   那女人爽利地从钱夹里拿出钱递给舒旻,舒旻找了个盒子将所有打口碟装进去递给了她,便目送着她抱着盒子回了车里。   等那个女人上了车,车子就发动起来了。舒旻收了摊子,继续愣愣地站在原地发呆。   她压根儿就是想发呆。   以前陆城南说北京有一条好,就是无论你站在人来人往的天桥上发呆也好,还是喝醉了躺在马路边儿也好,都不会有人管你,对你指指点点,疑心你要自杀。这个城市太忙碌,行走其间的人对一切怪现状都司空见惯,过目即忘。   这是一个具有互不干扰精神的,真正的国际大城市。哪里像涿城,到处飘着流言蜚语。   那边的车子果断地开离了舒旻的视线,舒旻目送着那辆车离开,心想,刚才那个买碟的人挺有意思的。   心里乱七八糟的念头还没转完,远处,那辆车忽然猛地一掉头,朝着舒旻飞驰而来。   舒旻有一瞬间的恍惚,总感觉那辆车一定是奔自己来的。难道刚才买碟的女人后悔了?还是……   车在她面前戛然而停,后排的车门应声洞开,与此同时,副驾的车窗刷地摇下,一张异常清俊的男人的脸浮现于夜色里,那人侧脸看定了舒旻,眉微一蹙:“上车。”   那声音里带着一种固有的威严,有些命令式的意味,甚至像是嗔怪,却全然不叫人讨厌,仿佛说话的并不是一个陌生人,而是舒旻邻家有些严厉的哥哥,他那一瞬间的面部表情分明是在说:你怎么一点都不让人省心。   舒旻下意识地倒退一步:“林……”   林越诤表情缓和了些:“上车。”   舒旻还愣着,先前那个女人已经从车门里探出头来,笑吟吟地说:“下雨天打车坐车都不方便,既然相识,不妨让林总送你一程。”   见舒旻还一副如坠云雾的样子,那女人伸出手来拉住她:“刚好可以让你跟我讲讲这个Hell Yeah乐队,我觉得这个吉他手长得很像我的前男友。”   一副自来熟的样子。   不知是什么力量驱使,舒旻还是上了车。她和陆城南一样,都是一根糖葫芦就可以骗走的人,别人只要一点半点的好,她就不知道该怎么拒绝。   上了车后,前排的司机师傅大笑着转过头来说:“林总,我就说是上次后海那姑娘吧!”   舒旻听得一头雾水,什么后海那姑娘,难不成这个司机之前见过她还和她打过交道,完全不可能啊?   那司机自顾自地说:“刚我大老远就认出你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我对你印象特别深,你信不信,无论你跟哪儿我都能一眼把你从人群里找出来。”   舒旻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他,这位大叔话说的……   “哦?”前排的林越诤颇有兴味地发声。   “可能是这姑娘扎眼?也不对啊,扎眼的姑娘海了去了。”那个司机特意认真看了看舒旻。   舒旻也有些好奇地看着他,这个司机不到四十的样子,微有些胖,但是一双眼睛长得十分锐利,颇有点与众不同。   那司机看了看后又说:“我想起来了,我年轻时喜欢过一个姑娘,和你长得有点儿像。”   身边的女人率先“扑哧”一笑:“老王,你悠着点,领导可就跟你边儿上坐着呢。”   老王嘟囔了一句“我说的是真的”后,返身开车,嘴里念叨着:“你可是没看见那天这姑娘醉得,吐……”   “老王。”林越诤忽然开口,语气骤然冷了下来,“先把EVA送回去。”   跟惯了领导的人这点察言观色的功力还有,知道林越诤不想他多话,忙噤了声,专注地开车。   *   车里的氛围顿时冷了下来,舒旻一下子有些不自在起来。   林越诤也并不说话,只端坐在前排,仿佛刚才叫她上车的人不是他。   舒旻有些别扭地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身旁的EVA,她的腿上还摊着一本文件夹,似乎正在同林越诤汇报工作。而她一来就把一切打破了。想到这个,她越发局促起来。   EVA侧脸瞟向舒旻,眼神里有片刻的揣度。这个女孩子看着草根得厉害,无论从哪里看上去,都不像是能和林总扯上关系的。但是林总却在意她得厉害,刚刚他看见她站在路边,语气紧张地叫老王停了车,却又踟蹰良久,不愿上前打招呼,犹豫再三,才让自己去买光她所有的打口碟。   车子开出了老远,他还是透着后视镜看这个女孩,最终忍不住叫老王回了头。   起初,她只道林总和这个女孩很熟,可是眼下看去,似乎又不是那么回事。   EVA的眼神试探性地瞟向林越诤,敏锐地发现他放在腿上的左手下意识地曲了起来,这是他内心紧张的惯有表现,她跟着林越诤出出入入多年,从未见过他做事像今天这般犹疑,更从未见过他这般失态。   抛开这些百思不得其解的事,EVA开始和舒旻套近乎,她虽然不长舒旻几岁,可是看舒旻就像是在看心思单纯的孩子,几句话下来,已经把舒旻的由来根本问得清清楚楚。这下,她彻底放了心。   接着,舒旻认真地给她讲解几支乐队的风格,她也单手支颐,听得很认真。此时的EVA和刚才买碟的那个EVA大不同了些,风趣幽默且又爽朗,很快就把车里的气氛缓和了下来。   前排,林越诤垂下眼帘,心里对EVA又多了几分欣赏。   车子驶过光华桥,老王驾轻就熟地将EVA放在一个高档小区外。少了EVA的车里气氛顿时冷得不行。老王一边倒车一边问:“姑娘,你们学校是在安翔路那块儿吧?”   舒旻忙点头。这时,一直沉默的林越诤忽然发话:“先去趟盘古大观……我有事要和舒旻谈。”   舒旻一凛,暗想,你有事儿要和我谈,我怎么事先不知道?再说,有事儿谈随便找个上岛就成,找什么七星酒店?听说那儿喝碗粥都得上千,她怕在那儿吃了喝了,晚上会睡不着。想到这里,她连忙开口:“林……”一个林字卡在喉咙里,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林学长?林总?   林越诤依旧一副面瘫样子:“林越诤,你就叫我林越诤。”   “林越诤,你要有事儿和我谈就现在说,盘古就不去了吧。”舒旻嗫嚅了一下,看了下自己的打扮,“我……我衣冠不整。”   林越诤淡淡打断她:“我饿了。我饿着就不喜欢谈事情。“   这句话相当简单粗暴有效,舒旻就噤声了。   林越诤透过后视镜打量了她一下:“你这样穿挺好的。”   两人下了车,林越诤交代老王自行回去,晚点他自己开车。老王遂把车钥匙交给林越诤,自己打了个车走了。   林越诤往前走了几步,发现舒旻还顿在原地,返身上前:“怎么?”   “林越诤,我觉得去那里面谈事儿对我不公平。”舒旻看着他说,“你首先就在气势上压倒我了,万一我喝了你的血燕什么的,你再跟我谈我办不到的事情,我连生气买单自己走的余地都没有。”   林越诤有些失笑:“血燕?你想多了。”   舒旻有些不好意思:“如果你诚心要和我谈事情,又确实想一边吃一边谈,前面就有一家很好的江南私房菜馆,物美价廉,我们去那儿吧。”   见林越诤还在犹疑,她连忙补充:“你放心,他们家很干净,没有地沟油。”    ☆、第八章   两人在江南私房菜馆的雅间里坐定,服务员小姐很体贴地上了两杯暖暖的柠檬水。林越诤看了下菜单,点了一道招牌菜清蒸鲥鱼,又点一道鲜菌佛跳墙便把菜单递给舒旻。   舒旻接过菜单,暗想:他真饿吗?怎么点的都是后半夜才上得了的菜?”   舒旻显然不是养身派的,点了一道干锅和几个开胃的小菜,考虑到林越诤肚子饿,她还给他点了盘点心让他好先垫吧垫吧。   点完菜,服务员抱着菜单笑盈盈地问:“请问二位有什么忌口的吗?”   林越诤放下水杯,下意识地说:“她不吃香菜。”   与此同时,舒旻也脱口而出:“不要香菜。”   话音刚落,舒旻一愣,望着林越诤,一头雾水地问:“你怎么知道我不吃香菜?”   林越诤云淡风轻的眼里有了丝慌乱,只一瞬,那丝慌乱便被一如既往的笃定所取代:“我有位女友素来不喜欢吃香菜,刚才听问起,习惯性地脱口而出了。没想到这么巧,你也忌口。”   舒旻“哦”了一声,一个埋在心里的问题几度欲问:他们是不是之前认识。   舒旻的直觉一向都很准,她父亲过世的那晚,堂哥半夜打电话到学校,她一听见堂哥异常的声音就厉声哭问“是不是我爸爸死了”,很多事情,她仿佛都能提前预料得到,大约,搞艺术的人天生比旁人要敏感些吧。她直觉早在涿城初遇前,她和林越诤就打过交道,而且不是一次两次交道,换句话说,他们之间可能有更深的渊源,只是她不知道。   这个问题几次到了嘴边,舒旻都没有问出来,她知道,除非林越诤自己想说,否则,她绝对不可能从这个人嘴里听到一句真话。对面这个人,深得就像一口无波古井,隔远远的看,叫人觉得深不可测,望而生畏,可是凑近了看,却又有一股吸引人往下跳的邪恶引力。   林越诤似乎感觉到她心里有什么在澎湃,于是率先开口,掐灭了她的好奇心:“过段时间,我们公司有一场商务派对,宴请的是国外的一些年轻创意团队,所以我想在派对的乐队上做一些创意,找一些年轻的,有才华的,有北京味的轻摇滚或者爵士乐队作主打。”   舒旻凝神听着,表现出对此很有兴趣的样子。在这种双方对等的情境下,她的一双眼睛里,所有的戒备与不安全都散去,眼睛里渐渐浮出一片孩子式的安宁和属于艺术工作者的柔软。正兀自说着话的林越诤语声一滞,看着她的眼睛有片刻失神。   “嗯,然后呢?”舒旻坦荡地盯着他的眼睛问。   林越诤垂下头,端起水杯轻抿了一口:“这件事情一直由EVA找公关公司负责,但是那家公关公司的策划案并不是我所预想的那样。前些时候,我也曾亲自去一些特色酒吧寻找乐队,可惜并没有头绪。”   舒旻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所以我想把这次的活动交给一个懂这块的年轻人负责,刚才在街上看到你,觉得实在是种巧合,所以很冒昧地请你上车。”   林越诤忽然都有些佩服自己,再怎么一时冲动做的荒唐事,事后他都能圆得天衣无缝。连他自己都不敢承认,车掉头的电光火石间,他满心满意只有一个念头,他不能把她一个人丢在那里。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可以胜任这个工作?”舒旻目光如炬地看着他,露出了较真的眼神,“你不要告诉我,你直觉相信我可以。”   见林越诤一时不知如何作答,她又说:“你在后海见过我,那天送我回宿舍的人是你,对不对?”   *   舒旻现在可以确定,她与林越诤的初遇是在后海。   一个月前,关锦华在王府井的星巴克里将一个信封推到她面前。她用看外星人的眼神看着对面那个款款而笑的女人,因为她已经从她的笑容里判断出信封里有可能是什么了。她单纯觉得这一幕很像电视剧里的狗血剧情,她关锦华不愧是搞传媒公司的。   当时,关锦华姿势优雅地抿了一口咖啡,将一只涂得血滴滴的食指压在白信封上说:“陆城南是我的了。”   饶是有心理准备,但当她看见那一叠床照,看见陆城南在镜头下兴奋至空洞的脸时,整个大脑还是轰的一声炸开了。她的耳朵在瞬间变成了真空的,嚣沸的人声全都被抽离,只余下嗡嗡的鸣叫声以及一个居高临下的、诅咒似的低缓女声:“他再爱你,你再爱他都没用,就算以后你们能回头,当你和他亲热时,你就会想起他在我身体上的表情。你信不信你会恶心?”   如今她已经不愿意回想起当时的情绪了,在那场人生灾难前,她忽然变得格外强大,她没有当场痛哭,没有歇斯底里,没有愤怒咆哮,就静静坐着,放在桌子下的手臂阵痛似的痉挛,血管突突地跳着,一股无处可泄的力量在她四肢百骸里急速猛蹿。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控制住那股力量,她唯红着一双眼睛死死盯着她,盯得踌躇满志的关锦华脸色发白。   离开星巴克后,她一径走到自己和陆城南长驻的回声酒吧。彼时华灯初上,台上的黑莓乐队还在懒洋洋地弹些暖场的东西,她不管不顾地走上台去,脑充血地抢过鼓手小诺手上的槌杆疯狂地敲起黑莓镇场子《boom!boom!power!》,主唱、吉他手傻了十几秒才跟上她的节奏,各就各位地把场子给救了回来。   那一晚上,整个回声就成了舒旻的架子鼓专场,她始终绷着脸,抿着嘴,像一头被激怒的幼兽,一副要把地球敲爆的至HIGH架势,把底下一群型男索女都引爆了。回声的老板赵勇一直就偏爱舒旻,不但不阻止她,反倒在下边叼着烟大叫起哄,由着她闹。   直到最后手臂敲脱了力,她才虚晃着脚步下了场,坐在一边一瓶接一瓶地灌酒。酒吧里本就没好人,赵勇看见她这么喝不说阻止,反倒凑上去挑着性烈的给她灌。再往后的事情她全不记得了,只记得自己喝到最后跑出去吐得昏天黑地,再醒来就是第二天下午了。   她是在自己宿舍的床上醒来的,醒来时眼前一片刺眼的白光,脑仁子疼得像有什么在里面钻。过了好久,她的身体才从极度的虚弱和麻痹中复苏,她原以为自己醒来的地方会是酒吧的厕所或是谁谁谁的床上,那个晚上她是准备豁出去了的,她的世界随着陆城南的背叛而摧毁,她的一切也应该随着她的世界一起被摧毁。   直到室友马利枫下课回来才告诉她,昨晚有个陌生男人用她的手机打宿舍电话,一路问到学校,把她给送回来了。舒旻恍然问是谁,马利枫说车里的男人始终没有露面,只是打开了车门让她和尹驰烨把人抬下来,便一言不发地开车离开了。   说完这些,马利枫嫌弃地瞟了她一眼,很隐晦地提醒她最好去检查下身体。舒旻知道她的意思,但是她很清楚,送她回来的人没有碰她。   次日她再去回声打听,个个都不敢掠美,老板赵勇无比遗憾地说:“舒旻,你这么怀疑我是对我的侮辱啊,我像是会送女人回家的男人吗?我还上幼儿园吧?那天我差点就上手了,结果一转眼你就不见了。哎呀,送一个喝醉的女人回学校,不是去如家、汉庭,哥哥我得说那人是雷锋呢还是雷锋呢?”   还有人用很猥琐下流的语气说估计送舒旻回去的人得是一性.无.能,这一论点又被众人推翻,说性.无.能才坏呢,最变态的就是这伙人,指不定就把姑娘绑回去做宠物了。   最后还是小诺说他晃到了一眼,看见一个穿黑色衬衣的男人把舒旻抱上了辆宝马,看到的时候,他没往舒旻身上想,只觉得眼熟,如今提起来,才确定是舒旻。   一屋子的男人登时心领神会地“哦”了一声:“开宝马的性.无.能。”   问清楚情况,舒旻撇嘴笑了下就离开了。她笑自己天真,笑自己还有幻想,幻想陆城南会在哪个角落里看着她,等她撒完气,任完性就送她回去,然后像过去那样抱着她说,他知错了,他再也不离开她了。   女人总是有那么多矫情天真的幻想,以为自己足够呼天抢地,足够声嘶力竭就能换得一些转寰余地,抑或一眼悲悯同情,然后不惜以作践自己的方式去验证这些可笑的幻想,最后一错再错,粉身碎骨。她舒旻是运气好,不然白被作践了,还不落一点同情。   也就是在那一瞬间,她满心的怨怼、不甘、愤怒、绝望仿佛忽然被抽空了一般,徒剩下一种清醒的锐痛在她心底长长久久地砺着,一直砺到现在。   *   包厢门打开了,服务员端来火锅,又端来清蒸好的鲥鱼,桌面上立时腾起袅袅的白雾。   舒旻隔着雾气,不依不饶地问:“林越诤,是不是你?”   林越诤没有回答,拿起乌木筷子,稳稳地夹起一条白嫩的鲥鱼,熟练而细心地剔刺。他好像对舒旻的质问并不怎么上心,只一心专注地做自己的事情,秀着自己那双修长干净的美手。   舒旻看得有些上火,但是语气还是很慢条斯理:“你一没把我怎么样,二又没偷我钱包,为什么就不承认?”   林越诤抬起眼,将剔好刺的鱼递到她面前,不紧不慢地说:“是我。但我不觉得这样无关紧要的事有提起的必要。”   舒旻看着递到面前的鱼有片刻愣怔。   林越诤眼里有了丝暖意:“鲥鱼多刺。”   舒旻讪讪接过,她觉得自己刚才的态度有些咄咄逼人,她望着盘子里悉心剔好的鱼,不好意思地说:“谢谢,我自己会吃……”   “我只是听说人倒霉喝冷水都会塞牙,你最近的状态让我担心晚些你会吃到鱼刺,所以,我也是在为自己规避麻烦。”林越诤语气里有丝揶揄。   舒旻假装没有听见,挑了点鱼肉放进嘴里:“那天晚上,我……”   林越诤“呵”的一笑:“那天晚上你表现很好,没有大吵大闹,也没有吐得满车都是,更加没有抓破我的脖子。”   这大概是打了这么多次交道以来,这个人头一次发笑,他笑得很浅淡,片刻便没了痕迹,但就是这么极浅淡的一笑,竟让人觉得暖如春至。   舒旻的神思都被那个笑打乱了,全然忘了分辨他话里的意思。眼前美食诱人,她便垂下头,认真吃了起来。   林越诤敛起难得一见的鲜活表情,微肃了面容,静静看着对面的舒旻。   那天晚上,他第一个考察的酒吧就是回声。他在角落里默默听了一阵,觉得台上的乐队并不如意,正准备起身离开,携着一股悲愤的舒旻就擦着他那张桌子闯了进来,二话不说地抢了鼓手的槌杆敲了起来。周围的年轻人很少见到女鼓手,纷纷起哄,而他便也继续坐定,不遑他瞬地看着台上忘我打鼓的舒旻。她那时的表情很专注,动作间有一种旁若无人的疯狂,仿佛将来自灵魂的喧嚣都融入到激烈的鼓点声中了。彼时,舞台中心的灯光全都汇聚在她身上,照得她整个人明亮得有些失真,她满头不加修饰的长发随着鼓乐的节奏肆意飞扬,仿佛也带着一股躁动的情绪。他一时间有些恍惚,眼前那个野性十足,近乎妖娆的人已然不是旧时模样……    ☆、第九章   舒旻吃了好一会儿,才体味出刚才林越诤说的其实是反话,她很有可能不但吐了他一车子,还挠伤了他的脖子。她觉得有必要探听清那天的详细经过,于是抬起头,有些谨慎地问:“林越诤,那天你是怎么把我捡回去的?我跟你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舒旻之所以关心第一句话,完全是出于心虚,因为据周围人反映,她一喝酒就会降人品,脾气大得不像女人,喝醉了就喜欢缩在一角不搭理人,如果有人非要闹她,她一开口多半就是“去你大爷的”,所以她很想确认自己当天是否问候过林越诤的大爷。   林越诤的眸光一暗,缓缓开口,语气竟有一丝似是而非的伤感:“那天,你看着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怎么才来?”   正挑着一根茶树菇低头欲吃的舒旻神情一滞,鼻尖乍然微红。这么平平淡淡的一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仿佛生生多了一种异样凄凉的况味,直抵她心里去了。   *   那天林越诤就坐在逆着性子喝闷酒的舒旻旁边,她先是喝科罗娜,一瓶接一瓶,眼睛使劲儿地绷着,去了几趟厕所后,又接着喝不怀好意的男人们递来的杰克丹尼、龙舌兰,他在一旁看得皱眉,她却喝得来者不拒,一张苍白的脸被酒精烧得通红,眼睛却意外地没有浑浊,反倒越加清亮,清亮得像荒漠里,月光映照下的泉。    他不难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酗酒,他只是在等,看她什么时候哭。他可以发誓,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要再遇到她,也从未想要和她,以及死在昨日的一切牵扯上任何关系。他林越诤一向都是个凉薄的人,那些过去太久的人和事,于他而言都像是死去一般,再遇见他便当是诈尸,唯一想做的就是把“它”按回坟墓里。   然而这个姑娘一直没有哭,眼神甚至没有片刻的迷离,她就像一个纯粹的、执著的酒鬼,心无半分杂念。   林越诤始便揣着一丝好奇,看着她怎样喝得睁不开眼,喝得跑出去吐得连胆汁都快出来。吐得爽利了,她便孩子样地赖在地上,纹丝不动地抱着一块大石头。他跟在她身后冷眼瞧着,不知道过了多久,久得他以为她已经睡着了,阒寂的夜里忽然响起了一阵几不可闻的抽噎声,那声音压抑得似要从什么地方迸裂出来,叫人心惊胆战。刚欲抬脚离开的他顿住脚步,整个人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拉去了她身旁。他在她身边蹲下,迟疑地探出手去轻抚她的肩,她在那一刻抬起满是泪水的,毫无血色的脸,用弃兽般绝望、无辜、无助的眼神看着他,尖瘦的下巴抖了很久,堵在喉头的那口气终于伴着一阵委屈已极的悲鸣吐了出来,她抓着他的衣领,哀切地问:“你怎么才来?”    是啊,他怎么才来?他怔怔站在原地想。   她拖着孩子式的哭腔,紧紧环着着他的腰:“城南,不要离开我,除了你,我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   他一动不动地任她抱着,任她在他怀里喊着别人的名字,任她的十指紧紧掐着他的臂膀,直到她哭得腿也软了,嗓子也哑了,他才将她拥住,紧一些,再紧一些,说:“我在这里。”   屋子里有片刻诡异的安静,舒旻咬了一半的茶树菇终于还是没有吃得下去,桌上的干锅滋滋地响着,氤氲的雾气在她眼前荡着,她隔着那层雾气看向林越诤,他的眉眼一如既往的深,是她怎么也看不透的。   其实自打他把那晚的事情起了个头之后,后来的很多片段她已然想了起来。她记得有个人一直抱着她,她则筛糠似的在他怀里抖着,仿佛全世界就只余下他怀里那点温度。她本能地将脸紧紧贴在他的脖子上,汲取他的温度,甚至习惯性地用唇齿挑逗他的欲望,然而他一直紧绷着身体不让自己有一丝半点的放纵懈怠。那样的他让被酒精烧昏头的她意兴阑珊极了,但也安心极了。   舒旻未敢放纵自己的记忆,将所有情绪收拾好了才说:“你继续说刚才的商务派对。”   林越诤那边早已神色如常,他用一副不亲不疏,恰到好处的语调说:“我个人很希望你能接下这个商务派对,给我一个出色的策划案。你不必急着答复我,你回去斟酌一下,如果有兴趣试试的话,就打这个电话给我,我会安排EVA和你联系——”   说着,他将一张古玉黄色的精致名片递给了舒旻,名片上的名讳印的是他手写的:林越诤。三个字舒展劲挺,傲骨铮铮,她认得的。   回到宿舍时,已近熄灯时分,舒旻躺在床上,将那张名片举在眼前端详,上面的头衔甚是唬人:鸿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鸿宇慈善基金会长。   舒旻一向对这些集团、公司什么的不甚了了,这年头的总裁、董事长早已数见不鲜,搞不好跟你一起在路边摊吃东西的秃顶大叔掏出张名片,上面也印着什么公司董事长的头衔。在她这样的人眼里,别人纵然有泼天富贵,也与她没半分关系。她此时关心的不是鸿宇集团到底是干什么的,而是如果接下这个商务派对的策划,对自己有什么好处。   临别前,林越诤可是很在商言商地说了“报酬从优”。   如今的情势,就算她舒旻有先秦士人那种“无恒产而有恒心”的气度,天天吃泡面到面呈菜色,但是妈妈不可以。堂哥的那个家,她至多半个月才回去一次,但每每被嫂子明里暗里炝上几次后,再睡下时,淡定如她都会在心里无比凄惶地叹一句“越发住不得了”,更遑论中风在床,一衣一食,一举一动皆仰仗他人的妈妈?   现实正强摁着她的脖颈,逼她低头讨生活。所以就算她再怎么不想和林越诤扯上关系,也没有回拒的余地。北京人才济济,以EVA的能力,哪里又会找不到一个出色的派对策划,只是他三番五次地见了她的窘态,心下怜悯,随手给的施舍。   他一片善心,但她真不是一个惯于接受别人好的人。她怕还不起。   想了又想,她翻转过身,朝正在拍脸的马利枫问道:“小枫,你听过鸿宇集团吗?”   马利枫正拍脸的手一停:“怎么问这个?”   “就问问。”舒旻淡淡说。   马利枫不紧不慢地拍着脸:“你问对人了,我男朋友正好想进这家公司。鸿宇挺牛的,主要是搞房地产开发,投资和贸易这一块,虽然前几年才在香港独立上市,不过发展势头挺猛的,现在至少是业内的前五十吧。”   刚回完短信的尹驰烨好奇地打听:“具体是干吗的?”   马利枫冷笑:“我说咱学艺术也不要学得这么不食人间烟火好不好?说白了,就是建房子,建商业大厦,搞酒店业的这么个财团。听我男朋友说,他们老总还不错,年轻有为,他挺崇拜的。”   尹驰烨笑了下,打了个哈哈:“和我们没半毛钱关系。这种集团老总,说出去都是年轻有为,个顶个的钻贵,真见了,那叫一个呕血,幻灭。就跟看征婚简介一样的!”   舒旻看着尹驰烨一边说一边做出的呕吐样子,暗觉好笑。她要是知道她正埋汰的就是最近以来,她八卦得口水四溅,眼冒桃心的“惊鸿一瞥相亲男”的话,不知道会不会血溅当场。   马利枫不屑地撇撇嘴,趁着还有十几分钟,姿态清高地看着她的和声与曲式分析,准备第二轮考研大计。 作者有话要说:  国庆节快乐,因出门过于仓促,耽误了更新,跟大家说抱歉。 ☆、第十章   第二天中午,舒旻算好时间给林越诤打了个电话,简单明了地告诉他自己想要接下商务派对的策划,林越诤闻言,只是说了一句会让EVA联系她就匆匆收了线。   挂掉电话,舒旻长舒了一口气,拿出一张纸,对着电话本列自己觉得不错的乐队,一一分析起来。   打了饭菜回来的尹驰烨见她又一副要吃泡面的架势,实在看不过意,推说自己要减肥,坚持把饭菜分她一半。正在做事的舒旻抬头看了她一眼,没有推拒。   一顿饭刚吃完,舒旻就接到了EVA的电话。EVA先是热情地寒暄了一番,然后约她下午四点在世贸天街后面的一家酒店喝下午茶。   等舒旻又是公交又是地铁地晃到世贸天街时,已然有些疲惫了。妆容精致,清爽得像刚从保鲜柜里拿出来的EVA已然在座位上好整以暇地等着了。见着舒旻,她抱歉地说自己因为有事要在这边办,只好约她来这里谈。舒旻在她对面坐下,说了声无妨。   EVA在问过舒旻意思后,娴熟地点了大吉岭红茶及松饼、牛油和松鸡翅。酒店的暖气熏得舒旻有些昏昏然,她有些不适地坐在这座挑高空间,复古西式装饰的酒店里,听着耳边嬉皮轻松的《MONDO 棒O》,一时有些恍惚。   EVA看了她一会儿,笑说:“这里还不错吧?”   舒旻环顾四周,点了点头。   EVA一边伸手示意她用餐一边说:“这酒店也是林总名下的产业。”   说这番话的时候,她紧紧盯着舒旻的表情变化。   舒旻没事儿人似的“哦”了一声,眼里闪过一丝漠然。   今天的EVA显得有些奇怪,她的一举一动都透着一股不自然,像在试探着什么。舒旻对此有些不悦,开门见山地说:“我已经答应林越诤接下那个商务派对的策划,想从你这里了解下这个派对的相关信息。”   EVA早有准备地从手袋里拿出一叠打印好的资料递给她:“首先,这绝对不是那种衣香鬓影,绅士淑女式的宴会,我们这次宴请的并不是达官显贵,而是从日本、西班牙、法国请来的,非常年轻的创意团队,这些团队将为林总建立起一个创意商务空间。”   舒旻接过资料略微一扫,忽然有了兴趣:“是想建一个798那样的艺术区吗?”   EVA莞尔一笑:“那倒不是,是一个创意生活小区。也不惧向你透露,这是我们公司和好几家公司一起合作的项目,准备在北京近郊打造一个全新的街区,一个有文化感、艺术感、高贵感,又要有时代气息的街区。理论上,我们林总是想把它建成纽约Soho,法国左岸,北京798那样的一个地标性区域。”   舒旻暗想,说白了还不是开发商卖房子搞的一个噱头,还纽约SOHO,法国左岸呢,弄那么悬乎干什么。这些无良开发商把燕郊、马驹桥的房价都炒去到一万多两万了,连带着离北京近的涿城都涨到了一万,压根就是不想让老百姓过舒心日子。她如是想着,还是勉强一笑:“你们林总真文艺。”   EVA笑道:“文艺?在一定程度上,我们林总倒真像是个天真的文艺青年。他有很多很好的想法,并且始终效忠于那些想法。”   舒旻暗想,什么叫天真的文艺青年?但是她没打算发表异议。   “林总学的是经济学,但是在美术方面也很有造诣,他不但有剑桥经济学硕士的学位,还有剑桥美术学系的学士学位。早年,他还曾在巴黎办过个人画展。”说这些的时候,EVA的目光变得很悠远,眼中有追忆、倾慕的意味。   舒旻不知道她忽然说这些有什么用意,只静静听着。   “我去剑桥读书的时候,他已经是华人留学圈里的风云人物了。本来,我们都以为他会留在英国做一个艺术家,没想到他一毕业就去了美国,在华尔街做了一个操盘手。”   EVA的语调在午后爵士乐里变得慵懒悠长,让舒旻生出一种在听电影旁白的错觉。   “他先是给人做股票经济,然后给人做资产管理,等到自己的财富越滚越大之后,他就开始收购别的公司的股权,就这样渐渐奠定了自己的地位。虽然华尔街有无数人在走相似的路,但能像他这样取得成功的,并不多。”   说到这里,EVA抿了抿唇,低着头用勺子搅了一下自己的红茶,似乎满怀心事。两人之间骤然静了下来,只偶尔传来一两声勺子敲击杯子的清脆声音。   舒旻感慨道:“这个人一向都是个传说。”   EVA忽然抬头接过话:“是的,他是一个不能被常人迷恋的传说。他刚回国时,有不少女孩子打他主意,大多都还是些名媛千金,最后都失败了。这些人也真是,以为自己有几分姿色就妄想攀附权贵,也不看自己凭什么站在他身边。”   说完,她意味深长地看了眼舒旻。   舒旻本能地一凛,她不傻的,只要一句话,一个眼神,她就足以明白EVA一个下午兜兜转转,欲语还休的真实动机,她这是在告诫她,齐大非偶,不要对林越诤产生任何非分之想。   她目光一暗,身体朝椅后靠去,半晌说不出话来。一种自取其辱的挫败感朝着她兜头兜脸地泼去,她百口莫辩,她和林越诤之间没有关系的关系里,任谁看去,永远都是她舒旻攀附了他林越诤吧。   EVA的软硬拿捏得很好,既硌住了她的心,又没给她留下愤怒到离席而去的把柄,让她没有丝毫反抗的余地,因为,动辄得咎。   这时,EVA忽然笑了一下,那笑里分明有些得意,眼前这个女孩太稚嫩、浅显了,什么都写在脸上。这笑只一瞬就消融了,她的状态又恢复到昨天夜里的轻松自然:“刚才我们说到哪里了?哦,对了,因为宴请的都是年轻人,所以你可以按照年轻人喜欢的套路来。这里有一份合作合同和五万块订金,方便你联系人和场地。在整个过程中,你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找我解决。加油哦。”   “舒旻,你没把钱砸她脸上啊?”   傍晚的回声酒吧里,稀稀落落坐的都是熟人。穿着白衬衣,靸拉着人字拖的木人将下巴抵在科罗娜瓶口上,无辜地眨了下眼睛,很有些不解地问。   舒旻直着腰坐在转椅上,淡淡问:“我有病啊,跟钱过不去。”   “可是那女的侮辱你!”木人激动地从酒瓶上抬起脸,“就算你不把钱砸她脸上,也得起身就走——你不能让她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但是你至少得让她知道你不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舒旻笑看了他一眼:“你小说写多了吧?好好的一孩子就这么被文学给毁了。”   木人被她的态度激怒了:“别绕我的话,你说,你怎么能还接了那个派对呢?”   舒旻把手伸到他面前:“把身份证给我?”   “你要干吗?”   “你真的是86年的吗?怎么跟个孩子似的,玻璃心。你知道钱多不好挣吗?站着挣钱,那是姜文那种有本事的人喊的口号,我们这样的,能不跪着挣钱已经很不错了。我靠本事赚钱,没对谁动过邪念,没什么好避忌的?”舒旻看着光可鉴人的吧台,淡淡地说。   “那你有本事别找我出来喝酒啊?你敢说你的心情没被那个女的毁了?”木人烦躁地晃了晃脑袋。   舒旻不说话地看了他好一会儿,还是垂下了眉眼。   见她这样,木人的那股烦躁劲渐渐服帖了下去,他转过脸,仰起头灌了一口酒,眼神迷蒙地看着头顶上暧昧不明的灯光。   舒旻悠悠地叹了口气:“你们当作家的人,都喜欢用文字来表演自己,恨不得让全天下人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遭遇过什么,一点儿委屈和偏见都不愿意忍受。但是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不是像你们那样活着的,他们有这样那样的隐衷,但是不需要让任何人知道。我没有必要让一个陌生人相信我对什么地产大亨,剑桥精英压根没兴趣……”   说到这里,舒旻眼前浮出林越诤那双深得像井的眼,以及那张近乎完美的、漠然的脸,她的眼中闪过丝忧悒:“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眼里是不是重要,不在于他是否玉堂金马,高高在上,而在于他是否和你一起经历过什么,一起拥有过什么,一起能回想什么。这世界上可以有千千万万个林越诤,但是陆城南,那个曾经爱着舒旻,也被舒旻深爱的陆城南只有一个。”   木人敏感地看了眼舒旻,放在吧台上的左手微微一颤,片刻后,他抿住唇,低下头说:“你还想着他?他那样撇了你,傍了富婆,你还想着他……”   舒旻摇了摇头:“你不懂……”   木人忽然动怒了:“舒旻,你太自以为是了,有什么是我不懂的?这个世界上,没有谁天生比谁简单。无论你之前多爱陆城南,或是他多爱你,都已经过去了。再激烈的爱情又怎么样?你们青春年少时的爱情都逃不开因情而生,随遇而灭的宿命。”   说完这席话,木人懊丧地喘着粗气。   舒旻的眼神里破天荒有点儿忧伤,她静默地看了他一会儿,自言自语似的说:“木人,我给你说个故事吧。” ☆、第十一章   2000年,舒旻和陆城南认识的时候,舒旻刚上初一,是一个品学兼优,被三中老师一致看好的清华北大苗子。那时候她爸爸还在涿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上,她妈妈还怡然地在中学教着音乐。放在当下来说,舒旻就是前途不可限量的官二代。   陆城南上高二,是深为老师嫌弃头疼的体育特长生,学校混混头子,领贫困生补助,拉低学校升学率的不安定分子。   那个时候,涿城的城市建设一目了然,城北富裕城南穷,东西边儿一片荒凉,全然不似如今高楼林立,跑着迈巴赫、兰博基尼的样子。那时候,学生生活简单乏味,没有富二代、吊袜姐、各种“门”的甚嚣尘上,更加没有劲舞团、百度贴吧、豆瓣小组的各种勾搭。好点的孩子满脑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坏点的孩子逃逃课、打打架,好坏孩子之间泾渭分明得就像涿城的南北城,平行存在却判若云泥。   所以,就连舒旻和陆城南自己都从未想过他们之间会扯上什么关系。   进三中不久,舒旻就凭着出色的钢琴表演在学校的中秋晚会上崭露头角。高挑漂亮,拒人千里的优等生舒旻一时间成了许多男生追逐的目标。因此,舒旻时常能在课桌里找到情书和形形□□的零食、小礼物。收到这些东西,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冷着脸直接丢垃圾桶。连着丢了一个学期,那些自作多情的小男生们便偃旗息鼓了。   与此同时,她“冷面校花”的称号更加闻名遐迩了,很多高年级的不良少年都对舒旻有了兴趣,纷纷发起挑战,这一群人中,以一个叫赵竞雄的男生最为死乞白赖,无所不用其极。   起初,赵竞雄还按照一般套路送花送礼物找人抄普希金,见这套不好使,干脆直接出面骚扰,不是半路拦截舒旻就是在上课时间朝着舒旻的教室大喊她名字。被舒旻当众抽了耳光后,他便开始找人整舒旻,往舒旻课桌里放些死蛇、死老鼠之类的恶心东西。   忍无可忍的舒旻找自己在刑侦大队工作的亲戚把他带去警察局教育警告了一顿。舒旻以为这样一来,对方会有所收敛,不料这人从警察局出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几个兄弟找到舒旻教室,指着她的鼻子说:“舒旻,我可以跟你保证,三天之内,你一定有血光之灾。咱走着瞧!”   舒旻全然没有把这种色厉内荏的宵小放在眼里,照例的独自上学、上晚自习。   从三中到舒旻家隔着一片旧居民区,舒旻每天都骑着山地车穿过居民区里弯弯绕绕的小路回家。这天晚上,她刚把车骑进一条小巷子,早就埋伏好的七八辆单车就从不同方向冒了出来,把舒旻的前路后路都给堵死了。   为首的就是叼着一支烟,乜斜着眼睛觑她的赵竞雄。   舒旻没想到这人居然还敢来真的,当即刹了车,冷冷地对他说:“你不怕再进局子吗?”   赵竞雄阴阳怪气地笑了一声说:“进局子又怎么样?他们能把我怎么样?我爸有的是钱把我弄出来……舒旻,你拽什么拽,不就是仗着你爸是一检察长吗?告诉你,我家不买什么狗屁检察长的账!今天,我就拼着进局子,被学校处分,也得花了你,让你知道怎么夹着腿做女人。”   他话音刚落,自行车上的那帮混混就丢了单车朝舒旻涌了上去,他们三下五除二地将她从车上拖到地下,使劲地踢打。   那些小混混平均年龄不过十六岁,丝毫没有法律意识,收了人的钱,也不管对方是男是女,下手全然不知轻重。雨点般的拳打脚踢重重落在舒旻身上,舒旻一边挣扎一边往墙角缩,将身体死死蜷成一团,抱住头,让自己的背去承受大部分冲击,尽可能地降低伤害。   赵竞雄在一旁看得起了劲儿,干脆撸了袖子自己上,一边用最粗俗下流的话辱骂舒旻一边朝她吐口水。   就在舒旻被他们打得头晕眼花,意识涣散的时候,远处忽然响起一声尖锐的口哨声,那声音高亢清亮,让舒旻生了一种听到草原鹰鸣的错觉。   那些正在暴打舒旻的小混混忽然慌了神,都收了手脚,惊慌失措地说:“怎么办?老大知道了。”   有几个滑头的正准备开溜,一个低沉却透着冷厉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都给我原地待着。”   舒旻很多年后都还记得那句话的语调,以及那个突然出现的少年。他的声音不紧不慢,不慌不忙,却透着异样的威严和不容违抗。   所有混混都老老实实地束手站在原地,噤若寒蝉。   那一瞬间,舒旻只觉得笼罩在自己身上的恐怖气息被一股力量一扫而空,异样的安全,她的眼睛已经睁不开了,甚至根本分辨不出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她可以确定,现在已经没她什么事儿了,她大可以蜷着身子,凝神屏息,让自己的精神意志尽快恢复起来。   整个夜都仿佛静了下来,远处,传来断断续续的自行车铃声,那声音单调极了,叮、叮、叮地响着,像有人往大瓷碗里丢硬币。   舒旻睁开眼睛晃了一眼,只见一个穿着黑色T恤、敞着蓝白格子衬衣的高个子少年懒洋洋地倚在自行车上,抿着唇,绷着脸,有一搭没一搭地玩着自行车铃。 ☆、第十二章   两方僵了好一会儿,赵竞雄最先沉不住气,一摇一摆地走到那少年面前:“他们可都是收了我钱的,拿人钱财,□□是你们的规矩吧?”   那个少年嘴角翘出一个有些讥诮意味的冷笑:“你找我那天我就跟你说过,我陆城南不欺负女人,我的兄弟也随我,不欺负女人。话我都跟你说明白了,你还要逆着性子让我的兄弟拿你的钱,违我的命,打一个小姑娘……”陆城南回过头,眼一挑,冷冷盯着他,“你自己说,这账我怎么跟你算?”   赵竞雄被他的眼神惊得倒退了一步,但还是硬着头皮说:“你装什么X,不欺负女人,你以为你拍电影啊?你就是一混混,拿了人钱就得当人的枪……你敢把我怎么样?我爸非找人弄死你。”   陆城南听了,低下头,似乎在想什么,片刻后,他抬起头冷冷盯着那几个小混混:“你们以后还想跟我混的话,帮我办两件事儿。第一件事儿,刚才他怎么打那个姑娘的,你们怎么给我打回去。如果你们不想跟我混了,那也可以,你们怎么打这个姑娘的,一会儿,我个个的都给你们揍回去。我数三声,你们自己自己看着办。一、二!”喊到“二”的时候,陆城南的目光陡然一凛,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发出兽类般的寒光,连声音都忽然变得肃杀起来。他腾地从单车上一跃而起,露在外面的手臂上,肌肉骤然紧绷,仿佛瞬间成为了捕猎状态的猛兽。   扑面而来的巨大压力吓得赵竞雄腿一抖,不由自主地往地上蹲去,那几个小混混哪里还敢等陆城南喊“三”,一哄而上朝着赵竞雄狠狠踢打,撞击肉体的沉闷声音和赵竞雄哭爹喊娘的叫喊声在黑夜里交替起伏,其中一个领头的为了在陆城南跟前将功折罪,一边下狠手打一边朝他身上吐口水。   躺在地上的舒旻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当他们发生了内讧,虽然眼睛都睁不开了,但是仇人遭到现世报的快感还是让她撑起眼皮。目光微弱地看了一阵后,她又下意识地瞟向那个叫陆城南的混混头子,他靠坐在单车上,双手插袋,仰头看着夜空,意态悠闲,好像和眼前的暴力殴打没有任何关系。   那晚月色很好,朦朦地洒在他脸上,衬得他高挺的鼻梁,鲜明的五官以及线条冷硬的下颌格外醒目。   不知道过了多久,陆城南叫了停。那些小混混识相地闪到一边,陆城南走到滚倒在地上,翻来覆去喊疼的赵竞雄面前,垂眼冷睨着他说:“还他妈不如一个女人。”   说罢,他蹲下身,一把钳住他的下巴,将他从地上捞起来:“我不管你爸有多少钱,奉劝你一句,千万、不要惹我!”说罢,他收回手,“滚。”   赵竞雄哪里还敢有半分耽搁,强忍着痛,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慌不择路地逃了。   陆城南厌弃地拍了拍手说:“这第二件事儿就是朝那个姑娘道歉,抽自己一耳光,说我错了。去!”   那群小混混唯唯地走到舒旻面前,犹疑着自抽了一耳光,然后齐齐地躬身说“我错了”。   舒旻听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就感觉这群混混跟开追悼会似的朝自己弯腰,只差献花了。她暗想,就凭这群人这点智商和不靠谱的行径,活该当混混。她懒得看他们,直接别过脸去。那群混混道歉完后,见陆城南挥了挥手,个个如蒙大赦,捡起单车四面八方地逃了。   好一会儿,陆城南才走到舒旻跟前蹲下,像看被濒死的小动物一般看了她一会儿,见舒旻还闭着眼睛装死,他伸手拨拉了一下她的肩膀:“嘿,起来。”   舒旻被他吵得不耐,转过头,猛地睁开眼狠狠地剜了他一眼。   舒旻的右脸被打得肿了老高,右眼也被挤得很小,就那样诡异的脸配着那样的鄙夷眼神,效果很像女版的网络小胖。   陆城南侧过脸去,强忍着好笑,肩膀在夜色里抖了好几下,才肃然回过头来说:“行啊,把自己保护得挺好,没怎么打到头脸。”说着,他态度强硬地把舒旻从地上捞起来,见她头上被吐了很多口水,脸上又是泥土又是擦伤的,愣了一下,然后飞快地脱掉自己的衬衣,一把扯下她扎头发的皮套,一手捧住她的脸,一手用衬衣满头满脸地给她抹了起来,他一边抹还一边很耐心地给她捋了捋乱七八糟的头发。   他下手也不知轻重,抹得舒旻想死的心都有了,等他擦好,舒旻大力喘着气吼:“有你这样给人擦脸的吗?你当是给狗擦脸啊?”   陆城南一本正经地说:“我还就是这样给我家狗擦脸的。”   舒旻强忍着咬他一口的冲动,挣扎着从地上起身,不料刚一起身,眼前一花,脚步一晃,打了个趔趄又栽倒在地上。她伏在地上喘了一阵,又试着起身,大概是被打得晕了,她一起身,腿就不停地发抖,继而栽倒。   陆城南冷瞅了她一阵,默默在她面前蹲下:“上来,我背你。”   舒旻握拳站了起来,迫使自己冷静,她盯着他的背喘了好一会儿气,才把气喘匀了。   陆城南又等了一阵,见她没反应,不耐地说:“你上来。”   就在这时,回过劲来的舒旻猛地把他往地上一推,陆城南哪里防备到这个,脚步一晃,一下子栽倒在地上。   舒旻拔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喊:“谁稀罕你背?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他们的头头!”   喊完,她一把扶起自己的单车,猛地跳上去,狠狠地踩着踏板逃了。 ☆、第十三章   事后,舒旻请了几天假没去上学。这件事情让舒旻的爸爸舒宝瑞很是震怒,他当即找三中的刘校长深谈了一次,刘校长为此向舒宝瑞连连道歉。   为了肃清校风,刘校长很快就宣布开除了一批以赵竞雄为首的,扰乱校纪校规的学生。等舒旻再回到学校后,整个世界终于清净了,再也没有男生敢打她的主意了,她俨然已经从一代校花演变成了一个缥缈的传说。   舒旻刚听说开除了一批人,处分通知就在橱窗里挂着,她心里莫名一咯噔,飞快地跑到橱窗前,犹豫了好一阵子才凑上前细看。名单上不到三十个人,她却足足看了几分钟才把名单看完。看完名单后,她下意识地吐了一口气,沁了汗的手缓缓舒展开来。   就在这时,一个低哑的,满不在乎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来看我有没有被开除啊?”   舒旻的寒毛都被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她身后的陆城南吓得竖了起来,她回过头瞪了他一眼:“你这人怎么阴魂不散哪?是啊,我不知道有多遗憾没看到你的名字跟上面挂着!”   陆城南不屑地别过脸,仿佛一眼看穿她的心思,连说都不稀罕说地嗤道:“还不兴我路过啊?小丫头片子。”   舒旻被他的态度激怒了,连她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容易被这个人挑动情绪,粗声粗气地说:“你说谁小丫头片子呢?你会证明反比例函数是双曲线函数吗?你记得住开普勒第三定律吗?”   她说的都高中课本里的内容,陆城南被她一堵,眼神一闪,脸上居然有了点羞涩的意味。   舒旻见他这样,蹿了三丈高的气焰消了些,两人面对面地默了一阵,她低下头,用脚在地上来回画了几下:“那个……你这个人也没那么坏,罪不当诛吧。”   陆城南倒也没一直陷在刚才的情绪里,淡淡地说:“刘校长还指着我在省里多拿几个奖,一时半会儿开不了我。”   舒旻大出了一口气,抬起头说:“没被开就行,我走了。”说完,她像躲瘟神一样地逃开了。   自从和陆城南在校园里正面交锋后,舒旻就对教室外的世界莫名有些畏惧,除了去厕所,她连教室大门都不迈一步,一旦出了教室,她就变得敏感谨慎,总觉得哪里有一双眼睛看着她。   让她安心的是,那个陆城南再也没在她跟前出现过了。   舒旻的妈妈一向胆小怕事,生怕赵竞雄找人报复舒旻,跟学校请了半个月的假,不让舒旻上晚自习。过了半个月,他们都觉得风头过去了,才放心让舒旻去上自习。   舒旻下晚自习的第一天就觉得沿路有人跟着她,她僵着身子,打起一百分的精神留意四周的动静。但是那片小区里的小路星罗棋布,四通八达如蛛网,时不时有单车从这条路上蹿出来,时不时又有车嗖嗖地从那里蹿过去,一路上捕风捉影地回了家,她也没捞到被人跟踪的切实证据。   她只当自己被打了一顿后有些杯弓蛇影,回去后就没放在心上,但是第二天放学,那种被跟踪的感觉又出来了。接连一个多礼拜,她终于被这种若有若无的猜疑搞得崩溃了,她神不隆冬地把一个通过杂志广告买来的防狼喷雾藏在衣袋里,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特意地骑单车绕路,把自己绕进了一个人迹罕至的死胡同。   在这个过程中,那种被跟踪的感觉果然越加明朗化了,她的背后,一路上都有车轱辘轧路面传来的细碎窸窣声。   心里有了数后,她看准时机,忽然“啊”的尖叫一声,故意从车上摔倒在地。   下一刻,一辆单车果然风驰电掣地从背后绕了出来。   “嘿,你没事儿绕到这种黑胡同里来找摔干吗?”   一个让舒旻血气上涌的声音没正经地在背后响起。   跟了舒旻一路的陆城南下车伸手去拉她,倒在地上的舒旻气得手都抖了,想也没想,直接掏出那个喷雾新仇旧账一起算,一边朝他喷一边骂:“叫你吓唬我!”   陆城南反应极快地一闪,黑夜里也瞧不真切,只听他“哎哟”一声蹲在地上:“你真下得去手啊!”   喷完后,舒旻脑子里那股热血直溜溜地降了下去,她忽然有些懊悔,站在那里嗫嚅:“我……谁叫你装神弄鬼地跟着我,吓唬我?”   陆城南一边捂着眼睛一边说:“我是跟了你十天,可你吃过亏吗?我好心帮你还不落好。”   舒旻一想也对,这人跟了她小十天,也没把她怎么样啊,倒是自己快把人弄瞎了,心里一阵过意不去,她连忙蹲下身子,一边推他一边问:“你没事儿吧?你跟着我干什么?”   “你以为那浑蛋会轻易放过你?他找了外面的人准备揍你,我跟你多久,别人就跟了你多久,这两天他们才散了。”   “啊?!”舒旻有些后怕地低呼了一声,继而愤愤说,“这人怎么就这么……”   陆城南且吸着气且说:“放心,没事儿了,他们知道你是我罩着的就都散了。”   舒旻安心地点点头,同情地看着他:“喂,你看着很痛啊?要不要紧?”   陆城南不满地嘟囔:“辣椒水喷眼睛里了,你说要不要紧?”   舒旻讪讪地说:“啊?那怎么办?”   陆城南闭着眼睛抬起头:“帮我吹吹眼睛。”   舒旻拿小手电照着他的脸,犹疑了一下,伸出暖乎乎的小手覆住他的眼睛。   半蹲在地上的陆城南身体过电似的一颤,喉头不为察觉地微微一动,瘦削的脸上忽然漫上一层薄绯。   舒旻倒没觉得异样,蹙着眉,颤颤地分开他的眼皮,凑过去轻轻地呵气。   她还没呵几下,陆城南忽然开口,声音低哑地说:“好了。你打住。”   舒旻诧异地问:“你怎么就好了?”   这时,陆城南忽然睁开如黑曜石一般黑亮的眼睛,意味不明地看定舒旻。   舒旻仔细一看,他的眼睛里黑白分明,哪里有半分被辣椒水喷中的样子,立刻明白自己被这个家伙骗了,她二话不说,直接扬起拳砸在他肩上:“你骗我!”   砸了一拳,见他还岿然不动,自觉还不解气,扬手还要砸,陆城南忽然一把抓住她的手,眼帘一垂,俯身朝她唇上吻去,那个吻极浅,只一触就从舒旻唇上撤离,轻浅得就像飘絮从唇上擦过,微痒。舒旻一悸,彻底懵住了,迷迷瞪瞪地伸手掩住自己的唇,眼泪开始在眼圈里打转。   陆城南睁开眼睛,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后起身:“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就是这样的人,想要的,不管该不该要都会要,我控制不了自己。不过,你放心,不会再坏点了,我以后都不会再见你了。”说着,他扶起自己的单车,逃也似的驱车走了。   舒旻望着他远去的背影,下意识地抓起一块小石头,弱弱地丢了出去,那石头“啪嗒”一响,骨碌碌地从她脚边滚走了。    ☆、第十四章   陆城南是个很守信用的人,说了一句再不见舒旻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舒旻有意无意地跑去校田径队打听,再才得知陆城南他们已经代表学校去省城比赛了,再回学校至少都是下学期了。   舒旻“哦”了一声,莫名地有些怅惘,再看向整个三中,整个涿城时,隐隐觉得少了什么,是什么呢,也许是一抹鲜活的色彩吧?   那往后,舒旻变得越加沉默了,生活除了学习、练钢琴、学唱歌,在每次考试里拿年级第一以外就再无其他。   过了一个寒假,涿城再开春的时候,舒旻从学校的通告栏里再度看到陆城南的名字,他不负刘校长的期望,在省里拿了好几项大奖,为学校争了不少光,据说刘校长亲自吩咐下去,把他从高一年级的差班调到了尖子班里。   因为舒旻“教室蹲”的风格,直到临近五月的一天,她才在校门口晃到陆城南一眼。多日不见,他越发高了,最普通的蓝白校服都衬得他剑眉星目,潇洒利落。舒旻看见他的时候,他闲闲地靠在学校的护栏网上,一个烫卷发的高年级女生正仰着脸同她说什么,身子还晃啊晃的,陆城南敏锐地在一群放学的学生里发现了形单影只的舒旻,掠了她一眼,忽然伸手将对面的女生揽进怀里。   舒旻假装没有看到,漠然从他们身边走过,不知道走出多远,她才停下脚步,将手收紧。   放暑假的前一个月,就在舒旻昏天黑地地奋战题海时,忽然传来一个新闻,体育尖子陆城南在练双杠时出了点意外,从双杠上摔了下来,伤得还不轻。   正用圆规作着图的舒旻听到这个消息,手上一个用力,“哧”地把作业本转出了一个窟窿。   犹豫了几天,舒旻还是捡了一个周末,像模像样地去超市买了一些东西去了南城,她隐约听人说过陆城南家在一条叫芳树里的胡同里,到了芳树里,她见人就问陆城南家在哪里,那些八卦的街坊大婶用猜疑的目光看她,她就坦坦荡荡地说是陆城南他们班长,代表同学们来献爱心。   一番打听后,她终于得知陆城南家在巷子西头,告诉她地址的大婶怕她不清楚,还说就是门口有一棵银杏树的那间平房。舒旻到了巷子西头,倒没多费神就看见了陆城南,彼时,他弯腰坐在一堆圆木上,手上拿着他们初见时的那件衬衣,正笨手笨脚地在那里缝扣子。   舒旻顿下脚步看他,他冷静的目光在此刻透着小男孩玩积木时的专注,线条柔韧的嘴微微抿着,似是有些不耐了。在这样的午后阳光下,看到这般一团孩子气的“混混头子”陆城南,舒旻只觉得又好笑又好玩,只恨不得上前揉揉他的头发。   舒旻看了一阵,轻轻咳了一下。陆城南反应极快地抬头看了她一眼,一晃眼间,他以为自己看错,抬手在眼睛上前搭了个小凉棚再看,确定是她后,他怔了下,飞快沉下脸,冷声冷气地说:“你怎么来了?”   “看看啊。”舒旻自顾自地走到那堆木头上,在他身边坐下。   “我有什么好看的?”陆城南斜眼看她。   舒旻舌头打了一下结,但她一向是那种遇强越强的人,别人越是这样对她,她便越想扳回局面,也学着他那副懒洋洋的,漫不经心的语调说:“看看就看看呗,还不兴人看了?”   陆城南嘴角无声地一翘。   两人一并逆着阳光坐在木头上,彼此无言了好一阵,陆城南侧脸看了舒旻一会儿说:“都给我带什么了?”   “喏,自己看。”舒旻把袋子往他手上一挂,顺带把他腿上的衬衣和针线拿了过来。   “你还会这个?”   舒旻没有回答,上下翻飞一阵,飞快地将那粒扣子钉牢靠了,打了结后,她俯身一咬,那线应声   而断。她检查了一下,又把其他扣子重新钉了一遍。   陆城南目光复杂地看了她半晌,垂头打开手里的袋子,里面装着的是一罐罐午餐肉、牛肉罐头还有一些水果。他眉头皱了一皱:“多重啊?你怎么拎来的?”   “能有多重啊?”   陆城南看了一会儿,嘴角忽然一咧:“舒旻,你真是个实在人。”   “就知道你们男的喜欢吃肉啊,买什么水果鲜花忒假。”舒旻不自在地撇了撇嘴。   “挺好的,我正愁晚上没吃的。”陆城南接过舒旻递给他的衬衣,从木头堆上起身,“我去弄吃的,要不……你也在这里吃?”   舒旻想了想:“那你早点儿弄,我少吃点,回去再吃一顿。”   跟着陆城南进了屋子,舒旻站在门口看了一阵,陆城南家是那种典型的老格局平房,一进门就是厨房,往里是客厅,再往里就是卧室了,一间90平米不到的房子,四通八达,并没有墙面隔开。   陆城南快步走进厨房,打开换风扇,舒旻跟在后面,有些不是滋味地看着乱七八糟的厨房,地上胡乱堆着一些塑料袋,里面装着一些葱姜蒜,油垢厚厚的天然气灶台上,放着一个不锈钢饭盒,里面还剩着一些白生生的泡面,灶台一侧,放着几个空的干脆面的包装袋。   “你就吃这些?”舒旻的心没来由一紧,好一会儿才语气平淡地问。   陆城南的耳根都有些红了,他一边收拾一边说:“家里、有点儿乱。”   舒旻敏感地看了他一眼,他的身世,她已经从街坊嘴里听到了,他爸爸在他五岁那年车祸身亡,他妈妈原本就不是本地人,带了他一年后,受不了穷就回了娘家,远远地改嫁去了青海。他自小是跟奶奶长大的,但是他奶奶也在前年因病去世了,如今,他已经是彻头彻尾的孤儿了。   眼前这个人,他到底靠什么生活?她生命里一直经历着的美好、优雅、光明灿烂的事物似乎与这个人丝毫不沾边。自己五岁的时候还在幼儿园里发脾气,因为不肯学钢琴被妈妈威逼利诱,而他却已是家破人亡,辗转在贫寒、悲伤、孤苦之中。   静了一会儿,舒旻问:“除了煮泡面你还会什么?”   “蛋炒饭吧。”   “这两样都不能多吃,你都受伤了,天天吃这些没营养的,油腻寡淡的东西怎么行?”舒旻匪夷所思地看了他一眼,转身打开旧冰箱的门在里面翻找,指望能找到点青菜,结果只看见两根发了蔫的黄瓜和几个西红柿,“煮粥,煮汤你会吗?”   陆城南原地站着,语气平淡地说:“煮粥?家里就我一个人,平时都跟外面吃了,这几天在家里就对付着过吧。”   舒旻摇了摇头:“你出去,我来收拾。”   说罢,舒旻不由分说地挽起袖子,拿起抹布,动作麻利地开始擦厨房。   陆城南也没有闲着,默默地帮她打下手。   舒旻的动手能力极强,很快就把整个厨房收拾得窗明几亮,连积了不少油污的灶台都被擦得恢复了本来面目。半个小时后,那两根蔫黄瓜被舒旻配着虾皮打了汤,顺带还奉上了一盘红黄相间的番茄炒鸡蛋。   两个人撕了一个牛肉罐头,在餐桌前坐定,陆城南有些难以置信地夹起一块鸡蛋放进嘴里,鲜美的味道让他眼睛都亮了起来:“舒旻,你真行!800分你考784,连做菜也这么好吃。”   舒旻有些小得意:“我从小就在夏令营里当队长的,能差吗?不过,你怎么知道我考了784?”   陆城南笑了笑:“光荣榜在通告栏那块挂了两三个月,我能不知道吗?”   *   饭毕,舒旻跟着陆城南踱去了他卧室,一进去就被墙上花花绿绿的海报弄得眼花缭乱。陆城南是个很有心的人,他用一些电影海报和摇滚唱片的海报把自己的卧室装修得非常有艺术气质,墙面正中间还贴着他亲手用硬纸板做的逆十字图腾。   他床头的窗户正对着门外那棵苍翠的银杏树,风景颇佳,舒旻觉得这是她见过的最有意思的卧室。   打量了一圈,舒旻的手指从唱片架上滑过,好奇地看着那上面数以百计的唱片。陆城南靠在架子旁,大略地跟她说了自己的摇滚之路。他起先只是单纯的发烧友,等到涿城有乐队后,他就去跟着别人玩乐队,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电吉他、架子鼓、贝司。在圈子里玩出名后,他就拉人组了一个乐队,在各大酒吧里驻唱,借此来养自己的摇滚梦。   说完,陆城南从架子上挑了几张唱片,跟她讲述每支乐队的风格,以及自己弄到这些唱片的曲折经历。   末了,舒旻好奇地问:“你为什么会喜欢摇滚乐?我觉得太吵了。”   陆城南看了会儿远处,很认真的说:“因为很真,很真。”   见舒旻还是一脸不解状,他从架子上拿下一个耳机,戴在她头上,返身扭开唱片机。舒旻双手捧住耳机,依陆城南的手势缓缓闭上双眼。   让她有些惊讶的是,耳机里放的并不是什么无比喧嚣的东西,而是一支纯电吉他曲。她全情投入地听着,只觉得整个世界忽然暗了下去,成为混沌浊重的一片,随着音乐的起伏,一道白亮的微光在那团混沌里裂开,仿佛在天地间撕开了一道伤口,照亮了一切绝望和悲痛,引领着人从逼仄走上豁然开朗的新天地。   陆城南算准时间,将耳机从舒旻头上摘下来,淡淡说:“这叫promise,是一个男人为他死去的妻子写的,意思是永不放弃爱的承诺。你在听的时候,会不会觉得有一道光,带着你从黑夜里离开,然后把你所有的不安、恐怖都带走,让你觉得一切都还有希望。舒旻……如果你经历过绝望,又被它安抚过,就会明白什么是我说的真。”   整个过程中,舒旻听得呆住了,唯一双眼睛里跳跃着亮光,她仿佛闯入了另外一个世界,看到了另外一种人生,眼前的少年已经不是她认识的陆城南,而是某部电影里,某部小说里的人物。   “摇滚也不全是那种激流金属和速度金属,而是那些能让你觉得自己还存在的东西。”陆城南表情认真地说,“我的理想就是当最好的摇滚音乐人,写出像promise这样的东西。不,我还要把摇滚放大,让更多人看到我的心,听到我的声音,感觉到我要让他们感觉的真!”   很多年后,舒旻已经能确切地概括出陆城南所谓的“真”是指什么了,那是一种感性的冲动,是一种能浸透到人心里的情感,是一种能冲击到旁人意志的力量。   但是那个时候,舒旻组织了半天语言,才挤出一句:“陆城南,我觉得你就挺真的。”   陆城南望着她笑了,好像听到了什么特别鼓舞人心的赞美,顿了顿,他说:“舒旻,我也觉得你特别真。”   舒旻极其难得地露出一个少女式的腼腆笑容。末了,她指了指挂在墙上的吉他问:“你能给我弹唱一段吗?”   陆城南想了想说:“等机会吧。”   舒旻只当他在敷衍,心头漫过少许失望。回头看了看天色,已是落霞满天,她有些失落地提了告辞。   陆城南将舒旻送到门外,舒旻看着那棵苍翠的银杏树,顿住脚步说:“这么老的杏树怪稀罕的,我过去看一眼再走。”   本来还态度自然的陆城南忽然紧张起来,他一把拉住兴冲冲的舒旻:“有什么好稀罕的?赶紧回去吧,晚些天黑了。”   舒旻的性子哪里由得了他:“书上都说了,这是活化石,很难看到的,我捡两片叶子回去夹书里。”   “别、别了……你要真想要,回头我给你带到学校去。”陆城南拽着舒旻,语气透着慌张。   舒旻越发觉得有鬼,她一向都是热衷追查真相,遇事死磕的拧人,她大力挣开他,快步跑到那棵大树下转着圈地打量:“我要看看有什么稀奇的。”   一个圈还没转完,她就发现了所谓的玄妙,只见灰白色的树皮上,不知道是谁用刀深深地刻下了   一个硕大的“旻”字,那个字刻得有些时候了,树皮已经渐渐长拢,长出了一个怵目惊心的“旻”字形的疤。   舒旻低下头,咬了咬嘴唇,好一会儿,她不自在地看向把头侧往一旁的陆城南:“那……我先走了。”   说罢,她比兔子还快地一溜烟跑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本书里的人大多都寄托了我的一些追思,有对EX,对青春,对偶像,对喜欢音乐,对曾经的生活……比方说我喜欢的X-JAPAN,喜欢的摇滚乐,同情的贾宏声。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在人生的低谷,生活一片黑暗,但我相信我可以获得幸福,只是幸福的背后,要有很多很多不幸而已。故事是走虐路线,因为虐,又夹带了太多私货(是个小言,却又不小言),我担心不能出版。。经过了这么久,终于出版了,也算是个交代。 ☆、第十五章   暑假里的一个夜晚,舒旻练完钢琴,准时回房间预习课本。虽然她下学期才上初二,但她已经在家教的帮助下开始预习高二的课程了,家里人尤其要求她在英语上下功夫,以便尽早将她送出国接受教育。所以相对一般同学而言,舒旻一直过着的,是那种毫无自由快乐可言的,按部就班的生活。   这天天气极燠热,一向平心静气的舒旻在做完一道函数题后,终于不耐地搁下笔。她起身走到书架边,移开一本本肖邦、巴赫,偷偷从架子背后翻出几本陆城南力荐过,她又恰巧还记得的专辑,刚打开窦唯的《雨吁》,门外就传来了妈妈的敲门声,她赶忙将东西藏好回到书桌前,皱眉在草稿纸上演算。   门外传来音量很小的电视声,妈妈笑着将一盘西瓜递给舒旻,并叮嘱她不要熬太晚,早些睡觉。   待妈妈出门后,舒旻长出了一口气,将身子重重靠在椅子上,极其厌倦地合上眼睛。   那股莫名的狂躁在窗外的蝉鸣里越演越烈,就在这时,窗台上忽然传来“啪”一声轻响,她起初还有些不以为意,紧接着,又一声较大的响动传来,紧接着还有小石子掉进房间的声音。   舒旻有些着恼,她家住在二楼,她的窗户刚好对着一片柑橘园,平日里倒是清风送爽,怡人得很,但是最近天热,去柑橘园打闹的小孩就多了起来,她只当是小孩子调皮,玩到□□点还不肯散,往她卧室丢石头玩,起身准备教训一下他们,结果刚走到窗前,她倒抽了一口气,愣住了。   只见陆城南正站在一棵柑橘树旁,仰面看着她。   见她还愣着,陆城南朝她做了个口型:“下来。”   舒旻的心一阵怦怦乱跳,好一会儿,她才指了指门外,对他摆了摆手,意思是爸妈不让她晚上出门。   陆城南低下头似在想什么,很快抬起头,对她做了一个“等等”的口型,迅速消失在柑橘园里。   舒旻紧张得手心直冒汗,她在房间里转来转去,满心的矛盾,她既希望接下来会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发生又希望最好什么都不要发生,心像被一双大手忽松忽紧地攫住一般纠结。   二十分钟后,陆城南将一把折叠梯放在了舒旻窗户下,朝她招了招手。   舒旻望着梯子,忽然笑了。她返身将水果盘送去客厅,装出很疲惫的样子说困了,要早点睡。见爸妈不疑有他,她一回房间就把门反锁上,从书架上拿起一本书放进单肩包里,动作麻利地翻过窗户,沿着梯子完成了有生以来最大胆的一次逃亡。   陆城南目光灼灼地盯着她问:“舒旻,你胆子真大。你就不怕我是坏人?”   舒旻不以为意地说:“我刚好想出去,你就送梯子来了。说吧,你怎么知道我家在这里?”   陆城南扛着梯子,一边往守园人住的小屋走一边说:“就兴你打听,不兴我打听你住哪里?”   陆城南还了梯子,跟那个一边喝酒一边看电视的看守人打了个招呼:“晚点还要租下你的梯子。”   不知道陆城南给了那人什么好处,那人满口答应:“没问题,几点我都等。”   等陆城南出来,一直躲在暗处的舒旻才快步跟上他:“你无缘无故来找我干什么?”   陆城南淡淡说:“你上次不是要看我演出?我说等机会,今天是个好机会,就来接你了。”   舒旻低头盘算了一下是要生气还是要开心,最后还是有点小开心地觉得,有人记得你,会忽然跑来接你的感觉很不错,是值得开心的。至于他这种突兀行径,倒算不得什么了。   那是舒旻第一次进酒吧,她紧紧跟在陆城南身后,怯怯地攥着他的衣角,好奇地睁大眼睛看酒吧里的各色人等。小地方的酒吧人龙混杂,挤满了化着浓妆,穿着暴露的年轻女人和满脸亢奋的中年男人,以及一些不大不小的社会青年。舒旻有点害怕了,勾着头,用手挡住半张脸,迈着小步子跟着陆城南。   陆城南把她带到一个没人的小角落里坐下,他在她面前蹲下,双手扶着沙发两边,一脸认真地说:“这里今天换了新音响设备,我觉得还成,所以带你来听听现场。我只唱三首歌,你坐在这里等我,不要喝东西,不要上厕所,哪里都不要去。我就在上边看着你,别怕。”   舒旻紧张地捂着嘴,盯着他一径儿点头。   陆城南深深望了她一会儿,忽然咧嘴笑了。   片刻后,他有些不舍地返身去了后台候场。   陆城南走后,舒旻就缩在沙发里,睁大眼睛看着台上。   酒吧里的人三五成群各玩各的,倒没有人注意到她这个小女孩。又过了一阵,DJ将正在放的劲爆音乐切掉,乐队各就各位准备演出。   舒旻紧张地盯着穿着黑色T恤,抿着唇,蹙眉垂眼调音的陆城南,台上五色斑斓的光照在他脸上,衬得他的线条越发凌厉硬朗,丝毫都不像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台下有喜欢他的男男女女疯了似的叫喊他的名字,他表情漠然地抬手挥了挥致意,很快就抱着吉他弹出一段流畅的SOLO。舒旻耳听得熟悉,是风靡到有些烂大街的beyond,学校广播里经常能听到的《光辉岁月》。   他抱吉他站在麦克风前,眼帘微微垂下,异样专注地唱歌,气势非凡。   台下的有不知道是beyond的还是陆城南的女粉丝噙泪尖叫,气氛瞬间被这群感性的女人带了起来,男人们也开始叫了起来。   舒旻屏着呼吸看陆城南,他的手指修长瘦硬,过弦、发力时极有美感,舒旻有那么一瞬间恍惚,觉得此刻的他像极了海报上那些万世巨星。如此想着,她心里激荡起一股自豪,耳边的尖叫声激得她热血上涌,她莫名地就想从座位上站起来,跟着他们一起叫。但是她终究还是没有这样做。   一首歌唱完,陆城南胸口微微起伏,回眼看了舒旻好一会儿才又抱着话筒说:“下面为大家带来我原创的《离岸》……”   底下有欢呼的也有失落的,大多数人喜欢音乐不过是叶公好龙,翻唱热门歌曲,谁都喜欢,一谈到原创,没几个有兴致。   舒旻没想到他还会写歌,坐正了身子做认真赏析状。陆城南原创的是一支抒情歌,没有过多喧嚣,他没有弹吉他,只有一个主音吉他手为他伴奏,他则一手抱着麦轻声吟唱,一手在下面晃着,似在打节拍,浑然忘我,默然不羁。   就舒旻的眼光来看,这首歌写得丝毫不比任何在榜的歌差,实实在在的是佳作一则。就在她望着他几乎感动落泪的时候,耳边传来一浪又一浪喧嚣,底下全是猜拳、掷骰子的。舒旻脸色一变,望着那些吵扰的人们,恨不得跑上去拍着他们的桌子,让他们安静下来听歌,尊重台上才华横溢的歌者。   她几度握了拳又几度舒展开了,本来还含在眼里的眼泪不争气地夺眶而出。陆城南犹自唱着,还是那副浑然忘我的样子,连眉都没有蹙,他是习惯了吧?意识到这点,舒旻只觉得心都被什么狠狠揪了一下,生疼。   一首歌唱完,场子里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陆城南抓过矿泉水喝了一口,淡淡地说:“下面要唱的是X-JAPAN的《Forever Love》,给一个女孩。”   底下的人不耐地说:“不给劲啊,又是没听过的,要崔健,要唐朝!”   陆城南没有接腔,那边,贝司手已经先弹了起来,异常抒情、震撼的前奏让喧闹的人群静了静,有人说:“外国歌?”   那边,陆城南已然开口,低哑的声线,炙热的情感让舒旻一怔。   立马有人接腔:“鬼子的……”   是一首日文歌,曲风和演绎方式很像beyond的歌曲,但是比之多了一些绝望,深情,以及一些更加华丽的金属元素。   尽管语言不通,但是这一次,台下的人破天荒都呆愣住了,仿佛被陆城南近乎嘶喊的深情演绎震慑住了。   他的演唱没有专业歌手那种“声音沿着后咽壁往上”的技巧,完全是在用全身的力量在嘶喊,他抱着吉他的手上、额角全爆出了青筋,灯光下,他的脸上、唇上显出了异样的彤红。   舒旻下意识扶着沙发站起来,隔着晃动的灯光定定看他,他的日文发音并不标准,她也听不懂歌词,但奇迹般的,她仿佛听懂了他唱的每一句歌词。   止也止不住的眼泪从舒旻眼中滚落,她抬手擦泪,谁知道脸上的眼泪越抹越多,胸腔里,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沉重悲怆几乎要将她摧毁。   因为,那一刻她听到了他的心。   他的心在奔走呼号,请求他爱的人不要抛开他,请求有一个人能像他那样炽烈的,不惜一切地爱。那样的爱太过热烈,仿佛挟裹着一种摧毁一切的决然,叫人望而生畏、望而生怜。   一曲唱完,所有人都静了下来,连那些前来买醉,逢场作乐的人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觉得莫名的意兴萧索,满腔的七情六欲仿佛都被什么东西荡涤一空,也许,那一刻,他们忽然觉得自己本来早就是空的了。   唱完歌,陆城南毫不犹疑地撂了吉他,快步下台拉着舒旻穿过人群,将满室的光怪陆离丢在身后。    ☆、第十六章   陆城南拉着舒旻一径儿穿过胡同,走到大街上才撒了手,两个人静静在街边相对而立,一时间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却也不觉尴尬,就这样在燠热的夜风里立着。   还是舒旻先出声:“陆城南,我长这么大,都没像今天这样开心过。谢谢你。”   陆城南抿抿嘴唇,笑了一下:“开心还哭?”   说着,他不由分说地抬手用手腕内侧替她擦脸上的泪痕,这一次他没有像上次那样粗暴,动作极柔极轻,好像在擦拭什么旷世珍宝。   舒旻睁着一双柔软的大眼睛望着他:“你唱得真好,可是他们都不听你唱,所以我有点生气了。我就是这样的人,小时候看电视,里面的主角受了委屈,我都会气哭。”   陆城南眼神微微一黯,满不在乎地说:“不算什么事儿,总有一天,他们会认真听我唱的。”   说到这里,他眼睛骤然一亮,仿佛已经看见前方曙光乍现一般。   “嗯!”舒旻重重点头,不知怎么的,她就是觉得眼前的少年有叫人信服的力量。那时候她或者他都一直认为,成功是件特一厢情愿的事情。   两个重拾力量的人对望着笑了一会儿,陆城南说:“走,吃宵夜去。”   舒旻一脸既期待又犹豫的表情:“我妈说脏……”   陆城南唇一挑:“还有你不敢的?”   激将法立时得逞。   三中外的长巷子里全是大大小小的小饭馆,夏夜里纷纷撑起了阳伞,摆上电视、桌椅卖起了小龙虾、嗦螺、香辣蚬子、各色烤串,生意异常火爆。   两人点了一份龙虾、蚬子,一堆烤串后,陆城南撕开一罐啤酒喝了起来,舒旻双手撑在椅子上,好奇地东张西望,一双脚在椅子下自得地晃悠着。   “你不会没吃过宵夜吧?”陆城南放下啤酒问。   “嗯,别说吃宵夜了,我就没有吃完晚饭后出过门。”舒旻撇着嘴说。   陆城南诧异地问:“那你都怎么过日子的?”   “早晨六点起来练嗓子,背单词,吃完早餐后准时去上学。晚上吃完饭陪妈妈散步半小时,期间,妈妈会给我讲音乐史和一些小技巧,然后回去练一小时琴,接着做作业温书。周六周天都有家教来上高年级的课——从上一年级开始就一直这样了。所以,我一天都是当普通人好几天过的。”   陆城南很同情地看着舒旻,样子有点儿心疼:“你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呀?”   舒旻含蓄地笑了笑,似想起什么,从包包里翻出一本书递到陆城南面前:“专门给你买的?”   陆城南先是被那么厚重的一大本书噎了一下,片刻后又不禁露出喜色,假装不以为意地接过去:“浮……《浮士德》?世界名著吧?送我这个干什么?”   “你看完我再告诉你为什么,如果你真的用心看了,也许不用我告诉你,你就知道我的意思了。”舒旻凑近他,有些小神秘地说,“我希望你永远不要来问我为什么。”   陆城南的目光在她脸上轮了一圈,默然点了点头。   宵夜的东西很快上了上来,一大桌子的红汤浸着大只大只的小龙虾,看着就叫人食指大动,旁边还配着一盘炒得辣香四溢的蚬子,舒旻望着那些东西,喉头情不自禁地动了动,却不知道怎么下手。陆城南仿佛看透了她的心思,撕开一次性筷子,夹了一个最大的龙虾放进骨碟:“先从背上这条缝下手,用两个大拇指一掰就开了,里面的肉整个儿都可以吃。龙虾钳子里都是活肉,最好吃,你先分开钳子,把小的这边往里面一摁,再用力拉出来,整块肉就能吃到了。”   他话音刚落,整个龙虾就已经被他剥干净了,他将白嫩嫩的虾肉放进舒旻的碟子里,温和地说:“尝尝。”   舒旻夹起一尝,鲜香的味道好吃得让她差点咬掉舌头,平日都是合理饮食的她哪里吃过这样的重口味,立刻就喜欢上了,她自动自发地夹起一个龙虾,依样画葫芦地剥起来。   龙虾虽然好吃,到底是过辣了些,舒旻一边吃着,一边在桌子底下直跳脚,光洁饱满的额头上满是辣出来的热汗。   陆城南吃得甚少,只看着她微笑。笑够了,他一言不发地给她剥蚬子肉,舒旻埋头苦吃,偶尔也抬头对他笑一笑。   东西还没吃完,一晚上的低气压忽然爆发,豆大的雨点开始往下砸,店主悻悻地收东西,眼见雨有越下越大的趋势,陆城南叫店家把烤好的肉串打包好,拉着舒旻就往外跑。   两人刚跑到三中门口,倾盆大雨已经兜头兜脸地泼了下来。   陆城南果决地将舒旻拉进附近一个电话亭里,电话亭不大,只罩得住一米见方的地方,恰好够他们两人避雨。   骤然被逼进这样狭窄的空间里,先前还谈笑风生的他们忽然有些不自在起来。周遭除了雨声,就是他们彼此的呼吸声、心跳声。舒旻不自觉地往旁边缩了缩,垂下眼睛,抬手轻轻擦着脸上、发上的雨水。陆城南看着雨幕出了会儿神,忽然扭头问:“冷吗?”   舒旻抱着手臂,轻轻摇头:“还好。”   陆城南却二话不说地脱下衬衣,往她肩上罩去。就在这时,一道炸雷轰然响起,巨大的雷声震得小小的电话亭都颤了起来。舒旻冷不防尖叫一声,兔子般跳到他身边,藏在了他的身后。   她缩着一颗心,将头埋在他臂膀后,死死抓着他的左臂,扁着嘴说:“好吓人!”   这时,陆城南忽然转身:“很怕?”   他话音刚落,一道闪电鞭子般从天际抽过,滚滚而来的雷声再度响起。舒旻不自觉地颤了一下,脸色骤然就白了:“我觉得它们好像是冲着我们来的。”   陆城南借着频频闪起的电光看着她惨白的小脸,忽然伸手将她拥进怀里。他一手轻轻环住她纤瘦的腰,一手将她的头按进自己胸口:“怕就闭上眼睛,什么都别看。”   身畔大雨如注,耳际雷声轰鸣,舒旻僵僵地倚在他怀里,大脑混乱成了一团糨糊,先前的畏惧、惶恐被突如其来的拥抱赶走,外面明明还是那样黑暗可怕,但现在这种黑暗变得静谧、温暖、绵长,一种巨大的安全感包裹着她,这样的感觉让她心生贪恋,竟舍不得挣开。   “要是还怕就抱紧我。”陆城南轻声说,他的声音有些发颤,胸口亦起伏得厉害。   愣了一会儿,舒旻怯怯地伸出双手,攀向他瘦长紧实的腰。她面红耳赤地低头、蹙眉,双手因紧张蜷成了小拳头。   陆城南身体微一僵,深吸了一口气,用力将她拥紧。他紧紧闭着双眼,下颌轻轻摩挲她的发心,良久,他才控制住自己急促的呼吸:“舒旻……我们交往吧。”   舒旻静静听着他如擂鼓般的心跳,脸颊微醺得像桃花一样,她下意识地咬了咬嘴唇,无比温顺地点了点头。   那时候,她不懂得什么是爱,更加不懂得什么是天长地久,她只知道,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是她哪怕只争朝夕,也要紧握在手里的。    ☆、第十七章   听完舒旻的故事,木人有些失语,好一会儿,他才避重就轻地问:“干吗送人《浮士德》?人能有耐烦心看下去吗?”   舒旻眯起眼睛,似乎在回忆当年送陆城南书的动机:“那时候,看着他那样稀里糊涂的过日子,总觉得很危险,所以想给他一点信仰。我很喜欢书里的一句话:人需要每天去争取生活与自由,才可拥有自由与生活的恩赐。我觉得这本书很励志,很鼓励人走正道。”   木人扯了扯嘴角,不知所谓地笑了:“你当年真是个三好学生。”   不负舒旻的期望,陆城南看了那本书,并且看懂了她的意思,正如书中所言,善良的人在追求中纵然迷惘,却终将意识到有一条正途,本打算高中毕业就辍学的陆城南在那天之后,忽然洗心革面起来。他老老实实地跟着舒旻早晚自习,成绩突飞猛进。一年后,他以非常突出的专业成绩和不俗的文化成绩考入了北京体育大学。   临去北京的前,他捧着舒旻的脸,说:“我知道你会去北京上最好的大学,所以我也要去北京。以后,你在哪里,我也要在哪里。”   见舒旻一直沉默,木人有些不是滋味地问:“后来呢?”   听见“后来”两个字,舒旻眼神明显暗了暗,嘴角向下扯出一个清苦的纹路:“他毕业那年,我大一,也来了北京,后来……”   那个她说不出来的后来是,大一那年,她爸爸因调查一起大案,被幕后的“大鱼”买凶暗杀。听人说,那天下班后,他一如既往地骑着单车去菜市场买晚饭菜,在回家的路上,被一辆斜刺里窜出来的无牌照小车当场撞毙。闻讯赶去的妈妈看见倒在血泊里的父亲,当即晕厥,醒来后,她便再没能离开过病床。医生说,她无法承受噩耗的刺激,导致中风偏瘫。当舒旻连夜赶回家时,再见到的就是僵冷的父亲和被宣判终生瘫痪的母亲。   事后,她去过父亲出事的现场,凌晨五点的街道上空无一人,四处都下着雾,浓密的雾气将周遭的建筑、路灯、街道严严实实地笼裹起来,压得舒旻喘不过气来,她木着脸,瑟瑟地站在封锁圈外,死死盯着地上那一滩早已干涸的暗红血迹和散落四周的西红柿、鸡蛋,在倒下的前一瞬,她忽然有一种错觉,周遭的天再也亮不起来了。   大一那年秋,舒旻连着病了两个月,水米不进,仅靠着药水维生。   陆城南闻讯赶回涿城,一边有条不紊地料理舒旻爸爸的后事,一边照顾舒旻和舒母。那段时间里,舒家的事情乱成了一团,然而,素日里玩世不恭的陆城南,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举重若轻地将所有事务处理得非常清楚周道。在他的悉心照料下,舒妈的病情开始转好,意识渐渐清醒起来了,进食也已经无碍。反倒是舒旻,无论陆城南做什么,她都无法再进食,她忽然对食物产生了一种生理性的厌恶。   陆城南辗转着带她看了几个医生,最后,一个心理医生反馈,舒旻的厌食症很可能是因为她看见父亲的血和菜混在一起造成的。找到了病因后,这个心理医生对舒旻做了一系列治疗,然而两个月下来,她的病情一点好转都没有。这期间,陆城南变着花样地给她做吃的,起初哄她吃,后来灌着她吃,眼见着她把东西吃下去了,可是一转眼,她又全给吐了出来。   舒旻心知还有妈妈要照顾赡养,很积极地配合治疗,可是明明已经饿得不行,只要她一拿起筷子,就会想起散落在血泊里的菜,最终恶心得胃里直抽搐。   就在舒旻自己都绝望的时候,奇迹忽然出现了,有天清晨,她听见窗外有人在喊“豆浆、馒头、油条”,喉头一动,干涸的口中忽然有了一丝湿意,不知道被一股什么样的力量牵引着,骨瘦如柴的她忽然下了床,走到对面陆城南的床前,涩涩地说了一个字“饿”。   陆城南愣了好一会儿,才从床上翻下去,飞快地冲出门买了馒头、豆浆回来。见舒旻把东西全吃下去,且一直没有吐出来,从不轻易动容的陆城南忽然死死抱住她的身体,无声地哭了起来。   舒旻的厌食症虽然好了,却像把这病过给了陆城南,那以后,从来都是无肉不欢的陆城南忽然变了口味,成了个彻头彻尾的素食者。舒旻见他明明想吃肉,却强忍着不吃,就故意做好吃的引诱他,他往往一边吞着口水一边强忍着吃素。见他意志坚定,舒旻就由了他去。渐渐的,陆城南的肠胃适应了素菜,也就不再馋荤腥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吃素的陆城南又开始潜心研究佛学,吓得舒旻以为他要出家当和尚,几番试探后,发现他并没有这个宏愿,才渐渐放下心来。   舒旻隐隐觉得自己的痊愈和他的转变可能有什么联系,却怎么问也问不出来,只好不了了之,直到现在,舒旻都不知道真相到底是什么。   木人看了眼无限追思的舒旻,忽然伸手将她揽在自己肩上:“靠着吧。”   舒旻一动不动地望着对面闪着刺眼亮光的酒架,木人便也随她望着。   这一刻,舒旻觉得很安心,如果当一个人觉得寂寞的时候,依靠会变得比任何关系都重要。也正是因着这个缘故,陆城南于她来说,不但是爱人,更是人生的依靠。她无论如何都不想放弃他,只是这一次,是他不要她了。   末了,又是一场酗酒。木人在旁看着她一杯杯往嘴里灌,中途也伸手抢了几次杯子,最后总敌不过舒旻冷冽的眼神,讪讪地又把杯子送回去。每每把杯子送回去后,他就懊丧地用手搓搓脸——他拿这个女人没办法。   他们之间的位置,一早就这样摆好了。   舒旻是那种遇强则强的人,自从在EVA那里吃了排头后,反而越加把林越诤交给她的商务派对当回事。她上上下下白在回声唱了好几场,终于换得赵勇一个人情,帮她打电话在三里屯找了个很上档次的派对场地。据说,那场地不是谁有钱都租得到,加上舒旻要的时间又恰巧是临近五一的黄金档,赵勇很是动用了一番人脉。   联系到一个这样好场地后,舒旻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她驾轻就熟地找了两支乐队,一支是专门给一些小剧场做伴奏的朋克乐队,一支是被陆城南盛赞过的地下摇滚乐队。舒旻把派对主题定位为COSPLAY,要求前来的来宾COS成经典电影、戏剧里的人物。   做完策划案和预算后,舒旻给EVA打了个电话,想约她谈谈细节。EVA爽快地和她约了次日下午,不料等舒旻第二天下午赶到鸿宇总部大楼时,EVA却不无抱歉地告诉她,因为临时接到任务,她要飞去上海一趟,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北京,此刻,她人已经在机场了。   舒旻有些着急,如果EVA这边不首肯批钱,事情迟迟不能落实,只怕场地、乐队方面会生变,而这种事情,明显是不可能拿去烦林越诤的。   EVA听出了她的疑虑,表示她的策划大体上没有问题,让她联系自己的助理辛迪来决定细节,转发给她一个名片后,EVA便收了线。   舒旻望着收到的名片,咬了咬唇,硬着头皮拨通EVA助理辛迪的电话。俗话说,阎罗王好见,小鬼难缠,辛迪临时接到电话赶去大厅,见舒旻穿着打扮都不入流,当她是某个公关公司的小喽啰,还没等舒旻开口便不耐地皱眉说:“现在已经快到下班时间了,你找来谈什么公事?再说,我五分钟后就有个重要的会要开,哪里有时间谈这个?”   舒旻也不便同她解释是EVA约的时间,见她一副要推时间的样子,便率先开口:“这个派对就在二十八号,你们批钱走财务起码还要几天时间,如果今天不把费用报批,派对的后续工作根本没办法落实,到时候耽误了派对,我不好跟EVA交代,EVA也很难跟你们林总交代。所以,你看能不能抽个时间,看看我的策划和报表?”   辛迪大约心情不好,习惯性地把舒旻的话当成是拿上级压她,语气更加不善:“就你的事情急,我的事情不急?我现在马上就有个会要开,有的是事情要处理。改明天吧。”   “可是……”舒旻有些急了,“周五我有事,错过了明天,再约你至少也是两天后了。”   辛迪嗤了一声:“看来大家都忙,你非要今天把事情定下来,那就等我散会吧。十二楼有茶水间,你爱等就等吧。”   说着,她一脸不可理喻的样子转身离去,高跟鞋叩击地面的橐橐声如敲在舒旻心头一般。   舒旻在心里念了不下十遍“向钱看”后,终于淡定了下来。    ☆、第十八章   到了十二楼,和前台说清楚来意后,前台小姐将舒旻带去了茶水间。鸿宇的茶水间舒适得不亚于咖啡厅,暖色调的柔软沙发,一架的报纸、杂志,还有背投电视。前台小姐周道地给舒旻倒了咖啡,告诉她二十八楼的会可能会开到八点。   舒旻看表,区区两个小时,对她来说,再好杀掉不过。   前台小姐走后,马上就是下班的点,整层楼都活了起来,楼道里传来纷沓的脚步声和电梯不紧不慢的叮铃声,等这阵喧哗陆续散去后,已是七点了。   舒旻笃定地窝在沙发里看杂志,等她再抬头时,时间已过八点。她不免有些急了,走出茶水间向值班的保安询问状况,保安对二十八楼的事情一问三不知,一副茫然的样子。舒旻只好试探着朝格子间里张望,灯光疏疏落落,还是有人在加班。   舒旻遂又安下心来,坐回茶水间。大公司的会议,哪里又有准点散得了的?她既然已经等了这么久,自然没有中途退缩的理由。   不过这回坐下后,她的心就再也静不起来,不时地焦躁看时间,咖啡业已蓄了几杯,喝得口中发苦,胃中虚火上升,隐隐的有些发痛起来。   当年的厌食症给她留下了个胃痛的病根,这段时间以来,她的饮食极不规律,又酗酒,原本就不好的胃,更加频繁朝她发难。看时针已经指向九点一刻,茶水间外,连加班的人都已经散了,门外也已传来保安关电闸的声音,她终于按捺不住,走去了电梯口。   电梯带着她徐徐升上二十八楼,刚出电梯,她脚下就有些发虚,整个二十八层并不是底下的格子间格局,入目是一排欧式桃心木大门,门都紧关着,死一般的阒寂,透着一种森然凛冽的压抑感、权威感。若非廊灯还亮着,舒旻几乎没勇气在这里多站一会儿。   舒旻意识到自己很可能被辛迪放了鸽子,可是等了一晚上的她还是有些不甘心,远远看见尽头处的一扇大门没有关严,从里面泄出了一些亮光,她鬼使神差地朝前走去。万一那就是他们开会的办公室呢?万一真的是没有散会呢?   走到门边,舒旻透过寸许长的门缝往里面看去,入目是极深极广的办公室,目光一转,她不禁愣住了,只见宽大的办公桌后,多日不见的林越诤正仰面靠在办公椅上打盹,放在左腿的手上连着输液器,舒旻顺着输液器往旁边的支架上看去,淡黄色的液体正不急不缓地自输液瓶中滴下。让舒旻担忧的是,那瓶子里的药水已经快打完了!   她不知道他是真睡着了还是在阖眼小憩,更加不确定有没有人负责给他换药,她不敢冒昧打扰他,又不敢这样走了,便定定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脸,似想从他的脸部表情看出一点端倪。   办公室的灯光下,他的脸色苍白憔悴,嘴唇泛着一丝病态的红,原本搭在靠背后的西装外套落在地上,白色衬衫的领口处,被他扯得有些凌乱,整个人透着一种哥特式的沉郁美感。此刻,他的呼吸很平稳,从表情上来看,他确已进入沉睡的状态。   不知道他在睡梦中感知到了些什么,本来舒展的眉忽然向上微微皱起,皱成一丝极疏淡清苦的纹路,整张脸上透着一种异样的忧悒、脆弱。   舒旻看得愣住了,睡着的他完全没有醒着时的深沉内敛,反倒像个干净清隽的少年。舒旻常得见学校的学长,他们在学校时都颇有几分干净斯文的谦谦君子气,进入社会打几年滚,往往就脱了形,眉眼多是世故圆滑,气质也污浊起来。像林越诤这样久经社会,还能保持少年气质的男人,应该都是内心稳固,不为外界纷扰所动的智者吧。   愣了会儿神,她有些心焦地回头张望,这一刻,她多希望身后能传来什么人的脚步声,在她的认知里,哪家的老板不是被人众星拱月着,哪有人当总裁当得寂寥如他?连病着都没人理会。   她不禁又想,如果今天不是她在门口,他是不是就要这样一直睡去?这个被无数人当做传奇津津乐道,心生向往的人,此番看来,也不过是个极孤独的普通人,和她舒旻也并无两样。   一念转过,她再看向他时,不禁又有一些同情,她打定主意不走,要盯着他打针。所以,尽管有些畏惧,她还是在办公室门口站着,眼睛瞬也不瞬地盯着输液瓶。眼见药水到底,他还没有醒转的征兆,舒旻屈指在门上敲了起来,“咣咣”两声,林越诤微微一惊,就醒了过来。他睁开眼,眼睛下意识地先瞟向了桌面的文件,再才展眼看门外的舒旻,见是她,他明显一愣。   舒旻讪讪地站在门口,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忙指了指那点滴:“药水快打完了,赶紧拔针。要我帮忙吗?”   林越诤这才将眼神从她身上收回,从容不迫地弯腰拿出一瓶新的药水换上。整个过程他都一力自己做,明显有些不趁手,但也不显笨拙。换完药,他见舒旻还是进退无据地站在门口,便淡淡地说了一声:“进来坐。”说罢,他伸手指了指左侧的沙发,示意她坐下   语气熟稔,并没有距离感,舒旻暗舒了口气,推门而入,依他的指示坐下。   跟前几次见面不同,这次,舒旻觉得在林越诤面前很有压力,她低下头暗想,这大概就是拿人家的手短,收了人的钱,气势都矮了一截。   再抬头时,就迎上林越诤审视她的目光,他的目光似乎有一种穿透力,静邃深远,像是能洞悉人心一般。   舒旻觉得人要是聪明到他那个份儿上,也真真是件恐怖的事情,人至察则无徒,他这样聪明得藏也藏不住的人,旁人心里若有半分鬼,哪里还敢靠近他?   舒旻暗暗在心里一算,她上初一时,他高一,他今年至多二十六,不过大她三四岁,可那眼神倒像是她叔叔辈的人了。她在心里直咋舌——早熟品种。   就在她胡思乱想之际,林越诤忽然笑了,很温柔的一笑,眼神不再凛冽,带着些湿润亮泽:“你来多久了?”   他这人似有魔力,只微微一笑,周遭的寒气顿时又化成了一池融融春水。   舒旻望着他的笑颜,有片刻晃神:“有一会儿了……我不是故意来打扰你的,我……”   林越诤扫了一眼她手里抱着的报表,心下了然,伸手道:“我看看。”   舒旻不再多话,将策划案和财务申请单递给他。林越诤接过翻看,他看得极专注,遇到有疑问的地方就发问,舒旻则一条条地跟他解释。一个策划案,他看了近二十分钟,又提了些补充意见,方才敲定下来。末了,他翻到那张财务申请表,敛神细看了一阵后,他半抬眼睑看了眼舒旻。   表格上的费用,都是舒旻费了很大劲儿谈的最低价。她的行事做派一向随父亲,食君俸禄,忠君之事,账面上光明磊落,清清楚楚。   林越诤拿过笔,利落地签了字:“你大可以不用替我这么省的。”   这句话相对长一些,舒旻这才听出他声音里透着嘶哑,呼吸微有些急促,虽然他的神情看着一片清明,但是稍微说多点话,就露了痕迹,显出虚弱来。   一切停当,药水刚好已经打完,林越诤动作熟练地给自己按上消毒棉,抽了针,舒旻顺着他的动作看过去,只见他左手上布满了针孔,玉色的手上隐隐透了几团骇人的淤紫。舒旻蹙了眉,探究地朝他看去,他这是怎么了?   林越诤似有觉察,平静地说:“旧疾,想必传染性不大。”   舒旻连忙解释:“我不是怕这个……”   林越诤没有接话,将台面上的文件收拾妥帖,轻咳了几声后说:“派对的事情,以后你直接找我汇报。我的名片,你还有?”   舒旻点了点头,心下有些感佩,和聪明人打交道就是好,很多无谓的解释、辗转都省去了。他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将她等了一晚上的委屈愤懑悉数抹去。   “还没吃晚饭吧?”林越诤一边穿外套一边问,见舒旻有否认的意图,没有给她说话的机会,“一起。晚些送你回学校。”   舒旻正想开口,胃中又是一阵抽搐,她觉得实在没有必要和自己过不去,“嗯”了一声,就跟着林越诤出了门。 作者有话要说:  很久没登陆了,看到5、600的点击率都不知道哪里来的,之前一直以为都是老读者友情收藏,不知道真有人在追文,所以身体状况不好的情况下就不更了。。一次多弥补点。 ☆、第十九章   车子驶出北二环,一路朝着舒旻学校的方向奔去。舒旻一路瞟时间,学校宿舍楼十一点半关门,如果在学校附近吃,自己还赶得回去。   不料车子刚走了二十多分钟,就堵在了西段上,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整条路都被堵住了,朝前望去,舒旻只能看见一串串闪烁的汽车尾灯。   舒旻的胃起初还好,到后来,疼得越来越厉害,像被人捏在手里揉搓,疼得她脸色煞白。她不想惹人注意,趁着林越诤一心看着窗外时,悄无声息地往角落侧了侧身,一手捂紧了胃。   饶是如此,林越诤还是注意到了她的异样,返身望着她问:“怎么?哪里不舒服?”   舒旻动了动嘴唇,低声说:“没什么。”   她不说话还好,一说话不知道牵动到哪里,一阵痉挛似的剧痛从胃部传来,疼得舒旻眼前发黑,不自禁地倒吸了一口凉气,她下意识地揪住胃部,将脸往车背后藏了藏,再想说些什么,可是连开口的心力都没有了。从未有过的剧痛感,带着一种覆灭一切的势头朝她袭去。   林越诤发现不对,急急下车,打开舒旻那边的车门。舒旻本就将额角抵在车窗上,林越诤一开门,她整个人就散了架一般向外栽去。林越诤一把接着她,扶稳她的身体,将她的头托起来。入目便是她惨白的脸、毫无血色的嘴唇以及布满涔涔冷汗的额头,他眉一蹙:“舒旻、舒旻……”   连着叫了她几声,见她连应答的力气都没有了,他毫不迟疑地将她拉出车外,锁上车子,将软瘫着的她拉到自己背上伏着:“舒旻,试着搂住我的脖子。”   舒旻的意识已濒临涣散,好像全世界的一切声音透进耳朵里都成了叫人烦躁的嗡鸣,唯有那锐利的痛是真实的。林越诤背起她往前还没走出几步,舒旻若有若无地呢喃了一个字“疼”。林越诤深知那种痛,一双修眉越拧越紧,略一沉吟,他在茫茫车海里将她放下,拦腰打横抱起:“忍一忍,舒旻。”   说罢,他便抱着舒旻穿过车与车的缝隙朝人行道上跑去。   身下颠簸得厉害,舒旻下意识地紧紧攥着他的手臂,在一浪又一浪的剧痛里紧咬牙关。她不知道那一路林越诤抱着她跑了多久,仿佛那条路永远也走不完,长长的一路上,她只听见他的喘息声、咳嗽声以及紧促的心跳声,痛到后来,她有些麻痹了,便连这些声音都漫漶了去,整个世界都溺进一片微弱的白光里去了。   *   等舒旻悠悠醒转时,她发现自己并没有置身医院,而是躺在一个灰色调的房间里。床头传来细碎的声音,她缓缓侧头看去,只见一个四十岁上下,面相温和儒雅的医生正在给她配药。舒旻挣扎着起身,却被他制止:“还要再挂一个小瓶。”   见舒旻一脸迷惑,他温言细语地说:“我是林先生的私人医生,这是林先生的家。”   舒旻疑惑解开后,顿觉躺在陌生男人家里不妥,掀了被子下床,走到一边的小沙发旁坐下。先前胃里的剧痛已然平缓了大半,只隐隐有些痛,还透着一种空虚感。   医生也不勉强她,将点滴架移到沙发旁,宽慰她说:“不要紧,是你的胃炎犯了,打过了小针,再挂一瓶水,回头我给你开点药,注意养着,问题不大。”   说着,他动作麻利地给舒旻挂上了药水。   这时,已经换了便服的林越诤推门而入,舒旻有些不安地看了他一眼,想说些什么又无从开口。他神色如常,表情平淡,只是眼睛里分明有疲态,想是那一路疾奔,连累得他的病情又加重了。   那医生见他进来,脸上掬起笑意,热络地说:“病人的病情已经稳定下来了,晚点我再给她开点药。”   林越诤点了点头:“把她的病历给我看看。”   他接过医生递过来的病历,垂眼看了起来。   医生怕他看不清楚,在一旁说:“病人有慢性胃炎,可能和长期饮食不规律,吃的东西过于粗糙有关。但是这次发得这么厉害,我估计病人最近经常喝烈性酒,伤了胃粘膜。今天晚上的空腹只是一个诱因。”   林越诤将眼神从病历上收回,扫向一旁的舒旻。致病的理由并不光彩,舒旻有些赧颜,将眼神投去了别的地方。   医生顺着林越诤的目光打量了一眼舒旻,笑了笑,还是说出口:“这姑娘看着不像是那么能喝的。”   林越诤收了病历,递给医生:“江医生,时间也不早了,这里有我照看,就不多耽误你休息了。我叫司机送你。”   江医生忙推托:“不用麻烦,不好专门叫王师傅来送的。”   “他刚从二环取了车过来,顺路送你一程。”   江医生见状,也就不再推辞,转身嘱咐了舒旻几句,切记注意饮食,再不可喝酒,这才笑着同林越诤告辞。   *   等林越诤送完客再回房间时,舒旻的小吊瓶已经打得差不多了。林越诤静静站在门口,等那药水打完。他像是有什么要说,几度欲开口,还是没有说出来。   舒旻觉得在他面前手不是手,脚不是脚的,哪里都不对劲,时刻都有一种严阵以待的感觉,生怕哪里说错了一句话,做错了一件事情,就唐突了他。她在心里找了很久话,也没想到该怎么跟这个人打开话题,干脆噤了声,一心盼着赶紧打完针告辞。   大概是看透了她的心思,就在舒旻水深火热的时候,林越诤返身出了门。   舒旻长吁了一口气,仰脸看着那点滴。五六分钟后,药水终于见底了,舒旻笨手笨脚地准备自己抽针,似算好了时间一般,林越诤再度推门而入:“别乱动。”   他从一旁的药盘里拿出药棉,在舒旻面前屈膝半蹲下,握住她打针的手,擦药、拔针,一系列动作利落完成。舒旻接过药棉,自己按住,正准备开口告辞,林越诤先开了口:“我煮了粥,出去吃一点。”   舒旻僵了一下,还是跟他出了门。   *   舒旻站在门边看了眼林越诤的房子,大而空旷的复式楼,装得却很简约,整间屋子里只有黑白灰三色,单调得近乎清寡。四周墙壁上,错落有致地挂着形形□□的油画、水彩画,有一些名画真迹,更多的像是近几年一些年轻画家的作品。因着这个缘故,他的屋子反倒像个大画廊。   舒旻扫了一圈,目光落在了一幅水彩画上,她情不自禁地走过去,在那幅画下站定,出神地望着。   那幅画上,大片大片的黑云、薄雾将一片汹涌的大海笼罩着,耀眼而逼真的光线从层层黑云的边缘透出,隐隐仿佛看得见十万米高空上一轮白蒙蒙的,似有似无的惨阳。旋涡式的构图让整个画面生动逼真,动感十足。舒旻站在画下,只觉得那滔天海浪要从画里兜头打来,又觉得自己仿佛要被画里透出的天光吸进去一般。这幅画的作者对光影出神入化的运用,以及那种宏大画面感激得她的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她连忙去找署名,她只道是某位19世纪英国学院派画家的作品,但是看向署名,却只轻描淡写地落了一个Terrance.Lin。   舒旻听EVA说过,林越诤曾在巴黎开过画展,委实是个能写会画的主,她疑心这画是他画的。   “三年前,我路过黎巴嫩北部海域,遇到了一场暴风雨,咳……”林越诤并不看她,不紧不慢地从里面舀粥,“不过是极普通的自然景观,却像刻在我脑子里一般。”   舒旻一边瞧那画一边问:“你那时候,是在怕着什么吗?”   餐桌前的林越诤手猛地一滞,良久,他才云淡风轻地说:“过来喝粥。”   舒旻整颗心都被那画所吸引,喃喃道:“一定是怕的,我见过这样的黑云,这样的雾,当时觉得……很怕。过后也就像刻在脑子里一般。”   且看着,她的目光再度落向林越诤的英文签名,她本不过是习惯性地想认仔细记住,不料一看之下,似有什么触动了她敏感的神经,她的心跳骤然一停,跟着剧烈地跳动起来,她吸了口气,又将脸凑过去了一些,甚至忍不住想伸手去摸那签名。   她之所以那么着重地看那签名,不惟是那签名写得异常优美,飘逸灵动得像出自早期电影里,拿着鹅毛笔在羊皮革手册上挥毫的大作家,而是那字,她见过,不但见过,而且一度还镂刻进她的心底。她缓缓回过头,睖睁地望着林越诤,张了张口,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到底有多久了?她忽然有些记不清自己当年找了这字的主人多久。    ☆、第二十章   舒旻上初中那几年,涿城富贵点的家庭都流行把孩子送出国读高中,各大机关大院里,经常能听到那些太太们互相攀比自家孩子在国外哪家高中读书,能直接升入什么名校。一向喜欢赶点小潮流的舒妈自然不甘落于人后,早早的开始张罗着送舒旻去国外读高中,连学校都选好了,英国的米尔菲尔德中学。万事俱备,只等着舒旻英镅Ш谩   舒旻的英语虽优,到底年幼,要在英语这块过关,非得下苦工不可。考虑到这个,舒妈选了个暑假,给她报了一个雅思魔鬼集训速成班。   等舒旻入学后,发现自己压根跟不上那么高难度、高强度的学习,几天下来,她的自尊便被一个毒舌的作文老师摧毁得所剩无几。   一次作文课上,那个老师单独挑出她的作文,当做反面教材指摘,并且直言不讳地说,这个班面向的人群是英语底子很好,悟性很高的少数人,建议她转到别的班。许是善意,但是这位怀着孕还要顶着烈日上课的老师怨气很重,不惟对她毒舌,对别的同学也不客气。既然都打着魔鬼的招牌了,旁人也自然有心理建树,只要真能学到东西,也就没什么可计较的了。唯独年幼敏感舒旻承受不了,那次课后,她磨蹭到很晚才走,一个人悄悄爬到教学楼最高层,坐在光线冥蒙的老楼道里哭了很久。   哭过后,她回家继续咬牙苦记单词,背作文范本。那时候,她的世界里从来就没有退缩,认输的概念,她卯着一股劲,决心要在两个月后让那个老师对她刮目相看。   愿望是美好的,但是这种东西哪里又是她鼓着气,用功一晚上就能吃成胖子的?第二堂作文,照例是被老师极不耐烦地评了C等。那天课后,她抿着唇,憋着泪改完作文才失魂落魄地回家。   次日,她早早去了培训学校,翻出抽屉里的单词书准备先背单词,刚抽出单词书,昨天那张作文卷就轻悠悠地飘在了地上。她捡起来一看,一瞥之下,不禁惊呆了,只见卷面上多出很多用蓝色钢笔写的英文批注,那字迹带着古典的花笔道,刚劲清秀,连贯得如珠走玉盘,风骨不凡。舒旻从来没见过身边有人能写这么一手漂亮的英文字,她的英文老师也好,这个培训班的老师也好,哪个写的字不是快而潦草,透着内心的不厌其烦。   她出神地望着那些字,越看越爱,简直生出了崇拜之情。再细看那批注,条条都耐心地指出她的各种错误,甚至连书写不规范这种细小的问题都被挑了出来。偶尔遇到好句子,那个写批注的人就会画出波浪线,在旁边写下夸赞的话。遇到实在写得不堪的句子,那人就在旁边重新写一句。最后,他还在文下用英文写了这类文章的破题技巧,以及写这类文章的常用句式、常见词汇,叮嘱她用心背下。   舒旻查了词典才完全读懂他的意思,一个小时下来,她忽然有了一种拨云见日的通透感,回头再看那些批注,又觉得写批注的人用的句式新颖独特,比之老师让背的样板文,不知道灵活实用多少。   她轻轻握着卷子,含着微笑做小女生似的联想,大概是学校哪位德高望重,春风化雨的“老老师”,看见她一个小女孩被骂,可怜她,所以用这么慈爱、温柔的方式帮助她。   想通这一点,她浑身上下仿佛充满了力量,她觉得自己像是武侠片里的那些主角,在人生的最低谷忽然遇到了一个藏在暗处指点她的高人,而她将会在这位高人的指点下,抵达不凡的境地。   接下来的一整天,她的精神都格外饱满,充满了小说主角才有的惊人元气,连那个怨妇老师都被她自信的气场所感染,破天荒的没有那么强烈地针对她。   第二天,她早早的跑去培训学校,心急火燎地找昨天留下的作文卷,一打开,果然又有批注,蓝得澄净的字迹像沁进她心里去了一般。她几乎热泪盈眶了,甚至生出了好好学习,不负师恩的念头。   从那以后,那神秘的蓝色批注就再没有断过,在“蓝色批注”的激励和悉心帮助下,舒旻的作文水平果然飞速提升。作文一旦好了,口语、听力、阅读、语法都跟着蹭蹭地上去,一个多月后,她的成绩已经跃然班上的中上水平,确实跌破了那位女老师的眼镜。   舒旻想过揪出这位老老师好好感谢一番,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妥,武侠片里的那些前辈高人都喜欢隐匿在背后,一旦把人家揪出来,也就是两人师徒缘分尽了的时候。她舍不得,她只恨不得永永远远都可以看见那漂亮的蓝色英文字。   因着这个,她开始模仿那人的字迹,每天都要用字帖纸摹写几张。   渐渐的,她文章里的错处越来越少。当她看见卷子上的蓝色批注越来越少后,她生出了一种害怕,生怕哪天一早来上课,那批注就不见了。她脑子一转,就想出了一个歪主意,故意在作文里犯一些错误。这个计划刚实施就被“蓝色批注”揪出来了,他指出她好几处不该犯的错误,但是语气很平和温柔,舒旻甚至能透过那字迹感觉到写字的人,怀着和她一样的眷念不舍。然而,看到最后,舒旻忽然愣住了,卷子的末尾写了一句:今天是我最后一次改你的作文,未来的每一天,你都要靠自己努力了。以后,不管有意还是无意,都不要犯上面那样的错误。再见了,我的小姑娘。   那句英文的最末尾处,“蓝色批注”居然用网络符号画了一张笑脸!舒旻的心猛地一跳,她朦朦胧胧地意识到,那个给她写批注的人,很可能不是一位德艺双馨的老前辈,而是一个年轻人。   这个念头并没有在她脑海里盘桓很久,下一刻,一种离别的不舍与怅然将她包裹住,她无比不舍地望着那句话,伸手一遍又一遍摩挲着,良久,一滴眼泪“啪”的落在那句“My little girl”上,瞬间将字迹氤氲开去。   第二天,一个消息坐实了她有关“老老师”真实身份的猜想,楼上的魔鬼集训小班结业了。原来,那个人,并不是什么“老老师”,可能只是楼上小班里的某位好心人。她伸手进抽屉找卷子,期望在上面再看见点什么,不料那张卷子已经杳无踪迹,怎么找也找不到了。   剩下的十几天课,舒旻心里满是怅惘与失落,仿佛失去了生命里某个重要的人一般。那些天,她一边恹恹地上课,一边没事就走到楼上,静静走过一排排空教室,仿似在寻找什么痕迹,明明知道什么都找不到,但她总怀揣着一丝隐秘的期待。那个像一道光芒照进自己阴霾里的人,会不会在某个地方出现,再一次像光芒一样照进她的生活。   舒旻最后是以非常优秀的成绩结业的。那以后,她养成了留意别人英文字的习惯,以及,练就了一手刚劲清秀的花笔道。    ☆、第二十一章   林越诤微诧地看着泫然望向他的舒旻,愕然道:“舒旻?”   舒旻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迅速垂下眼睛,走到餐桌前,静默地坐下。原木餐桌上,两只日式纯白骨瓷碗里盛着汁稠亮泽的清粥,里面零星可见莲子和红枣,是一例上佳的养胃粥。   舒旻拿着勺子,在林越诤的注视下,舀了点粥放进嘴里,本是极鲜美的味道,不知怎么的,尝在舒旻嘴里,却有些无法下咽。   林越诤见她神色有异,不禁问:“不好吃?”   说着,他自己也舀了些尝了一口。舒旻慌忙摇头,忍住眼泪,埋头大口大口地将碗里的粥喝完——   她只喝了一口,就尝出了家乡的风味,特意放了桂花酱,她不知多久没有喝过这样悉心做出来的,像模像样的粥了。   林越诤目注于她,眉不自觉地蹙起,静淡的眼里泛起一丝恻然,在她将一碗粥喝得见底之际,他不自禁地脱口道:“你——怎么能把自己弄得如此可怜?”   意识到自己语气里情绪过多,他轻咳一声,起身为她碗里续粥:“再吃一些。医生说的那些,可都还记得?”   舒旻抬眼望他,他似乎很喜欢用这种极富耐心的,哄小孩子的语气同她说话,可能连他自己都未必察觉到这一点。   舒旻点头:“记得,戒酒、规律饮食。我以后会注意的。”   林越诤满意地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玄关处忽然一阵窸窣作响,舒旻顺着那响动看去,只见一只小黑猫从一只拖鞋里钻出来,它浑身打了个小激灵,目光炯炯有神地看着舒旻,倒像是个警醒的小人儿。   舒旻失笑:“它没有窝吗?怎么住拖鞋里?”   林越诤的脸上破天荒地露出一丝窘态:“给筑了窝,不过它偏偏喜欢住在拖鞋里,只好专门给它买了几双大号拖鞋。”   那只猫见主人开餐不叫它,有些小情绪,慢吞吞地蹭到林越诤脚下,仰起小小的头,很不乐意地看着他“喵”了一声,林越诤弯腰,伸手摸了摸它毛茸茸的小脑袋。那只小猫见自己没有失宠,伸出肉呼呼的小爪子拍了拍林越诤的手,以他的手掌为支撑,轻盈地一跃,跳到他腿上,用两只爪子搭住餐桌的边缘,睁着两只圆圆的眼睛看舒旻。   舒旻被它的神态逗乐,轻笑出声:“它怎么这么瘦?”   “吃不胖。”林越诤爱怜地看向那只小猫。   舒旻只觉得这一瞬间,连带着林越诤也可爱起来了,他两手轻轻抱着小猫腰身的样子,哪里像一个高高在上的集团总裁,倒像是一个逗自己小孩的慈父。如此一想,她再望向林越诤时,心里又生出些许异样的暖意。   大约是情绪受感染,她起身准备摸一摸那只小猫,说时迟那时快,那小猫忽然一扬爪子,朝舒旻手臂上袭去,还未来得及得逞,电光火石间,它的“凶爪”已然被林越诤紧握在手里,他有些歉然地说:“这小家伙很凶。”   舒旻收回手:“它以前挠过别人?”   “没有。”   “那你怎么好像预料到它会挠人一样的?”   他蹙眉将小东西放下:“你是没瞧见它原来的样子。特别凶。”   舒旻不免好奇:“为什么想着要买这样一只猫?”   林越诤望着小黑猫走远的身影淡淡说:“我曾经在上海的街头,看见一只很瘦的黑野猫站在瓦砾里四下张望,一副饿得无所适从的样子,我走近它,想给它点吃的,可是手边什么都没有,周边也没有便利店。它见我有意给它东西吃,也不躲避,直愣愣望着我,后来见我什么也拿不出来,眼神里露出绝望、哀求的神色,望着我凄厉地叫。”   林越诤说话的口吻固淡,说的也并非什么惊心动魄、悲天悯人的故事,可是听在舒旻耳里,总觉得有异样的感染力,叫她心生酸楚。   顿了顿,他又说:“人生之苦痛在于,人往往不能为自己的心做些什么。我始终忘不掉那个眼神,因为那一刻,我什么也不能为它做。”   说完这番话,林越诤忽然侧过脸来,沉默地看着舒旻,只是看着她。   舒旻一怔,她起先还在心里暗忖,他说这番话的样子别有深意,似乎在为过往的什么遗憾而怅惘,所以,他见到那只可怜小猫时,竟会生出那样强烈的悲悯,以至于要再买一只类似的猫来填补遗憾——他不像是个天生喜爱动物的人。   然而,他这时竟用这样的目光看着她,看得她浑身上下都不自在,仿佛,她就是那只猫一般,仿佛,她就是某种遗憾一般……   片刻后,林越诤收回眼神,起身,用客气疏离的语气迅速拉开两人的距离:“你睡刚才那间客房,早上走的时候关上门就行。”   “不用了。”舒旻随着他起身,“我得回学校。我们宿舍楼的阿姨值夜班的,所以……”   开什么玩笑,莫名其妙地睡在一个陌生男人家?怎么想都是极不妥的。   林越诤见她态度坚决,又说:“那我开车送你。”   舒忙道:“不用了,你还带着病,不能疲劳驾驶。”说着,她透过大大的落地窗扫了眼窗外,看见某个地标性建筑后又补充,“从你家楼下打车回学校,最多二十分钟。你早点休息吧。”   林越诤抿了抿唇,忖度一番,也不客气:“好,我不勉强了。你到学校了给我发个短信。”   出了门,舒旻顿住脚步,返身隔着门框说:“林越诤,谢谢你。”   于是,逃脱升天。   *   出了大门,舒旻站在马路边上出神。北京历来都不是个经得起夜的城市,才不到一点的样子,路面上已经空无一人,出租车也少,偶尔有车开过,也是生怕撞见客人的样子,刷地从眼前飞窜过去了。   舒旻的心思却全然不在出租车上,学校其实已经回不去了,宿舍楼有人值夜不假,但是这么晚回,少不得又要被那两个欧巴桑唠叨训斥,然后换一顿通报批评。她大一、大二时经常晚归,早已经在舍管老师那里落下了不佳印象,如今,她再不想和那些人有口舌纠纷。   凌晨时分站在大街上无处可去的情况,她早已司空见惯,只是以前有人在身边,即便不在,一个电话,天南海北的也能把他招来陪自己。想到这里,胸腔里又像被什么压着一般难受。   夜风撩着她的发在脸畔、眼前乱舞,她眼神落寞地看着灯光下橙黄的路面,不敢大口呼吸,只能轻轻地将积压在胸中的郁气一点点呼出,然后抚着胸口缓缓在马路牙子边蹲下,浅浅地叹气。   那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像一个流浪儿,无怪北方的方言里,“马路牙子”指代的是流浪儿,这是一种极有理由的通感。   不知道蹲了多久,蹲到腿也麻了,她忽然起身,朝着马路对面大步流星地走去。她一早就看见对面有家酒吧。    ☆、第二十二章   酒吧不大,生意不冷不热,舒旻推门而入时,里头的人都打量了她一下,判断她是否合适一夜情,但见她顶着一张性冷感的脸,分明是来买醉的,老练点的也便收了心思。   二十五的喜力,舒旻要了三瓶,再要了单杯的芝华士农药,在门口就近找了个地儿坐下后,她便憋着劲儿喝起来。她喝得不快,喝够了就歇一歇,勾着头出神,出神出得连自己都觉得没意思后又接着喝。失恋后酗酒这种事情,在很多人看来是极矫情,极上不得台面的,但是舒旻总觉得酗酒比哭体面,或者换种说法,往身体里面灌东西总比往外掏东西好,再掏,可真就空了。   抱着酒喝到不行后,她的心反倒平静了下来,四肢固然绵软,却像被什么东西填满,身体重重的,很有存在感。酒精在胃里烘烘地烧,她的神志反倒被酒精烧得更加清醒起来。像是想到了什么过往,她忽然撇嘴冷冷一笑,端起那杯芝华士。   她是个很会喝酒的人,什么时候该喝到什么样子,她都有分寸,这一杯下去,就真够了。   不料手刚端起来,一只手从斜刺里伸出,挟裹着怒气稳稳钳住了她的手腕。接着,她眼前忽然闪过一道黑影,她抬头望去,一看之下,她浑身打了个激灵,一股寒意“噼里啪啦”地沿着脊柱往脑子里冲去,整个人仿佛都掉进冰窟窿里一般。她骤然清醒了,咬了咬唇,她六神无主地嗫嚅:“林……”   她发誓,长这么大,从没有一刻,她像现在这样心虚害怕,就像那种第一次作弊被老师抓了现行的心虚,她只恨不得找个地方钻进去   灯光下,穿着黑色外套的林越诤突兀地站在那里,面色是病态的苍白,脸颊上透着一丝酡红,不知是高烧烧的,还是被气的,他唇角向下抿着,面容冷峻地盯着舒旻,盯得舒旻胆寒。   那是怎样的一个眼神,冷硬而犀利。   他一句话都没有说,但是舒旻完全知道他那个眼神是什么意思,怒其不争,怒她的不懂自爱。   被他盯得几乎哭出来的时候,舒旻不知哪里来的劲儿,被他钳住的右手腕开始使劲儿挣扎,似要挣脱他的掌控。林越诤一言不发地按住她的手臂,凛冽的眼神里透着一股不可违逆的气势。舒旻哪里服气,一边含泪怒视着他,一边伸出左手使劲掰他钳住自己手腕的指头,不料看似病弱的他竟那么有力气,手指像钢铁般冷硬有力。   舒旻红着眼睛睨他,像一只被激怒的兽,他居高临下地睥睨着她,见她还在挣扎,他眉一皱,忽然伸手将那酒杯从她手里拽出来,“啪”的摔在地上,那一声像砸在舒旻心里,她被吓得颤了一下,下一秒,她猛地低头,一口咬在他的手腕上,那一口分明咬得极重,但是他岿然不动地任她咬着。她便也不客气,死死地咬住他的手腕,良久,咬得她自己嘴都麻了,她才松口,仰面看着他,抿紧的嘴死死往两边扯着,面部表情扭曲成一团,止也止不住的眼泪从她眼角滚落。   林越诤眼神一黯,严酷的脸上忽然有了点人情味,他略松了舒旻的手,用异常冷酷的声音说:“跟我走。”   舒旻大力摔开他的手,站起身,嘶声吼:“林越诤,你凭什么管我?”   整间酒吧的人都朝他们两人这边看来,一旁的酒保小心翼翼地缩在一旁,犹豫着不敢上前索赔。   林越诤的声音平静稳定:“我再说一次,跟我走。”   舒旻还欲开口反抗,林越诤眸光骤然一沉,一把将她拽近,一手抓紧她的双手,一手将她整个人丢到肩上扛起,大步流星地步出酒吧。   舒旻一路挣扎,不是头撞到电梯门上就是脚踢到墙壁上。   盛怒中的林越诤手都有些发抖,掏钥匙开门的简单动作,他都半天才完成,开门时,一直沉默的他喘息着开口:“你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作践自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罔顾别人的好意,很有意思,是吗?”   顿一顿,他怒意更盛:“你自甘堕落,要疯、要死就给我疯远一点,死远一点,不要在死在我眼皮底下!”   大力推开客房的门,他粗暴地将舒旻丢到床上,等气稍微喘匀了一点,他冷冷说:“好好待着。”   说罢,他返身关门,“咔哒”一声响,门从外面落了锁。   舒旻从床上跳起来,冲到门边拍门,歇斯底里地喊:“林越诤,你这是绑架!你这是囚禁!”   门外,林越诤冷厉地说:“那你去告我!去啊!”   *   客厅里没有开灯,林越诤沐着黑暗立在窗前,面无表情地望着楼下宽阔的马路。   他一早就预感舒旻不会老老实实地回学校,在她下楼后就一直站在窗前目送她走,看着她孤零零蹲在马路牙子上那一刻,他承认自己的心又软了。曾有一度,他以为自己是一个心如流木的人,终此一生都会沿着人生这条徙流漂泊而下,按照既定的轨迹,行走于水中央,不触两岸,不为人取,不为洄流所住,亦不腐败。   然而他竟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为同一个人心软。第一次心软,他将烂醉在酒吧的她送回学校,只是想看看自己还有多少人性的光辉;第二次心软,他将她从肖总那里拉回,他想看看自己能否收放自如。于是,抱着一种浅尝辄止的心态,朝她搭一把手,施舍完了,随时收回;第三次心软,他看见她冒雨站在街上兜售打口碟,他叫EVA买光了她的碟,他跟自己解释,事不过三,这是最后一次了。   然而,他的车,终究还是回了头。   再以后,他便索性回避这一切思考。只想着,总有一天她会消失,总有一天,他二人还是会像以前那样,桥归桥,路归路。   直到刚才,看着她不知死活地又进了酒吧,他的心仿佛被什么重重地戳了个洞,一股压抑多年的巨大情绪忽然从那洞爆发了出来,然后他活了,像一个真正的活人那样,会震怒,会心疼,会恐惧,会在乎——他忽然发现自己其实并不能完全控制住自己的心。   他从窗前回身,万分疲惫地坐在沙发里,眉心蹙成一团。他伸手支住额角,迫使自己闭上眼睛,什么都不去想。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觉得眼皮重得睁不开了,疑心自己要睡去,却又觉得脑子比任何时刻都要清晰,过往的很多陈旧画面像是被谁掸去了烟尘,无比清晰地在眼前无限拉伸、轮放。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觉得自己脸上有些异样,迷迷蒙蒙地探手一触,竟触到一指湿润冰凉。他遽然睁眼,在这将明未明的破晓时分,深深、深深地呼了一口气。   *   林越诤冲了一个澡,干干净净地换了一身装束,外面天还未亮,只透着些朦胧的光,他推开客房的门,客房里一片漆黑。他的眼睛好半天才适应了客房的黑暗,舒旻蜷缩在沙发上的身体渐渐显出了轮廓。林越诤放轻脚步走到她面前,似怕她在睡梦里感到压力,又在她面前蹲下,仰面看住她。她的睡相很安静,一双瘦白的脚稚弱地赤着。   他心中微微一动,从床上抱了薄被,盖住她的脚,扯着两个被角往她身上覆去,就在这时,沙发里的人忽然低低地呢喃:“我难受。”   林越诤疑心她是在说梦话,手滞在半空,半晌没有动。片刻后,他将手里的被子放下,裹向她的脖子,将她整个人轻轻裹成一团,他的手没有撤回,就保持着那个半蹲在她面前为她盖被子的姿势说:“我知道。”   屋子里静了一会儿,舒旻又低低开口:“你有过那种没有出路的感觉吗?”   声音疲靡,像是旧唱机里的人儿在唱歌,透着不真实。   “有过。”林越诤说,“都会过去的,一切都是片刻的欢愉和不幸。”    ☆、第二十三章   舒旻真正醒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八点多了,整间屋子里空无一人,她套上鞋,悄无声息地离开。   出了地铁,舒旻快步走在通道里,上台阶时,她目光一掠,还是看见书报亭里新一期《精品》的封面,八开的全铜版纸报纸旗帜样地挂着,质感极强的黑白大片上,一个线条利落,长相异常坚硬,双眼却透着孩子式迷茫的男人突兀地立在那里,不媚不俗,面无表情,似要挣破封面,迎面而来。   舒旻怔怔地站在那里看着,任前后两侧人来人往地冲刷。报刊亭的老板看了她几眼,她才醒了神,掏一块钱买了报纸,站在角落里翻看。   到底是关锦华,《精品》的封面和人物专访都能随时拿到,舒旻看着明显记者代笔的人物专访,恍惚极了。以前她和陆城南没少买过《精品》糊墙,有一面墙上抬眼看去,不是周迅就是章子怡要不就是范冰冰,她每每一边看头几版的奢侈品一边说编辑的文笔装X,却又忍不住买。   她未曾想过,有一天会在《精品》上看到自己相熟的人,而且是那么熟的人。好像时间只那么瞬了一瞬,他就已经成了自己遥不可及的人了。   看完专访,她就去唱片店找到他新出的那张唱片,唱片店导购大肆推荐,说此人是创作型才子,当红炸子鸡,懂行的人爱他有才,不懂的人爱他够帅,总之是年度必买唱片。   舒旻站在唱机前试听,罩上耳机,闭上眼睛,整个世界又是他那仿佛伸手可及的声音。眼前闪过往日他拿着唱片小样一家家公司推销,失败后握着小样坐在胡同口发呆的样子。不是没有唱片公司要他,但是那些公司无一例外让他丢掉摇滚唱流行歌曲,有家公司的老板异常喜欢他,甚至拿了一首一听就会大红的歌引他入蛊,苦口婆心地让他摘掉耳钉,蓄长头发做偶像。他往往是毫无转寰余地地拒了,回来也是不置一词。最后,他终于放弃了,安心做一个摇滚歌手,一个场子串一个场子,把每一个酒吧当成他的红磡,不疲不惫。也就是那时,他从背后抱着她说:“这个世界上,只有音乐和舒旻不能含糊。不能妥协。不能放弃。”   现在,他终于做到了,他让自己的唱片站在了最显眼的位置上,让来来往往的人为他瞩目。唱片里的歌,她熟得不能再熟,可是经过专业团队的精心制作,一切声音干净得如雪山上的融雪,或荒凉、或激烈的器乐,冷却深沉饱满人声,完美得让舒旻都动容。   良久,一滴透明的液体从舒旻的眼角落下,她的嘴角上忽然浮起一丝笑意,在这样一个清晨,她忽然释然了,放下了,她觉得这样未曾不是一种成全,她原不该禁锢他。   *   舒旻刚到宿舍楼下就看见了室友余梦鸽的白色保时捷。前几天院里刚出了通知,特批余梦鸽参加大四的毕业考试,以她的水平,提前一年毕业自然不在话下,为了备战考试,新学期伊始,她就已经不在学校住了。今天,她是专程接室友去看她的个人毕业独唱音乐会彩排。   舒旻进门时,余梦鸽正背对着她和尹驰烨说话,声音一如既往地富有感染力,尾音上扬,时刻都像在舞台上演出。尹驰烨捧着脸,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余梦鸽,大眼睛里星芒流转。马利枫却在阳台上刷刷地洗衣服,水声开得极大。   听见门响,余梦鸽回过头来,冲上前抱住舒旻,拉着她的手臂晃呀晃的,用非常柔嫩的声音说:“旻旻——人家想死你了。”   说着还作势要往舒旻身上蹭,舒旻微笑着望她:“小余,你瘦了。”   余梦鸽嘟起嘴抱怨:“可不是嘛,我妈妈不知道把我逼得多紧,每天睁开眼就是学学学。”   尹驰烨插嘴道:“小余,你开玩笑的吧?不就是毕业考试吗?以你的水平还要那么卖命啊?朱教授也太低估你的水平了吧。”   余梦鸽的妈妈是舒旻她们系的博导,也是全国鼎鼎有名的音乐家,全国不知道有多少学生挤破头想跟她学专业。余梦鸽的父亲是某个制药集团的老总,家事非常显赫。舒旻他们那一届刚入学,“余梦鸽”三个字就已经成了口口相传的传奇。所以,当余梦鸽拎着拉杆箱站在她们宿舍门口时,宿舍里另外三个人同时有一种大气出不来的感觉。起初,余梦鸽从不在宿舍留宿,都是回自家住,但是随着和室友打交道的深入,她渐渐喜欢上了舒旻和尹驰烨,大二时,她便干脆搬来学校,和她们三个同住。   余梦鸽依然抓着舒旻的手臂晃着:“哪里只是准备大四毕业考试啊?我妈帮我争取到了一个茱莉亚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名额,也就在六月份考试。一考完试,马上就是我的毕业个唱,我爸爸请了很多名人和媒体来看呢,又不是开着玩玩的,哪个不要准备?我可真是要忙晕了。”   “哇!”尹驰烨眼睛扑闪了几下,“我的天啦!茱莉亚!连这个名额你都拿到了啊?我们院只有一个啊!小余,你的命也太好了吧?”   尹驰烨话音刚落,阳台上传来“哗啦”一声泼水声,马利枫冷脸从阳台上进来,一下子打断了宿舍里的热络气氛。余梦鸽有些讪讪地说:“小枫……洗衣服呢?”   马利枫“嗯”了一声,翻出几个衣架子,又折回阳台。   尹驰烨翻了个白眼,凑上前去:“小余,以后出名了不要忘了咱啊。”   余梦鸽天真一笑,松开舒旻,反握住她的手:“怎么可能啊?”   说着,她朝两人发问:“你们俩怎么打算的?”   尹驰烨压根儿就没有什么打算,但是同寝的好友发展得这么好,她有些不想被轻视:“茱莉亚音乐学院我就不用想了。我想考中音的研。”   “那你找好上小课的老师了吗?和声、曲式、中西音乐史看得怎么样了?”余梦鸽关切地问。   尹驰烨讪含糊其辞地带过了这个问题。   余梦鸽转而问舒旻:“旻旻,你呢?”   舒旻眸光微微一暗。高雅艺术虽然可以是普通人的享受,但是要把高雅艺术学到极致,一定不会是像她这样家境的人,如果没有当年那场变故,也许她是有资格谈理想、谈追求的,然而现在,让她拿什么去追求艺术的极致?   她有才华、有天赋又怎么样?她没有能力像别人那样从大一开始就请名师上小课,没有能力像别人那样开个唱、录专辑、挤进主流世界,更加没有能力妄想高攀国外的顶级学府。这些年来,转烛于贫穷,她的灵气被她挥霍在酒店的大堂里、不入流的剧场演出里以及各色酒吧里,对未来,她早已经不做幻想。   毕业后,好一些的,她找到个歌剧院打工,低了眉眼做人,数年后,讨得某位领导的喜欢转了正,一辈子也安妥了。不好一些的,去某个歌舞团,到处走穴,走到人老珠黄了,带着走穴赚来的钱找个齐整的人嫁了。再差些,便回涿城找个音乐老师的工作。然而,只怕她所想的那个“再差些”也轮不到她这样的人伸手去够。   想到这里,她神色复杂地看了眼被优渥生活滋养得千娇百媚,不食人间烟火的余梦鸽,她正满目期待地看着她。   她,大概永远也体会不到那种没有出路,生如浮萍的感觉吧?   摇了摇头,舒旻说:“没有什么打算。毕业了就去找工作。”   余梦鸽万分诧异地“啊”了一声:“旻旻,那郭老师会心疼死的,你可是她最喜欢的学生。旻旻,你还是准备考研吧,回头我跟妈妈说,让她免费带你。”   舒旻笑笑说:“朱老师那么忙,我怎么好意思给她添乱?真不用。”   余梦鸽用手支着下巴一想:“那还是出国镀金吧,总之,我们这个专业,学历或是履历,总要有一样发光才行。要不你考德克萨斯基督教大学的研吧,那学校奖学金不错,学费也还好。”   舒旻点了点头,说,好。    ☆、第二十四章   余梦鸽的个唱彩排在下午两点,除了邵丽枫因故不能前往,余梦鸽的好友们纷纷表示愿意捧场,一行人在余梦鸽的招待下吃过中午饭,便直奔国音堂音乐厅。   舒旻坐在空旷的大厅里,出神望着舞台中央盛装华服,顾盼生情的余梦鸽,她的全身在灯光的照耀下流光溢彩,像一个遥远的,明晃晃、白蒙蒙的梦,一个她从小到大都在做的梦。   *   拜舒旻所赐,林越诤的病持续了一个多星期才见好。其间,舒旻给他打过几次电话,无非是汇报派对进度的,电话里,他的声音总透着丝疲惫,夹杂着低咳。   舒旻心中愧疚,无以言表,只好费心费力地去准备派对。在一个公关公司的帮助下,二十八号那天,一切业已准备妥当。EVA提前代林越诤巡视了一番,不由也对舒旻有几分刮目相看,只见舞池区借鉴百老汇舞台布景创意,声响和灯光的布置非常巧妙,交流区则布置得舒适体贴,创意十足,放眼整个冷餐会现场,金碧辉煌的穹顶上水晶吊灯熠熠生辉,长桌上数不清的铜烛台上准备着纤细的白蜡烛,雪白的桌布上堆满了玫瑰,红酒、美食。   入夜,林越诤提早到了,他本性不是一个活泼的人,所以穿得中规中矩,并没有按照派对要求COS成某位影视剧里的人物。等到他请的嘉宾陆续前来,顿时跌破了他的眼镜,他们有的扮成了加勒比海盗里的船长,有的一袭深V白裙,戴着金色假发扮成玛丽莲梦露。   中国的客人普遍保守,无视派对要求,着奢华正装,两方宾客互不干扰,该玩该闹的玩闹,该谈生意的照旧谈他们的生意、拉他们的关系,倒也自得其乐。   EVA倒是放得开,安了一个假的翘臀,极尽夸张之能事地双方游走,把气氛撩得很热络。   舒旻站在乐声、人声交织出的狂欢海洋里,端着酒杯出神。这时,一个脸上浓墨重彩,化着印第安妆容的法国男孩用带着小舌音的中文跟她搭讪,他问她:“你为什么一个人站着,不高兴吗?笑一笑。”   说着,他朝着舒旻做了一个鬼脸,配着那诡异的妆容,惹得舒旻不禁莞尔。为了迎合今天的主题,舒旻特意打扮了一下,她扮的是《蒂凡尼早餐》里的奥黛丽赫本,一头撒了蓬蓬粉的中长发用白色头巾扎着,身上系着一条雪白的睡袍式长裙,露出单薄挺直的肩膀和漂亮的蝴蝶骨,以及一双笔直莹白的长腿。她越笑越厉害,抬起手挡在脸前,明艳璀璨得让那法国男看得心旌动摇,他凑近舒旻,压低声音,用暧昧的声线说:“宝贝儿,你真美,我叫亨利,你呢?”   舒旻听他语气里有暧昧的暗示,收了笑,淡淡说:“杰奎琳。”   说罢,她将目光瞥向别的地方,就在这时,她感觉到有两束光落到她脸上,直觉告诉她那肯定不是烛光或者灯光,下意识地循着那光看过去,原来是林越诤的目光。他姿态端正地站在一张餐桌前和面前的几个男人寒暄,面容平静,虽不时搭话,一双清隽的眼睛却是看向她的。眼神交错,舒旻似乎感觉到什么,心中微微一动,却没有收回目光,静静隔着人群回望他。    那个叫亨利的法国男人很识趣地走开了。   他们二人互望了好一会儿,不知是谁先笑了,接着,两个人都隔着远远的距离笑了起来。   林越诤撇下面前的人往舒旻这个方向走来,舒旻疑心他要来和自己说话,却见他径直朝着门口的方向走去。   她回头一看,一看之下,像被什么一脚踢在了心口,闷闷地痛了一下。   只见穿着一袭紫色礼服的关锦华挽着陆城南出现在门口,一时间,很多人都朝他二人涌去。舒旻有意识地不去看陆城南的脸,但是那二人犹如众星拱月,光华耀眼,又引得她不得不去看,她便干脆将目光停驻在关锦华身上。多日不见,她丰腴了些,脸上只淡施粉黛,整个人看着神采奕奕,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   EVA端着一杯香槟站在舒旻身旁压低声音说:“那是热力传媒的女老总,身边的是她新捧的一个小白脸。林总的新项目也是和她合作,才顺利拿下来的。”   舒旻的心因“小白脸”这个鄙夷的词揪了一下,转脸去看EVA。EVA的目光只在关锦华身上,美目里有艳羡、嫉妒之意:“这个女人可不简单,名副其实的第一名媛。媒体上怎么吹得厉害,其实也就是个高中学历的东北村姑。”   这还是舒旻第一次听到关锦华这么隐秘的八卦,不免有些吃惊。   EVA大概喝多了,有些失态,她平日里可能对关锦华多有关注,此刻就忍不住八卦道:“都说成功的女人背后有一堆男人,这女人绝对就是踩着男人上位的典范。我听人说,她出生在东北一个农村,一考进大城市的高中,她就处心积虑地想往上流社会挤。高中刚毕业,她就改了年龄,嫁给市里一个高官的独子,那个高官的儿子是个小儿麻痹症患者,其丑无比,性情又古怪暴躁,一直找不到老婆。但是关锦华居然肯!”   “关锦华刚嫁过去一年就生了个儿子,居然白白胖胖,很健康,她在婆家的地位一下子就上去了。后来她公公调来北京,她也随夫家来了北京,帮着公公里里外外应酬,混得风生水起。不到两年,她就傍上了一个很有背景的老头,抛夫弃子跟了他。即便如此,她和以前的夫家还保持着很好的共利关系。”   “再以后,她就帮着那老头坐江山,管着他名下的热力传媒集团。起初那老头还不相信她,结果等老头病了,她床前床后地伺候,说恶俗点,真的是端屎倒尿,亲力亲为,无所不用其极,博得了老头的信任。前些年,那老头过世了,她和老头的几个儿子腥风血雨好一场恶斗,最后把老头的几个儿子都踢出了局。老头那几个不成器的儿子哪里是她的对手……”   说到这里,EVA啜了口香槟,有些感慨地说:“不得不说,人都有不同的天赋,她的天赋就是傍男人,抓住一切机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现在,她谁也不用傍了——财富与权利巅峰的女人,现在轮到别人傍她了。”   舒旻听得浑身一个寒噤,她觉得关锦华那样的人生是她所不能想象的。   “听说她这个新欢是个唱摇滚的,以前就在酒吧里唱着玩,现在被她一炒,红透了。唱摇滚的嘛,看着都愤世嫉俗,其实都精着呢,年轻时玩酷装漂泊,到头来最次的也都娶个北京女,不费吹灰之力地过上很多人求都求不到的生活。”   说着,她挤出一个笑迎上去,步向那群寒暄的人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恢复更新,初定于每周2、4、6更新,如有特殊情况,周四可能会不更。大家追文辛苦了,非常感激你们的耐心。 ☆、第二十五章   舒旻的眼睛顺着EVA的走势看去,恰好对上了那双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眼睛。陆城南万没想到此时此地会见到舒旻,表情里闪过一丝慌乱、无措,那慌乱无措一闪即逝,很快,他就恢复了冷静。   舒旻含着抹淡淡的笑看着他,今时今日的他,再不是那个和她缩在穷街陋巷里的寒酸小子了,白色的阿玛尼很衬他,他身上如同披着光辉。   她看了他好一会儿,忽然举杯,对他做了个口型:“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她居然这样说。   他垂下眼帘,嘴角抿出一丝苦涩的纹路。   关锦华敏感地捕捉到了舒旻的存在,冷不丁见到舒旻,精明强干如她,反倒不如陆城南淡定,脸色骤然一变——到底是偷过东西的人,见了失主,骨子里还是怕的。   舒旻嘘了口气,转身朝着大厅后门走去。她一向是个宽厚的人,见不得别人不自在,哪怕是别人负了她。   大厅后门直通向一个小花厅,或站或缠,错落有致地种着各色植物,花厅里空气清新,四下里弥散着不知名的花香气,隐隐听得远处大街上的车水马龙。这一切冲淡了厅内衣香鬓影带来的华而不实,她回头望着里面的影影绰绰,悠悠出了一口气。   余光瞥见不远处的小舞台上放着一把吉他,她便趁着兴致拿了,在爬满藤蔓的长廊上坐下,扯掉头巾,蹬了鞋,将双腿笔直放着,垂下长长的睫毛,学电影里奥黛丽赫本的样子唱起《moonRiver》。   *   眼见关锦华取代了他的核心位置,林越诤舒了口气,摁了摁眉心,撇下人群往花厅走去。   穿过一排假山,他遥遥看见舒旻抱着吉他兀自唱着歌,身体随着拨动吉他的手微微起伏,线条单薄瘦弱。他走近些,方才听清她唱的是什么,再看一眼她今天的装束,倒真有几分赫本不谙世事的颓废样子。   唇角不自禁地微微上扬,他静静望着她的侧脸,小半月不见,她的状态和气色都比上次好很多,脸颊丰腴了不少,她仰起的下巴线条柔美,微微有些上翘,安静下来时透着一种楚楚可怜的风致,她的睫毛很长,在眼底下投着一片扇形的阴影。夜色掩映下,她坐在一片暖色光芒里,仿似有一种和缓的光她身上泻下,流进他干涸已久的心里。   喉头微微一动,他默然收回眼神。   过了今晚,他便再无理由见她了,以她的性格,拿了他的钱,自然会躲得远远的,再往后,二人渐行渐远,终成陌路,念及此,他心里仿佛生出了一些东西,那些尖利的东西在心底砥砺着,让他不莫名烦躁。   *   一曲唱毕,舒旻缓缓低下头,把吉他靠放在身畔的廊柱上,许是那首歌太过静谧的缘故,她有些犯懒,便将左手搭在栏杆上,仰头发呆。   不知过了多久,她长长吁口气,一扭头就看见不远处那个修长挺拔的身影,她抬手挡住迎面射来的白光,微眯了眼,这才看见隐在一片阴翳中的,他的脸。   她的呼吸微微一滞,身体下意识地绷了绷。   林越诤信步上前,在她对面坐下:“歌唱得很好。”   舒旻不以为意地笑了下,当他是客套,这种浅吟低唱哪里见实力?   林越诤低头出了会儿神,忽而抬头,很认真地问:“你马上就要进大四了?未来有什么打算。”   舒旻一怔,没想过他会跟她谈起这个。沉默了一阵,她有些艰涩地说:“没什么打算。我,不是一个很有理想的人。”   “是没有理想还是不敢有理想?”   五月的天,已经十分燠热,舒旻却被他这句话激得打了个寒战,舒旻避开他犀利的眼神,死死抿住唇。   从六岁那年学音乐到今天,如果说一开始,她是没有选择,那么后来,她确实是拿音乐当一生的信仰来对待的。十六年来,五千多个日日夜夜,她从未假想过,如果未来没有音乐会怎么样。   她只是——   “不敢有。”舒旻坦率地脱口而出。   她不敢有理想,艺术的完美,多少带有一点魔意,她不敢放任自己去饲养这个魔,她太知道要养好这个魔,要付出什么代价——鲜活的自我!陆城南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她要多决绝孤勇,才敢有理想?她不是没听过某个学姐的传闻,一路靠着潜规则上位,最终对男人产生了生理性厌恶,她不敢想那背后是怎样的龌龊和罪恶,才能让一个人扭曲至此。   但是,如果她敢呢……   一个念头还没转完,林越诤冷不丁开口:“如果我说,我让你敢有理想……你敢要吗?”   舒旻的脑中一阵轰响,全身血液仿佛有一瞬的凝固,她不傻的,她懂林越诤这话的意思是什么。他明显没有在开玩笑,像他这样一个人,如果他让她“敢”,那她就一定会有“敢”的资本。   舒旻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想装傻,假装听不懂他的话。尽管这一刻,舒旻的大脑处于放空状态,但是她还是很敏锐地捕捉到林越诤眼中一闪即逝的异样神情,那神情像是在自嘲,又像是无奈,继而又像有了期待。舒旻屏住呼吸,只盯着他看,他的眼神不再回避,眼帘一抬,看定了她,眸色深沉,竟没有半分情绪,叫舒旻生出了一种错觉,以为他刚才什么都没说。可是他明明又是一种等待的姿态。   舒旻仿佛听见耳边有时钟走字儿的“嗒”“嗒”声,且越走越快,一股气堵在了嗓子眼里,她嘴唇动了动,却发不出声儿来。   就在这时,林越诤的手机铃声突兀地响了起来,他做了个手势,转身朝前方僻静处走去。   舒旻长长地呼了一口气,胸口大力起伏了几下,她才恍然惊觉自己手心里竟全是汗。她不想放任自己深思刚才的事情,套了鞋子,起身就往回走,不料刚迈出几步,就见一道高挑的紫色身影冷冷地立在甬道上。   舒旻倒吸了一口冷气,脚步下意识地往后一退。    ☆、第二十六章   花厅里的咖啡桌前,两人面对面地坐下。关锦华一手搭着椅子背,闲闲地跷起二郎腿,眯起着眼睛,似笑非笑地打量了舒旻一会儿。   那种眼神让舒旻想起了蛇,滑腻冰凉,让人不寒而栗。   好一会儿,她嘴角旋出点笑意:“相请不如偶遇,我最近刚好想找你聊聊。”   “你说。”舒旻语气冷淡。   舒旻曾以为自己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心平气和地跟这个女人坐着聊天,但是她万万没想到,从乍见之下到现在,短短一分钟里,她对她丝毫没有愤怒的情绪,反倒是有些畏惧。是一种正常人,对非正常人的畏惧。听过EVA的那一番话,这个女人对舒旻来说,已经变成了一个无法打败的女魔头。   她不再恨她,是不是说明,她也已经不再那么爱陆城南了?   联想到这个,舒旻有一霎的释然。   “城南的新专辑听了吗?卖得很火。他还真是块璞玉,稍微一打磨就成器。”关锦华身子往后一倾,风情万种地撩了一下头发,青丝如水般蜿蜒而下,有几绺诱惑地散在她半裸的酥胸前,“六月份我会在北京给他开一场演唱会,要是反响好,我会安排他在上海、广州、武汉连开十二场大演唱会。北京的演唱会,欢迎你去捧场,我给你留VIP座位。”   舒旻一言不发地看着她。   关锦华笑了笑,抬手托住下巴:“你看看,他现在正过着他想要的生活,我把他照顾得很好。”   舒旻有些不耐地打断她:“不好意思,我有点忙,先告辞——”   关锦华身子往后一仰:“舒旻,我不希望下次我用别的方式请你谈话。”   舒旻坐回椅子里:“你到底想说什么?”   关锦华抱胸含笑看着她:“我最近忽然有点良心发现,觉得抢走了你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却没有给你任何补偿,有点不地道。”   舒旻气急反笑:“所以呢?”   “所以我决定补偿你。”关锦华好整以暇地说。   舒旻抿唇,看向一旁不说话。   “我给你联系了美国的克利夫兰音乐学院,你下个月去参加一次考试,不用等到大四毕业就可以去那边,所有的学习费用包括生活费用,我这边一力提供,你想读多久都可以,条件只有一个,就是永远不要回来,彻底消失。”   舒旻觉得自从遇到了关锦华,她的人生就充满了各种狗血桥段,她强忍着胸腔里的热血沸腾,冷冷说:“谢谢你的好意了,我不稀罕。我就喜欢北京,哪儿都不去。”   关锦华用手撑住额头,默了好一阵子,很无奈地说:“你说为什么有的人怎么养都养不熟?无论你为他做什么,哪怕是掏心掏肺,他也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舒旻,我不能再让你留在北京了。我真的不希望我的男人,在喝醉酒的时候抱着我喊你的名字,我真的不希望我的男人,说没有你写不出任何作品,我真的不希望我的男人忽然蹲在香奈儿的橱窗下泣不成声,说你以前的梦想是攒钱买橱窗里那双白色高跟鞋。”   舒旻眼睛一热:“够了,我不想听这些。像你们这样的人,驯养宠物的手段一定比我们这些人厉害,你可以多找几个贵妇,一边搓麻一边交流心得,我真帮不了你的。”   舒旻从没想过自己有天也能这样刻薄。   关锦华肩膀微微一抖,再抬起眼睛时,里面居然蓄了点泪光:“你以为我拿他当什么?宠物?野味?你错了,我要跟他结婚,还要跟他生孩子。”   舒旻匪夷所思地看着她,倏地起身:“你疯了。”   关锦华一把擒住舒旻的手腕,含着泪光的眼睛里透出刻毒的光:“我已经在准备当高龄产妇了,这几个月来,我停了美容针,戒了一切不良嗜好,就等着他点头和我结婚,然后生孩子。你知道我这个年龄生孩子有多危险吗?可是我不怕!我以前一直觉得爱情、婚姻、家庭对我这样的女人来说完全不重要,可是遇到城南后,我愿意拿一切去换人生的完整。我自信我有能力得到我想要的,只要你从我们的世界里消失。”   舒旻努力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掰掉她的手指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怎么也不是你的,我帮不了你。我的人生被你改变了一次,我不想再被你改变第二次。关小姐,真的不是什么人都会围着你意愿转的。”   舒旻转身的一瞬,身后传来关锦华冷厉的声音:“舒旻,不要逼我用别的方式让你消失。我只是不想让他恨我,也算是为宝宝积阴德。但是你非要逼我,我绝对可以让你消失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   舒旻僵在了原地,脊背上升起一股极阴冷的寒意,放佛一条冰冷的毒蛇正绕着她的四肢游弋。   身后的人恢复了笃定,指尖一下一下地叩着椅子扶手,慢条斯理地说:“你想让我送你去哪里?克利夫兰还是地狱?”   舒旻的胸口泛起一股尖锐的疼痛,她试着往前走了几步,然而浑身的力气仿佛被什么抽走,双腿里有一种滞重感,压得她膝盖发软。脚步最终还是停了——   克利夫兰还是地狱,她的人生竟由不得她选?   肩膀颤了两下,眼泪刷地夺眶而出。   就在这时,一个从容不迫的男声悠悠响起:“关小姐,你准备把我女朋友送去哪里?”   声音低沉温和,仿佛朋友间再正常不过的谈笑往来。   话音刚落,一只有力的手贴着舒旻的腰身,将她紧紧揽在臂弯里,另一只手飞快地抹去舒旻脸上的泪水,将她的身子扳转过来,与他一起并肩而立。   舒旻红着眼睛,仰脸望着林越诤,他勾下头,凑近她耳畔低声道:“关小姐刚才说,要送你去什么地方?”   他的声音轻得像是耳语,温柔的气息掠过她耳后的发丝,激得舒旻耳后生出一丝战栗的麻痒。舒旻松开紧咬的牙关,声音有些发抖:“克利夫兰……”   林越诤神色自若地说:“哦,一流的音乐学府。不过她的唱法是意大利流派,我打算送她去佛罗伦萨音乐学院。关小姐的美意,我心领了。”   关锦华瞳孔缩了缩,噙笑打量二人一番,望向林越诤:“新欢?”   林越诤揽紧舒旻,淡淡一笑,未置一词。姿态上却已将一切说明。   大家都是聪明人,便也不再纠缠,寒暄几句后,林越诤便带着舒旻告辞转身。刚一回头,就见着白色爱马仕衬衣的陆城南僵僵地站在一排射灯下,整个人笼在流转的光影里,面上没有一丝表情,也不见半分生气儿。   林越诤经过他时,步履没有丝毫停顿,仿佛只是路过一个摆设,带着舒旻一径出了花厅,穿过人声鼎沸的大厅,“砰”的合上了满室衣香鬓影。    ☆、第二十七章   林越诤发动车子,问也不问地就往舒旻学校的方向开去。   舒旻纹丝不动地坐在车后座,目光投向后视镜里的林越诤,他的眼睛心无旁骛地目视着前方,眉却蹙着,像是在烦躁着什么。   舒旻望着他,时而觉得这人很熟悉,时而又觉得他很陌生。在今夜之前,她一直对他怀有一种隐秘的情愫,她觉得她像是佛经里说的,漂于海上的盲龟,而他则是她巧遇的浮木,她死死地抱着这块救生木,却在她安下心来的时候,忽然发现那块木头自己动了。那种恐惧,较于浮荡在茫茫大海里尤甚。她只希望他今晚最好都不要再说话,赶紧把她送回学校。   车在舒旻学校大门不远处靠边停了,舒旻伸手去拉车门,然而刚一拉,她发现车门竟是锁着的。舒旻又拉了两下,见林越诤丝毫没有开门的意思,她有点急了,先前那种恐惧感又加重了,她有些失态地拍了拍车门:“开门。”   林越诤透过后视镜看她,脸上再没有之前的那种烦躁神色,像是刚掂量清了什么问题,一派笃定。   就在舒旻情绪快要失控的一瞬,他忽然开口:“舒旻,刚才我问你的问题,你还没有回答。”   他的话就像忽然降下来的一场暴雨,一下子将舒旻心里嚣舞的尘埃打得服帖了下去。   舒旻停下手上的动作,安静坐着,既然已经摊牌了,那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什么问题。”她问。   林越诤忽然转头盯住她,一字一句,重若千钧般砸在她心上:“跟我在一起吧。”   耳边“轰”的一响,舒旻疑心自己要失聪。   周遭死一般的凝寂。   舒旻下意识地动了动唇,却连一个字也迸不出来,怔怔看着他那双古井般深邃的眼睛。他说在一起,可是这三个字未免来得太过迅疾、太过匪夷所思,以致她听到的第一反应不是心动,而是怀疑,怀疑是否哪里出了问题。   在她的爱情观里,“在一起”是一种高于“我爱你”的郑重承诺,而不是这样随随便便地从一个只谋面几次的陌生男人嘴里说出来。她甚至因为这句话怀疑面前的男人是个轻佻的人,可是对面的双眼里,分明是爱她已极的神气。   那样的目光,她从未见过,她以为自己看错,定神再看去,他的眼里像有无数复杂的情愫在涌动,却被什么克制着。   她不敢再看他的眼睛,垂眼看着自己的脚尖,脑子里是翻江倒海一般的乱。   她从未对他生过一丝一毫的妄想。让她妄想林越诤爱她,妄想有天他会像电影主角那样捧着花和戒指跪在她脚下?不,不,她脑子还没有秀逗,更加没那个闲情逸致在脑子里编制这些狗血玛丽苏的剧情。   但是平心而论,她又是有妄想的,她妄想要在他心里占一个不亲不疏,独特的小位置。那天,当她站在他办公室门口,选择守着他那一刻起,她就生出了这样一个小妄想,当时,她在心里对自己说:当她需要有人像一道光那样出现在她生活里时,他出现了,所以,她能报答他的,就是让他看到,她在那里,一直会在那里。   她知道他是孤独冷清的,她揣着一颗极虔诚的心,只求能在他生命里发一点极微弱的光,假使他不相信这世界有永恒,但至少有一天,当他回头发现这一小簇光时,心头总会有一点暖和。   不知道过了多久,舒旻打破了沉默,声音干哑地说了两个字:“我不。”   林越诤望向她的目光一黯,定了定,他缓缓说:“不要急着答复……”   舒旻唇上泛起一丝苦笑,摇了摇头,她淡淡说:“我不会考虑。你也看到了,我的处境已经这样了,我但凡不傻,就应该欢天喜地地投入你怀里,求得你的保护。可是我不,爱情不应该是这样。林越诤,我看不清你的心,更加看不清自己的心。我没有勇气再去相信一个男人的承诺,更没有力气去跟上一个随时可能丢下我的男人的脚步。那种整个世界轰然坍塌的绝望,我已经不想再承受一次了。”   说到这里,她整个身体不受控地抖了起来,一颗心骤然紧缩成团,这么久以来的屈辱与疼痛像是找到了一个发泄口,眼泪忽然涌泄而出。   林越诤抿了抿唇,盯着她足足有十几秒,抬手握住她的颤抖的肩,她抖得越厉害,他便握得更紧。他一言不发地拭着她面庞上的泪水,眉心不自觉蹙成怜惜的纹路。但他仍然残忍——   “还是那句话,不要急着答复我,再考虑一下。”收回手,林越诤打开车锁,用有些压抑的声音说,“回去好好睡一觉,今天你实在是太累了。”   舒旻对他的话恍若未闻,收回眼神,一言不发地下车,投入清冷的夜里。   *   林越诤将车停在一片废墟里。在北京,要找到一个像样的废墟不容易,所以他下了车,坐在车头,望着渐已深沉的夜出神。   身畔放着一包烟,他不喜欢抽烟,但是压力过大的时候,偶尔也会吸一支,所以车里总备得有。他自顾点上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将那口烟闷进腔子里,再徐徐吐出来。一口气吐完,他心底那股郁闷却没有散去,于是,他将手上的烟丢在地上,取一支新的点上,吸一口便丢在地上碾灭,再点一支,再丢,再碾灭,他不知道这样做有什么意思,等到他看见一地烟蒂时,也只能不知所谓地一笑。   有人曾跟他说,爱情不过是荷尔蒙的过剩分泌,等到激情消退,爱情就只剩下了空壳,林越诤深以为然。他觉得人成长到一定阶段,就会失去爱的能力,比如,他看见舒旻沉在泥淖里,想去拉她,一而再,再而三地想拉她,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拉她,他想为自己找一个理由,最后他找到了那个理由——他爱她。   他竟然还是爱她。   明明是那样无望的关系,他用了十年倥偬时光,竟都未曾掐灭这个妄想。他一向自诩自己是个清寡的人,面对任何诱惑,他都能恪守自己,永远走在正确的轨道上,但是舒旻的出现搅乱了这一切,他成了一个控制不住欲望的人——他原不该招惹她的!   返身回车里前,他想,也许爱情也是一种病,长久不医,是会病入膏肓的。    ☆、第二十八章   关锦华裹着浴巾从浴室里出来时,客厅里没有亮灯,陆城南以一种很奇怪的姿势坐在地上。关锦华打开灯,只见陆城南烂醉般靠在沙发背上,仰着头,嘴里叼着一片“叶子”。他近乎完美的侧脸笼在一团烟雾里,他深深蹙着眉,明明是痛苦的,脸上却溢出一丝因毒~~品带来的放松感,此时的他,脆弱病态得像一个少年。   他的那个表情让关锦华涌出了一股强烈的情潮,到了她这个年纪的女人,或多或少是有些母爱的,她爱透了眼前这个少年式的男人。   她走过去,抽掉他口中的东西,厌弃地丢在地上,在他身边坐下,整个人像蛇一样缠在他身上,她轻轻抚着他的脸说:“说了我在备孕,你不要再玩这些了。”   陆城南瞟了眼她,不耐地说:“给我。”   “乖,我给你别的。”关锦华妩媚一笑,翻身骑坐在他身上,一边扭动着身体一边去解浴袍带子,关锦华对自己的身体非常满意,尽管年逾四十五,但是除了无法避免的松弛,她的身体任何一个角落都堪称完美,所以,当浴袍带子滑开,呈现出水蜜桃一般丰腴的身体时,陆城南明显还是有了本能的反应。   关锦华很满意眼前的状况,对她这样的人来说,男人的欲望就是她的安全感,只要男人还想要她,她就可以拥有一切。   她俯下头,咬着他的耳朵说,用急促的声音说:“宝贝,带我去床上。”   *   关锦华醒来时,大约是凌晨四点的样子,她迷迷糊糊地探手去摸两侧,发现身畔什么都没有时,骤然惊醒了,她猛地一转身,发现陆城南还在身旁,她大力喘了几下,用手按住急促跳动的胸口。   晨光熹微里,只见陆城南拥着薄被的一角,睡在床沿上。他们刚在一起的时候,晚上,他会循例抱着她睡,可是等他睡着后,他就不会不自觉地缩到床沿上,有小半边身子都悬在外面。她每次见了,都会五味杂陈。后来她索性换了床,换了全京城最大的一张king size床,她暗想,叫你滚,人没滚到床边,只怕觉也醒了。   那以后,他果然老实了,再怎么样也滚不到边儿上去的。有时候午夜梦回,她醒了,发现他没有抱自己,而是背对着她,她就干脆跨过他,自己钻进他怀里。   她不是二十岁的小姑娘,有那么多矫情和敏感,她知道怎么对自己好,哪怕有时候,他在床上叫别人的名字,她也可以享受好身体的快感。   她看了会儿他的背影,嘴角泛起一丝温柔的笑纹。她蹑手蹑脚地下床,绕着床跑到他面前,蹲下身去欲去看他的睡颜,目光刚落在他的脸上,一股寒意骤然蹿到了她的头顶:他居然醒着,空洞的目光落在某个虚无的点上,脸上没有一丝一毫人类的情绪。   *   次日一早,关锦华在办公室里坐定,叫来助理,把陆城南演唱会的时间推后。她在反思,自己是不是给得太快太急了点,太轻易就得到的东西,人往往都不会珍惜。她想,是时候冷落一下他了。   她登上公司的官网,点开旗下男模那一栏,逐个浏览,近百个模特,千篇一律的笑容,她看了一圈,指着其中一个对助理说:“让他来我办公室。”   关锦华冲了个澡,系上酒红色的浴袍,在按摩床上躺着,浅啜着杯中浅黄色的液体。门外传来敲门声,她淡淡说:“进来。”   她眼皮子也没抬一下,但是已经将来人的情绪捕捉得一清二楚,他先是惊讶,再是紧张,然后是狂喜,最后是收敛情绪,准备接下来的卖力演出。   “知道我叫你来干什么吗?”关锦华漫不经心地问。   男模小心地点头:“知道。”   说着他小心翼翼地上前,在关锦华背后站定,探手给她做肩部的按摩,手法纯熟。   “上来。”   “吻我。”   “出去。”   关锦华又一次证实自己爱上的并不是一张脸,一具身体。   单从容颜和身体上来说,陆城南对她并不具备吸引力,阅尽美色的她,能在三秒内从顶级美男脸上找到致命瑕疵,甚至用不着对方脱衣服,她也能一眼扫出某个模特身体上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她喜好男色,却从不眷恋,在她眼里,男人就像是晚餐的主菜,她有时候想吃鹅肝,那就找来鹅肝尝尝,尝的时候很享受,下一餐还是要换别的主菜的。   所以八个月前,她第一次在某个酒吧见到陆城南时,单纯觉得这是个好苗子,长得好,台风佳,唱歌有爆发力,整个人有张力,写的歌也很不错,居然让她疲惫的耳朵有了复活的感觉。   那晚,整个酒吧都被他点燃了,无数男男女女都在叫他的名字,个别激狂的女粉丝还当众脱掉了上衣,露出胸口的纹身向他示爱,他面无表情地跟灯光底下坐着,样子不倨傲不冷酷但也不热络兴奋,是一副与生俱来的淡然样子。尤为特别的是,他的眼睛和她见过的所有艺人的眼睛都不同,无欲无求,无辜而通透,透着点天才特有的神经质。   她坐在角落里用眼神将陆城南肢解了一番,觉得这个人是个可用之才。临走前,她让一旁的经纪人签了他。   签了陆城南后,她便把这个年轻人忘去了爪哇国。   几个月后的公司年会上,赶了几个场子,已经微醺的关锦华去迟了,她人到的时候,大厅里早已群魔乱舞。旗下几个刚拿了影后、影帝的大牌见她来了,笑着缠上去灌酒,几个肱骨老臣一起哄,她一开心,来者不拒,该喝的酒一滴没漏。   等到她觉得不行的时候,才提出说走,助理欲跟,她摆手拒了,当老板的在公司年会上迟到早退,毕竟不是好事,总得留个心腹给自己做代言人。   下了楼,出了大厅,风一吹,一股恶心劲儿翻江倒海地在她胃里翻滚,胃里紧缩了几下,她想吐却吐不出来。偏生这大楼的车库又远又绕,司机一时半会儿过不来。   她踉跄着跑了几步,跑到不远处的一个花坛边干呕起来。这一晚上,白的、红的、黄的,她不知道灌进去了多少,胃里又没多少东西垫着,此时,整个胃闹腾得像是要自己跳出来。   这时,不远处的公交站台上,一个人影朝她走了过来。   关锦华皱了皱眉,想起身走开,她现在的样子着实狼狈,妆只怕早残了,头发又凌乱,夜礼服外套着一件又肥又大的黑羽绒服,样子狼狈普通得只怕和任何一个中年妇女无异。   她倒不至于虚荣到要在一个陌生人面前保持住美好形象,她只是打心里瞧不起那些底层人士,她喜欢用高高在上的气势、奢华的服饰、璀璨的珠宝拉开自己与普通人的距离,因为她本质上也清楚,除了这些外在的东西,她也找不到更好的途径来证明自己比别人高贵。   而她此刻竟已狼狈到随便什么人都敢来同情她!   “喂,你没事儿吧?”一只手在她肩膀上拍了拍,语气没有情绪。   关锦华挥开他的手,又从地上挣了挣,但是脚底绵软,像踩了棉花。   “难受吧?难受少喝点儿啊。大半夜的,您一中年妇女,跟马路上倒下了多危险啊?”说话间,来人在她面前蹲了下来,不由分说地扳起她的脸,用手指撬开她的嘴,伸进两根指头,小钩子似的在她喉管处抠了起来。   关锦华又气又恼,抬起手啪啪地打他的背,那人的耐心似乎极好,不闪不避,一下下地抠她的喉咙,帮她催吐:“大姐,感情不顺遂吧?不顺遂也不要这样作践自己。好了,马上就好了。”   他话音刚落,猛地将手指往外一带,关锦华只觉得整个胃都像被谁扯了出来,“哇”地一声吐了出来。吐完,她抬起惺忪的醉眼朝那人脸上看去,那张脸先是晃了几下,最后定格。那张脸,她不认识,但是那双眼睛,她记得很清楚,是那个她几个月前从后海签回来的艺人。   陆城南下意识地轻拍着她的后背,帮她顺气:“好点儿没?”   关锦华本欲发怒,不料陆城南这个下意识的举动忽然撞上了她心底最柔软的一处地方。   不久前,她一个做饮食节目的朋友得癌症去世,她去参加了她的告别式。遗体送去火化的一瞬间,死者的朋友纷纷恸哭起来,她看了眼旁边一个哭得续不上气的女人,她缩在一个男人的怀里,表情悲痛欲绝,那男人则低着头在她耳边耳语,一手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帮她顺气。   那一瞬间,关锦华忽然觉得自己的人生其实是不完整的。   那一刻,关锦华觉得自己是那样的形单影只,纵然她能坐拥财富权势,但是当她伤心时,脆弱时,拱手河山也换不来一个真心的怀抱和一只温暖的手。   从那天后,她开始渴望一个真正爱她的人,一个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家庭。   她定定看着陆城南,任他的手轻轻地拍在自己后背上,多少年了,关锦华问自己,多少年了,她都没有红过眼圈了?   当久违的眼泪落下时,一种莫名的情愫从她心底攀爬而上,她忽然像少女般开始相信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和宿债。她觉得陆城南对她的人生是特别的,他的出现,带着救赎的意味。于是,再看向这个年轻人时,她的眼里有了一些别的东西。   陆城南一向见不得女人哭,他见这个失意妇人哭得那么伤心,忙将一罐牛奶递了过去。见关锦华盯着那牛奶发呆,他有些不好意思:“那什么,吃饭时拿的,听说特别高级,我给女朋友带了一个。没事儿,你喝,解酒,好喝的。”   关锦华果然就着那牛奶喝了起来——他说,那牛奶是带给女朋友的。   这世界很多有口无心最后都成了预言。   后来,等陆城南看见一辆迈巴赫停在关锦华身边时,自然跌破了眼镜,他帮司机把关锦华抬了进去,二话没说就走了。    ☆、第二十九章   第二天,当陆城南在公司办公室看见关锦华时,一向冷静的脸上出现了被雷击中的表情。犹豫了下,他喊了声“关总”。   她得意地在转椅里看着他:“怎么不叫中年妇女了?”   见陆城南不说话,她又说:“你功课做得很不好嘛,我的照片,公司哪儿哪儿都贴的是,你却认不出我来。装的吧?”   陆城南还真不是那种有兴致了解企业文化的人,别说老总长什么样了,叫什么他都未必记得确切。自从签进这个公司后,他一直处于坐冷板凳的状态,他起初以为自己被顶级传媒公司看中,命运会不同些。他兴冲冲地拿着录好的小样找了公司里的制作人自荐,结果,压根儿没人敢做。他找自己的经纪人要话,经纪人也只是说,等公司安排,让他先在公司找找感觉,自己也找下定位。要不是薪水很好,他一早就走了,眼下,他刚好准备辞职,所以也不怵关锦华,不卑不亢地说:“我是唱歌的,不是演戏的。装不了。”   关锦华不以为忤,笑了笑,点开一支DEMO。幽闭的办公室里飘出熟悉的乐声,是他那盘小样中最好的那支,陆城南不解地看了眼关锦华。   关锦华伸了伸手:“坐。”   陆城南便带上门,走到沙发上坐下,他曲着食指,抵住下巴,蹙眉听完问:“你觉得怎么样?”   语气完全不像是面对一位传媒巨头,仿佛是在和一个普通音乐人讨论音乐。   “很棒。”关锦华从转椅里起身,“堪称完美。里面每首歌都有一种不顾一切的恣肆,充满高能量。”   陆城南有点儿不信地看着她。   “你信不信它可以引起轰动?”关锦华说。   陆城南说:“楼下有个胖子说,现在是萧条期,唱片卖不好,我这样的,一千张都卖不掉。他让我写点《有没有人告诉你》那样的,发张数字专辑。”   “五十万张,我跟你保证,这张唱片一定能卖到五十万张,到年底拿奖拿到你手软,开演唱会开到你趴下。”关锦华掷地有声地说,“十分钟后我就开高层会议谈你的专辑。”   陆城南怀疑地看着她问:“真的?”   关锦华点点头:“把这首歌再处理一下,重录,先给你发一支单曲。”   那支单曲在两个月后,风靡各大排行榜,乐评人像集体收了钱似的把那首歌往天上吹,陆城南的名字开始出现在报刊、杂志上,每天都有不同的通告、访谈、见面会等着他去参加。陆城南终于体会到了什么是当红的滋味,他很享受这一切,像一个疯狂的自恋者,密切地关注每一条和自己有关的评论、报导,看的时候,他的表情时而开心,时而落寞,时而愤怒,时而兴奋,就像那种玩到新玩具的孩子。   从那段时间起,他整个人像打了鸡血一样亢奋,成天待在公司和他的团队商量怎么做音乐,苛责到一个细节都不能含糊。   他开始冷落舒旻,回到家也是望着天花板发呆,脑子里盘旋的全是音乐。有次,他刷着牙,忽然想到了什么,连泡沫都来不及吐,咬着牙刷就回桌子前刷刷地记东西。舒旻跟他说话,他也就“嗯嗯啊啊”地对付过去。   发展到后来,他连走在路上都在找灵感,几次和舒旻在路上迎面见着,他都视若无睹地错开了。舒旻起初觉得他的状态好笑,再后来就有点儿气不过,有次,她索性挡在他面前,谁知他见绕不过,就直接倒拔垂柳一样将舒旻拔起来丢到一边。   也就是从那段时间起,关锦华开始融入陆城南的生活。只要陆城南有任何媒体活动,她都会拨冗陪同,事后像一位和蔼的长者那样,说他哪里做得好,哪里稍微有所欠缺,她像一个母亲,总是在他春风得意的时候,给予他足够的赞美与奖励,在他失落沮丧的时候给他安慰。   再后来,关锦华又开始入侵他的创作过程,但凡得闲,她就会加入陆城南的创作团队,俨然一个很热心的音乐创作人一般,和他们一起创作。陆城南是那种在工作上无比执著偏执的人,有时候会为了一个细节,迫使整个工作室陪他加班到凌晨一两点,往往等其他人怨声载道地散去了,关锦华还会陪着他,有时候给他一杯咖啡,有时候载他去宵夜。   为表报答,陆城南有时候也会应关锦华的要求,带她去自己的圈子里疯,比如带她参加一些乱七八糟的文青聚会,带她吃路边一块钱一串的羊肉串,骗她吃三块钱一串的羊腰,然后在她犯恶心的时候大笑,在她真生气的时候说好话去哄。   渐渐的,舒旻也听到了一些风声,她忍了又忍,还是质疑陆城南口口声声说没时间陪她,却在陪另外一个女人的事实。陆城南则觉得她的质疑完全是无理取闹,他怎么算是在陪关锦华呢?一切都只是恰好,他们恰好一起工作到深夜,恰好一起喝咖啡,一起吃宵夜,一起缓解下压力。   他太忙了,忙到没一分钟闲工夫和舒旻纠缠这些无聊的问题,哪怕浪费一分钟来解释这些问题,他都觉得是对生命的磨损。他和她开始冷战,最后索性搬到公司睡办公室。   和舒旻冷战的日子里,他陷入了莫名的烦躁里,他无法集中精力创作,总觉得自己快要被掏空了。这时,关锦华提议带他去曼彻斯特这座有名的摇滚之都旅游,寻找创作灵感。   随后,二人便一同飞往了曼彻斯特。   在那座随时可以看见手持吉他自弹自唱的音乐人的城市,陆城南像是找到了灵魂归宿,在那里,他不再觉得自己另类、被边缘化,他忽然觉得创作有了更为神圣的意义——他要去艺术的顶峰看看。   也就是在那里,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尝到了毒品的滋味。   在他遇到创作瓶颈时,关锦华递给他一片“叶子”。玩摇滚的,几乎没有一个离得开毒品和性,但是他从来都不靠这两样东西滋养自己的创作,他仅靠着信仰的力量,就能比大多数创作人活得有劲。   看到那片“叶子”时,陆城南愣住了,他想到了舒旻,然而对上关锦华的眼睛时,她却用极轻极柔的声音说:“药性只有两个小时,绝对不会上瘾,你会看到天堂,到时候,一切瓶颈和障碍都不会存在。相信我,我是绝对不会害你的。”   他在□□下,接过那片叶子,小心翼翼地吸了一口,接着又有了第二口,渐渐的,他感觉自己的身体浮了起来,耳朵里听到了很多从未有过的声音,眼前看到了异常绚丽的颜色,他感觉有什么温软的东西缠上了自己,他努力圆睁着涣散的双瞳往那团温软上看去,只见舒旻放大了的脸庞在环绕的缤纷光线后,朝他风情万种地微笑。   他恍恍惚惚地望着她陌生而撩人的笑容,情不自禁地向她伸出手去:“舒旻……”   他的手指被温软的唇舌含住,他听见耳朵中传来一阵尖锐的嗡鸣声,他不管不顾地迎上去,拥着她往一种极致的快感里堕去。   等到他次日醒来,一切便已成定局——他的怀里,□□的关锦华用无比满足的目光看着他。她说,她会带着他辉煌的巅峰,帮他的人生燃烧一次。   那一刻,他不敢说自己痛悔,不敢说自己无辜,他什么都不敢想,唯重重闭上眼睛。他对自己说,总有一天,他会为今天的放纵与背叛付出代价。   他与舒旻爱情的后事,是关锦华一手料理的,他只是回去拿走了自己的东西,他潜意识是想舒旻打他一顿,或者骂他一顿,或者……挽留他?   然而,舒旻一句话没说就放他走了。他和她之间,不存在谁亏欠谁,不存在谁伤害谁,那种被剥离的痛,是别无二致的。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没有留言,以为没有读者,但有时候发现其实你们都在,只是很含蓄。 不用因为这个刻意留言,有时候默默地存在,能彼此感知,这样清淡的关系就很好。 新年快乐! ☆、第三十章   自那次派对以后,舒旻小病了一场,她不知道那病缘何而起,拖了一个星期,那病就自行好了。但舒旻总觉得没好透彻,留了点什么在身体里,每天都觉得恹恹的。其间,EVA联系过她一次,说是要给她结算劳务费,她回了条短信,将账号发了过去。   劳务费到账后,比她预想的高出好几倍,她怔怔看着手机里的提示短信,在自习室里呆坐了两个多小时,起身离开前,她将林越诤等人的电话号码统统删除了。   摆脱了陆城南的阴影,舒旻的生活渐渐回归了正道,除了周末到处找场子演出赚钱以外,每天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日子平淡而有序地轮动着。以前她很讨厌平静,但是经历了那么多变故和复杂的人性,她反倒觉得能够蛰居一隅,过着平淡的生活是种天赐恩宠。   五月底,系里下了通知,学院方要组队参加“XX杯青年歌手大奖赛”,鼓动声歌系的学生报名学院的初选。这是学院第二次组队参加该大赛,虽然上一届大赛,他们学院并没有捞到任何实质性的奖项,但周围的同学还是对此趋之若鹜。   毕竟,能在这种大赛里拿奖,不但是一笔辉煌的资历,更有可能被好的音乐机构看中,从此平步青云也不可说。但是任谁也知道,这种大赛背后乱七八糟的潜规则太多,没有背景、没有路子的参赛者最后不免沦为陪玩。   舒旻一向对这类大赛不做遐想,她的班主任郭英私下劝过她好几次,让她要“靠近主流”,努力为自己争取前程,她也是表面点头答应,转头就抛之九霄云外。如此几次,郭英也不再强求。各人有各人的心气儿,她再喜欢舒旻,也无力为她改变什么。   这天下了自习,尹驰烨带回一张表丢到舒旻面前:“旻旻,再不报名,明天可要截止报名了。”   舒旻看了眼那张表格,淡淡说:“我不报名。”   尹驰烨不依不饶地说:“旻旻,我不敢说咱们学院代表队能敌得过人家军队系统队、各大电视台系统队那些个牛人,但是你要晋级咱们学院的前十,那还不是跟摘自家园里的西瓜似的?要是进了前十,代表学校参加大赛,在电视上露露脸,以后写简历也好看点呀。”   舒旻知道她是一番好意,但是她担心连学院的初选都猫腻多多,未必以实力说话,笑了笑说:“还是算了。”   “哎呀,旻旻……”尹驰烨凑上前扭她的胳膊。   这时,躺在床上看书的马利枫忽然冷嗤道:“人家不愿意报,你干吗非勉强别人?典型的没事儿找事儿。”   尹驰烨翻了个白眼:“你当然希望别人不报了……”   话说了一半,她及时掐掉,转而央求舒旻:“我一个人报名参加没意思,你陪我呗。有好处的,进前十了,学院有奖金。最高奖金有一万呢!试一试,连唱三场,一个星期后就有结果,也不费事啊。”   舒旻想了想,看在奖金的面上,抓过报名表刷刷地填了起来。   报名表提交上去后,学院方很快就刷下了一批人,剩下的寥寥四十人被通知在周四晚上去演奏大厅比赛。舒旻她们寝室三人,全得以通过初选。   能在官方大手遴选下脱颖而出,成为备受艳羡的四十分之一,舒旻说不高兴是假的。她忽然生出一种想看看自己到底有多大实力的心,对比赛也格外看重起来。   周四那晚,舒旻凭《蝴蝶夫人》第二幕选段《晴朗的一天》脱颖而出,顺利晋级,马利枫也凭着良好的功底,以一曲《金陵春早》突围,而尹驰烨则因在低音处犯了点小失误被刷了下去。出了场,她八爪鱼似的抱着前次那位相亲男王铮痛哭失声,舒旻被迫陪在一旁,又是递水又是安慰。抽抽噎噎地哭了半个小时,她嚷着要吃哈根达斯的冰激凌火锅“雪耻”。王铮异常爽快地答应了,并邀舒旻一同前往。舒旻连忙以太累拒绝,回了寝室。   回到寝室时,马利枫正在卸妆,一双眼头勾圆,眼尾上挑的狐眼里情绪难测。还是舒旻先开口:“恭喜你,小枫。”   “有什么好恭喜的啊?”马利枫换了一张卸妆棉,不冷不热地说,“这才是第一轮比赛,通不过是有点丢人,通过了也没什么好开心的。下周一三十进二十,再见真章了。”   同寝三年,舒旻对这个室友的脾气很清楚,不再接话,径直去阳台卸妆。   临着镜子一照,她发现这一个多月的规律生活倒真将自己养好了些,镜子里的自己,额头光洁饱满,下巴尖而翘,清瘦的脸颊上微微透着一点婴儿肥,她对着镜子笑了笑,不好,太冷,于是又试着放空大脑,尽可能热情地一笑,这一笑,好像有火星子落进了干燥的柴草堆,火焰似的明艳在她清淡的脸上燃烧起来。她看得有些呆住,手指情不自禁地抚上自己彤红妍丽的唇、修长的脖子、清晰的锁骨。她第一次正视自己的容颜,这是一张好看的脸,无怪那个人想要它。   想到林越诤,她的心忽然乱了。虽多日未见,但他那句“跟我在一起吧”却时不时在她耳畔回放。在陆城南离开后,林越诤出现之前的那段日子里,她觉得自己像一条困在鱼缸里、没有出路的鱼。   然而现在,他向她绝望的生活里投下一道挂着诱饵的鱼钩,他给了她一种改变的可能。她不得不去惦念鱼钩上的那点希望,却又不得不畏惧希望背后的东西。   她不想承认,但不得不承认她对他有一种微妙的感觉,也许是从初见时,他帮她解围时开始,也许是从那天晚上,她看见他熟悉的英文字开始。   她莫名其妙地觉得这个男人和自己有渊源,她想要追溯这段渊源,所以情不自禁地想要离得他近一点,再近一点。   一个大胆的念头忽然自她脑海里蹦出:答应他吧,既然无法拒绝。   如是想着,她的呼吸开始发紧,目光亦变得越发迷离,连脸颊上都悄然泛起一片红晕。等她察觉到自己的意乱情迷后,自己都被镜子中那个陌生的自己吓了一跳。   不!这样不清不白地“在一起”算什么?她怎么变得这样糊涂!   她慌忙俯下身掬冷水搓脸,仿佛搓的不是自己的皮肉,而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痕迹,直搓得脸上发烫,她才罢手。   回床上躺下时,她从床头拖了一本专业书看,不知怎么的,她总觉得心跳得厉害,脑子中有什么在搅着,仿佛那里面装的是一锅粥。直到尹驰烨都约会回来,她才惊觉一个多小时过去,手里的书才翻了三页。   她忙将手里的书丢掉,心虚地看了眼斜前方的马利枫。门外传来熄灯铃声,她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在六月的天里,将自己紧紧裹进了被子里。   那一晚,她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有一条蛇在她身体上游来游去,冰凉的触感过处,掀起火烧火燎的灼热感,她又恐惧又紧张,身但是却不敢反抗,唯死死咬着牙,屏住呼吸忍耐,渐渐的,她又跌入了更深的梦里。   很久以后,舒旻想,如果当初她没有听尹驰烨的话报名,没有通过第一轮比赛,没有在第二轮比赛时见到从小的偶像梅月琳老师,没有得到她的盛赞,她的人生会不会不同一些。又或者如果,那一次她顺利晋级了十强,而不是亲眼目睹那样的龌龊,她的选择会不会不同一些。然而,人生没有如果,只有后果和结果。   因为顺利通过学院两次选拔,并且以最高分的成绩通过第一轮比赛,舒旻打消了对学院比赛有潜规则的偏见,一直潜藏在心底的激情和野心开始冒头。她也是一个正常人,她同样渴望满堂喝彩,渴望靠自己的实力赢得学院领导、教授们的交口称赞,人一生努力筹谋,说到底还是想博得旁人尊重和认可。   所以,在第二轮比赛的准备上,舒旻明显用心起来。尹驰烨很高兴见到她这种转变,揽下了帮舒旻找演出服的工作。然而这样的比赛季,好的演出服早被租借走了,尹驰烨找了好几套回来,两人都不甚满意,就在这时,百忙之中的余梦鸽帮了她们一个大忙,托人送来一件白色的演出服。   尹驰烨自诩是见识过好东西的,但是捧着那条裙子时,眼睛还是睁了个溜圆,抚着那条裙子的纹理说:“靠,什么是月光女神啊?穿上这条裙子,你往灯光下一站,那也是普莱丝,也是莎拉布莱曼啊!”   她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笨手笨脚地将裙子套上舒旻的身体,舒旻也有点儿紧张,没怎么敢使劲儿拽。裙子刚穿服帖,尹驰烨望着绾着高髻的舒旻,露出那种又酸又软的小表情,嘴巴一撇,忽然“呜”一声抱住舒旻:“太漂亮了,我终于把你给养成了,太欣慰了,太嫉恨了,嗷嗷嗷。”    ☆、第三十一章      那晚比赛开场前,舒旻在后台听见一个学姐激动地嚷嚷:“知道吗?梅月琳教授今天晚上当评委,梅月琳啊!”   舒旻一怔,怀疑自己听错。下一秒,所有人“哗”地涌了上去,七嘴八舌地围着那个学姐询问。   “真的是梅月琳老师吗?她不是在维也纳吗?怎么可能来这种小比赛当评委啊?你骗人的吧?”   那个消息灵通的学姐言之凿凿:“梅老师回国探亲,顺道来母校转转,咱院长拉着她就不肯放人。她听说晚上有比赛,又听说这场比赛相当于是咱院优秀生报告演出,她就自己提议要来看看,看看学校有没有什么人才。”   听她说得有理有据,大家都信了,人群里爆发出一种喧哗。在外人看来,梅月琳这个名字可能什么都不是,但是对这些学音乐的人来说,这个名字就等于是神祇一样的存在。   连舒旻的心都提了起来,她可以算是听着梅月琳长大的,因为她妈妈一直是梅月琳的忠实歌迷,家里收集了无数她的剪报、唱片。舒旻小时候,妈妈总是念念不忘地提她和梅月琳在北京的一面之缘,说梅老师是如何和蔼,如何有大家风范,技艺是如何的登峰造极。   常年日久的,梅月琳这个名字就神圣化了。冷不丁地听到她的名字,想到自己马上就要见到这个人,舒旻不禁有些紧张。她放眼看周围的人,好几个夸张的已经含着泪尖叫了。   马利枫抱着手臂在一旁冷眼看了会儿,自言自语似的说:“至于吗?她能给什么好处啊?人都去国外了,早就不在中音带博士生了,这么上赶着图什么?”   舒旻瞥了她一眼,深觉这个人天性凉薄,急功近利,有些不想与她为伍,便从她身边走开了。   *   舒旻上台后,一眼就看见了评委席里的梅月琳,年逾六十的她保养甚佳,璀璨的灯光下,肤色白腻,姿态优雅,一双黑亮的眼睛里丝毫不见老年人的浑浊。她眼神明亮地望着台上的舒旻,大约是觉得台上的姑娘合眼缘,眼神里带着好奇,嘴角噙着鼓励的笑,表情可爱得像个十几岁的少女。   人常说艺术使人年轻,艺术使人纯粹,见到梅月琳之后,舒旻才彻底体会到艺术之伟大,它能让人由内而外地趋于至臻完美。   那晚,舒旻唱的是《罗西娜的咏叹调》,配乐响起,底下的人都惊呆了,谁都知道这是梅月琳的成名曲,当着她的面唱这首歌,且不说是不是班门弄斧,不尊重长辈的嫌疑是免不了的了。   这是舒旻临时决定改的,能不能顺利晋级她管不着,是不是会在梅老师面前出丑她更管不着。这是妈妈最喜欢模仿梅老师的一首歌,也常拿着这首歌让她练,她觉得在此刻唱这首歌非常有意义。   她端立台前,圆润明亮、优美而抒情的声音响彻大厅,眼前不断浮现出妈妈年轻时倚窗练歌的样子,然而她的情绪控制得极好,丝毫都没有影响到自己的演唱。   梅月琳望着台上少女惊人的容光,听着她感情浓郁的歌声,明亮饱满的声线打在她手臂上,激起了一阵战栗。诚然,台上的少女的演绎只能算是出色,完全不能给予她什么震撼,但是她透过这个少女,看见了年轻时的自己。   一曲唱毕,居然没有人敢鼓掌,倒是梅月琳老师率先鼓掌,大厅里才爆发出一阵掌声。就舒旻目前的年龄来说,能将这首音域极广,含有大量花腔运用的高难度片段演绎到这个水准,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   底下,学院的老师们纷纷点头,最后,梅月琳率先打了一个高分。舒旻目光眨也不眨地望着她,她便用赞许的目光回望着她。舒旻深吸了一口气,捂住嘴,没让自己哭出来。   比赛结束后,有工作人员去后台找到舒旻,耳语一番,说是梅老师要见见她。   *   偏厅里,梅老师和蔼地拉住舒旻的手,问了她一些叫什么,多大年龄,读大几的问题,然后含笑夸她刚才唱得好,完全不像大三的学生,是个可造之材,叮嘱学院领导要好好栽培这样的好苗子。一旁,院长和系主任等人纷纷附和。末了,梅月琳指出她唱法里几处不成熟的地方,让她一定去找个好老师好好纠纠。舒旻忙点头称是,大气都不敢出一口。送舒旻出门前,她殷切叮嘱道:“最好自己录张专辑,回头寄给我听听,名片上有我的地址。”   舒旻出门后,走到背人处,靠着墙大力喘息。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抹去脑门上的汗,一个大胆的念头终于成形——   她要成功!   她要录专辑!   她要站在最好的舞台上,成全自家两代人的追求。   成功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可以扬眉吐气,一雪前耻,意味着那些背叛过她、伤害过她、侮辱过她、损害过她的人都不得不正视她的光芒。   而她,是有那个能力的。   一念既定,她再也控制不住蛰伏心底的激动,她快步从阴影里走出来,一径儿朝着学校西边废弃的篮球场走去。   她满脑子里都在回放刚才在台上的画面,全然没有留意到,身后有一辆车无声地、缓慢地跟随着她。   越往西边走,校园里的光线就越暗,人迹便越稀少。舒旻穿过一丛怒放的月季,走到篮球场边,不远处,一盏破落的路灯洒下微弱一泊白光,舒旻满眼憧憬地朝那泊白光走去。   最后,她在光束中心站定,深吸一口气,再一次唱起了刚才的《罗西娜的咏叹调》:   “你们可知道什么是爱情,你们可了解我的心情,我要把一切讲给你们听,这奇妙的感情,轻轻回响的美妙歌声,它使我的心激荡。我的爱人,我愿永远占据你的心房……”   比起刚才的情绪紧绷,此时,她的状态更加放松轻松,明亮圆润的歌声像是要冲破眼前的黑暗,直冲云霄。   她冷清的眉眼中,闪烁着罗西娜的爱情决心,她清丽的面庞上,浮现出一层淡淡的迷离色。   唱完最后那段花腔,舒旻本能地掩住剧烈起伏的胸口,缓缓低下头去,一点泪光从她眼底闪起。   她原来并非一无所有,她还可以唱歌,她的才华是谁也无法褫夺的。   就在这时,一道强烈的车灯光忽然朝她这边扫来。她吓了一跳,本能地抬手挡在了眼睛前。   是谁这么晚了还在这不毛之地?   不远处传来车门打开、关上的声音,很快,一个身影不徐不疾地朝她走来,伴随着的,还有那人鼓掌的声音。   舒旻诧然移开手,眯着眼睛望来人脸上看去。因为逆着光,她看不清他的样子,只能看见一个轮廓的剪影。   但她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走姿。   不久前,在这样一个相似的夜晚,他以这样的姿态走进她的生活,这一刻,他的步伐却像闯进了她的心里。   舒旻沐着车灯光,紧张地望着缓缓逼近的林越诤,她感觉到他的视线,重若千钧地压在她的身上。这种感觉太怪异了,她和他明明隔得那么近,他能将她看得纤毫毕现,她却一点也看不到他的真面目。她的心跳得厉害,抚在胸口的左手不自觉地攥紧了礼服的抹胸边。   最后,林越诤在她面前不到两尺处站定,如琢如磨的俊朗眉眼自灯光中浮现。他低头凝视着她:“你今天很漂亮。”   明明是句客套的夸赞,但从他嘴里说出来,偏像鹅毛尖滑过皮肤那样引人悸动。舒旻抿着唇,定定回望他,目光里三分戒备,七分慌乱。   一个多月了,她以为他已经把她忘了,他却再度出现,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又把她与他的关系拉得极近极近。也许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已经成了他手上的风筝,他任她自以为是地飞,只要他手一动,她又会回到他想要她去的位置。   林越诤的目光却被她修颈下两片锁骨吸引,在强烈的光线下,那里瘦得突兀。他不禁蹙了眉,却没有说话。   舒旻稳了稳心神,收回眼神:“你怎么在这里?”   林越诤微微一笑:“你们校董会的人送了票给我。”   舒旻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声,学校最近计划建新的演播大楼,校董会负责拉捐款的人自然免不了四处打秋风,林越诤手中这张票想必也价值不菲。这样水准参差的汇报演出,难为他竟也肯拔冗前来。   舒旻假装猜不到他来这边看演出的动机,淡淡说:“看来你很闲。”   “我只是赌赌运气,赌我能够看到你。”   舒旻的心潮骤然涌了一下,片刻后,她抬头幽幽地看了他一眼。   林越诤读出了她的心思,她在怪他扰乱了她平静。   “你刚才唱的那个片段,是女主角对爱人的告白,对吗?”   “你怎么知道?”   “从你的表情里猜的。”   舒旻有些脸红:“我的表情有那么夸张吗?”   哪怕是舒旻这样的专业生,也觉得有些歌唱家在演绎角□□绪时,表情有些吓人,她担心自己刚才情绪太激动,在他面前出了丑。   林越诤看着她脸颊上的红晕,眸底泛起一丝温柔:“没有。”   他没能说出口的是,在唱那支歌的时候,她的样子很动人,他和歌剧里的伯爵一样,再次被她这个罗西娜夺去了心跳。   舒旻指了指他身后的车灯:“这不像你会做的事情。”   她以为只有十七八岁的小男生才会在听完演出后吹口哨,或者拿手机晃歌手。她之前没少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但被人用车灯这样照,还是头一次。   林越诤唇上的笑容更深了一些,“我只是觉得,你应该站在最光亮的地方唱歌。”   舒旻不禁莞尔。彼此一旦笑开,空气中那些局促、暧昧、紧张似乎都缓和了许多。舒旻掠了下从发髻上垂下一缕发丝,开玩笑道:“你这样抬举我,我简直要无以为报了。”   林越诤立刻露出商人的本性:“既然你有意报答,不如再唱支歌给我听吧。”   舒旻想了一下,忽然弯起眼睛一笑:“好啊,你想听什么?”   “不听歌剧好吗?”林越诤露出备受折磨的表情。   舒旻轻笑出声:“好吧,流行乐,你想听什么?”   林越诤对她做了一个稍等的手势,从西装裤袋里摸出一支手机,迅速切入一个程序。他走到附近的秋千上坐下,单手在手机屏幕上敲了起来,与其同时,几个破碎的钢琴音节自他的手机里传出。   他试了一会儿,然后弹出了一段连贯的solo,竟然是舒旻中学时期非常喜欢的《First Love》。舒旻上中学时,正是日剧风靡的时候。日剧《魔女的条件》热播后,她和很多女孩一样都喜欢上了这首经典主题曲。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她每天都会在练完肖邦后练这首歌的钢琴谱。   舒旻走到另外一架秋千边坐下,有些惊奇地说:“你还会弹钢琴?”   “如果只会弹两支曲子也算会弹的话……”   “另外一支是什么歌?”   林越诤弹“钢琴”的手顿了一下,片刻后,“一闪一闪亮晶晶……”的曲调传入舒旻耳朵里。   舒旻彻底被逗笑了,这一瞬间,他在她心目中不可触及的严肃形象瞬间坍塌。她强忍着笑,支着头,不遑他瞬地看着他线条优美的侧脸。他垂下眼帘,含蓄地微笑,片刻后,他再度将曲子切换成那支《First Love》。   “最后のキスはタバコのflavorがした苦くてせつない香り……”舒旻果然伴着他的钢琴声浅吟低唱起来。她本就唱的女中音,此刻换做低沉的流行唱腔,别有一番温柔的味道。   唱了一段后,舒旻发现他的伴奏越来越跑调,连带好久不唱这类歌的她都有点荒腔走板起来。她一边唱,一边起身走到他身侧半蹲下去,伸手在“琴键”上喧宾夺主起来。   这样一来,他们总算是险险将这首曲子用“四指联弹”的方式演绎完毕。他们对视一笑后,又心有灵犀地弹起林越诤唯二会的那支儿歌。在舒旻的帮助下,那首单音节的可爱儿歌霎时变得层次丰富起来。   他们合作完一遍,似嫌不够,又弹了一次才恋恋不舍地罢手。当所有声音退去,四周便只剩下他们的呼吸声,舒旻惊觉彼此竟靠得那样近时,有些失态地出猝然站起身,拉开同他的距离。   没有丝毫迟疑,林越诤稳稳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腕,他站起身,稍一用力就将她拉进了他的怀里。他一手扶住她的腰,一手抬起她尖瘦的下巴,目光深而缠绵地垂注着她。月光下,她薄施脂粉的脸愈见晶莹,她的目光闪烁得厉害,搅得他的心跳跟着乱了起来。他炽热的目光滑过她的眉眼、鼻尖,落在她妍丽的双唇上,他试探性地低头朝那里吻去,彼此唇瓣相触的片刻,他们都不由自主地轻颤了一下。   顿了一下,林越诤轻轻含住她的濡湿的双唇,辗转向内探寻,感觉到他的唇舌,舒旻猛然睁开双眼,如从噩梦般醒来一般将他推开。   她别过头,不敢看他的眼睛。良久,她深吸了口气,冷静地说:“对不起……我还没做好准备……”   说完,她转身逃也似的离开。她想,不是今晚的月光疯了,就是她疯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次更了两次的量,周四不更了。周六更。 ☆、第三十二章   学院把二十进十的关键比赛放在了十天后,这让杀进前二十的这拨人很不满,因为眼见就是期末考试了,大家都希望速战速决的好,总吊在那里,影响人心情。   这天,刚下自习的舒旻被尹驰烨神神秘秘地拽到了阳台上,她鬼鬼祟祟地说:“你知道二十进十的评委都有哪六个吗?”   舒旻有点儿没回过神:“都有谁啊?”   “这次的评委阵容超级特别,你必须要引起重视,灵活点的都已经开始在跑了。”寝室里明明没别人,尹驰烨还是一副讳莫如深的小八婆样子,“据我老乡说,昨天在‘许爱钱’楼下,撞见咱寝室那位出来。”   舒旻一凛:一直怕的东西到底还是来了。   “这次的评委里有梁加深教授,这位的脾气你知道,他一向看不上这几年的学生,什么比赛都当评委,但是每次都是那个被去掉的最低分。‘许爱钱’,谁给钱给的多,就有高分,除了十分不打,其他分数随便买,你就算买不起他的分,也不能少了他的礼,否则回头给你打到九分以下,就绝对没戏。”   “许爱钱”本名许霭乾,是院里的研究生导师,没少利用手上职权捞钱,是个雁过拔毛的主,民间口碑一向不是很好。   舒旻眉深深蹙了起来。   “不过像这种最高奖金才一万块的小比赛,他不会狮子大开口,你象征性地送个万儿八千,图他打个公道分。关键是,你要怎么活动其他四个,你起码得搞定一个,才有可能晋级。”见舒旻脸色凝重不说话,尹驰烨用胳膊肘撞撞她,“你千万别心疼钱,你都杀到这里了,一定要晋级到最后,回头你写简历,这一条能给加分不少呢。万一夺了名次,钱也回来了。如果你拉不下脸,把钱给我,我帮你砸‘许爱钱’去。”   舒旻一向对这些潜规则嗤之以鼻,要是搁在以往,她一定选择听之任之。但是这一回,她有些动摇了。刚许下的要成功的愿望还冒着腾腾的热气,她怎么能还没出发就返航?   一面是父亲教给她的做人准则,一面是充满诱惑的光明前程,她不知道该怎么选。   想了很久,她艰涩地说:“让我再想想吧。”   尹驰烨老成地叹了口气:“你啊,就是没有小余那种命,还得了小余那种病,什么原则啊正义,付出就有收获啊,不是普通老百姓可以想的。旻旻,我是真的想你好。你去想吧,别拖太久了。”   接下来的几天,舒旻就一直在纠结要不要送礼的事情,纠结得脸上直冒痘。这天晚上,她在琴房心不在焉地练琴,一边弹着她决赛要唱的《我住长江头》一边走神。她从未想过,一个小小的贿赂,在自己这里,竟那么艰难。她很怕自己开了这个先河后,以后又会被诱惑着做别的有违原则的事情,但是让她在这个当口认输,她不甘心。   练到十点多,她不耐心里烦躁,锁了琴房门,魂不守舍地绕着学校操场散步。周五的晚上,学校里一下空了很多,四下一片阒寂。她迎着夜风缓缓走着,绕着操场走到第四圈,她终于下定决心让尹驰烨帮忙,她一边在心里祈求父亲原谅,一边准备掏手机给尹驰烨打电话,让她明早回趟学校。不料手往工装裤兜里一掏,四处都不见手机。她这才想起,刚才练琴时回了一个短息,就随手把手机搁在旁边了。   她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大步朝活动中心跑去。活动中心的大门没有关,只有一个负责老师在值班室里盯着电脑看。她快步往顶楼跑去,因为时近深夜,整栋大楼里早已人去楼空,年久失修的楼道里一片漆黑,深夜可怕的寂静里,只能听见她噔噔噔的脚步声。好不容易爬到最顶楼,她跺了跺脚,老旧的感应灯一盏都没亮,她望着顶头那间琴房,忽然有点儿迈不开脚。   每所学校都流传得有那么一两个鬼故事,普通学校的版本往往是女大学生被民工□□,自杀在寝室,音乐学院里,则往往是女大学生穿红衣服吊死在琴房。她刚上大一那会儿,就听人说过,他们学校琴房半夜老自己出声,还有位学长在某个琴房弹琴的时候,从掀起的琴盖上看到模糊的一双手向琴键伸过来,后面还有一个模糊的影子,然而他回头一看,却发现什么也没有。   平时来练琴,九点也就散了,那时正是大家退房的高峰期,她走在大楼里也没觉得多恐怖。这会儿她一个人站在这楼道上,别提有多胆寒。   她摸了摸手腕上挂着的菩提子,提了一口气,快步跑向自己刚才开的那间房,手抖了半天才把门打开。亮了灯后,她一眼就扫见桌子上的手机。她喘了一口气,抓起手机准备出门,这时,隔壁琴房忽然传来微弱的、断断续续的琴声,那琴声听着完全不像正常人弹出来的,倒像是什么重物在拍打按压钢琴。   学校琴房的隔音做得非常好,平日里,大家根本听不到别的房间传来的干扰,只是在这样的深夜里,到底还是透出来了些什么。   舒旻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冷汗沿着脊背往下滑,以前看过的那些恐怖片画面全冒了出来。她握着手机立在钢琴边,警惕地看着四周,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鼓起勇气拨通尹驰烨的电话。电话接通后,小心翼翼地说:“小烨,我在琴房,这边好像有点不对劲,我一个人不敢出去。现在咱俩保持通话,你最好说点什么笑话,一直说。”   尹驰烨在那边很配合地开始讲各种各样的笑话、八卦。   舒旻蹑手蹑脚地打开门,关上灯,就在她提起气准备猛跑的时候,走道里忽然传来一个女人的笑声,舒旻腿一软,手一抖,差点没把手机给吓掉了。就在她准备尖叫的时候,走道里传来一个男人低低的说话声:“你们平时都是这么练琴的,嗯?”   那声音充满了人间烟火气,什么人间烟火气啊,压根儿就是他们学校的研究生导师张骅的声音!这个声音,舒旻太熟了,此人说话习惯压低声音,做出一副性感低沉的姿态,让舒旻极反感。他的声音,舒旻一点儿也不会听错。接着,走廊里又传来一个女人吃吃的笑声。   舒旻瞬间冷静了下来,她脑海里升起了一个猜想,她不是没听过类似的桃色八卦,有些同学会利用琴房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美其名曰寻找刺激。各大音乐类学院的论坛里也时不时会出现追忆琴房这种帖子,下面就会出现很多心照不宣的回复。   果然,隔壁的琴房刚落上锁,那对□□正炽的男女又在走廊上纠缠起来了,一个充满讨好意味的柔媚女声响起,落在舒旻耳朵里,像有薄刃从心头滑过,那个声音,她整整听了三年,熟得不能再熟,绝对不可能听错。   她抬眼朝那边看去,幽黑的眸子像是忽然适应了走道的光线,她看见马利枫站在走廊护栏上,双手攀着张骅的脖子,紧紧贴着他的身子,将一张瘦瘦尖尖的脸高高扬起,朝他讨好似的笑着。   她想起了,总决选的评委名单里,有张骅的名字。   耳朵里,似乎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她缓缓放下手机,忽然觉得这个世界恶心透了,肮脏透了。那一刻,她恨不得自己撞上的是鬼。    ☆、第三十三章   舒旻的钱,最后没有送出去。父亲是对的,为了某种目的,先送钱,然后送身体,最后送灵魂的事情,她做不到。   所以,当她面对许霭乾给出的八点六分时,只是鄙薄一笑。唯一让她欣慰的是,那个一向以“冷面神”著称的梁加深,破天荒地给她打了个九点二分,倒是破了他自己整晚的打分记录。   最后,马利枫以平均九点七五的高分屈居第三,获得了代表学院参赛的资格。领奖时,舒旻瞬也不瞬地看着傲然站在台上的马利枫,以及那些鱼贯上台领奖的人,她觉得自己的世界里,有一种美好的信仰正在塌掉。   回宿舍后,她胡乱卸了妆便倒头睡了。因为是周五的缘故,尹驰烨离校去陪王铮了,马利枫则和男友庆功去了,大概也是不回来了。   她没开灯,整个宿舍安静得像一片死海,六月的夏,热得叫人烦躁,外面的夏鸣虫声声更迭,仿佛在嘲笑她短暂的辉煌,以及因那辉煌生出的野心。她抓起手机,想找人说说,可是翻遍通讯录,发现她没法对任何一个人诉说心里的委屈、不甘和失望——现实已经一点点将她逼入了绝境,她孤立无援、反抗无门。她的胸口涨着一股锐痛,眼眶里一阵热辣,强压了一阵,到底没压住,眼泪便断了线似的流下来。   谁说她不在乎?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以至于早晨被电话铃声吵醒时,她有刹那的怔忪,怀疑天怎么说亮就亮了。她抓过手机一看,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串陌生号码。她定睛一看,心跳“咯噔”一滞,呼吸立刻紧促起来,那串陌生号码,她居然认得,连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起记住那串数字的。   电话铃声明明是平缓的钢琴曲,可是响在她耳边,竟越来越急促,她从床上坐起来,鬼使神差地按下了接听键。   林越诤不含任何情绪的声音透过电话传来时,一种莫名的感觉电流般流窜过她的身体,她打了个哆嗦,鼻尖莫名其妙的酸了。   “你在宿舍吗?”林越诤淡淡地问,用那副和小孩子说话的口吻。   舒旻捂着嘴,好一会儿才轻轻挤了个“嗯”。   “我在你楼下,等你十分钟。”   那天晚上的温柔已经不再,离开那片带着魔意的月光,他又变成了稳坐在钓鱼台上的深不可测的钓客。   他说他在等她,但这个等待却有苛刻的时限,于是这个等待便成了一种威逼,或是一种利诱。但无论威逼利诱,都是极浅淡的,像是浮在水面上的钓饵,静静地悬在那里,愿者上钩。   舒旻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无声地挂了电话。她重重闭上眼睛,两个念头如钟摆般狠狠在她脑内来回撞击:去或是不去。   去,意味着她接受了他上次的提议;不去,以后他们便桥归桥,路归路,山水不相逢。   这一刻,她恨他对她的折辱,他在用这种方式告诉她,他不愿意对她用更大的耐心,他要的不是她心甘情愿的爱,要的只是在一起这个结果。他就像神话里的撒旦,明明是来拯救你,却又要拿走你的灵魂,又像沙漠里的救赎者,明明给了你美酒,却又告诉你,那里面可能有致命的鸩毒。   但她已经没有时间去犹豫了。她还有什么好畏惧的?她的人生已经进入了冰河期,如果不抱着点温暖的东西,也许迎接她的只会是更大的厄运。   想到这里,她飞快地爬起身、下床、更衣、洗漱,她只用五分钟就料理好了自己,然后,她用一分钟和镜子里的自己对视,她从自己的眼神里看到了渴望。   她拒绝不了他,她对他有超越常人的感情,不管那感情是爱,是贪恋,是同情抑或更加不堪。她只知道她需要他,非常需要他。   十分钟后,林越诤准时在车窗上看到舒旻的身影。他像是松了口气,微微躬身,将副驾驶的门打开,一言不发地看着她。   门打开的瞬间,舒旻好像听见锤子落下的声音,就是拍卖场常能听到的那种声音,仿佛宣告他们之间达成了某种关系。   车内,数日不见的林越诤略清减了些,烟灰色的衬衣下,他的身体显得越发秀颀,他微微泛棕的眼眸看定她,里面蕴含着一些她看不懂的意味。   “上来。”他的声音很柔和,透着点蛊惑的意味。   舒旻鬼使神差地上了车。   车子缓缓开动,舒旻有些木然地看着窗外,她不知道车子往什么地方开,也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她的手下意识地紧握着。   她觉得自己的感官在这一刻变得极敏锐,她不用看他,就能感觉他点滴的变化,她能感觉到他的呼吸声,他的身上淡淡的雪松香气,甚至能听到他的心跳声。   就在她的神经绷到最紧的时候,车忽然停了,下一刻,身边的人急切地将她拉到怀里。舒旻低低惊呼了一声,双手挣扎着想去推他。他的动作顿了一下,睁开淡静的眼看定她,她忽然觉得一切反抗的力量都被那双眼睛吸走,唯怔怔地望着他。暖红的晨光从他背后照过来,幻化成无数温暖细腻的触角,攫住舒旻狂跳不已的心。   “舒旻。”他温柔地唤她,低沉的声音因染上某种情绪变得沙哑。他试探着将怀里的她收紧,直到两人之间紧密得再无丝毫缝隙。他的呼吸越来越重,低头要去吻她,舒旻头一偏避了开去,他的唇刷过她脸颊,引起她一阵微颤,她的心几乎要从喉咙里飞出来,浑身却使不出一丁点挣脱的力。   他毫不迟疑地扳正她的脸,深深地吻了下去。他的手不自觉地游去她后背,滚烫的唇在她干燥的唇上回来辗转吸吮,舒旻脑子里一片眩晕,她疑心这是不真实的,但他的触感实实在在地在那里,他的身体、他的味道,竟然一点都不陌生,甚至熟稔到她觉得自己并不是第一次靠他这么近。   她勉强睁开眼,想去弄清楚脑子里的东西,他却忽然使力,将她压了下去,舒旻有些气短,绵软的双手不由自主地攀附上他的脖子,得到她的回应,他身体微微一僵,一边更加狂热地吻她一边含混不清地说:“张嘴。”   舒旻脑中发出一阵嗡鸣,她仿佛被催眠,下意识地启开牙关,他缠绵的唇舌如水般朝她口中灌去,她的心猛地一悸,不自觉地发出猫一般的呜鸣声。他更加情动,柔软的舌尖缠着她的,加剧那个长吻的力度。舒旻僵硬的身体瞬间酥软了下来,像是濒临溺死的人放弃了抵抗一般,她本能地抱住他坚实的臂膀,在他的深吻里一点点沉下去。   密闭的车厢里气温越来越高升,舒旻光裸的肌肤上全被汗水濡湿,她难受地喘息着,试着在密不透风的吻里找到呼吸的间隙。片刻后,他松开她,伏在她不断起伏的胸口,凝睇着她问:“想我吗?”   舒旻既不摇头也不点头,只迷离地望着他幽深的瞳仁,像是要看进他心里去。他在这样的目光里失去了最后一点自控力,去势汹汹地含住她的唇,想要将她吞掉似的啃啮,他滚烫潮湿的嘴唇顺着她耳畔往下吮吻,在她莹白的脖子处流连。他滚烫的手从她衣服的下摆探进去,抚揉她光洁的身体。就在他的手覆上她胸口时,舒旻浑身忽然打了个激灵,她死死地抓住了他的手。   她睁开眼,撞上林越诤幽深明亮的视线。她什么话都没说,只紧握着他的手,轻轻摇头。   林越诤缓缓松开她,将头埋在她的胸口,良久良久,他舒了口气,坐直了身体。   车窗摇下,一股晨风灌了进来,让车内两人都冷静了下来。两人各据一方,久久沉默。好一会儿,舒旻有些恻然地说:“林越诤,你是不是吃准我无路可走?所以才这样欺负我。”   “你知道我刚才不是那个意思。”林越诤轻轻叹了口气。   舒旻伸手去拉车门,他却反应极快地握住她的手。两人一时僵持住了。   舒旻满脑子都是懊丧,她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促使她刚才做了那么疯狂的举动,她忽然有点厌恶自己,厌恶自己明明可以拒绝,却总在最后关头变成欲拒还迎,更厌恶自己现在明明可以一走了之,却身不由心地坐在这里。   林越诤缓缓放开她:“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第三十四章   舒旻万万没想到林越诤带她去见的人竟然是国内赫赫有名的音乐家谌清华老师。   站在谌清华老师的门口时,舒旻有点不知如何下脚。玄关处,正对着的就是客厅的照片墙,那里悬挂着她的演出剧照以及接受访问的照片,其中,最大的一张是她在维也纳□□演唱的照片。   穿着一身居家服的谌清华乐呵呵地朝林越诤说:“你看这孩子,”话锋一转,朝向舒旻,“赶紧换鞋进来,别傻站着啊。”   林越诤返身握了握舒旻的手,小声提醒她:“换鞋,进来。”   舒旻红着脸弯腰换鞋,跟着林越诤走到谌清华面前,老老实实地躬身说:“谌老师好。”   谌清华热络地说:“坐。”   舒旻便随着林越诤在沙发上坐了下去。   谌清华打量了一会儿舒旻,朝林越诤笑问:“这就是你让我带的那个学生?”   林越诤点头称是。   “孩子,别那么局促,吃点水果。”谌清华拿了一个蛇果递给舒旻,“你是哪个学校的?今年大几?”   舒旻一一答了,谌清华颔首道:“不错,虽然晚了点,但现在开始也不迟。走,跟我去琴房试试音去。”   说着,她携着舒旻往琴房走去。   整个试音过程中,舒旻都是恍恍惚惚的,她站在钢琴前,出神地望着远方唱着《阿伊达》选段。耳边是谌清华赞许的“走,往上走”的声音。   她做梦都没敢想过自己会得到谌清华的亲身教导,她这样的音乐家于他们这些学生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神,她未敢梦想,高山上的神会飘到自己身边,对自己耳提面命。   出了琴房,谌清华从容地对林越诤说:“这个孩子资质不错,声音条件好,舞台形象也好,带得出来。假以时日,不会比她师姐王琳达成就小。有考研目标了吗?要不就考我家黎光标的研吧?”   林越诤扭头深深看了眼如梦初醒的舒旻:“还不谢谢老师?”   舒旻神色复杂地看了他一眼,转身朝谌清华致谢:“谢谢谌老师。”   “我这里半个月可以带一次课,你看是想定哪两天?寒暑假可以集中点,课时另外算。”谌清华问。   舒旻低着眼睛,恭敬答:“我随时都可以,随您来安排时间。”   “那就每个月十五、三十上午吧。”谌清华快速将时间定了。   林越诤见舒旻再待下去只怕连气都喘不匀了,便提了告辞。谌清华也不多加挽留,将两人送出了门外。   *   直到上了车,舒旻才舒了口气,侧脸看盯着林越诤:“林越诤,你算计我!”   林越诤展眉一笑:“我还以为你会跟我说谢谢,看来我想多了。”   “你这是先斩后奏。”舒旻丝毫不为所动,全然没有被他绕进去,冷道,“你知道我绝对做不出当面拒绝谌老师的事情,也知道我根本还不起你这么大个人情,你太过分了!”   林越诤忍不住看了她两眼,没有搭话。   “你用那种眼神看我干什么?”舒旻问。   “不过是闲可之事,你没必要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义勇样子。”他发动车子,云淡风轻地说,“还不起,那就先欠着吧。”   舒旻满脑子都在算着一本烂账:“什么闲可之事?谁不知道谌老师的课多难约到?她不缺钱,所以你不要告诉我你用钱把她砸晕了。全中国,无数人排着队想用钱砸她呢,连门都摸不到。”   “你放心,我绝对没有去程门立雪。”   “林越诤,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在想,我之所以拒绝你,是还没想到跟你的好处,所以你一早上就带我看看你给铺的那条金光大道——做谌清华的学生,上她在中央音乐学院的老公的研。我不管接受不接受,反正就已经先欠了你。”意识到这一路只有自己在说话,舒旻忽然住口,“林越诤,你说话。”   林越诤慢条斯理地说:“你都想对了。”   舒旻气得往车背后一靠,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   车一路开出北京,停停走走,开到涿城时已近中午。   舒旻也不问林越诤为什么带她回涿城,很多东西都是尽在不言中的,从早上接到他电话,她乖乖下楼那一刻起,她和他之间,很多东西都变了。   她既然没有像上次那样拒绝他,就意味着他们之间竖起了架天平,一端放着她的心,另一端放着林越诤要来打动她的筹码——她现在要做的就是,看看林越诤会放什么上去。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必须顺着他的要求。直到他放完最后一个筹码,然后她再决定,要还是不要。   这是一场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博弈,更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拉锯战。   到了涿城后,林越诤带舒旻匆匆吃过午饭后,就开车直奔涿城最大的商城。下车后,见舒旻还有些迟疑,他不容分说地牵起她的手直奔二楼女装部。   到了二楼,他便放缓了脚步,带着她转了一圈,选定一个意大利的牌子,示意她进去选衣服。舒旻透过镜子看自己的T恤休闲裤,微带点讽刺的意味说:“我怎么记得以前有人说我这样穿挺好的啊?   林越诤表情淡淡的:“还可以更好点。”   面前这个人无论做什么,说什么都好像是一本正经的样子,有时候明明让人恨得牙痒痒,却总觉得拿不到他一点错处,只能暗地磨牙。舒旻在那间店里绕了一圈,选了三件衣服去试衣间,然而三个明显非常优雅得体的方案都被林越诤否决了。   舒旻耐着性子又随他转了几家店子,他叫她一件件试衣服,等她试完了,他又摇头。六月酷暑,饶是商场里开着空调,来来回回试了近十件风格迥异的衣服,舒旻也累了。她胸口闷着一簇火,黑着脸继续跟着他转。   等到林越诤把她带到艾格门店前时,舒旻终于又好气又好笑地爆发了:“林越诤,你什么眼光?你难道看不出这家店的衣服全是卖给女高中生的?”   林越诤仿佛没有听见她的话,牵着她的手悠然走进店里。   这样不合时宜一对男女果然引得导购小姐和前来买衣服的学生纷纷侧目,舒旻尴尬得几乎低下头去,抽了抽被他握在手里的手,却被他握得更紧。林越诤从容不迫地转着,样子认真得像在视察工作。不久后,他从架子上取下几条洋溢着浓烈青春气息的裙子递给舒旻:“去试试。”   舒旻不想在大庭广众下和他起争执,抱着那堆东西进了试衣间,火冒三丈地把一件花花绿绿的雪纺裙子套在身上,连后面的带子也不系就冷着脸出门。   林越诤见她出来,神情莫测地看了她好一会儿,忽然笑了。舒旻按捺住火气,又进门把另外那几身田园风、卡哇伊风的衣服都试了个遍——如果他林越诤不嫌一把年纪站在艾格店里丢脸,她怕什么?她好歹比他年轻多了,阿依莲都敢去。   等到舒旻试完,他无一例外还是否决了。   把女装部该逛的店子都逛完,已经下午四点多了,站在商场过道里,舒旻无比好脾气地说:“楼上还有男装部,要带我去试试吗?”   林越诤知道她已经到情绪爆发的临界点了,见好就收地带她绕去第一次试衣服的那家店,指着她最初选的那三件衣服说:“都包起来。”   他眼睛一扫,又指着鞋架上的一双香槟色高跟鞋说:“拿一双36码的。”   这一下,舒旻完全可以确定,这人不是没有审美观,他只是在满足带着她逛街,看她变成不同样子的恶趣味。    ☆、第三十五章   在宾馆里冲走一天的暑气和怨气,舒旻重重地投进宾馆的大床里。她拧着眉心看着周遭陌生的环境,心神恍恍惚惚的,总觉得哪里不真实。   今天的林越诤,好像和她之前认识了林越诤大不一样,她眯着眼睛看天花板,那里,仿佛正有一张脸渐渐凸显出来,越来越清晰。她不自禁地伸手去摸那张脸,从眉骨到眼睛,到高挺的鼻梁,再到唇。想到他上午的暴行和下午的那番邪恶行径,她的脸颊不自觉的似火烧一般烫起来,她恨恨地对那张幻想出来的脸狠狠揉搓一番,这才解气地一笑,沉沉睡去。   等到林越诤在外面敲门时,窗外天色已经暗了下去,她懒懒地翻下床,打开门。门外,林越诤换了一身正装,显得格外神清气爽,黄昏暧暧的光线下,周遭一切仿佛都是虚的、模糊的,只有他一个人像被锐化过,越见醒目。他见舒旻怔怔地看着他,一双透亮的眼睛里漾出点笑意:“晚上有一个重要饭局,务必打扮好看。”   舒旻从袋子里翻出下午买的那三条裙子,在镜子前比了比,选定了一件丝绸质感的白色礼服裙,径自去卫生间换了。换好后,她颇为自得地走出来,站在穿衣镜前看了看,问在沙发上翻杂志的林越诤:“这件可以吗?”   林越诤看了一会儿,若有所思地放下杂志,走到她背后。   明亮的灯光衬得她的皮肤莹白幼滑,如婴儿一般,他喉头一动,默默将目光瞥向别的地方,好一会儿才收回眼神,伸手将裙子的两边肩带轻轻往上一提,顿时将她胸前的风光收敛了大半。然而这样一提,明显坏了衣服的整个设计,他不无遗憾地摇头:“还是换一件吧。”   舒旻不解其意:“干吗?”   “你不觉得露太多了吗?”   “……”   晚上的饭局是林越诤做东,舒旻本来以为他宴请的都是他生意上的伙伴,可是到场一看,发现他请的都是搞文化传媒的,为首的一位客人是涿州电视台的台长,还有几位电视台的负责人,以及几个音乐人。落座后,林越诤低声向舒旻一一介绍起来人,尤为着重地介绍了那几个音乐人,他们都是市内鼎鼎有名的作词、作曲家,业界的泰山北斗。   舒旻获悉阵容后,有些怀疑地看向林越诤:看上去,这晚宴倒像是他专门为推介她办的?   几番觥筹交错后,果见端倪。原来鸿宇竟然做了“青歌赛”省级电视台选拔赛的赞助商,那姓楚的台长和林越诤喝了几杯酒后,一双眼睛直往舒旻脸上逡巡,醉醺醺地说:“漂亮,真漂亮,不愧是林公子心尖上的人!涿城就是出人才啊……”   他越说越起劲,伸长脖子笑眯眯地对舒旻说:“你放心,冠军非你莫属!能有你这样的专业歌手加盟,我们地方台代表队,那是如虎添翼啊。你看看——”   说着,他抖着手指了指对面正在寒暄的两位:“李老师、杨老师,他们都是获过国家五个一工程奖的词曲作家,每年春晚、大型晚会上的曲目都有他们的大作。他们亲自操刀给你写歌,帮你保驾,不是我说大话,真的上了中央台,也一定拿得了好名次。”   对面那两位前辈,听闻此言,连忙摆手自谦,顺便朝舒旻露出和蔼的笑容。   舒旻虽然知道今天的尊重与体面全是林越诤给的,但是还是对在座的人存了一份感激之情,忙端了酒杯一一敬酒。   一顿饭吃完,回到宾馆时,舒旻已经有些醺醺然了。   她在床上躺了很久,头固然是晕的,但身体里像有什么在灼烧,喝了好些水也压不下那狂躁,遂起身出门,往宾馆的花台步去。结果人刚走到花台,就看见林越诤站在栏杆边看外面的夜景。   这个人时刻都是一副板正的样子,即便是看夜色,也不像旁人那样或倚或靠,只那样萧萧落落地站着。   听见舒旻的脚步声,他回过头看了她一眼。   “你这人,怎么时刻都这么心事重重的?”舒旻走到他身边,同他并肩站着。   林越诤好奇地“哦”了一声,侧脸看住她:“我现在心事重重吗?”   舒旻重重点头:“你现在看着特纠结。”   “纠结?”   “就是说,你现在有什么东西理不清,解不开。你这个人,从外表看,没有欲望,没有喜好,没有七情六欲,也没有死穴,特别金刚不坏,不为所动。按道理说,你不应该会有这么纠结的时候啊。”舒旻靠着栏杆,带着醉意问,“你在想什么?”   林越诤深深望了她一眼,见她已经有七八分醉了,估摸着她也听不懂、记不住自己的话,便毫不忌讳地把埋在心里的纠结坦白了:“有些感情,明知道不能动,因为动时只有瞬息之喜,动后却会有永恒之痛,我却蠢到甘愿拿瞬息之喜换永恒之痛……我怎么想,怎么算,都觉得这不像是我的作风。”   舒旻果然被他绕得晕头转向,撇了撇嘴说:“我觉得你想多了,不痛怎么知道还有心?如果心都没了,活着还有什么乐趣?”   林越诤将她的话想了又想,哂道:“我就是那种没有心的人。”   舒旻推开窗户,迎着夜风搓了搓自己被酒蒸得发烫的脸:“怎么可能?一个没心的人画不出那么好看的画,写不出那么好看的字。”   回头见林越诤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舒旻脑子里忽然有些充血,不知道哪里来的冲动,一把拉过他的手说:“不信,你跟我去试试。”   舒旻靸着拖鞋,拉着他“噔噔噔”地跑下楼梯,穿过酒店大堂,穿过车水马龙的街道,直接冲进对面的一个大超市里。   林越诤不解地跟在她身后,以为她是有东西要买。   进了超市后,舒旻放缓脚步,表情平静地挽着他走过百货区,烟酒区、食品部,走到了干果去。她在干果区绕了一圈,在一桶开心果前站定,朝林越诤眨了下眼睛,下一秒,她伸手从桶里拿了一粒开心果剥开,踮脚塞进林越诤嘴里。   林越诤一愣,下意识地去找超市里的监控器。   舒旻笑了笑,就着桶里的开心果剥了起来,自己吃一颗又给他一颗,含混不清地说:“你猜吃到多少的时候,会有人来找我们麻烦?”   一向冷静自若的林越诤顿时紧张起来,他从小受到的教育里,从未有不问自取这一条,素日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他,脸上露出那种极不安、羞愧的神色,舒旻暗觉好笑,又将一粒剥好的开心果递到他嘴边,见他不张口,微用力一撬,塞了进去:“保安已经来了,快点带我跑。”   林越诤闻言色变,整个儿吞下那颗开心果,一把抓住舒旻就往超市外边跑,此时正是超市购物高峰期,人很多,他带着她一边跑一边分开人群,期间还撞下了几包货品,引得超市里购物的人纷纷侧目,还以为他们是要赶去救火。   两个人刚跑出超市,舒旻就挣开他的手,俯身大笑了起来,边笑边说:“真看不出来你这人还蛮好骗的,哪里有什么保安?哈哈……吃几个开心果而已,不至于马上被超市通缉追拿,更加不会上明天的头版头条。更加重要的是,做贼的那个又不是你,你怎么那么心虚?”   抬头见林越诤一副没好气的样子,她止不住乐呵:“不是说无奸不商吗?你这么奉公守法,怎么把公司开那么大的?”   就在林越诤准备开口的时候,舒旻忽然抬起手,抚住他的左胸口:“你看,它现在不是跳得很快吗?”   林越诤微微一颤,定定看住她。   夜色里,她的眼睛亮得像一泓清泉,双颊酡红,明明是已经醉透了的样子。   “谁说你是一个没有心的人?你是我见过的,最有心的人。”她望着手掌覆盖住的地方,喃喃说,“林越诤,谢谢你为我做了那么多事……”   似想起什么,舒旻抬起头笑问:“刚才的开心果好吃吗?”   林越诤还是微蹙着眉,目光深深地看着她。   “我知道你都没有嚼,所以……”她摊开手掌,掌心里露出一颗白生生的开心果。她轻巧地将那颗开心果掰开,递到他嘴边,嘴角一翘,露出一个透着聪明劲儿的坏笑,“又给你拿了一个。”   言笑宴宴,依稀是年少时的模样。   她话音还没落,林越诤深吸了口气,将她重重拥进怀里,在这人来人往、灯火辉煌的街头。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试探性地叫了声:“舒旻?”   怀里的人整个儿地压在了他身上,不知什么时候已在他怀里沉沉睡去。他低头看她的睡颜,她的眉眼安心地舒展着,样子温柔静好,粉色的唇微微张着,露出贝壳似的小门牙。不知看了多久,他心里生出些奇异的情愫,轻轻抚了抚她的脸,俯身含住她的唇,却没有深入,就那样无关风月地浅浅吻着。    ☆、第三十六章   次日,舒旻醒来时,有点回不过神,脑仁子生疼,两边太阳穴突突地跳,她依稀记得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她和林越诤被人追着跑,要回想,却怎么都不记不确切了。   收拾停当,就传来叫她下楼吃早餐的电话。   桌子上的食物中西合璧,种类丰富,舒旻坐下时,侍应生刚好在她面前摆了一小碟鳕鱼。她瞟了眼对面的林越诤,他正专心致志地吃着东西。她叉起鳕鱼咬了一口,好像没有胃口,放下叉子抓起桌上的手机开开合合。   犹豫了好几次,她还是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响了很久,有人接起,却是家里请的钟点工。舒旻有些诧异:“我哥哥嫂子呢?还没到上班的点啊?”   钟点工极不耐烦地说:“他们出去旅游了,不在,有事没事?没事挂了,我还要赶着去下一户。”   挂了电话,舒旻心不在焉地就着面前的食物吃了起来,一顿饭磨磨蹭蹭吃完,她望着林越诤欲言又止。   林越诤早将她的神色看在眼里:“有事?”   “一会儿你自己回北京吧,我要回家一趟,陪陪我妈妈。”   林越诤略一沉吟:“那我送你回去。”   *   车子穿过弯弯绕绕的小路,停在舒旻家楼下。上次他送她回来时,因是夜里,并不见这老楼的老旧逼仄,林越诤神色复杂地看了眼面前墙体斑驳的老楼,没有说话。   舒旻快步下车:“谢谢了。家里状况不好,就不请你上去小坐了。”   林越诤点头,慢慢将车往胡同外倒。   舒旻站在原地看了他一会儿,转身朝楼上走去。   打开门时,那钟点工已经不在了,屋子里流荡着些怪怪的油腥气和闷潮气,舒旻蹙了眉,快步将所有门窗打开,这才返身去推妈妈所在小屋的门。一声欢天喜地的“妈”还没叫完,舒旻便被眼前的情状吓得慌了手脚:“妈!妈!你怎么了?”   舒妈妈面色青白地蜷在床沿上,唯一能动的那只手紧紧捂着腹部,一只脚艰难地搭在床沿上,床下滚落了几个冷硬的蒸土豆。她此刻已经听不分明声音,将脸埋在被子里,声声地叫着“疼”。   舒旻冲上去,一边握着她的手,一边拨林越诤的电话。当此情状,她再也顾不得什么了,电话一接通,她就没头没尾地说:“林越诤,把车开回来一下,我妈病了,要去医院。快一点!”   挂了电话,她抓起妈妈枯瘦的手,背起她就往门外跑。刚跑下楼,就见倒回来的林越诤开了车门,从里面快步走出,一把接过舒母,将她平抱着放去了后车座。   见到林越诤,舒旻脑子里绷着的弦紧松了下来,她哽咽了几下,拖着脚步跟他上了车,却也没有哭。   车好容易绕出胡同,便朝着市第一医院的方向疾驰而去。到了医院,林越诤二话不说,负着舒妈妈就往医院住院部跑,一气儿跑到VIP病房,见着有空的病床,他便轻轻把背上的人放到了床上。追上来的一个护士尖声嚷着:“喂、喂,你这个人怎么回事?先排队挂号,哪有来不来就往病房里送人的?”   闻到舒母身上有异味,她厌弃地皱了皱眉:“赶紧带人出去。”   林越诤并不理会她,拿出手机拨通一个号码,简单说了几句后,又回病床前,俯身问舒母什么状况。   大概是心理作用,本来已经连话都说不上来的舒母见自己进了医院,意志力又有所恢复,也顾不得面前问话的人是谁,断断续续地说:“肚子里……绞着痛……肝脏肠肚都绞在一起了。”   就在那护士准备上前赶人时,三个穿白大褂的人已经鱼贯进了门,为首的一个中年男人见了林越诤忙握手道:“你是陈院长说的林先生吧?幸会,我是肠胃科的主任医生,院长已经把情况跟我说了。”   林越诤虽恨不得把他丢去病床前问诊,面上却还是一派沉着淡然,同他握完手,便将他引至床前。该主任到底老辣,问了点症状,看了一下病征,摁了摁她的手脚、腹部便有了定论:“不要紧,这就是普通的胃肠痉挛,老人家躺着不动,夏天吃了冷硬产气的东西,很容易得这个病。”   说罢,他提笔刷刷开了药方递给身后的护士,让她去配药。   等到药水配好挂上,林越诤才发现舒旻还没有跟来,他步出病房,给她打了一个电话。电话那端,舒旻的声音又急又怕又委屈:“我还在大厅排队挂号,前面人太多了,还要排十分钟……”   “别怕。”林越诤紧攥着手机,放柔声音,“没什么大问题,已经在挂水了,我们现在在九楼顶头的VIP病房。”   十分钟后,电梯“叮”的一响,就见舒旻苍白着一张脸,脚步迟缓地朝他走来,走到他身边时,她勾着头,紧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出声。   林越诤迟疑了一下,伸手抚上她的头,将她冰冷的手紧紧攥住,轻轻揽进怀里:“没事了,我在这里呢。”   舒旻将头钻进他怀里,闷声闷气地“嗯”了一声。   *   两瓶水挂到十一点,舒妈妈的病情已然好转,她拉着舒旻的手,声音低微地说了些让她宽心的话,见舒旻情绪稳定,她又试探着问城南怎么没来,刚才那年轻人是谁。   舒旻说陆城南很忙,那个人不过是自己的一个普通朋友。   舒妈妈看着她的神色摇了摇头:“旻旻,你老实说,你和城南是不是出问题了?以往遇到这样的事情,你哪有不打电话给他的?”   舒旻反握住她的手:“妈,你别问了。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   舒妈妈神色有些戚戚然:“刚才那个孩子是还不错,不过,我不想你和他走太近,咱们跟他终究不是一路人。你一向都是个聪明孩子,不要一时糊涂,为了些有的没的,辜负了城南。”   舒旻知道她话里的意思,也不辩驳,只低低说:“我知道了。”   这时,从外面回来的林越诤将一个新买的保温饭盒递给舒旻,舒旻打开一看,分了三层的饭盒里,装的有鸡汤和几样可口小菜以及洒了黑芝麻的白米饭。她将东西分拿出来,用勺子舀了汤喂给妈妈喝。   舒妈妈喝着汤,又跟林越诤说了几句感谢的话。   林越诤在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淡淡一笑:“伯母客气了。”   他一笑之际,舒妈妈像想起什么似的,又朝他脸上看了一阵。林越诤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只好又微微一笑。    ☆、第三十七章   他一笑之际,舒妈妈像想起什么似的,又朝他脸上看了一阵。林越诤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只好又微微一笑。   他这一笑,舒妈妈脑中忽然豁然开朗:“刚才一直没看清楚,只觉得你面熟,我现在想起来了,你不就是好些年前,老往我家发传单的那孩子吗?”   “妈,看你说的。”舒旻见妈妈说得没了谱,有些不好意思地嗔道,“怎么可能的事?”   “错不了。”舒妈倒像是来了精神,“如果我没记错,你和我家旻旻是一个学校的吧?我家旻旻上初中那会儿,你上高中,你每次来我们家发传单时,都穿着三中高中部的校服。”   舒旻一愣,有些不明所以地回头看了看林越诤,见林越诤神色有些不自然,不禁起疑,便不再打断妈妈的话,任她往下说。   “旻旻,你还记得吗?你上初二那会儿,咱们社区,经常发各种各样的传单,都是些普及疾病预防常识、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的单子,那段时间,家家户户隔三差五就能收一张,我们家的传单,就全是这个孩子发的。”舒妈妈陷入了对以往那段生活的回忆里,眼睛里闪动着微光,“当时发传单的工作量大,社区工作人员又少,他们就经常找住在附近的孩子帮着发,那些孩子有的负责,还能送到各家各户,有的直接就丢得满地是。但是这个孩子不同,特别负责,不但每天准时送到,还会耐心地跟我说有哪些是一定要注意的,我叫他进屋喝点水,吃点东西,他从来不肯。”   说到这里,她不禁朝林越诤露出会心的和蔼笑容:“你还记得阿姨吗?”   舒旻见林越诤不否认也不承认,忙说:“妈,你记错了。要真有这么个人天天往我家发传单,我怎么会没印象?”   “你当然没印象了,他每天来的时候,你都在窗户边练琴,哪里分得出一点神回头看妈妈在门口和谁说话?”舒妈妈见她不信,竭力论证,“当时我特别喜欢这个孩子,长得干净又斯文,心里羡慕谁这么有福气,生了这么个好儿子!这印象是绝对忘不掉了。再说,虽然过去这么多年,但是这孩子除了长高了点,长开了点,样子一点都没走形,笑起来,左边脸上有一个浅浅的酒窝,特别好看。”   话说到这份儿上了,林越诤只得再一笑:“我高中时是帮社区发过一段时间传单,不想这么巧,也发到过你们家。阿姨的记性真好。”   舒旻心中微微一动,默然垂下眼睛,抿了抿唇,低头舀起一块鸡肉递给妈妈。   胃肠痉挛这种突发性疾病,两瓶药水挂下去,病情便已控制了下来。见舒妈妈坚持要出院,主任医生开了一些药就同意他们出院了。   把她们二人送回家,林越诤也不便打扰,稍作停顿后就提出先回北京。   舒旻也不强留,站在阳台上目送着他走进车里。彼时正值午后,日头褪去了热毒,懒懒地在西天上悬着。她将手挡在眼前,逆着阳光望着那车缓缓远去,明亮的光线从手指的缝隙里照过来,刺得她眼角沁出了点热泪,她依稀瞧见一个干净清瘦的沉默少年,顺着那光线从遥远的时空里缓步而来。她知道,在她与那个少年的青春里,一定有什么曾缓缓流淌过,只是那些东西随着时光的流逝,再也浮不出水面,沉入岁月的干涸的滩涂,失却了本来面目。   *   舒旻在家里待了两天,才恋恋不舍地回了北京。   时近七月,接下来就是期末考试,既要准备考试,又要上谌清华的小课,舒旻每天的时间都排得满满的。林越诤似乎很体察她的处境,不怎么约她出来见面,不冷不热地保持着一天一通电话。   其他人也是各忙各的,尹驰烨一边忙考试一边忙和王铮热恋,马利枫更是忙得脾气见涨,她既要忙着拿奖学金又要应付男朋友,还要准备九月的青歌赛,不是嫌尹驰烨晚上打电话吵着她,就是嫌舒旻带饭菜回来吃,气味太大影响她复习。   几次下来,尹驰烨无比恼火地在背后发飙:“她拽什么拽?还真以为自己马上就要飞天了,我保证她第一轮就被刷下来”   舒旻忍着笑说:“你干脆去买个娃娃,扎针算了。”   尹驰烨愤愤说:“这还真是个好主意。我马上就去找个三岔路口打她小人。”   也不知道是不是钱能通神,舒旻刚考完最后一门,就接到林越诤的电话让她回涿城,说是那两位老师已经做好了词曲,等她回去录音,另外,还有一系列的活动正等着她露脸。   林越诤本人则因为工作太忙,没办法亲自送她回去。   在涿城的那段时间,舒旻终于知道了什么□□风得意正当时,她不但收获了三支非常适合参赛的主旋律单曲,还莫名其妙地被涿城市政府选聘为“涿城形象大使”,继而又受邀在涿城歌舞剧院开了自己的个人专场。   马不停蹄地忙完录音,她又轻而易举地在涿城卫视承办的“青歌赛”省级选拔赛里夺了头筹,代表涿城参加九月份的全国大赛。   一时间,崭露头角的舒旻成了省内各大媒体热捧的焦点。   舒旻忙着各地跑的期间,岑月怡给她打了好几次电话,无非是恭喜加恭维,三番五次地叫她回家吃饭,说她在家里备好了饭菜为她庆功。   舒旻推了几次,推到比赛结束,见没了理由才答应回去吃饭。她这一回家,状况自然大不一样,以往她放假回家,别说满桌子好饭好菜,能有一口热饭吃已经很不错了,如今,当她见着满桌专为她备的饭菜,反倒有点不知如何下箸。   岑月怡一边往她碗里劝菜一边满脸堆笑:“旻旻,这里十二道菜,都是嫂子亲手给你做的,你尝尝这肉末茄子煲,嫂子知道你最喜欢这道菜。”   舒旻便依言吃了一小块,没有放辣,鲜香爽口,她一怔,反倒因这鲜香爽口红了眼睛,这是她和妈妈最爱吃的家常菜,却因她们爱吃,家里便鲜少再有这道菜,即便有,也是加了重辣,不适合病人吃的。   岑月怡又给舒妈舀了一碗黑鱼汤,语气亲热地说:“多喝黑鱼汤好,对你的病情有益处。”说罢又夹了点笋尖,“这笋尖我可是贪早去农贸市场找农民买的,我知道你想吃。”   舒妈被换了一身干净衣衫,歪在轮椅,素淡的脸上表情淡淡的,单手缓缓吃着碗里的饭菜。   席间,岑月怡不停打听她是不是和陆城南分手了,新交的“男朋友”是什么样的人,能不能帮她引见引见,末了又笑称,如今舒旻是名人了,她这做嫂子的也跟着沾光,出门应酬,提到她的名字,很多大老板都不惜重金想通过她见舒旻一面呢。   “还记得上次那个肖总吗?他对你可是念念不忘呢。”岑月怡不停地往舒旻碗里布菜,“他上次明说了,想请你做水岸豪廷的代言人,报酬是一套180平的电梯房。你考虑考虑,要是合适,我就尽快打电话安排你们见一面,你放心,保准不声不响,不让你‘男朋友’知道。”   她见舒旻垂着眼睛不说话,又朝舒默宣使眼色,示意他帮忙说话。舒默宣既不敢得罪她,也不想劝舒旻,索性问了些比赛的问题,把她的话岔了开去。   一顿饭,舒旻吃得心潮涌动,食物噎在喉里不能下咽。   原来绕来绕去,无论她多风光、多成功,在世人眼里,成功的意义无非是,她再出去卖时,可以价高一点、体面一点。她在心里鄙薄一笑,一双黑沉沉的眼睛睨向犹自言笑的岑月怡和舒默宣,语气不冷不热:“嫂子、哥哥,这几年,多亏你们不嫌弃,照顾收留我们母女,我们才有个立锥之地。现在,我手头稍微宽裕了些,想把妈妈接出去住,也好还嫂子个清净。欠哥嫂的恩情,我铭记在心,以后再报。至于肖总的美意和那些老板的饭局,麻烦嫂子帮忙推了吧,术业有专攻,舒旻唱得好歌,却陪不好酒。他们若诚心想见我,以后可以买票去剧院看。”   岑月怡的脸色由青到白地变了好几次,考虑到舒旻现在出名了,总要留个见面的余地,所以没敢发出火来,但是吃了这么个瘪,她也厚不起脸皮热络,当场垮下脸,起身回了自己房间。   舒默宣干笑了几声,忙赔着笑跟舒旻和舒妈妈说了些好话。   期间,舒妈妈始终没有说话。   直到舒旻把她送回房间,她才淡淡说了一句:“我不搬。”   舒旻讶然半晌,才在她面前蹲下问:“妈妈,为什么?”   “你以为搬去哪里不是寄人篱下呢?”舒妈妈的声音有些飘忽,“妈妈不糊涂,你能有今天,都是上次那个孩子给的吧?”   舒旻不敢否认,半跪在地上,将头埋在她枯瘦的膝间。   “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冷不丁被问到这个问题,舒旻只觉有根利刺扎在了心口,她敏感地抬头看住妈妈,半晌才挤出四个字:“男女朋友。”   说出这四个字时,她自己都有那么一瞬的不自然,总觉得哪里名不正言不顺。   “男女朋友?”舒妈眼圈骤然一红,“你知道她们说得有多难听吗?”   “她们说什么了?”舒旻知道妈妈口中的她们指的是嫂子和玲玲,这些人向来都是人前捧人后踩的小人,说出来的话必然好听不到哪里去,但还是一脸平静。   “她们说你……”舒妈语声一滞,将那句“既要做□□,又要立牌坊”压了下去,“说你一面装清高,一面却在傍大款,卖身求荣。旻旻啊,听了这些话,我从背到心都是冷的。”   舒旻心里一阵酸楚,垂下头去,倔强地说:“他就是我的男朋友。他只是比别人有钱,这有什么错?”   “如果你非要说是男女朋友,那你告诉我,你们认识多久了,你凭什么能让他那样一个男人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对你此情不渝?如果你非要说是男女朋友,那你告诉我,他给过你一句准话了吗,给过你一个切实的承诺了吗?旻旻,你扪心自问,你敢说,你们这种爱情有多经得起考验?”   舒旻只觉得脊骨快被这段话击碎,整个人几乎瘫倒在地,句句话都像鞭子,抽在她脸上,迫她清醒,迫她面对现实。是啊,林越诤真的爱她吗?她甚至还算不上看得懂他。那她又真的爱他吗?那个早晨,她没有拒绝他,真的全是因为爱吗?在遭遇到那么多不公、黑暗、委屈后,她再见他时,想得更多的,是他所能给的安全感、温暖感、乃至虚荣感。是这些力量推着她走向他的,而并非发自内心的爱。   想到这里,她不禁一凛,她怕,怕他早她一步看清这些,因故看轻她。只有她知道,她对他的感觉,早已经不同了。   心中虽已经惶惑凄然,然而她还嘴硬:“妈,你太较真了。谁说恋爱的就一定结婚?那么多情侣分分合合的,怎么没人去说?”   “那不同!他身份特别,注意你的人就多,你的一举一动,一得一失都被人看着,指指点点着。且不说你嫂子这样的,就说你的同学以后怎么看你,你的老师怎么看你?你要是顺利嫁给他了,那就是佳话,否则,别人就会说你们的关系是各取所需。在这样的环境下,你输得起吗?而且,你根本赢不了,像他这种身份背景的人,最后要娶的人自己说了未必能算。如果他打算娶你回去,把你藏在家里护着、宠着、荫蔽着都来不及,哪会像现在这样拼命把你往人前推?他自己一定是看透了这一点,这才给你那么好的物质条件,来弥补自己的内疚。”   老人眼里充满了哀伤:“他这样,摆明是不打算跟你长相厮守的。这种事情,妈妈看多了,没有好结果的。你从小就是个至情至性的孩子,一动感情就是全情投入,真心真意,可是这年头,谁在乎你真心真意?再让你受一次情伤,我怕你伤不起。”   说完,舒妈缓缓合上眼睛。   舒旻望着妈妈枯瘦的面庞,久久说不出话来,这是这么多年来,妈妈对她说过最残忍的一番话,说得她整颗心往下沉。眼眶涩涩发胀,她握成拳的手心,在这样的盛夏时节,居然布上了一层冷冷的湿润。 作者有话要说:  周四没有更新,今天更了两次的量补更。 如果以后偶尔有哪天没更,一般都会在下次补上。 ☆、第三十八章   舒旻回北京时,林越诤的车已经早早等在了出站口。她一眼就看见了车子里的他,但是她并没有急着上前,安静地站在一隅静静看他。   这还是这么久来,她第一次切实见着他,素日里,不是他忙,就是她忙,若不是每天一通的电话,舒旻真怀疑这个人已经把她忘记了。此刻,他姿态端正地坐在车里,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目光淡静地看着正前方出神,纷扰的人群从他的车前横过,映在他眼里似空无一物,舒旻暗想,即便是对面那栋大楼在他眼前崩塌,他应该也不会有丝毫动容的。   林越诤抬手看了眼腕表,回首间,余光捕捉到不远处有一抹纤细的白影正望着他,几乎没有半秒迟疑,他嘴角就自然地旋出了点温柔的笑意,抬眼朝舒旻的方向望去。   妈妈说的没错,他笑起来时,左边脸颊上真的有一个浅浅的酒窝,只是他不常笑,即便笑也是转瞬即逝,她摄于那容光,往往不敢看得太清楚,此刻,她看得很仔细,他的笑容虽含蓄,但明亮温暖,就像是冬日里照在手上的一抹初阳。   她还在出神,林越诤已经拉开车门,大步朝她走来,极自然地接过她手上的行李,将她牵到车里。   车掉头驶出车站后,一路往三环开去。整个过程中,舒旻只淡淡看着窗外的一闪即逝的风景。   车子最后停在一个全新小区的单元楼下,舒旻下车,扫视了一眼绿意浓浓的幽静小区,又看了眼面前的大楼,淡淡笑道:“你们这样的人,果然是狡兔三窟。”   及至开了门,舒旻才发现林越诤带她来的是一间全新的单元,面积虽不特别大,一百多平的法式LOFT公寓,风格简约清新,十足十的家居杂志样板间。舒旻缓缓走到落地窗的栏杆处,高档静谧的小区就在她的俯瞰之下。住在这样的地方,只怕连心气儿都会变高些吧?   林越诤从背后环抱住她,将头埋进她温热的颈窝,低声说:“喜欢吗?”   舒旻呼吸微微一滞,僵着身子原地不动。   他的身上传来淡淡的松木的气味,闭上眼睛,仿若站在一片林海绿涛里,若不是又有淡淡的汗气,舒旻真会疑心他并非一个鲜活的人类。   见她不答,他伸手撩开她耳后的长发,温热的唇沿着她瓷白的后颈往耳后游去:“专门为你买的,附近就有医院,方便你妈妈随时就医。”   舒旻轻轻“嗯”了一声,心却重重一抽。   林越诤听出她话里带着鼻音,有些诧异地扳过她的身体,深深望进她眼底,她的眼睛里弥漫着一层浅浅的水汽,一对黑亮的眸子像浸在冷水里的黑玻璃珠,望着他的眼神透着一种冷淡的温柔,像离他很近,又像离他很远。此情此景下,这种复杂的神情透着一种略微苍白的禁欲感,他心中一动,握住她的肩头,俯身朝她唇上吻去,她的嘴唇带着天然的香甜气,他反复吸吮着,慢慢探入她的齿间,用近似魔咒一般的低沉嗓音喃喃叫着她的名字:“舒旻……”   等到有什么腥咸的东西落入二人交缠的唇舌间时,他才迷惑地睁开眼睛,只见她睁着一双清亮的眼睛,定定看着他。   他骤然惊醒,轻轻松开她,默了一下,他有些内疚地伸手擦去她脸上的泪痕:“对不起,我……”   见舒旻摇头,他吸了一口气,握着她的手往屋内走去。他一边走一边给她介绍屋里的布局、装修。屋子里的设计显然是用了心的,每一处都想得周到体贴,连妈妈的病情他都考虑进去了,残疾人卧室、卫生间贴心得好似住酒店。   走到自己卧室时,舒旻的目光顿时被书架上一只超大号机器猫存钱罐吸引,她讶然回头看了一眼林越诤,上前摸了摸那只机器猫的右耳。   她上初二时,曾经在学校外的精品店里看见过一只一模一样的机器猫存钱罐,它有一只真猫坐下来那么高,整个身子圆滚滚的,特别可爱,加之做工精良逼真,造型独特,迷得身为机器猫粉丝的她每天都要去看。她不是没想过买,但店主说这是从日本淘回来的精品,没有五百块绝对不会卖。对每天只有三块钱零花钱的舒旻来说,五百块无疑是个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而那只猫纵然可爱,也无疑因为超高身价成了无人问津的奢侈品。   大约是越得不到越想要的缘故,舒旻有段时间经常装作去店里买文具,然后趴在架子上看那只猫,有几次看得她眼睛都对了起来。当然,她也不是那种每次都看霸王猫的人,时不时也会买支笔,买个本子什么的,然后趁店主找钱时,飞快地摸那只猫一把。   时间久了,那店主就看出她的心思了,索性将那只猫高高地锁在顶层玻璃架上。那以后,舒旻就再也不好意思去那间精品店了,只在路过的时候,淡淡地瞟一眼。又过了一段时间,那只猫便不见了踪迹,大约是被人买走了。为了这个,她惆怅失落了很久,第一次为身为一个无法拥有爱物的穷小孩而自卑。   如今见了这只一模一样的猫,舒旻不免有些感慨,她小心地捧起那只存钱罐,翻过来一看,心猛地一跳,那罐子下印着的编号竟和记忆里的一模一样。   林越诤……她黯然垂下眼睛,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他到底还有多少有关她的秘密?   她不动声色地把那个罐子放回原位,绕着卧室走了一圈,随后跟林越诤在客厅的沙发里坐下。   林越诤见她远远坐着,紧靠上前,情不自禁地去握她的手,舒旻低下头,乌黑的长发垂了下来,挡住了她一半脸孔,她借势抽回手,将头发绾回耳后。   感觉到林越诤正在用复杂的眼神看她,她抬头,露出温柔又疏离的笑容,那笑容似乎一下子将人推得很远。   林越诤的眉心下意识地蹙起:“舒旻,有什么事情不高兴吗?”   “林越诤。”舒旻的唇动了动,终究还是脱口而出,“我高兴不起来。”   顿了顿,她淡淡说:“是不是很奇怪?我什么都有了,有现在,有未来,我的理想也实现了,可是我没有一分钟觉得高兴,反倒觉得芒刺在背。”   见林越诤想要开口,她朝他摇了摇头,缓缓说:“我小时候看过一个童话,名字叫做《出卖心的人》,烧炭人彼得为了虚荣和财富,把心出卖给荷兰鬼,换了一颗石头心,他最终富甲天下,拥有了一切,却无法用那颗石头心体会生命中的美好,也无法被感动。最终,他失去了朋友和爱人,无法再快乐。现在,我看着我得到的一切,浮华名利、如锦前程,扪心自问,我凭什么能得到这一切,不过是因为我也准备出卖我的心。”   “来的路上,我反反复复想,‘心’对我这样的人重要么,一个活在社会最底层,得不到丝毫尊重,没有任何前途可言的人,还谈什么心,是不是太奢侈了?”舒旻忽然觉得心口痛得无以复加,她抚住胸口,喉头有些发紧,后面的话几乎说不下去,“可是每当我想到你,想到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并不能用真心对待彼此,这里就会痛,特别痛。”   一滴眼泪“啪”的从她眼里落下,砸在了茶几上。   林越诤眉一蹙,仿佛那滴眼泪砸在了他心口上。   “林越诤,我希望你和我在一起,互不猜忌,也互不称誉,像这个世界上所有普通男女那样,真诚坦荡地在一起,琴瑟在御,安平度日。但我知道你其实给不了我这些。”她快速抹去脸上的泪痕,平视着他,平静地说,“所以,我不能放任自己再怀有什么妄想了。我们分开吧,趁着我们都还没有被什么冲昏了头。”   林越诤似被她的话一炙,尾指微微一跳,他的眼睛始终没有抬起的勇气,只在下巴处出现了几不可察的抽搐。   舒旻的目光陷在他脸上,他静默的脸上似有一丝忧悒。她以后都不能这么近距离地看他了,彼此已经亮出了底牌,他们都是恪守原则的人,故事也该结束了。连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爱上他的。人的情感本就微妙,它难以捉摸,往往总在未知处,就彻底重塑与颠覆了。   舒旻垂下头,从手包里拿出新办的□□放在桌子上:“这里面有十六万,都是你前前后后通过各种途径给我的:代言费、大赛奖金、出场费,虽然我知道你为我付出的,远远不止这么多,可是我能还的就只能是这些了。”   林越诤一动不动地靠着沙发,面上看不出情绪,整个人僵得像石膏像。   “九月份的大赛,我不会参加,谌老师的课,上完这个暑假的课程,我会跟她提退学,很抱歉,枉费你一番苦心了。”   “就这样?”林越诤还是保持着那个姿势,丝毫不动。   舒旻咬了咬嘴唇,起身:“就这样。”   林越诤嘴角一动,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你恨透我了吧?”   舒旻声音一哽:“没有。”   说着,她起身,越过他往门口走去。   就在她即将从他面前错开时,他一下子将她的手腕重重拉住,他的手很用力,五指死死扣住她的手腕,舒旻觉得他的手抖得厉害,连带着她整个人也开始发抖,她甩了甩手,想说点什么,但是喉咙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舒旻,我想给你的,真的不止这么少。”他拿起桌子上的□□放进她手里,艰难地说,“但是我能给你的,就只有这么多了。”   默了默,他缓缓松开她的手:“你走吧……我什么都不要了。”   舒旻抽回手,那□□“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她头也不回地走了。    ☆、第三十九章   舒旻走后,林越诤一直在原处静坐,他也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只将窗外的日头坐到西斜,又将那血色残阳坐到华灯初上。   等到他觉得腔子里那股麻木的钝痛渐渐消逝后,他揉了揉膝盖,缓慢起身,拿出一支烟点着,于窗前立着。   他以前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很多男人在寂寞时都惯于依赖一支烟,此刻,他忽然明白了,原来指间那一点火光,很暖。   他静静望着那段烟烧到尽头,然后熄灭。他忆起,他和舒旻真正的交道,始于一支烟,兜兜转转这么久,到底还是终于一支烟。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大抵也似这指间烟火,燃烧时温暖,却终将化为一地冷烬。既然留不住那便只好感激——感激它的光与暖,也感激它的稍纵即逝。   就这样吧。他想,善始善终,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接下来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林越诤再也没有联系过舒旻,彼此从对方的生活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好像从没有出现。   八月末,他在西红门的一个豪华楼盘开盘,刚开盘,五百多套房子便被抢购一空。是夜,他让EVA在鸿宇旗下的一家五星酒店订了庆功宴,宴请长期以来的合作伙伴。   驱车赶往酒店时,坐在后排和他寒暄的EVA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眉梢上的喜色。她微微凑近他,仰望着他干净的侧颜低声说:“这么多年了,是该好好庆功了,上半年的业绩全线飘红,照着这样的势头,九月、十月、十二月的三个楼盘一开,年底实现销售额过百亿一定不成问题。等北欧新城的项目一批下来,过了后年,再也没有人可以束缚你的手脚了。”   后年……林越诤玩味了下这个词,垂下眼帘,抿紧唇线。   EVA近乎痴迷地望着他,这么多年来,她已习惯从这张心无旁骛的平静容颜上收集各种痕迹,她可以保证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人,她了解他的隐忍、他的坚韧、他的眼光、他的胸怀、他的实力,这是她最引以为自豪的,就算以后的卫青瑜也未必有本事像她这样知他所欲、察他所想。她是他最忠诚的追随者,是他生命里无可替代的知音,只有她,才是他真正的右手。   想到青瑜,她嘴角浮上一丝几不可察的轻蔑笑意。青瑜不过比她命好,所以赢了先机,但是两年后,她未必还能在他的生命里举足轻重。   默了好一会儿,EVA收敛了心神,坐正身体道:“刚才卫先生的秘书临时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卫先生晚上有个紧要应酬,不能过来了。”   林越诤点了点头,合上眼睛,将头缓缓靠向沙发后背。   入了席,林越诤照旧一派谦冲,虽是宾主,却在排位上丝毫没有逾越,而是叨陪末座。饭桌上的达官显贵频频朝林越诤举杯,席面上的众尤都是有眼力劲儿的,眼前这个年轻人虽资历尚浅,但是背景过硬,实力不凡,假以时日,时局一洗牌,他必然是个中翘楚。   林越诤一一朝座上的人敬了酒,敬到关锦华时,捎带着也将她身边的陆城南敬了。虽然圈子里对陆城南和关锦华的关系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是明面上,大家也不戳穿,拿他是热力传媒的副总敬着、捧着。   关锦华无论到哪里都是最众星捧月的,她此刻已经喝得微醺了,醉眼惺忪地朝穿一身银灰正装,朗目修眉的林越诤看了一阵。席上,某人哄笑道:“关总,你可别看花了眼,小心身边的陆总不高兴。”   关锦华只是盯着林越诤,好一会儿才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这是个躬行不言,能成大器的好孩子,来,关姐敬你一杯。”   林越诤淡然一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说:“北欧新城的项目如果顺利批下来,以后,越诤还要多仰仗关小姐照拂。”   众人听到“北欧新城”四个字,都有些暧昧,谁不知道规划面积近十平方公里的“北欧新城”是市政府重点工程,被五十多家地产商虎视眈眈地盯着。虽说这个工程还在竞标中,但是在座的都心知肚明,这个工程对林越诤来说,不过是探囊取物。论背景,他后面的人是卫庄,论资金实力,他的合伙人是关锦华,关锦华背后的人都有谁,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这两人强强联手,真可谓所向披靡。   席面上静了静,片刻后,又心照不宣地喧哗成一气。   酒过三巡,林越诤觅了个空当,去了趟洗手间。   不料出了门,他一抬眼就看见昏暗的灯光下,陆城南那张冷淡的没有什么表情的脸。   林越诤眼中闪过一丝诧异,立刻恢复平静,他从容不迫地走到洗手台前,拧开龙头,慢条斯理地洗手。就在他洗完手准备出门时,站在门框边的陆城南一把将身后的门关上,重重靠在门上,冷冷望向他问:“你和舒旻在一起?”   林越诤平视着他,不紧不慢说:“这好像是我的私事。”   陆城南手指紧了紧,深吸了一口气说:“不要招惹她。”   林越诤嘴角一翘,深不见底的眼中泛出一丝亮光:“你这是规劝还是警告?”   “如果你肯听,这是规劝,如果你不听,这就是警告。”陆城南皱着眉,声音冰冷生硬。   林越诤看了他一会儿,淡然问:“陆总是想以什么身份警告我?关小姐的男朋友还是舒旻的前男友?如果是九年前,你或许还有立场,但是现在,我实在看不出你有什么立场让我远离她。”   顿了顿,他唇上那抹若隐若现的冷笑更分明了一些:“背弃她的人、伤害她的人、摧毁她的人,貌似正是阁下自己。”   陆城南被他的话一噎,半晌说不出话来,闭了闭眼,他压住一口气:“你想玩死她?你还嫌你们林家做的恶不够多吗?”   林越诤面色骤变,狭长的眼里透出摄人的寒意:“你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你自己最清楚。就算我没有资格、立场爱她,但你更加不会有。”陆城南紧盯着他,“就算你们中间没有卫家,但是你自问,如果有天她知道她爸爸是怎么死的,还会不会跟你在一起?”   林越诤像被什么钉死在原地,良久说不出话来,周遭静了很久,他才黯然一笑,语气似是讥诮:“不愧是跟了关小姐的人。”   “和她没关系。”陆城南从门板上起身,“舒伯伯的后事是我料理的,他的死因也是我亲自查的,我不告诉舒旻,是希望她一辈子平平静静,不带着恨过日子。”   林越诤僵硬地站着,面无表情,目光深沉难测。   陆城南锐利的目光在他脸上扫了一阵,拉开门:“再聪明的人也有管不住心的时候,我希望你不要作茧自缚,如果你真的爱她,最好别打扰她的生活,离她远一点。”   “我有我爱人的方式,不用别人旁人置喙。”林越诤的表情又恢复成一片淡漠,他波澜不惊地说,“陆总最好还是多把心思放在关小姐身上,考虑一下你们的婚宴定在哪里,蜜月定在哪里,如果你还有余力,不妨考虑一下,自己是不是还有能力退回去爱别人。”   说罢,他错开陆城南,一径离开。    ☆、第四十章   次日一早,林越诤接到卫庄的电话,请他去打高尔夫。林越诤只好推掉手头的公务,驱车直奔东胡林的高尔夫俱乐部。   着高尔夫球衬衫的卫庄显得精神矍铄,刚陪身边美女打过一轮的他并不急着再打,上前握了握林越诤的手,将他带到休息区坐下:“越诤啊,算起来,我们爷俩有三个月没见了,好不容易偷得浮生半日闲,想来和你打打球,还有个小尾巴要跟着。”   说着,卫庄爱昵地捏了捏身边女孩的脸。林越诤感觉到那女孩正用好奇热辣的眼神看他,却没有丝毫反应,淡静地坐着,认真听卫庄说话。   卫庄指了指林越诤,对身边的女孩说:“我这个孩子,是个难得一见的真君子,在我眼皮子底下长到这么大,从没有一步行差踏错过,有才德,有品性,我要是女人,也喜欢。”   那女孩子虽年轻,到底乖觉,忙将眼神从林越诤身上收回,撒娇似的在他身上蹭了蹭,以示讨好。   卫庄笑了笑,似有感慨:“说起来,你其实还是像你爸爸的。早年,我在你爸爸手下做事,对他一直景仰有加。他有三规六礼的镇静,又有礼贤下士的风范,关键时候还有杀伐决断。后来的事故,他也是身不由己,陷了进去。你最近去看过你爸妈吗?”   林越诤喉头一动,说:“没有。”   “再忙也要抽时间去探视下他们。”卫庄拍了拍林越诤的肩,起身,“说起来,要不是你爸爸一路提携照拂,我未必有今天啊。这恩情我记得,等状况好点,我会再想办法让他提前出狱。至于你妈妈,她只是从犯,加上身体真的不好,办保外就医相对好办一些。”   林越诤含笑听着,眼眸深处却并无情绪。   卫庄锐利的目光落在林越诤脸上,语重心长地说:“越诤,再耐心等几年,你要信得过卫叔叔,不是叔叔没尽力帮他们,而是你爸爸的问题有点敏感,我们是做大事的人,在这些关节上,要忍得住心里的痛。你,能体谅叔叔?”   林越诤微微低着头:“能够体谅。”   卫庄又看了他一会儿,舒了一口气,悠悠地说:“能够体谅就好啊,我只怕你有心事放在肚子里不说。卫叔叔没有儿子,我两个最看重的孩子——鸿宇已经交给你了,青瑜,迟早也是要交给你的。你虽然不是我的亲生儿子,却胜似我的亲生儿子,你跟我,可不要见外。”   乍然听到“青瑜”这个名字,林越诤怔了刹那,像是冷不丁地被人兜头浇了一盆凉水。   不待林越诤说话,卫庄又笑道:“呵呵,说起来,青瑜这丫头从小就喜欢撵着你跑,见到你,也就像见到她了。不说她了,我们好好再打一场球。”   陪卫庄尽完兴已是中午时分,卫庄本想邀林越诤一起用饭,但林越诤以要事在身为由推脱了。   车刚开到三环,调了振动的手机冷不丁地振了起来,他扫了眼来电显示,竟是谌清华。他愣了一下,迟疑着接通电话,电话那端,谌清华也不绕弯子,开门见山地就问:“林先生,舒旻跟你在一起吗?”   乍然听到这个名字,林越诤握住方向盘的手指下意识地紧了紧,片刻后,他才说:“没有。”   “这孩子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谌清华的声音里透着点紧张质疑。   车骤然停住。   谌清华焦急地说:“这孩子连着旷了两天的课了,也没跟我打个招呼,我寻思着这孩子平实都很听话向上,不大可能平白旷课,所以刚刚给她打了个电话,谁知道电话接通后,她那边只是喘着气,半天不说话,好像很难受,我问她怎么了,结果电话那边响了一声儿就再也打不通了。”   谌清华急急说完这通话后才换了口气:“想了想,还是不放心,所以给你打个电话问问。”   林越诤握着手机,愣了半晌才说了一句让对方宽心的话。挂了电话,他猛地将车调头,朝安翔路疾驰而去。   车开到舒旻宿舍楼下,他摔上车门,快步朝大楼里奔去。学院还没开学,整座宿舍大楼空荡荡的,透着股阴森气,一进门,他也不管两个女舍监的质问,径直朝四楼奔去。   那两个女舍监见他面色阴沉,来势汹汹,都唬了一跳,两人犹豫了一下,还是追出门去。   林越诤跑到了四楼,这才想起自己并不知道舒旻住在哪间寝室,吸了一口气,他又去调她的宿舍电话,电话刚拨通,便有铃声从左手边的房间里传出。他急促而用力地推那扇门:“舒旻!舒旻,你在里面吗?”   “嘿!嘿!你干什么哪?你哪个学院的?”两个追上来的舍监还在楼梯口就嚷了起来。   “舒旻,舒旻,你开门。”林越诤又试探着叫了两声,虽然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但是他脑子里升起一股强烈的预感——她就在里面。这种预感搅得他心里一种发慌,狂跳的心似撞在胸腔骨上。   “你干什么?”身后,两个舍监上前准备拽人。   林越诤深吸了一口气,侧身用力撞向大门,大门“哐”的应声而开,一股潮热气扑面而来,林越诤站在门口,好一会儿才适应窗帘紧闭下的宿舍光线,他注意到靠窗的铺上躺着一个人,一股强烈的恐惧朝他兜头袭去,他不敢上前,试探性地喊了一声:“舒旻?”   见床上的人纹丝不动,他脸色骤然发白。这一下,连那两个舍监都住了嘴,大气都不敢出一下。林越诤迫使自己冷静,稳步上前,摸了一下她的脸,触手并非一片冰凉而是一片骇人的滚烫。他舒了口气,拉过一条凳子踩上,将床上的人捞起,打横抱下床,紧紧圈进怀里,似要将她整个人糅进身体里去。没有片刻迟疑,他抱起昏迷的舒旻飞快朝楼下跑去。    ☆、第四十一章   上次给舒旻看过病的江医生见又是她,不免暗自摇头,他虽只是个局外人,可是两次交道打下来,他可以断定这个姑娘就是专门来克林越诤的魔星。上次弄得他旧病复发,缠绵近一月才见好,这次几乎将他的意志都摧垮了。   他一面安慰林越诤一面给舒旻做检查,翻开她上眼睑一看,再叩诊了一下上腹鼓音,就已经有了初步判断,马上叫护士把她送去了急诊室。   解了听诊器,进手术室前,他跟林越诤解释道:“还是胃,胃幽门梗阻引发的脱水昏迷,现在还伴有全身高烧,幸亏发现得及时,再晚点恐怕就没希望了。”   林越诤眼圈骤然一热,僵在原地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林先生,你没事吧?我看你脸色不好。”   林越诤抬起手,无力地一挥,示意他进去抢救舒旻。   直到半夜,舒旻才悠悠醒转。病床上,她的脸瘦得有些脱形,一双深黑无光的眼睛空得像两个洞,嘴唇干裂发白。林越诤握住她的手,侧过脸去,不忍猝睹。   她疲惫地看了他一眼,被他握着的手轻轻动了一下,重重阖上眼帘。   林越诤整夜守在她床前,不停地用酒精给她物理降温,照看着药水,仿佛非如此不可心安。值班护士每两个小时给舒旻量一次体温,直到天亮,她的体温才降了下来。   见他一夜未睡,江医生也留守在自己的医院作了一晚陪,到了天亮,他红着眼劝慰林越诤:“林先生,体温降下来就没事了,你不妨回去休息,其余一律照应,这里都有护士。”   林越诤头也没回,只摆了摆手。   舒旻到底年轻,到了中午时,她已经恢复了神志,小声说了句“饿”。撑了一宿的林越诤如聆天听,起身去为她寻找食物,却被江医生拦了下来,说未来三天内,她都不可以进食,只能靠输液维持电解质平衡。   林越诤给EVA去了一通电话后,便整日关机,寸步不离地陪着舒旻,时不时帮她拿热毛巾擦脸,擦手,甚至还帮她擦脚。然而,他做的更多的动作是去按她的脸颊,明知几乎不可能,他却期盼她赶紧胖起来,胖到让他安心的程度。连日来,舒旻间歇性地睡觉,整日浑浑噩噩的,从不张口说一句话。直到第四天清晨,趴在她身畔假寐的林越诤感觉有什么正轻柔地抚着自己的脸,他缓缓睁开眼看去,只见舒旻睁着无比澄明的眼睛,用手摸着他的下颌,声音低微温软:“阿诤,你长胡子了。”   林越诤轻轻捉住她的手,紧紧贴在自己颊上,似嫌不够,又将她细长的手指含在口中,轻轻啃嗫,长睫颤了几下,一滴热泪还是滚了下来。   舒旻身体彻底恢复已是一个星期后,她穿着他给她买来的睡裙,站在他那空旷如画廊的房子里,目光滑过书架上的层层书脊。   厨房里,林越诤正忙着煮晚餐,她倚在书架上,合眼听着从厨房里传来的水声、餐具碰撞声,一颗心酸酸软软地皱成一团。   缓了缓情绪,她沿着书架一径看着,书架上放着的都是旧书,看着都有二三十年的历史,多是文学类、历史类的巨著。她随手抽出一本西班牙语原版的《百年孤独》,那是出版于1982年的老书,打开内文,里面的纸张业已发黄发脆,里面用密密麻麻地用西班牙文写着批注,她翻开书扉一看,上面写着“林允升藏书”。   她暗想,这个叫林允升的人多半是林越诤的爸爸,她合上书,心头泛起了些疑惑,同林越诤认识这么久以来,她从未感觉到他的生命里有家人、朋友的存在,他就像是彻头彻尾的孤儿。指腹抚过“林允升”三个字,她吟哦了一遍,总觉得这个名字极耳熟,像是在哪里听过。她敲了敲脑袋,悻悻放下书,朝厨房看去。当初她第一次听见“林越诤”三字时,也有过同样的熟稔,然而,无论她怎么去打捞那熟稔,也捞不出任何记忆的影子。   她转头又去看那书架,见架子最顶端的角落里放了一本黑色羊皮革封面的圣经,她有些好奇地想,一般人都将圣经这类书放在书架最中心的位置,鲜少有这样排位的。她踮脚将那本圣经取下来,准备一探究竟,结果没翻开几页,一张发黄的纸便从里面掉了出来。   她合上书,俯身捡起那张纸打开,不料刚一打开,已褪去鲜艳的“蓝色批注”猝不及防地撞向她的视线,那张发黄的纸豁然就是当年她丢失的最后一张作文卷。   卷首上还有她稍嫌稚嫩的“舒旻”签字,卷尾处,那滴泪痕犹在,她的心一颤,不自禁地抚上那滴泪痕。纵然有些东西已漫漶不清了,但总还会有什么提醒她,它们在那里过,比如她生命里最好的那段时光,比如她生命里埋藏最深的那点感动。   轻抿住唇,她将那张卷子连同圣经一起放回原地。   一顿饭刚吃完,饭厅里骤然暗了下来,二人好一怔,才醒悟过来竟是停电!两人在黑暗里对视了一会儿,不知所以地同时笑了出来。   林越诤起身翻找照明工具,解释道:“可能是小区里设备维修?”   久不遇这种事情,他一下子也翻不出什么紧急照明设施,最后只得从架子上拿下一个从普吉岛带回来的木瓜蜡烛,在客厅里点燃。   窗外,幽蓝的夜幕被街上的璀璨灯光映得发白,二人陷在黑暗里,往四周望去,犹如置身于一片灿烂的星海里。   他们本以为这种意外最多持续五分钟就会终结,不料过了二十分钟,整栋大楼还丝毫没有来电的迹象。现代人已经习惯于在光亮与喧嚣中相处,骤然陷入寂静中,两人都有些手足无措。林越诤想了想,顺手拿过一张A4纸,用笔在上面画下横竖的道道。舒旻讶然看着专注画着经纬线的他,一时拿不准他要干什么。   画满一张纸后,他扬眉一笑:“干坐着也无聊,不如一起下盘五子棋。”   舒旻失笑,没想到他会邀她玩高中生的游戏。她从小学起就是个中高手,所以一看到这棋盘,立刻有了兴致。林越诤出于绅士风度,让她先开局,她嘴角一翘,欣然接过笔,略一沉吟,开了一个异常诡异的妖刀局。   林越诤抬眸看了她一眼,像被激起了斗志,坐正身体,敛了神思,专心应对起来。   说起五子棋,舒旻初中、高中都拿过市级的冠军,一般人对她的水平都是望尘莫及。她心想,林越诤虽然各方面都优秀,但是未必精通棋坪春秋。然而,两个人下了几个回合,她不禁对林越诤刮目相看起来,眼前这个人的水平似乎不在她之下。   两个人摸清对方的实力后,一时都进入物我两忘的境地,看似优雅地在棋盘上互不相让地厮杀起来。两个都是骄傲的人,在自己所擅长的领域,都有着唯我独尊的霸道。   一盘棋杀了二十余分钟,舒旻才险胜。按照国际惯例,三局两胜,她又抽出一张A4纸刷刷地画了起来。   舒旻一边画棋盘一边抬头瞄了眼林越诤,输了一局的他貌似云淡风轻,但是舒旻不难看出他蓄着一股一雪前耻的劲儿。于是,她含在嘴角的笑意就更浓了些。   轮到林越诤再开局时,他已经把所谓的绅士风度抛之脑后,非常现世报地开了一个更加诡谲的局。下这一局时,他的笔下果然露出了杀伐之意,舒旻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应对,不料还是在某一处失了小心,被他走了个一子双杀,败下阵来。   林越诤执着笔,明亮的眸光落在棋盘上,嘴一抿,向上扯出一点宠辱不惊的浅笑。舒旻一怔,这样看似谦冲,实则骄傲到骨子里的笑容,她好像在哪里见过。   她屏住呼吸,凝神细想,看看棋盘又看看他,脑海里某处忽然闪过一道白光——她想起来了!   无怪第一次在涿城见到他时,她会觉得他的眼睛很熟悉,原来早在九年前,她和他就有过一场类似的五子棋对决。那时的他,手执棋子,沉默如谜,眉眼间是经年不变的冷傲疏离。   她僵直地坐在原地,胸中一阵悸动,一种接近真相的自觉,迫得她连呼吸都紧了起来,这么久以来的如坠云雾,在这一刻拨云见日。   她终于找到了她与他的开端。    ☆、第四十二章   舒旻上初一那年,三中举办了一次全校棋类大赛,除象棋分男女组以外,其他棋类的比赛都不限男女。舒旻从小就陪爸爸下各种棋,尤其擅长象棋和五子棋,年少气盛的她抱着横扫三中的幻想参加了所有比赛。结果真到比赛时,她只在象棋女子组里拿了个冠军,在围棋、国际象棋、军棋组的比赛里压根儿排不上号,早早就被刷了下来。   受了重挫的她一边期待最后一天的五子棋比赛,一边热切关注赛况,时不时拉着同桌董艳去多媒体楼那里看布告栏。几天下来,她发现有个姓林的人居然以一种万夫莫当的气势,独揽了国际象棋、围棋、军棋三大棋类的冠军!她不禁咋舌,三中可是全市精英学生的汇聚地,各种各样的天才、奇才、偏才都有,她也是真的去比赛后,才知道水有多深,而这个姓林的竟有那么大的能耐,一人独揽了这三大棋类的冠军!   这样一想,她不禁认真辨他的名字,细算起来,林越诤的名字是从那时进入她眼帘的,只是那时她年纪小,体会不出他名字里的味道,只觉这个名字拗口怪异,十分不讨喜,也没往心里去。   就在她五味杂陈的时候,一旁的董艳星星眼地撞了下舒旻:“哇,林学长好厉害,好厉害!”   舒旻问:“你认识他?”   董艳颇有些得意地笑了下,炫耀似的说:“谁不知道林学长啊?有天我和他还一起迟到过呢。”   舒旻差点没石化。抿了抿嘴,她肃然盯着红色榜单上的那个名字,好一会儿,自言自语似的撂了一句话:“就算这个林越诤再怎么厉害,他的五子棋也一定下不过我。”   彼时,一个刚从楼梯上下来的少年听见她的话,忽然停下脚步,若有若无地往她那边看了一眼。   等到五子棋开赛后,舒旻果然一路势如破竹,顺风顺水杀到了总决赛,总对决那个下午,她刚踏进教室,就看见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高个子少年坐在窗边的棋盘前,若有所思地把玩着手上的黑子,一双薄唇抿着,眉眼间有些孤高之意。   她只看了对手一眼,就感觉到这不是个善岔,她慢慢放下背包,迅速整理了下自己的战斗思路,确定准备得万无一失了,才上前迎战。   第一轮比赛,舒旻赢的并不艰难,她不免有些轻敌,觉得凭他这样的臭棋篓子也能杀到总决赛,完全是运气好。谁知道到了第二轮,面前这个少年像忽然换了个人似的,下起手来处处凶险残酷,不到二十分钟就给她的战绩里添了一道辉煌败绩。舒旻这才醒悟过来,原来这个人其实是不急着赢,他用第一局来彻底摸清楚敌人的实力、弱点,让对方轻敌,然而在第二局的时候狠挫对方锐气,乱掉对方的阵脚,然后再全力以赴,拿下第三局。   领悟到这一层,她手心不免有点汗湿,她正眼打量了下面前的对手,少年的容颜在明亮的日光下有些恍惚难辨,但是他眼底的笑意和悄然上翘的嘴角却深深刻进了她脑海里。   第三轮比赛时,两人都分外小心,缠战了近四十分钟,老手舒旻终于成功地做了个局,把他的注意力分散了,眼见得自己的算计得逞,舒旻在落下最后一粒子前,忍不住得意地放缓了动作,她夹住手上棋子,凑近他,细长的眉往上一扬,眼中烟波闪动,异样璀璨地一笑:“哥哥,你输给我了。”   在少年恍然失神的瞬间,她笃定地将手中的白子落下,定局已成。   林越诤和舒旻的初遇其实是在九年前,地点他记得很清楚,是在三中的多媒体大楼。新建的多媒体大楼正对着一片浓荫蔽日的大槐树,初夏的午后,习习凉风穿过树枝桠杈间,摇得一团浓绿和阳光轻轻晃动,格外清幽。每逢午饭后,他打打完球都会去那里看会儿书。那天,他看完书下楼,忽然听见一个女孩提到他的名字,他放慢了脚步,朝那边看去,只见一个瘦高,模样清秀,扎着马尾的女孩在给他下挑战书:“就算这个林越诤再怎么厉害,他的五子棋也一定下不过我。”   类似的挑战,他从小到大没少遇到过,但是这还是头一次遇到女生给他下战书,他扬眉一笑,情不自禁地又瞟了眼那女孩,见她一副神气活现的骄傲样子,活像一只气鼓鼓的气球,一个念头下意识地冒了起来,他想这扎这孩子一下,放了她一身的傲气。他折回楼里,直接找相熟的老师报了五子棋的比赛,回到教室后,他拿了棋盘,让棋友教他五子棋的下法,那棋友稍微一演示讲解,他便会了。他一向都不是轻敌的人,临时又去买了一本五子棋秘籍,正儿八经地在家里练了好几天。结果一上阵,他轻而易举地杀到了总决赛,前日那小女孩倒也没让他失望,果真是他最后的对手。   一局棋败下来,他对眼前这个少女很有几分刮目相看,虽说那一局棋他是故意让她的,但是就算他真的用了全力,也未必能赢她。五子棋看似简单,要下出水平,不但需要智慧,更加需要心境,面前的女孩最多十五岁的样子,却能将棋下出二十岁人的心境,实在不是常人能及。   心念一动,他的心思不免芜杂起来,接下来虽然险胜了她一局,最终却在第三局败给了她。最后落下棋子的一瞬,她冷不丁地凑近他,黑亮清灵的大眼睛里先是漾起一丝得意,接着,她朝他露出一个极其粲然的笑容,一声骄矜又俏皮的“哥哥”猛地在他心口一撞,撞得他整个世界地动山摇。一股激流震荡着流向他的四肢百骸,那种感觉他无法言说,只觉得她那带着轻暖香气的一笑,犹如千树花开一般绚烂耀眼,照得他暗淡的世界一片雪亮。   那是他人生里,第一次遭遇失败,也是他人生里,第一次遭遇心动。   那以后,他总能先于任何人在人群里发现她,操场上、食堂里、下学的路上,纵然她在万顷波中,他都能一眼找到她的影子。   两个月后,他做了人生中第一件傻事,每季的分班考试里,他故意以三门白卷,从最好的班级掉去差班。   纵然跌破了全校师生的眼镜,他却安之若素,岿然在四楼差班的窗口坐着,埋头看书写字,间或抬头,看一眼楼下的拐角处,因为那里,偶尔可以看见她上下楼的样子。   他将她的一切收入眼底,透过那些支离的影子在心底描摹她,他猜想她是一个骄傲敏感、心思细腻而又真实善良的人,他喜欢看她孤独自矜的样子,那是聪明睿智的象征,他喜欢看她偶尔大笑的样子,显得既可爱又爽朗,每每想到她那些独一无二的优点,他便会为她心生骄傲。    有一段时间,他发现她鲜少出现在人前,几度犹豫,他故意路过她所在的班级,刚巧碰见她站在走廊上出神,他装作漫不经心地抬起眼角,往她那边缓缓看去,那一瞬,她刚好回眸,然而那双眼睛漠然掠过他时,没有片刻停顿。饶是她当他做空气,他还是无措地移开了眼睛,垂头从她身边错开,一颗心狂乱地跳着。直到走到转角处,再也看不见,他才倚着墙仰面靠着,落寞地合上双眼。   后来,他不满足于只在转角处见她,便拖延着时间等她一起放学,骑着单车,不近不远地跟着她,沿着她走过的路前行,见她所见,想她所想。   在这场寂静无声、不抱希望的爱恋里,他每天都会因她的毫无知觉而绝望,每天又会因她还在那里升起希望,就像太阳日复一日的起落,永无止息。   一年多的时光里,他不着痕迹地融入了她的生活:他买下她最喜欢的机器猫存钱罐,只为着在哪天可以亲手交给她;他经常买下那些被她拿起过又放下的东西,有时候是一支笔,有时候是一本本子;他接下她小区发安全传单的工作,只为在敲开她家门时,看一眼她弹钢琴的背影;他报了她所在的雅思培训班,期待她能在熙熙攘攘的陌生人中发现他这张,稍微熟悉一些的面孔……   直到有一天,他在她身边看见了别人的影子,他们坐在一个破落的面馆里相视而笑,眼睛里只有彼此。   他怔怔站在一隅看着,看着那个男孩把自己碗里的牛肉全放进她碗里,又看着他帮她把碗里所有的香菜挑出来。   那一刻他在心里说的居然是:哦,原来她不吃香菜。   等到人去店空,他步进店里,坐在那个男孩刚才坐过的位置,要了一小碗拉面,那天风很大,吹得店门口悬着的帘子啪啦作响。坐到那碗面没了热气,从不动容的他还是湿了眼角——只因她是别人的女朋友。   他悄然从她生活里退了出来,因为有人替他做着他想做的事情:和她坐在一张桌子前看书,和她分食一碗面条,和她共骑一辆单车,为她撑伞,为她写诗,为她眉梢带忧,为她心下怅惘,为她欣喜若狂。   人与人的缘分一向玄妙,调回最顶层的好班后,他便再不能一眼从人群里找到她了,许是不想。一年后,当他再见到她时,她已经剪短了头发,婴儿肥的脸长开了些,人随和爱笑些了,但是那双眼睛沉着很多不为人知的忧悒,听说,那个男孩考去北京了。   那以后,他时不时能在学校外的刺槐树下见到她,她有时候抱膝坐着,同老人下棋,有时什么也不做,只是在那里呆坐着。饶是如此孤独,她的眼睛里,始终还是没有他。   一年后,他收到了剑桥的通知书,妈妈问他有什么要带走的,他只带了几件衣服和一箱子的“鸡零狗碎”。只有他知道,那个箱子里装着他的整个青春年华,以及那段年华里,最好的他与她。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回家晚,太累,不想动电脑,没更新,今天补上周六的更新。 ☆、第四十三章   林越诤画好第三局的线,笑着将图纸推到舒旻面前,却见她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那双眼睛里的情绪太过复杂,他怔然回望进她眼里,一时也辨不清那里闪动的是质问还是委屈还是动容。   良久,她垂下眼睫,一丝水汽顺着她的长睫滑下。她几不可闻地吸了一口气,拿起笔,默然开了局。   林越诤心浮气躁地下了十几个回合,抑不住心里的不安、烦乱,随便落了一个子,抬头试探性地叫了她一声:“舒旻?”   舒旻垂注在棋盘上的目光一动,落下一粒子。   林越诤随着她的去势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白子已经在他如影随形的堵势里连成了一串。   与此同时,她缓缓抬起头,看进他眼睛:“哥哥,你又输给我了。”   林越诤猛然一滞,眸中烟波骤闪,望向她的目光竟有丝慌乱,仿佛心底某扇隐秘的大门猛地被人撞开,他的世界骤然间被一览无余。   他喉头一动,半晌说不出话来来。   微微跳动的火光下,舒旻红着眼圈,却倔强地不让一滴眼泪落下:“林越诤,你就没什么要对我说吗?”   他下意识地侧过脸,想避开她的目光,舒旻却伸出手,捧着他的脸,迫他同她对视:“说句实话,对你来说就那么难吗?”   “舒旻。”林越诤定了定神,黯然垂下头去,“不要为难我……”   舒旻眼里浮起一片失望,愣怔了片刻,一种莫名的不甘左右了她。她心一横,推开挡在二人间的棋盘,扑进他怀里,八爪鱼一般紧贴着他。她的身体单薄却温软,玲珑的身体曲线,与他的单薄衣衫下的身体处处伏帖。   林越诤的心跳漏掉了几拍,耳尖霎时红透。舒旻感觉到他胸口剧烈的起伏,和他渐渐发烫的身体,她仰起头,在烛光里凑近他,低声呢喃:“阿诤……”   他的目光不自觉地落去她的双唇,那里如雨后海棠般粉嫩莹润,她带着点甜香的温热扑在他的唇上,让他有种喝醉了般的晕眩感。他明显感觉到困于他心底的欲望在蠢蠢欲动,但他偏妄想镇压,他侧过脸,微乎其微地推了她一下,自以为拉开了同她的距离。   舒旻洞若观火地注视着他,忽然抬手轻轻拭去他额上的薄汗,继而轻柔地抚过他的眼睫、鼻梁,最后落在他唇上,缠绵地摩挲:“林越诤,说你爱我。”   林越诤只觉得昏昏的脑中萦绕着“嗡嗡”的鸣音,全身所有的感官都汇聚在她或轻或重的抚摸里。这致命的蛊惑让他几欲窒息,他不得不承认,他曾在青春年少时无数次梦到、幻想过她的主动,现在忽然成了真,他反倒有种浮在云端的不真实感。   舒旻双手环住他的脖子,蜻蜓点水般吻他的唇。她吻得很有心机,始终只是若有若无的碰触、流连。他的目光越发迷离,欲望让他浑身滚烫,负罪感却让他倍感寒凉——他越是爱她,就越是不敢侵占她,只有他知道,他们之间隔着的,到底是什么。   相较于他的水深火热,舒旻却异常清醒,她异常敏感地感受着他每一丝细微的变化。她渐渐加深那个吻,舌尖轻轻沿着他温暖的唇线逡巡。   血液急速朝他身体某个部位冲去,他终于不受控制地扳住她的脸,狠狠地吻下去,他的手热切地循着她的腰窝向上,继而稳稳把握住她胸口的柔软。他轻颤了一下,发出动情的轻呻,他张开嘴,像要吞下她一般吻她、轻咬她。   就在这时,舒旻毫无预兆的推开他,波澜不惊地看着他,漆黑幽深的眸子里,透出冰冷却诱人的、审视的光芒。   林越诤如被推下云端,他睁开湿润氤氲的双眼,不明所以地看着她。顿了一秒,他再度欺身上前拥她入怀。他将她压去沙发的扶手边,抱着她,把头埋去她脖颈间,一边吸吮,一边意乱情迷地说:“舒旻,我好想……”   他的每一次亲吻都让她忍不住发颤,汹涌的爱欲潮水般冲击着她,有那么一瞬,她几乎无力抵抗,但到了最后的关头,她在禁区外捉住他的手:“如果你想,那就说服我。”   林越诤从她光裸的颈窝里抬头,眸色忽然暗了下去,他的唇线抿得很紧,没有丝毫想要开口说些什么的样子。   舒旻抑制不住地悲从中来、怒从中来,她大力推开他,含泪质问:“你为什么就是不能给我一个肯定的态度?说一声爱我,想要和我在一起,就那么难吗?”   闻言,林越诤怔忪出神了一会儿,默默松开了她。   舒旻垂下眼帘,木然一笑,末了,她拢了拢耳边的凌乱的发丝,凭着一口气起身,直直朝门口走去。   她在玄关处顿了片刻,躬身穿鞋,手指搭上门锁时,她头也不回地说:“林越诤,我后悔遇见你。”   她话音刚落,林越诤忽然快步上前,眼明手快地把住已经被她打开的大门,他毫不迟疑地重重关上大门,一把抱住她,近乎粗暴地将她抵在玄关处的阴影里。舒旻刚要开口反抗,还未能发出的声音就被他激烈地封住、堵上、吸走。   她伸出手用尽力气去推,却哪里能撼动得了分毫?他的力气大得惊人,像是要将她碾碎,他激烈地吻她,吻得她嘴唇发疼。   她的呼吸越来越微弱,双腿几乎站立不稳,身体酥软地往下滑去。他将半晕阙的她打横抱起来,放回沙发上。   舒旻喘息着挑衅:“林越诤,你这算什么?”   他冷冷垂注她的眼睛,一手褪她的衣裙,一手开始解皮带扣:“不要再跟我说后悔!”   说罢,他突然沉下身子,狠狠地进入她。   舒旻忍不住痛呼,双腿因骤然而来的疼痛绷直。也就是这一瞬,她看见他英俊的面庞因极致的欲望微微扭曲。   他没有急着动作,转而低头深深看进她的眼睛,她的灵魂。看见她绷紧的身体,揪着沙发套的双手,他开始温柔地吻她,密密麻麻地烙上她每一寸肌肤,让她难以自抑地为他颤抖。   她紧绷的身体随着他的吻放松下来,她试图让空白的大脑恢复一丝清明,她伸出手,刚想要去推他。他忽然开始猛烈的撞击、侵占。   “阿诤!”她惊呼,几乎魂飞天外,身体里的撞击,带着不可阻挡的力量,将她软化成一潭涟涟春水。   她的手不由自主地攀上他的腰身,咬唇承受着这极致的痛与欢愉。   每一次她都以为终点将至,但他却总是极富技巧地将战线拉长,仿佛要如此和她厮磨到天荒地老。直到她带着哭音求饶,他才让巨大的冲击里释放。   末了,他抱着汗涔涔的她,轻轻覆上她的唇,呓语般呢喃:“舒旻、舒旻……”   次日,林越诤早早地醒来,一睁开眼,就见怀中舒旻安静的睡颜。冥蒙的晨光里,她的脸清丽得像春日枝头最皎白的梨花,她的皮肤再不见几日前的憔悴,泛着娇嫩又通透的艳光。   回忆起昨日销魂蚀骨的种种,他喉头微微一动,却在心中自责地叹息:他到底在干什么?   然而下一秒,他却难以自持地低头,极其轻地吻她的长发。她的发间有依兰花的香味,她的体肤上有天然的淡香,如此拥着她,就像躺在一座阳光和煦、和风暖暖的宁谧花园里。   他此生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满足。此生也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样,只愿长醉不愿醒。   舒旻醒来时,窗外明亮的阳光已经铺满了半张床,她半眯着眼睛,拥着薄被坐起身。她不知道此时已经几点,她觉得自己一定睡了很久、很沉,因为她的脑中、身体里都有一种许久未见的轻松感。   她轻轻踢开被子准备下床,一股异样的酸痛从腿上传来,这痛感唤醒那些旖旎的回忆,她本能地缩回被子里,曲着腿,缩成一团。   脸颊烫得厉害,她紧紧抓着被子,发了好一会儿愣,这才有所纡解。她展眼环顾四周,他的卧室干净敞亮,白色有质感的大床上纤尘不染,靠床的衣柜门敞着,整整齐齐的衬衫、领带还有西裤。她忽然生出点顽皮的心思,赤脚下床,一间间打开他的衣柜,手指滑过他排列整齐的衣服。   最后,她的手指落在一件象牙白的衬衣上,将衬衣取下来,套在自己的身上。她轻轻倚在柜门上,环着自己的肩膀,就像抱着他一样,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动情地呢喃:“阿诤”。   这一刻,她才知道,自己爱这个男人,远甚于她的自以为。   出门后,她循着声响走到厨房门口。她推开淡蓝色的玻璃门,往里面看去。只见穿着睡袍的林越诤正格外专注地在给牛排涂酱。难为他哪里来的小儿女情调,竟耐烦地用模具将牛排切成心形。   虽然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却让舒旻有种被宠的感觉。她自小也受过不同的宠爱,父亲的、母亲的、陆城南的,但唯独他的宠爱让她有种甜蜜入心的悸动。   感觉到她的目光,林越诤回头看了她一眼,他的目光不自觉地从她的脸上落去她光裸的修长双腿上。   他怔了一会儿,垂下眼帘,回头仍去涂着牛排:“不要在这里,一会儿油烟大。”   舒旻才不管什么油烟不油烟呢,她走过去,伸手从他背后环住他的腰,温柔地将脸贴在他的背上。   他嘴角微微翘起,却没有回头,宠溺地说:“乖,先去把鞋穿上。”   舒旻小猫一样用下巴尖蹭他,促狭地同他作对。   他便也随她去。   他径自将平底锅里倾入橄榄油,加热,再细致地将腌好的牛排放进锅里:“八成熟好吗?”   “嗯。”舒旻抱紧他,轻轻抽出一只手,轻轻在他背上一圈圈地画着“I LOVE YOU”,良久,林越诤轻轻笑了,转脸爱昵地看她问:“你爱我什么?”   舒旻想了想,把自己心底最真实的情绪收拾好,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我爱你的钱,爱你的房子,爱的车子,爱你的气势,爱你的名望,爱你的漂亮,我爱你高高在上,我爱你又风光又沧桑……”   他的心里,只怕宁愿她爱的是这些。顿了顿,她闷闷地补了一句:“唯独不爱你。”   林越诤翻牛排的手顿了一下,淡淡说:“也好。”   这云淡风轻的“也好”二字搅得舒旻动了气,她暗暗咬牙,将手移到他腰侧,轻轻地挠了起来。   恰好那里正是林越诤的死穴,他一边闪躲,一边忍笑:“不要闹,牛排会糊掉。”   舒旻哪里肯听,巴不得挠得他求饶才好。两人缠着闹了一阵,锅子里果然传来牛排焦糊的味道。   两人顿了一下,同时往那边看去。林越诤摇了摇头,探手将火关上,转而似笑非笑地看住舒旻。   舒旻一时吃不透他这眼神,只本能地觉得有点危险,她松开手,后退一步,嗫嚅道:“大不了……”   话还没说完,林越诤已经欺身将她压倒在流理台上。他的手熟稔地沿着她的大腿向上,他含着她的耳垂,气定神闲地说:“看来,只好先吃你了……”   经过那天,林越诤便彻底将所有顾忌抛开。这世上有那么多及时行乐的人,为什么偏他要那样辛苦地忍着?如果这辈子不能好好爱一次,那多辜负自己?   那段时间,他们腻得昼夜颠倒。连他们都不敢相信素性冷清的对方,竟能爆发出那样炽烈的激情。   舒旻不去学校的时候,他们就一起宅在家里研究美食,他们去买了各种做食物的厨具,不是在家里做川菜,就是开发国外的料理。每个周六日的下午,他们都会关掉手机,烘焙一道甜点,配着咖啡相拥看电影、看书、接吻。   慢慢的,舒旻开始嫌他的屋子色调太冷、太空,于是自作主张地买来淡黄、淡蓝、淡绿等各色清新温暖的涂料,逼着他陪她将家里重新刷了一次。   有一次,他们正如漆似胶地在客厅缠绵,林越诤收养的那只黑猫忽然很不满地跳到桌子上,朝他们羡慕嫉妒恨地“喵喵”叫,失笑之余,他们又去流浪动物救助站收养了一些猫猫狗狗回来陪它。   当然,他们偶尔也舍得一起出街,这种时候,林越诤就不得不穿上舒旻用超少钱从网上淘来的情侣T恤,陪她参加各种活动:摇滚音乐节、古琴独奏会、电影展……   舒旻很喜欢看他穿棉布T恤的样子,为了满足自己的恶趣味,舒旻还专门给他订做了一副黑色细框平光镜,逼他戴给她看。每当他换装完毕,她总会忍不住猫一样腻去他怀里,笑眯眯地咬着他的耳朵奉承:“林总,您这样真的好清纯!”   这种时候,恼羞成怒的林总便只好用行动让她见识下自己的不清纯。 作者有话要说:  已经补上了周二没更的部分。 有件事想和大家打个商量,我不太想看见盗版TXT到处飞,想从下次更新开始用图片更。有做论坛同步转载的读者,也可以去做图片转载。作为作者,单纯不喜欢看到盗版TXT。一直犹豫,是觉得图片看起来,确实略有些不适,所以上两本书一直没实施,但被盗得很惨。 。 如有大家反对意见,请回馈,我会酌情考虑。希望大家见谅 ☆、第四十四章   那样无忧无虑的云上时光,终究有坠落到实地的一天。随着青歌赛开锣,林越诤不得不忍痛舍弃彼此的厮守,带着她辗转于各种应酬,费心费力地帮她在各大媒体露脸。舒旻起先不肯要这些,但是有天他拥着她说,他喜欢看她在台上的样子。   一切以他喜欢为大,她便不再推拒。她像一只埋头在沙里的鸵鸟,什么也不去想,只争朝夕地同他厮守。   也不知道是因为他背后费了力,还是她的实力真的到位了,那年的大赛,舒旻轻松以高分博得头筹,一时在学校里引发各种蜚短流长。   周天晚上,舒旻锁了屋子,坐公交回学校。早在她得奖那天,林越诤便送了她一辆名车代步,但她从来都不开。她不希望他们的感情里,出现任何不纯粹的东西。   到学校时已近十点,因天冷的缘故,各条干道上都没了人,靴子踩在冻雪上发着刺啦的声响。路过学校宣传栏时,她刻意停下脚步,那里还张贴着她喜获大奖的红榜,只是红榜上配着的照片上,她的脸不知被谁用烟头烧成了一个黑洞。   如今的她,不乏人指点,也不乏人嫉恨。美女牵扯上豪门的事情本就司空见惯,只是相对其他人,她的成功来得大大太快,而那个过程,又太过滴水不漏,甚至连身边最亲近的人都没听见半点风声,她就神不知鬼不觉地一步登天。因此,在世人眼里,她就成了面目可怖的心计派。   她面无表情地在那幅照片下站了好一会儿,拢了拢脖子上的围巾,低头往前方走。刚走到宿舍楼下,身后一辆奔驰气势汹汹地擦着她停下,溅了她一身雪泥。奔驰门打开,先下来的只是个穿玫红夜礼服的背影,半截在车外,前半截却在热烈地同开车人吻别。   舒旻快步错开那个背影,噔噔噔上了台阶,撩开帘子便往里去了。一条走廊还没走完,背后传来高跟鞋“橐橐”敲击地面的声音,不紧不慢,不难想见身后人的妖娆风姿。   “舒旻,不打算等一下我吗?我可是大老远就看见你了。”黎雨枫曼声在她身后说。   舒旻顿住脚步,在原地等她。   带着一股夹着酒味的浓香,黎雨枫脚步虚晃了一下,上前,一手搭在舒旻肩上:“怎么不开你的车?你们这样的女人怎么会没有车呢?”   侵入舒旻眼里的是一张描抹精致的脸,烈焰红唇上挂着笑,一双狐狸眼里却透着冰冷。她从包包里翻出纸巾,蹲下身,一边帮舒旻擦着羽绒服上的泥,一边用贴心的口吻抱怨:“什么身份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开得起宝马何必挤公交?能溅别人一身泥又何必被别人溅?”   不等舒旻开口,她唱独角戏似的直起身子:“不过,像我这种段位的人又怎么能理解你的巧妙心思?不明就里的人看你穿得这么寒酸臃肿,又是挤公交,又是素面朝天,再往你的成就上一看,搞不好会去给你立个牌坊。我这样的就不同,一看就是二奶□□样了。段位不同,价位就不同,改天我真要好好向你讨教下,怎么卖得不动声色,怎么卖得高人一筹。”   舒旻甩开她的手,快步往前走,她却不依不饶地跟在身后:“你真给我上了人生中最宝贵的一课,是你告诉我,学得好没用,下得起苦功没用,会傍男人才有用。舒旻,你何德何能,配拿一等奖?我从大一开始,没有浪费过一天时间,时刻都在力求上进,练专业、学文化课、拜名师,我在上自习的时候,你在酒吧卖唱,糟蹋艺术。我在准备考研,东奔西走的时候,你在酗酒乱性,烂醉如泥地被人从酒吧送回来。可就是这样的你,装得多纯洁无辜啊?装着装着,什么都有了,大奖也拿了,郁老师的关门弟子也当了,下一步就是考黎光标的研吧?一边青云直上着还一边苦大仇深着……”   舒旻蹙眉,抿唇打开寝室大门,尹冬妮正在和隔壁寝室的一个女生聊得火热,冷不丁见了舒旻,她们两个都有些不自在。紧跟上来的黎雨枫蹬掉脚上的高跟鞋,随便找了个床躺下,睨着舒旻絮絮道:“多恶心哪你!你丫就是一彻头彻尾的装逼犯!”   尹冬妮望了望她们,好一会儿才讪讪问:“她喝醉了吧?”   隔壁寝的女生有眼力劲儿地撤了。   舒旻点点头,默然脱掉自己的外套围巾。   尹冬妮虽与黎雨枫不对付,但还是倒了杯酸奶递到她面前:“小枫,喝点奶解解酒吧!”   “我没醉!我就是恶心,哪里都恶心!”黎雨枫腾地从床上站起来,指着舒旻说,“都是她害的,都是她害的。”   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响了,她一把抓过手机,媚笑着对那边说:“老公,我到了……我没醉……想你!亲一个……”   说着,她赤着脚踉跄着往阳台上走,“啪”的一声摔上阳台的门。   剩下两个人默默相对,寝室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尹冬妮才说:“你别往心里去,她喝醉了……你拿奖对她的刺激有点大,心里不好想是正常的。”   舒旻知道这一天的爆发迟早会来,三个月前,在“青歌赛”的后台,黎雨枫看见她那一瞬的眼神,她永远都记得,那眼神像淬了毒的刀子,在她脸上凌迟着。后来,她和另外两个学姐很快落了选,临别时,她居然走过来跟舒旻握了握手,一字一句地祝福,一双手却因嫉恨而发抖。   等到舒旻比赛拿奖回来,系里早说她什么的都有,连带着宿舍里都换了天地,先是尹冬妮疏远她了,再就是余梦鸽。   她们都曾是那样期待她成功,但她现在真的成功了,她们却又觉得她卑鄙下流、胜之不武。舒旻早就知道人性的复杂,对这些变化,她虽心中抑郁,却从未流露出任何一丝情绪。   倒是黎雨枫的转变,让舒旻难以面对,自责不已。从青歌赛铩羽而归后,黎雨枫很快和相恋三年的男朋友赵宇分了手,然后傍着系里一票有特殊背景的女同学,混迹京城的各种高级俱乐部,不遗余力地钓着她所谓的金龟。   这时,阳台上传来手机“啪啦”坠地的声音,黎雨枫抱着洗手台哇哇地吐了起来,一边吐一边含混而凄厉地叫着:“赵宇、赵宇、赵宇……”   听到这样的声音,舒旻的心骤然一缩,她的眸光渐渐沉暗下去,泫然看向阳台:“妮妮,我们也回不到过去了吧?”   乍然听见这个尖锐的命题,尹冬妮不知如何作答,表情尴尬地站在原地。   阳台上,黎雨枫的哭声越来越大。   尹冬妮看了看舒旻,又看了看阳台,神情尴尬地笑了一下,然后拉开阳台的门,自顾去照顾她了。   舒旻站在原地,忽然觉得整个世界变得很喧嚣,水声、呕吐声、叫嚣的人声、挣扎撕扯声纠结在一起,渐渐的又远去了,好像远去到她世界的某个偏远角落,和她再无瓜葛。   继尹冬妮、余梦鸽从她生活里撤离后,下一个就轮到了木人。   木人离开北京前约舒旻去喝了杯咖啡,舒旻到的时候,远远看见他在翻一本杂志,杂志的封面,舒旻很熟悉,因为里面有一篇关于她的大幅报道。   半年不见,他变化很大,瘦削了,行止不见平日的放诞散漫。他穿着一件黑色衬衣,米色的西裤,袖口处齐整地挽着,显得很精神。舒旻望着他,忽然想起这几年,他们住在同一条老胡同里,有一搭没一搭的交往。那些交往太过琐碎平淡,以至于这时候舒旻去回想,只能想到他们就着零食一起喝酒的样子,他没正没经地开她玩笑,她则攻击他的小说卖不出去。等到喝醉了,她便孩子气地龇着白牙朝他笑。他就则任劳任怨地弯腰背她往家走。   木人用小银勺搅着咖啡,好半天才自说自话般道:“不喝酒了,这回不喝了。其实我一开始就不喜欢喝酒。”   是啊,他不但不喜欢喝酒,甚至是讨厌的,奈何她喜欢。   静了很久,舒旻轻轻叹了口气,笑笑:“连你都要走了。”   扪心自问,舒旻已经有近半年没有好好见他一面了,因为她总觉得,无论什么时候去找他,他都还在那里。一个人因变数太小,便在旁人心里失去了重量。如今,等他要走了,舒旻才觉得,原来他在她心里,真的不止那么重。   “最近都只能在电视上看到你和陆城南了……以前我们离得那么近。”木人有些伤感地笑着。   咖啡的香气很浓烈,醺得舒旻眼睛有点发涨,她抬眼看他:“你打算去哪里?”   “攒了点钱,和一个朋友骑单车去欧洲。”他抿了下嘴唇,淡淡说,“完了就回成都老家,开个杂货店。”   嗫嚅了下,舒旻问:“为什么要走?”   “因为没前途。”他的声音有些无奈,“写作没有前途,人生没有前途,连对你的喜欢也没有前途。”   他扬手,打断准备开口的舒旻:“我没房子,没车,没钱,没未来,来来回回只会做那几个菜,又没勇气把脸削好看点,我和你之间,既没有一见钟情又没有青梅竹马更没有虐恋情深,这样的关系,连一点说服力都没有——可是我真的喜欢你。”   舒旻忽然觉得眼前一片模糊,就像是近视的人冷不丁被摘去了隐形眼镜。   “我以前以为,有些人和事,如果无法拥有,远远看着也好,可是后来我发现,看着看着,就没有了。”木人慢慢收起嘴角似有似无的笑,“所以我对自己说,不能再在这里了。”   他抬眼看见舒旻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心里有些不舍得,抬起手又落下,勉强笑着说:“舒旻,以后学着好好照顾自己,别对什么人都掏心掏肺的,你这个人,优点缺点都是太耿。太耿太真的人,都容易受伤害。虽然没见过你现在的男朋友,我还是祝你幸福吧——毕竟他能给你想要的一切。但要是哪天你想吃我做的回锅肉了,就来成都找我,我的店名准备叫“步履不停”,你到时候一打听就能知道。”   舒旻低低地“嗳”了一声,假装不记得她曾和他提过,未来的生活蓝图就是和心爱的人一起,在某个小城市开一家叫“步履不停”的杂货店。    ☆、第四十五章   十二月的北京早已冷透,这日傍晚,舒旻在厨房煮了百合鲫鱼汤等林越诤回来。   鱼汤刚滚了第一滚,她接到了林越诤的电话,说他有个应酬,可能要晚些归家。她的兴致一下寥落下来。她将火关到最小,步出厨房,走到阳台上推开窗子,呼啸的寒风一下灌进开足暖气的屋子。   外面的天成了铅灰色,世界也因此成了铅灰色,远处,更远处的高楼无能为力地沉淖在这样一片百无聊赖的色泽里,整个城市看着像是沦陷了。大片大片的雪幕天席地地从什么地方筛下,凌乱而仓促。她仰着被冻红的脸,眼睁睁看着雪,患得患失地想:她的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了,如果哪天失去了他,她将如何在这个冰冷的世界里自处?   这样一想,外面的那点寒风就像吹进了她的心里。   鲫鱼汤热了凉,凉了热,三个钟头过去,见林越诤仍没有回来的迹象。舒旻百无聊赖地打开电视,机械地换起台来。偏饭点时的节目没一个能看,在沙发上窝了一阵,舒旻丢开遥控器,恹恹起身,朝楼上书房走去。   林越诤的书房是整套房子最富美感的地方,他别具匠心地让人将一整面墙掏空,镶入一个与墙面等大的海景缸,海景缸里用石头和植物做成了缩小版的桂林山水,数百条小海鱼不时结队从那山水中穿梭而过。而那海景缸对面,便是卷帙浩繁的书墙。   舒旻第一次进他的书房,就爱上了这里,只要她单独在家,她总是愿意坐在海景下发发呆,内观自省一番。   她在幽微的光线里坐了一会儿,又烦躁地起身,下意识地走到他的书桌前。他的书桌上除了公文就是一些经济、管理方面的杂志、报纸,她的目光落在了书桌的抽屉上。   也许是因为心里不安、焦躁,她头一次产生了窥探他私隐的想法,这个想法刚在她脑海里落种,便迅速生根发芽,盘根错节地长大,占据了她的全部思想。   她缓缓触上抽屉的钥匙,略一犹豫,就将锁拧开。迈开这最艰难的一步,后面的事情便显得理所应当起来。   他的抽屉里堆叠着一些皮革封面的记事本,散放着几枚和田玉印章,还有一个上了锁的大铁盒。她将铁盒拿出来,拨弄了一下那锁,又拿去耳边晃了几下,里面好像装的是些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她将那铁盒放回抽屉,随手拿起一本记事本,翻开一看,里面全是些她看不懂的数据。   她快速翻完一本,又换下一本。最后,她拿起最底下那本暗红封面的本子,刚一翻开,她就在本子的透明夹层里看到了一张颇有年月的全家福。   她的目光深深被少年时代的林越诤吸引,照片上的他约莫十五六岁,他站在父母的中间,穿着三中当年的白衬衣制服,静静看着前方,他英俊得近乎精致的脸上,含着一些少年特有的敏感、疏离。   舒旻盯着少年时的他,有些移不开眼睛。末了,她神思恍惚地回海景缸下坐定,支颐暗想当年他们可能有的交集。想到最后,她不免又有些遗憾,没有在彼此最好的豆蔻年华相识,如若她先遇到、先爱上的人是他,那后来的他们会怎样?   良久,她才去看林越诤的父母,仔细一看,林越诤的轮廓和他父亲很相似,但他的五官却随他母亲。他的父母都生得一副好相貌,尤其是他母亲,秀美得如梦似幻,连生为女子的她,都忍不住一看再看。   感叹了很久,一个疑问再度冒了出来:相处这么久以来,她从未听林越诤提过自己的父母、亲人,也从未见他接打过给家人的电话。他的父母都去哪里了?难不成都过世了?可是从照片上来看,他们现在也不过五旬左右的年纪,又怎么会双双英年早逝?   她暗忖,日后还是找个机会问问伯父伯母的状况。一念既定,她小心翼翼地将照片放回夹层,就在这时,一张随意夹在记事本内页的照片滑去了地上。   舒旻捡起一看,心猛地惊了一下。   那是一张林越诤和一位年轻女孩的合影,合影的背景是大名鼎鼎的康桥,照片上,林越诤穿着材质精良的休闲西装,姿态优雅从容,那个女孩则穿着粉嫩嫩的卫衣,双手挽着他的手臂,笑得眉眼弯弯。   舒旻的心悸得厉害,目光从她挽着林越诤的手移回她脸上,女孩长得很可爱,一双灵动的黑眼睛里不见人间疾苦,亦不见半点机心,清清浅浅,一看就是那种自小被捧在手里长大的女孩。   舒旻的手不自觉轻轻握了起来,连带秀眉都微微蹙起。突如其来的阴云笼上她的心头,她忽然有种不安全、不确定,甚至于恐惧的感觉!   她忽然不再那么确信,那个会永远站在阿诤身边的人是她。   眼泪猝然地就那么落了下来。   与此同时,她惊醒地听到楼下传来开关门声。她匆匆将照片、本子放回原位,擦去眼周围的泪痕,往门外走去。   正在玄关处换鞋的林越诤抬头见舒旻脸色苍白地从楼上下来,心疼地皱起眉:“脸色怎么这么差?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说着,他看向饭厅,见上面饭菜丝毫未动,心又痛了几分:“以后我回来晚,你就别等我吃饭了?”   舒旻一步步走到他面前,木木然伸手,环住他的腰身,将脸贴去他落了些雪珠的大衣上,哀哀地说:“你说的‘以后’,是指多久以后?半年?一年?两年?还是十年、二十年、一生一世?”   林越诤诧然轻轻推开她,抬起她尖瘦的下巴:“怎么了?心情不好吗?”   舒旻含泪幽幽看着他,这一刻,久违的委屈感再度爬满她的心头。林越诤抬手抹去她眼眶里溢出来的泪水,牵着她,将她带到衣帽间的妆镜前。   顿了一下,他从西裤兜里拿出一个红色丝绒盒子。舒旻本来已经跌坠去谷底的心,一下子被这个盒子吊了起来——那是什么?会不会是……   她正在忐忑地猜想,盒子“嗒”的打开,一大粒华光璀璨的粉色钻石躺在黑色的稠面上,那粒钻石不小于五克拉,被一群五十分的小钻簇拥着,构成一只足以让所有女人心动的奢华吊坠。   然而,舒旻的目光却在那流转的宝光中暗了下去,忍了很久的眼泪终于借机肆无忌惮地坠落。   她掩住唇,轻轻推开林越诤前来拭泪的手,抽噎着说:“不要紧,我只是太感动……”   为了证明她没撒谎,她踮起脚,主动地吻他。吻到他情动……   夜半,林越诤冲完澡,从镜子里看见自己背后的抓痕。回到卧室时,他从床头柜里翻出一个指甲剪,握起舒旻的手,淡淡说了一句:“你该剪指甲了。”   说完,他轻抿了唇,认真地就着她十根指头剪了起来。   那一刻,舒旻飘摇不定的心竟又稳住了,她不遑他瞬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也许他们的爱情是安全的,这样琐琐碎碎的或许就很快到了白头。   月中,林越诤携EVA和几个高层飞赴香港融资。几年来的运筹帷幄终于给他带来了巨大回报:鸿宇十一月前的销售额已破百亿,预计未来四年年增长率将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为了顺利拿下“北欧新城”的项目,他决定提前实施扩张计划。   抵港后,他同EVA马不停蹄地会见各路投资人,接连数日忙碌,殚精竭虑的他整个人消瘦了一大圈。   半月后的一天,天刚蒙蒙亮,心里有事的林越诤就醒了,他冲了个澡便用电话叫醒EVA,让她通知那几个高层,准备就昨天未谈完的事情开个小会。EVA看了眼床头的闹钟,在电话那头打了个哈欠,用朋友的口吻抱怨他是工作狂,心里却是欢喜的。工作狂,尤其是那类行之有效的工作狂,在EVA眼里看来都是性感的,何况那人是林越诤?   考虑到宾馆的早餐部、会议室都还没有开,EVA建议他找家茶餐厅一边过早一边议事,林越诤略一想就接纳了这个非常理想的建议。   一行六个人,个个都是上司,EVA只好亲自开车,绕着城跑了半圈到尖沙咀,以她的经验找了一家非常地道的茶餐厅。一行人进了雅间,在EVA的全权负责下点好了吃的、喝的,这才围坐在一起议事,议的不过是手头上准备收购的几家A股上市公司。   早茶备好送来时,事情才刚谈到了点眉目。EVA知道林越诤的喜好,知道他吃不惯咖喱和重口,给他要了一份清清淡淡的燕窝杨枝金捞,两只奶黄包外加一份招牌双皮奶。   见了满座美食,其余几个高层顿时来了兴致,被迫早起的怨念被满室异香一扫而空,各自就着食物大快朵颐。吃着东西谈事情,气氛顿时活跃了些,彼此发表起意见来也不再那么保守。   见林越诤只坐着凝神听,好像对食物完全没兴趣,EVA忙柔声劝说:“林总,这些东西趁着刚上桌的新鲜劲吃最好。”   林越诤若有所思地拿勺子舀了点双皮奶,往嘴里放去,不料那勺东西刚入口,他表情骤然一滞。   时刻留意他表情的EVA心里一紧,还以为有什么状况,刚准备开口,却见他连日来阴翳深沉的眼里乍然透出一点暖意。   她压下到嘴边的话,不解地看着他的神色,但见他又舀起一勺双皮奶,细细品了一口。这一口下去,他嘴角竟不禁噙起了一丝难以自抑的微笑,他像是整个人都陷进某种温柔里去了,连周围人的语声仿佛都入不了他的耳。   他在EVA探究的眼神里翻出手机,飞快地摁了起来,竟然是在发短信!   EVA的眼镜都快跌破了,她认识他这么久,从来不知道他竟然还会和什么人发短信,他一向都是个耐心不佳的人,无论什么事情,都是打电话直说,发短信这种迂回且浪费时间的事情,在他看来简直是不可理喻。因此,当他回国后过第一个春节,接到四面八方的短信时,从容如他竟烦到想摔手机,最后,他一个电话把留在北京过年的她招了过去,帮他足足回了一小时短信。作为报答,次年一开工,他就给她涨了薪水。   发完那条看似不短的短信,他才又把注意力集中在面前的食物上。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EVA敏锐地发现,她的老板平均每隔二十分钟就会下意识地拿手机来看一眼。   舒旻八点钟醒来时,发现手机里居然躺着一条来自林越诤的短信,她起初以为自己还没睡醒,好一会儿领悟到,他可能有事要找她,但又不想吵醒她睡觉。猜想着,她打开短信一看,心里“砰”的一响,像有什么美好的东西轰然炸开。她抿嘴笑着,笑得眼角都有些湿润。那短信上,献宝似的写着一句:发现了一家非常地道的双皮奶,在想怎样才能让你也吃到。   她没想到他居然记得她爱吃这个,她不过是有天陪他吃早餐时,一口气吃掉两碗而已,他却记到心里去了。   想了想,她在键盘上按下一行字:那你现在想到了没?   正在开会的林越诤敏锐地发现桌上的手机亮了,正在听报告的他情不自禁地打开手机一看,微微一笑,快速回了一行字:“来香港吧,我带你吃。”   舒旻强忍住笑,回:一碗双皮奶就想骗我去香港?   不久,她就接到回复:过来陪我吧,很想你。   舒旻顿时红了脸,连带着两只耳朵都发起烫来,他说他想她,这世界再没有比这更有诱惑力的召唤了,下一秒,她的脑子已经快她一步想着怎么订机票、怎么去香港了。   犹豫了一下,她回道:后天开始放元旦假,我明天晚上的飞机过来。   于是,远在香港的林越诤一扫深沉,破天荒地在人前露出了一个如沐春风的笑容。   舒旻抵港时已是晚上十点,正在人群里逡巡着找他身影的她,忽然被一只臂膀拉去了背人处,她惊叫一声,还未来得及回身,整个人就囫囵地落进了一个强有力的怀抱里。鼻端传来他熟悉的味道,她心重重一跳,“阿诤”两个字还没来得及出口,已经被他抵在柱子上堵住了唇。   整个世界狭窄得好像只容得下他们两人一般,舒旻溢出一丝哼声,眩晕地张开唇,湿热的舌彼此纠缠在一起,他一边吮吸着她,一边加重手臂的力道,似乎要将她融入胸膛。   良久,他将移开唇,将下巴抵在她头顶,轻轻摩挲着她的头顶,声音低哑地说:“我想你,一想到你,一刻都在这里待不住。”   舒旻只觉得身心都成了化开的巧克力,好不容易出了他的怀抱,她定定看着他越发清隽的脸庞,冷不丁见他瘦了一圈,眼泪霎时泌了出来,她哽咽着伸手摩挲着他的脸,眼里又是爱溺又是嗔怪。连她都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自从和他在一起后,就变得异常脆弱、敏感、患得患失。   一路风驰电掣地回到宾馆,进门后,林越诤迫不及待地将她拦腰抱起,一边吻她一边往床边走。半个月的分离对他来说,太过煎熬。舒旻被他吻得头晕目眩,几乎窒息,直到整个人陷落在床上,她的胸腔里才涌进一些新鲜空气。   但那也只有一瞬,很快,他炽热的唇便贴了上来。她忍不住发出短促的轻呻,迷乱地叫着他的名字。   早上,他先她醒过来,他见舒旻小动物一样攀在他身上睡着,一颗心软得不像话。   他支着头,侧身端详她,白瓷般干净的脸上光泽流转,她的头发比之前长了很多,凌乱地铺散在她胸口、肩上,显得她小脸楚楚动人,肤光白得发亮。在心里暗暗呢喃着“我的小女人”,手指轻轻顺着她的头发往下移动。   舒旻睫毛微微一动,唇边浮出一丝浅笑,那笑里透着全心全意的熨帖。一副小扇子似的睫毛随着那绽开的笑,轻轻颤抖,像是挠在他的心头,麻麻痒痒的。他嘴角衔起一丝介于男孩与男人间的坏笑,手指滑到她光滑的腰际,似有似无地挠了一下,激得装睡中的舒旻一阵鸡皮疙瘩,两人搂着笑了一会儿,渐渐都平静下来,冥蒙的晨光里,床头灯橙黄的光下,她一双染着爱欲的清亮眸子让人魂动。他缓缓凑近她,彼此的鼻尖和唇瓣轻轻摩擦,他迷蒙着眼神,低低唤着她的名字,在那蚀骨的温存里,舒旻几乎以为会从他嘴里听到那三个字。然而,那也只是她以为。   林越诤忙完回来时,已经是十一点,穿着睡衣吃零食看电视的舒旻听见门响,眼睛一亮。门开后,门外站着的另一个人却将准备飞扑上前的她按回了沙发里,她不自在地望着门口的EVA,微微一笑。   盘着长发,着一身淡蓝宝姿的EVA先是一怔,难以置信地看了她好一会儿,目光才又落去她脖子上。觑见她脖子上盖都盖不主动点点红痕,她眼里卷起一阵狂澜。她定了定神,回头看住林越诤,似笑非笑:“林总越发有闲情逸致了。”   说罢,她将手里的报告交给林越诤,招呼也没打一个就回自己房间了。   林越诤并未将她的反常放在心上,丢下文件,像抱孩子一样将舒旻从沙发里捞起来,把她扛到门口放下,为她穿上鞋子。   驱车带她去了那间茶餐厅后,林越诤见她连吃两碗还露出那副不知餍足的样子,便笑着将自己那碗递给她,又将她面前的两只空碗移到自己面前。舒旻不解地看他,他侧过脸去一笑,说:“当是我吃的,旁人看着好看些。”   舒旻气结:“之前哄我来吃,现在又嫌我吃得多。早知道就不来了。”   他沉吟了一会儿,出神地说:“那天吃的时候,总觉得坐在这里的应该是两个人。有天得闲,一个人绕着维多利亚港走了圈,又觉得,我应该带你来看看。”   舒旻咬住勺子,没有答话,眼底一片晶亮。   林越诤向董事会告了整整两天假,陪舒旻上上下下将香港玩了一遍,他给舒旻开了一张信用卡,由着她刷,但舒旻从骨子里不愿意挥霍他的钱。   两人逛到午后,她见两手空空实在没办法向林越诤交代,便进了一家珠宝店,买了几样首饰。她是他的女人,花钱为他撑门面,于两个人都是有所得的。等林越诤从洗手间出来,见她耳朵上有两粒蓝宝在闪光,脸上果然流露出了些愉悦、满意的神情。   入夜,舒旻提议想去庙街逛夜市,林越诤不忍拂她心意,开到油麻地,远远地泊了车,牵着她一路步行到人潮里。   嘈杂的自由市场,一个挨一个的地摊,摆着品类繁多的化妆品、千奇百怪的古玩玉器、五花八门的八卦杂志、花花绿绿的零食点心,以及千篇一律的纪念品,小贩用荒腔走板的普通话向他们拉着生意。再往前行则更加熙攘,灯火通明的长街上,密不透风地摆着小吃排挡,卖着炸大肠、碗仔翅、鱼蛋,墨鱼丸……他们牵着手,顺着人潮挤到榕树头,方才喘了口气。前方又有唱戏的、算命的、卖药的,舒旻同身边的男人挤在密密匝匝的人群里,听着抑扬顿挫,市井气到骨子里的粤语,一时心生错觉,觉得自己和他站在旧小说的本子里、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电影里。   在这样人来人往的地方,她不再是她,他也不再是他,都只是无名的人,都只是这人生逆旅的过客,她携着他微微汗湿的手,热切地望着他,暗想,如果没有外界的那些羁绊,这一刻的他们,是能天荒地老的。   凌晨两点,他们两人相拥坐在太平山顶,身畔夜色迷离,身下灯光如海,一片宏大的现代文明。两人静默地坐了良久,舒旻忽然指着脚下的城市说:“这些楼,都是你们这样的人建起来的,你们把这些城市一栋楼一栋楼地割据了,我们这些人就被你们囚禁在一个小小的格子里。”   林越诤轻笑出声,揉了揉她的头发,没有说话。   “林越诤,你到底有多少钱?”舒旻在他怀里转过脸,用食指蹭了蹭他的下巴。   林越诤认真地想了想:“你是想问鸿宇有多少钱,还是问我有多少钱?”   “有区别吗?”舒旻好奇地问。   “因为像我这样的人,是论企业价值而不是论个人资产,这么说吧,你与其来问我有多少钱,不如问我值多少钱。”   “头都要绕晕了。”舒旻有些不满地说,“简单地说,如果你现在不是鸿宇总裁了,你的钱够不够和一个人过平静的生活?”   “怎么问这个问题?”   “我只是看很多地产商,今天还很风光,明天就跳楼了,心想,是不是你们这样的人,没了那个公司,就一无所有了。”   林越诤笑了笑:“确切地说,不是一无所有,而是会欠很多。欠银行,欠债权人。像鸿宇这样的大集团,赚起钱来以百亿千亿计,看着很不可撼动,但可能一个决策失误,就会全盘输掉,倒起来比路边的茶餐厅还快。”   舒旻听了,不免心有戚戚焉,她抚摸着他的脸:“只能一路赢到底吗?不能全身而退吗?”   问到这里,她坐起身子,直视着他的眼睛说:“阿诤,我们一起走吧,放下这些压力纷扰,去过平静悠闲的生活好不好?我一定会把你照顾得好好的。”   尽管舒旻完全不了解这个云隐雾罩的男人,到底是在一个怎样的处境里,但是她知道他过得并不好,他总是在隐忍,隐忍着自己的爱憎,隐忍着他的真实自我。舒旻已经不再怨他的态度暧昧,她只怨自己没办法帮他解脱。   林越诤望着她的眼睛,面上的表情像是有一瞬间的动容,然而那动容,只一瞬就渗到他皮肤下面去了,他松开她,缓缓起身,走到前方,凭栏站着。   山上一片沉寂,远远地鼓噪着这座城市的喧嚣,车声、海港里的汽笛声遥遥传来,或多或少的提醒着山顶上的人,不要迷失。舒旻望着他不为所动的背影,一下子又觉得离得他很远很远。   他的声音轻轻淡淡,听不出喜怒哀乐:“舒旻,你经历过那种一无所有的生活吗?”   舒旻想了想说:“经历过,而且经常是在一无所有的状态。”   “就像我前段时间看到你的时候,那么才华横溢,却偏偏一无所有。”   舒旻默然点头。   “但是你很勇敢,你好像随时都能推倒一切,重回那可怕的一无所有里——这是你最与众不同的地方,超越了这世界上很多人。你有一颗很自由干净的心。”   顿了顿,他又说,“有的人经历过一无所有会变得很勇敢,因为最多还是一无所有。但是有的人会变得很怯懦,因为他真的很怕那样的感觉……我是后面那种人。”   没说透的那层意思,已经显而易见——他不能为了她一无所有。他总有一天,可能会在她和现有的一切里选择后者。   那一瞬间,舒旻觉得像有什么自高空落下,重重地砸在她心上,那种感觉是绝望吗?她说不上来,她只知道,自己却因他这样残忍的表白而心疼,心疼他过去不为人知的遭际,心疼他现在的无路可退。   过了很久,他回过头,将她从地上拉起来,牵着她一级级往山下更加料峭的寒夜里走去:“你还年轻,有很多事情都看不明白。一个人的生命一定比她的爱情更长久,无论你多爱一个人,都不要为了他失去自我,而是要从他身上获得你想要的一切。如果有天,你的世界里没有爱情存在了,你还能借助他给的一切技能,好好活下去。”   他没有回头,但他知道她一定是哭了,只是这一次,他不能替她擦去眼泪。他要她清醒一点,也是要自己清醒一点。也许未来有一天,她会感激他这一刻的残忍。   次日,舒旻只身回了北京。元旦一过,学院就连着考了半个月的期末考试。接着便是寒假,放假后,舒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各种上各种通告、演出得来的钱,在涿城为妈妈买了一套一套三室两厅的二手电梯房,并雇了个保姆照料她饮食起居。   起初,舒妈拧巴着不肯搬,但是一个既老且病的人,再强也强不过现状,无力改变什么,最后也只能由着女儿的意思搬了。   正式搬进新家后,保姆祖红特意为新东家炒了几道拿手的小菜,三个人围着黄澄澄的灯光吃饭,颇有些其乐融融。   吃到一半时,舒妈费了好大劲儿,才抖着手把一筷子酸辣土豆丝放进舒旻碗里。这道菜一直是舒旻的最爱,因为既好吃又便宜。她朝妈妈一笑,夹起来往嘴边放,不知怎么的,她闻着那股醋味儿就觉得心里犯恶心,连带着那道菜也恶心起来了。   “怎么了?”舒妈问。   舒旻见怎么也吃不下去,放下筷子说:“有点不合胃口。”   舒妈有些奇怪地看了她一眼。舒旻捕捉到那个眼神,联想到最近对酸味很敏感,心里也起了个咯噔。她忽然记起,在香港时,她和林越诤有次避孕措施没做好,次日她去买了事后药,拿着小小的一粒药和水吞了。然而事后,她想起吃药时,舌尖没感觉到药的存在。那几天有林越诤在身边,她满心都是幸福安逸,对此也没有在意,如今一想,她不禁有些心惊——会不会喝水时把药碰掉了?   她定了定神,这个月的生理期是准确到了的,只不过量很少,短短半天就过去。而且她也根本没有早孕那种恶心想吐的感觉,只是单对酸味敏感些罢了。   这么一想,心头那点疑云便一扫而空,她笑着给妈妈劝了菜,解释道:“这菜吃多了,真不太想吃了。”   吃过饭,她们三个窝在沙发里看电视,她紧贴着妈妈坐着,一边给她剥蜜橘,一边说些体己话,祖红的保姆则盘腿坐在一边不停地按遥控器。晚饭时分,正是各大电视台播娱乐新闻的时候,祖红把台停在一个娱乐频道,撑着下巴专注地听起娱乐新闻来。女主播唧唧喳喳地说着,电视里声音嘈杂。   舒旻母女正说得入港,舒母的表情忽然一怔,移开眼睛往电视上看去,她倒是先舒旻一步抓住了那个名字。   舒旻顺着她的眼神看去,这才发现正在播陆城南北京演唱会的盛况,蓝色的灯光里,飘着人造的雪花,穿着雪白羽衣的男人,坐在台阶上,面无表情地唱着曲调怪异的轻摇滚,底下的人疯狂地叫着。   她耳边响起多年前,那个少年的声音,“总有一天,他们会认真听我唱的”。   她怔怔望着屏幕里亦真亦幻的人,他一点都没变,无论是酒吧的方寸之地上唱,还是在工体的舞台上唱,他都像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做着一件很纯粹的事,他并不因站在台上,受万众景仰而更热切些。演唱会的末尾,他说了声谢谢后退场,场下的歌迷哭喊着他的名字,走到幕布边的他,顿住脚步,蓦然回首,一个特写扫过他黑白分明的眼睛,隐隐有泪光闪现,漫无边际的孤寂、忧郁一点点弥漫开去,好似,有烟花在那里绽放,在凋零。   “城南这个孩子……”舒妈一声喟叹,却也说不出来谁对谁错,自语似的说,“你们之前,是那么好的。”   农历新年前半个月,林越诤顺利完成了第一轮融资,他在酒店订了一桌晚宴庆功,对连日来陪着他四处征战的几位战友表达谢意。   席上,EVA表现得很激动,不停地拿着酒敬在座列位高层。今夜的EVA和平日里精干的形象大相径庭,她穿着一件大红低胸洋装,蓬松的长发放在莹白如玉的肩头,女人味十足。男人们喝了酒,眼睛就忍不住往她衣领风光里睃。   见她喝得双眼微饧,面颊泛红,林越诤冷眼旁观了会儿,端着酒杯起身走到她面前:“我代表公司上下敬你一杯。”   EVA虚晃着起身,伸手去抓桌子上的洋酒,林越诤却先她一步,将高脚杯盛着的果汁递给她:“喝这个就可以。”   微靠近她,他淡淡道:“少喝点。”   EVA看着他吃吃笑了几下,重重放下那杯果汁,端起先前的酒大声说:“林总敬酒,哪能用果汁对付?我干了,您随意。”   说着,她双手举杯,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座上一片叫好声。那杯酒的容量不小,等到EVA悉数咽下,眼泪都泛了出来。她恍恍惚惚地坐下,转过桌子上的人头马,作势还要往杯子里倒。林越诤伸手挡住她拿酒瓶的手,拽着她的手臂,将她拉起身:“她不能再喝了。各位慢用,我先把她送回楼上。”   座上的人接着酒劲又是起哄,笑得放浪形骸,纷纷嚷着领导也慢用。   林越诤拖着踉踉跄跄的EVA,一言不发地穿过长长的走廊,径直进了电梯。EVA一路上放声大笑,引得过往人们频频侧目。   好容易将她拖到房间门口,林越诤蹙眉道:“意涵,门卡在哪里?”   EVA红着脸,倚在他身上,伸出一根指头在他眼前晃着:“咦,怎么是两个人?”   林越诤避开身子,一手扶住她的肩,一手接过她的手包,从里面拿出房卡开门。结果门一开,倚在房门上的EVA便重重滑到了地上。   她借着醉意耍赖撒娇,任凭林越诤怎么搀她、拉她,她就是不肯起身,撕扯间,她肩头的衣领柔滑无声地落下,露出大半个丰腴的右胸。   林越诤有些无措地站着,一时也不知道拿她怎么办。   电梯时停时走,不断有三五过客路过他二人,朝他二人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林越诤摇了摇头,一躬身将她从地上捞起来,打横抱起,踢上房门,快步走到大床边,弯腰将她放下。就在他准备起身的时候,看似已经醉透了的EVA忽然伸出两条白生生的手臂,将他的脖子重重勾住。   林越诤一愕,诧异地看向她。此刻的她,哪里还有先前烂醉的意态,分明留着七分的清醒,一双大眼直勾勾地看着他,眸底有什么在燃烧。   他回过神来,挣着往后退,她却加倍用力地禁锢着他的脖子,她猛地起身仰面,箍着他的脸,吻上他的嘴唇。林越诤深蹙着眉,侧过脸去,想去推她,然而她扭动着身体,已将大半个胸从裙子里挣了出来。   “意涵!你疯了!”林越诤厉声低斥。   EVA双腿盘上他的腰,将他往床上拉,喘息着说:“我是疯了,一早就疯了。你心里最清楚!”   她一边朝他身上摸索一边热切地说:“我从十九岁那年在亨利八世像前第一眼看到你时,就疯了,这六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喜欢你,无时无刻不在受着煎熬,你让我往东,我决不会往西,你要的,我拼尽全力都给你。你为什么就不肯正眼看一看我?”   见林越诤僵立在床边,依旧不为所动,她又悲又恸又怒又怨,停下手上的动作,放弃了无谓的纠缠,掉着眼泪说:“整个圣三一学院,谁不说我们两是中国留学生里最优秀的?谁不知道我们两是最配的?可是青瑜,她算什么?”   她哀哀地抓住林越诤的臂膀:“她不过仗着家里有背景,就跑来英国缠着你,连考了三次才勉强考进剑桥,除了那点背景,她还有什么?她凭什么站在你身边?”   她且抽噎且冷笑,“她只关注你吃什么,穿什么,但是我关注的是你的头脑,你的思想,你的灵魂!这六年来,真正不离不弃陪在你身边的人,不是她是我!”   林越诤合上眼睛,紧抿着着唇,不发一言地任她发泄。   “这便也罢了,因为我们两个谁都没有真正得到你,就算有天你娶了她,没到最后,谁都不算赢。”EVA抹去脸上的泪痕,“可是你居然要了那个女人!”   EVA越想越觉得不平,起身揪着林越诤的双臂:“你寂寞到要那样一个从大街上捡回来的女人,也不肯要我,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说着,她又去捧他的脸,胡乱地吻他,一边吻一边急切地往下褪着自己的裙子:“你好好看看我?哪里比她差?为什么你要她也不要我?”   林越诤忍无可忍地推开她:“够了!”   EVA软瘫在床上,怔怔看着他,这大抵是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用这么重、这么冷漠的语气同她说话,她觉得有什么刺进她心里,还重重地绞着:“Terrance,你……”   林越诤按压住心里纷乱的情绪,缓步走到她面前,动作利落地提起她裙子两边的肩带,重重扯上:“你今天真的喝多了。”   极平淡的一句话,却透着一丝凛冽的威慑力,迫得她再不敢胡来。   林越诤返身朝门口走去,手刚碰到门把手,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嘶哑森冷的女声:“你爱她?”   林越诤一惊,回头看了她一眼。   “你居然真爱她?那样一个我都看不上眼的女人?”她的声音忽然拔高,尖利地划在他耳膜上。   身后爆出一阵大笑,EVA从床上跳起来,指着他的背影嘲弄:“林越诤,你居然还敢爱上什么人?疯了,你才疯了!”   她匪夷所思地来回走着,最后无力地跌坐在床上,良久,她才嘶声说:“你不能这样……你会毁了你自己的。你别忘了,你今天的一切都是卫庄给的,你在监狱的父母全仰仗卫庄照拂才能平平安安过到今天。而卫庄给你的这一切,都是建立在青瑜的基础上的。青瑜对你是什么心思,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你还不清醒?是想毁掉这么多年的委曲求全吗?”   林越诤平日里的冷傲矜持仿佛被一盆兜头而下的冷水冲掉了痕迹,他直直站在那里,却是一身颓败。   EVA走到他面前,轻轻说,像是规劝:“林总,我劝你悬崖勒马,放下她。”   “如果,”林越诤抿了抿唇,艰难地说,“我说我放不下呢?”   “我当你说的是醉话。”EVA收起眼里的泪,拢了拢胸前凌乱发丝,冷酷而坚决地说,“尽快理清你们的关系,否则,我不保证青瑜会一直蒙在鼓里。”   在林越诤拉开门离去的那一瞬,她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呢喃:“我这是为你好。谁都不能伤害你,包括你自己。”    ☆、空白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七章      大年三十吃饺子的时候,舒旻再度对着香葱肉的饺子犯起恶心来,这半个月来,那股恶心劲儿始终缠着她不放,很多味道都和她不对付起来,尤其是醋酸味,闻着就作呕。每每洗澡时,她都会留意一下自己的肚子,那里微微隆起了些,却又不像怀孕。   她不好在妈妈面前露了行迹,强忍着恶心吃了几个白水饺子后就回了房。初四,药店一开门,她就去买了支验孕棒。回来一测,她坐在马桶上久久不能回神,真是怀孕了。   她有了阿诤的孩子!她目光向下,将手轻轻覆上小腹,那里竟装着一个小小的生命?她不知是喜是忧,想笑又不敢笑,想哭也哭不出来。阿诤会高兴吗?他会允许这个小生命来到这个世上吗?她根本就没做好有宝宝的准备……   她第一时间去拨林越诤的电话,却发现电话处于关机状态。这是以前从未遇到过的。   舒旻本就慌乱的心就更加七上八下了。熬了十几分钟,她又给林越诤去了个电话,不出意外的,电话仍是关机。   她六神无主地捧着电话,开始胡思乱想,会不会他在香港遇到什么麻烦了?电影里,像他们这种人的生活,总是跌宕起伏、危机四伏的。   不,她不能吓自己。现在还在农历年间,或许他只是在陪亲人过年,不方便接电话。可转念一想,到底是要陪什么人,才不方便接别人的电话?   她的眼前第一时间浮现出那张合影里的女孩,那个女孩和他那样熟稔亲密,为什么从未见她出现过?他忽然关机,会不会和她有关?   她越想越绝望,足足发够半个小时的呆,才拾起手机,给林越诤发了条短信:见字回电。便将手机丢去了一旁。   然而那天直到深夜,林越诤都没有给她回电话。   失眠了整晚,次日一早,舒旻还是忍不住给他去了电话。关机,还是那句要命的关机。   舒旻不是个喜欢纠缠的人,那天后,她便再没有打过林越诤的电话。   忐忑地撑到初八开学,舒旻早早回了学校。   大四下学年已经鲜少有用的课程,舒旻索性向校方申请了离校实习。一周后,申请批了下来,她便住在家里等林越诤回来。   林越诤的电话依然不通,她满心的担忧不安,连个说处也没有。肚子里的孩子已经两个多月大了,留还是不留,她完全没了主意。她的世界,因着他的突然失踪,顿时沉进一片暗无天日中。   又过了数日,一天傍晚,她正在厨房里懒懒地备着晚餐,忽然听见门外有钥匙转门响动,她连锅铲都来不及放,就往门口冲去。刚到门口,她就看见月余未见的林越诤站在玄关处解领带。他的动作很慢,显得心事重重,又有些疲惫。   手上的锅铲哐当掉在地上,她咬唇站在门边儿上,表情复杂地望着他。   林越诤侧脸看了她一眼,放下手中的领带,走到她身边,轻轻将打横抱起,走到沙发上坐下。他一动不动不动地抱着她,没有说话,只是低头,将额头埋入她怀里,良久、良久。   舒旻犹豫了一阵,才轻轻问:“阿诤,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看到这样的她,舒旻心疼得无以复加,这一个月来联系不到他的委屈、埋怨、伤怒全飞去了爪哇国。她的手温柔地在他的颈上抚摸着,这一刻,她只求他平安无事。   林越诤无声地摇头。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抬起头,嘴唇覆盖上她的。他们曾有过无数次接吻,但每一次他都是那样激烈热切地吻她,像在释放发自灵魂的热望,但这一次,他吻得很轻,很温柔,像得了珍稀糖果的小孩,舍不得一口吞下,那样小心翼翼、珍而重之地轻舔、吸吮。   舒旻在这样的亲吻里融化得一塌糊涂,她贪恋地看着他独一无二的眉眼、挺直的鼻梁,直到他缓慢沉稳地进入她的身体。他们在温暖的灯光里淋漓尽致地欢爱,一次又一次,从沙发到卧室。所有的景物都在旋转,她颤抖着倒进他怀里,头脑昏沉地睡去。   凌晨四点时,舒旻起了一次夜,回房后怎么也睡不着。她便趴在床前,在冥蒙的光线里看他的睡颜。他醒着的时候,她怎么也不敢这样细致地看他的脸,两人亲密如斯,但是每当她离他最近时,不是失了神就是丢了魂,最初的那份近君情怯,从未变过。   趴到膝盖发酸,她轻轻打开梳妆台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样东西,蹑手蹑脚地钻进他怀里缩好。摊开手心,那里躺着一双结婚对戒,造型简单大气的圆环,两只戒指叠放起来,嵌着的碎钻刚好拼成心形。香港的卡地亚专卖店里,她一眼就看中了这双对戒,趁他去洗手间的空当,偷偷买了。   她拿起那只细巧点的戒指套在自己的无名指上,又轻轻拉过他的手,屏住呼吸,极轻缓地将另一只套在他的无名指上。两只手并排放在一处,她看不足地看着拼成一颗心的烂俗图案,只恨不得这天永远都不亮,这两只手永远这样并排放着,一日如此,一年如此,一辈子亦如此。   等到困意来袭时,她极不情愿地去褪他指上的戒指,就在那戒指离开他手指的瞬间,他的指头忽然一勾,连带着将那枚戒指一起缩回自己手心里,紧紧攥着。他没有睁开眼睛,另一只手却将她揽进怀里抱住。   两人相拥而眠,仿佛已经相爱千年。   直到多年后,舒旻忆起这一幕,苍凉的心底还有那么一丝暖意——上天毕竟还是给了他们一家三口,这样一个无声相拥的静谧夜晚。   次日,舒旻起来为林越诤煲了鸡粥,榨了奇异果汁,摆早餐的时候,她一再望向浴室,心想找个什么机会告诉他,她已经怀孕的事实。   林越诤冲完澡出来,循例给了她一个morning kiss。昨夜的激情让他的疲惫减去了很多,整个人看上去神采奕奕的。他端起舒旻给她的果汁,刚喝了一口,一旁的电话就响了。他随手捞起手机一看,在瞥见来电人姓名的瞬间,他的神情立刻凝重起来。   他不自然地看了眼舒旻,拿起电话,起身往阳台走去。   这个避嫌的举动让舒旻心里“咯噔”了一下,她却没有明确表现出自己的情绪,只低着头默默喝粥,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   不久,林越诤便从阳台上折返,他快速说了一句“我很快就过去”就挂了电话。连早餐都顾不得吃完,他一边往外给不同人打电话,一边快速地换了一身正装。临出门前,他走到舒旻身边,目光深深地看着她:“我可能又要离开一段时间。好好照顾自己。”   舒旻眼圈一下子红了:“阿诤,我……”   林越诤将她拥进怀里:“对不起,但我必须要去处理一些事情。”   舒旻紧闭双眼,重重地点头。她不知道他要赶去处理的是什么,她不想在这时说出孩子的事情,让他分神。   林越诤刚离开不到一小时,舒旻又跌回了凄惶不安里。   这两天的事情,让她开始发现自己其实并不了解林越诤,他们虽然那样近,但也那样远。她总觉得他在他们之间设了一道门,他偶尔从那道门里出来,进入她一览无余的世界里,却从不让她去看那道门后的秘密。她始终只能被动的、忐忑地站在那扇门后等他。   她忽然觉得自己应该自私点,告诉他孩子的事情,将他留在自己身边。   她拿出手机,可犹豫了很久,始终拨不出那个电话。   林越诤走后,和上次一样,又变得杳无信息起来。   孕妇的嗜睡症接踵而来,舒旻每天都晕晕乎乎的,宅在家里时睡时醒。醒着的时候,她心里总很慌,不知道该拿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不要?那是一条正在成长的、无辜的生命,是她和林越诤的骨血,是她和他的唯一的纽带,她怎么可能去扼杀掉自己的孩子?贸贸然要?那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孩子很有可能要在一个没有父亲的环境里长大,无法享受正常的温暖、人伦,她真的有权利,替一个未出世的生命决定这么残酷的未来吗?她无法抉择,也无法死心,她隐隐抱有一丝期冀,期待他知道这个孩子后欣喜若狂,然后让她将孩子生下来,他们的故事也就在未来的温暖琐碎中终结。   因着这个期冀,她身心俱疲地拖着,熬着每一个日夜的轮换。   二月初,舒旻从昏天黑地中挣了出来。她对腹中的孩子由最初的怕渐渐变成了天性的爱,尽管只有三个月大,她已经开始幻想他的性别、模样了。她期盼肚子里的最好是个男孩,长着像他爸爸一样好看的眉眼,长大后,也要有和爸爸一样的风度与才华。   她小心眼地发誓,等到孩子来到这个世上,她就再也不用那么爱林越诤了,她大可以每天忙于将孩子打扮得帅气可爱,醉心于给孩子教育和关爱,然后坐等孩子一点点长大。   一股母性的力量灌入她身体里,她打起精神,每天含笑给肚子中的孩子听巴赫,讲故事,为自己煮营养美味的汤水。   当然,她每天下午都会去鸿宇对面的西餐厅坐上一个小时。她也不知道自己此举的目的,是为了第一时间等到他回来,还是因为,那是离他最近的地方。   有好几次,她看见EVA携助理穿梭的身影,她的样子看似很忙。林越诤不在的日子里,她要扛起执行一切事务的重担,她肯定知道他的行踪,但是舒旻不敢上前去问。说她自欺欺人也好,掩耳盗铃也罢,她就是不敢从旁人嘴里听到他的消息。尤其是EVA。   月中,舒旻在北京台看到了一则广告,一支她喜爱多年的乐队要在首体开唱。当年,她通过陆城南喜欢上这支乐队,一喜欢就是八年。这支老牌乐队沉寂多年,这是他们近年来首次在全球巡演,北京站也仅此一场。   舒旻一看到广告,立刻订了最贵的VIP票,随后上网查了孕妇听演唱会的禁忌。   演唱会开始那天,舒旻在肚子上做了全副武装才打车到首体,因为走的是VIP通道,倒也不曾磕碰到。她一面对宝宝说着对不起,一面决心听完半场就走。   虽然姗姗来迟,但舒旻竟也不是最晚的一个,她身边两个座位,一个女生在她后一步赶来坐下,另一个座位仍空着。舒旻回头望了眼身后,密密麻麻全是人头。她为偶像这么满的上座率欣喜,又为不能和林越诤一起来听而遗憾。一想到毫无音讯的他,本来大好的心情徒增失落。   开唱时间迫近,舒旻的情绪才昂扬了些。她身边的那个位置一直空着,直到全场灯光暗了下来,一个高大身影才一路说着“抱歉”朝她身边的空位走来。走到她身边时,来人在原地怔住了,久久没有落座。舒旻抬眼朝他望去,一道刺眼的白光恰好扫过他的脸,眸深似海,竟是久已未见的陆城南!   在后排人的哄骂声中,陆城南犹在梦中般缓缓坐下。   舒旻绷着背,攥着拳,抿紧唇盯着主舞台。   暖场的前奏响起,歌迷的尖叫欢呼声中,不复年轻但光芒四射的主唱从地下升起,耳熟能详的歌曲在首体上空盘旋,全场人齐齐跟着合唱,铺天盖地的歌声,压得舒旻喘不过气来。   就在一年前,她还和身边这个男人并肩反复听这首歌,一年后,他们各自有了所爱,却又被可鄙的命运用这种方式摁到了一起,并肩再听。太讽刺。   舒旻听不下去了,正准备离席,一只手闪电般迅疾地扣住了她的手,将她按回了原位。   舒旻没有试着挣,她知道徒劳。面无表情地于原地坐着,她冷冷说:“陆城南,你能一辈子按住不放吗?”   “对不起。”他松开她的手,垂头,“舒旻,真的对不起。”   舒旻抬起手,示意他不要说话:“我不是来这里听人说对不起的。”   说着,她刷地起身,越过他径直往场外走去。   出了场馆,夜风刀一般割在她脸上,感觉到有人缀行在身后,她蹙着眉,加快了步伐。   空气中隐隐约约传来场馆里的乐声。   她曾幻想过无数种和他一起听这场演唱会的场景,设想了那么多,却没想到竟是这一种。   走到路边,她抬手拦下一辆出租车,陆城南快步上前,“砰”的关上出租车门,对司机做了个“走”的手势。   舒旻冷睨了他一眼,又拦了辆车子,打开车门,躬身就要往里面钻,不料胳膊却被陆城南紧紧抓住:“你先别走!”   出租车司机见有纠纷,摇摇头,拉上车门径自走了。   舒旻抬头睨他:“陆城南,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这样很无聊!”   陆城南也不与她做正面交锋,抿唇拉着她快步走到一排车前,打开车门,他说:“我送你。”   舒旻一边挣脱着一边说:“不敢劳您的驾。你有什么话直说,我男朋友不喜欢我上别的男人的车。”   “舒旻,”陆城南的声音低了下来,“我只想好好和你说几句话。”   “你想说什么?是来炫耀你的成就,还是看看我现在过得好不好,抑或是觉得当初做得过分了,良心受到谴责,想来补偿我?哦,对了,你们有钱人都喜欢来这一套。”连日来的压抑让舒旻变得异常尖刻,“那好,我现在一次性跟你说清楚,我对你的事情一点兴趣都没有,也不想你来打扰我的生活。”   陆城南见已经没办法和她好好说话了,喉头动了动,忽然伸手握住舒旻的肩膀,将她整个人塞进副驾驶,“砰”的锁上车门,他脸色阴翳地发动车子,马力强悍的切诺基轰然发动,毫不迟疑地往路面上开去。   舒旻热血上脑,返身不顾一切地去开车门。陆城南一手掌着方向盘,一手将舒旻整个人死死箍着:“你要是成龙,你就跳!”   舒旻一把推开他,扬手,“啪”的一个耳光重重落到他脸上。   车子骤然刹住,舒旻的身子因猛烈的惯性朝前方撞去,她下意识地护住肚子,目光冷厉地盯住他。   他用拇指擦了下嘴角:“肯打我了?也好。”   话音刚落,“啪”的又是一个耳光打在他左脸上。舒旻二话不说地又去掰门锁,掰到她手指发白,那车门都纹丝不动。她颓然收手,绷着脸坐着。   “我要结婚了。”他仰靠在沙发靠背上,“开完全国巡演的十场演唱会,我就结婚。”   平静而恶毒的话像在舒旻心口抽了一鞭子,火辣辣的,今时今日,他还凭什么拿这个来刺激她?她冷笑着,一字一句说:“那我祝你们白头到老,永结同心,生时同衾,死后同寝。吉祥话我说完了,你可以放我走了吧?”   陆城南旁若无人地点着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又摁灭在烟灰缸里,良久,他才淡淡说:“除了你,我这辈子不会和其他任何人生时同衾,死后同寝。”   舒旻被他气得笑了几声,眼眶里泛着点红,她讽刺道:“你调戏谁呢?你一个要结婚的人,跑来跟我说这些什么混账话?”   “这婚我不结了。”他转过脸,定定看着舒旻,“从今天晚上再看见你那一刻,我就决定了,这婚我不结了。”   他的样子越是认真,舒旻就越是生气,气得整个人都要炸了。她不是没想过有天他回来找她告白,说他知道错了,请求他原谅,她曾无数遍勾画出他拽着她的手,哀哀恳求的样子。然而他居然省略掉能满足女人报复心的哭诉道歉的环节,轻描淡写地就想挽回一切。   “你简直不可理喻!”舒旻没好气地说。   陆城南看住舒旻,缓缓说:“没有站在台上之前,我以为理想比你重要。等到我站在台上,发现全世界都来了,唯独你没来,我才知道,你远比理想重要得多。”   万世巨星,最初做起来也是很刺激的,有他的地方,就有明亮的灯光,在崇拜者的面前,他总是披着闪亮的光芒,他笑,他们也笑;他蹙眉,他们便加倍沉重;他高歌,他们也群情汹涌;他弯腰谢幕,他们欢呼,视他做灵魂的依归。起初,他觉得自己时刻都在燃烧。   然而那种满足就像刚开盖的啤酒,泡沫喧嚣尽了后,便再也喝不出什么味道。   握着第一张到手的专辑,他开始觉得无穷无尽的空虚,每当他想到自己背弃过舒旻,他就再无法坦荡地写出激烈真实的东西,他酗酒、飞车最后靠药物激发灵感,可是写出来的东西,连他自己都觉得浮躁恶心。   他开始憎恶自己,情绪上来时,不是摔东西就是吼人,他觉得自己像一只困兽,找不到人生的出路。   而关锦华则像一个极耐心的驯兽师,一边为他的狂暴收拾局面,一边膨化他的欲望——用演唱会、全国巡演、世界巨星的光环,引诱他往追逐欲望的路上走。   终于,他站在了演唱会舞台上,底下的人发疯了似的朝他喊着“我爱你”,他们爱他,却也不过如此:十一点的时候,他们便会从疯狂痴迷中醒来,络绎地退场——他们要去赶最末一班回去的地铁。   那一刻,站在最高处的他才发现,那些爱他的人,其实不会陪他站到最后。他们大多数人爱的只是一种感觉,一种光芒,一种声音,一种释放,却不是爱他,全世界每天都有不下百场大大小小的演唱会,没了他陆城南,他们依旧有人去爱。   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她从不高呼着爱他,但是她用她的寂静无声,她的恒久忍耐,那么真的爱他,他却为了这虚浮的爱背弃那一蔬一饭承载起的最绵长真实的爱。他这个彻头彻尾的傻子。   喉头微微一动,一滴眼泪无声地滚过他的面庞。   舒旻她双手抚在小腹上,面无表情地坐着。   良久,他涩声说:“知道错了就要回头,不管回来的路有多难走,就算是用爬的,我也会回到你身边。”   舒旻慢慢转过头,看着他,淡淡说:“如果你早些时候来说这些话,我没准会哭,可是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陆城南,我已经不爱你了。”   车厢里一片死寂。   她的声音淡漠冰冷:“请把门打开。”   门锁应声而开。   临下车前,身后传来他喑哑的声音:“舒旻,你跟他不会有结果。只要还有一丁点儿回头的机会,我都不会放过。”   舒旻怔了怔,没有回话,加紧步伐离开了。   这天,舒旻在鸿宇对面的西餐厅里坐定,点了一份营养午餐,等餐的时候,她一边机械地翻着桌上的杂志,一边往窗外张望。这时,一道身影挡在了她眼前。   “舒旻?你怎么在这里?”   面前的男人诧异地打着招呼,问也不问地就在她面前坐下了。   舒旻定睛朝来人看去,竟是黎雨枫的前男友赵宇!   她这才想起,他去年刚毕业不久就被招进了鸿宇,做了个不大不小的管理人员,当时他还宴请过她们寝室。她目光复杂地望着他一笑——心里不是不愧疚的,若非她,黎雨枫也不会决然和他分手。   两人寒暄了几句后还是绕到了黎雨枫身上。他故作洒脱地一笑:“听说她考上中音的研了,又在准备考二炮一个文工团,以后恐怕要在文艺晚会上看她了……也挺好的。”   舒旻觉得他的笑像硌在了自己心口。   他觑了眼舒旻,看出她的不安,宽慰她道:“你不要放不开,我们俩的事,说到底还是我们自己的事。她虽然把一切都怪到你头上,其实和你有什么关系?她自己选的路,走得艰难了,总要找个人怪。人各有志,我这个年薪十万的,养不起艺术家,好聚好散也不错。”   舒旻望着他,胸口涨涨的。   饭菜上上来后,赵宇一路插科打诨,逗舒旻开心。一顿饭吃到尾声,舒旻又从橱窗里看见了EVA。她从自己的小跑里下来,行色匆匆地往大堂里赶。赵宇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说:“这女的拉风吧?我们公司的总裁助理,总裁不在了,她就是头。”   舒旻喝了口奶茶,点头。   赵宇好像对EVA很有兴趣,絮絮道:“听说她才比我大一岁,却已经在公司持股了,真是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说起来她也真够厉害,林总没回来前,公司大大小小的事情全是她扛,一点乱子都没出……”   舒旻瞬间就抓住了他话里的关键词,一口奶茶差点呛在喉头,她想都没想脱口问:“你们林总回来了?”   赵宇讶然看着她:“回来了……上个星期就回来了,在公司里打了个转就走了,人最近忙结婚,公司的事儿都顾不上。”   舒旻耳边响起一阵刺耳的啸鸣,放在小腹上的手下意识地收紧,良久,她惨白着一张脸问:“你说、什么?”   “内部消息啊,我们林总过些时候就要结婚了,娶的是他的剑桥学妹,到时候大宴宾客,连我们都有份参加!”说到这里,他伸手在舒旻眼前晃了一下,“舒旻,你没事儿吧?脸怎么这么白?”   舒旻脑中一片茫然,下意识地站起身,脚下却像踩了棉花,又跌回了原地。小腹隐隐传来一阵疼痛,她低头朝那里看去,一滴眼泪毫无征兆地落在了小腹上。她听说,任何生命都是有灵性的,即便肚子里的孩子还没有成形,可是连他也知道,爸爸不可能再要他了。   耳边,赵宇再说什么她已听不见,她知道自己再不能在这里待下去了,她还不想在人前出丑。她挣扎起身,直直朝店外走去,走到门口时,有服务员拽住她:“小姐,您还没有买单呢!”   快步跟上来的赵宇掏出钱包一并付了,将舒旻拉到店外,拽着她的胳膊问:“舒旻,你到底怎么了?你别吓我啊。”   舒旻胸口大力起伏着,却怎么也哭不出一滴泪来,眼前一片晕眩,她想站又站不住,想倒也倒不下去,最后只能抱着肚子缓缓蹲下身子。   赵宇善解人意地退到一边站着,不去吵她。   过了很久,见她眼中有了焦点,他才上前将她从地上扶起来:“是不是肚子不舒服?我帮你打个车,送你回去吧。”   舒旻点点头,这一瞬间,就连叫她去死,她也会点头。   赵宇一直将舒旻送到家门口,才回去。舒旻木然打开门,径直走回卧室,软软地瘫倒在床上。她转过身,将脸死死地埋进枕头里,企图堵死自己的眼泪和哭声,直到大半个枕头都被眼泪濡湿。   然后她坐起身,歇斯底里地一遍遍拨林越诤的电话。关机、还是关机!原来他一直都在避着她。   最后,她将发烫的手机丢去地上,蜷成一团缩进被子里。   次日一早,她就去了鸿宇对面的西餐厅,这一次,她从晨曦坐到餐馆打烊,引得餐厅里的服务生纷纷侧目。   第二天,她又怔怔在同样的位置等足了一天。等她第三天再去,西餐厅的服务生礼貌地告诉她,窗边所有的位置都已经订出去了,恕不能让她再坐那边。   舒旻只得去鸿宇门口等。也许是上天怜悯,这一次,她只站了半个小时,就遇到了暌违多日的林越诤……以及他的未婚妻。   他们一同从车里下来,女孩的腿好像受了伤,走路很慢。他小心翼翼地揽着她的腰,将她半拢在怀里,生怕她跌了撞了似的。年轻的女孩着一身再寻常不过的休闲服,乌漆漆的长发垂在肩上,青春洋溢。舒旻定神看去,一眼认出,那就是当日她林越诤书房看到的合影上的女孩。   女孩很开朗,从下车开始就一直在说说笑笑,她真人比照片上还可爱动人,一笑,眼下便呈出可爱甜美的苹果肌,颊上的酒窝更是深得醉人。   舒旻不知哪里来的自惭形秽,她觉得自己哪里都是错的,她总是在他面前流眼泪,总是在他面前出丑,总是在他面前带着愁,惹得他一脸凝重,哪里像她这样明快天真,缠着他有说有笑。   赵宇说她是他在剑桥的学妹,那可真是门当户对,天造地设的一对佳偶。那么,她算他的什么呢?情人?性伴?   既然如此不堪,她这不清不浊的人,为什么还要在这里站着,看他们鹣鲽情深?   如是想着,她眼前有些发黑,双腿秫秫发抖,几乎站立不稳。   在距她三米远的地方,林越诤终于看见了她,她攥着十指,目光死死盯着他。他没有丝毫停顿,眼中没有丝毫波澜,仿佛看他的不过是个陌生人。身边的女孩子似乎对他说了什么好笑的话,他做恍然大悟状,如沐春风地粲然一笑,没有半点停滞地从她身边擦肩而过。   舒旻站在那里,身心俱冷。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去,连冲上去抱怨、生气、说分手力气都没有,直到这一刻,她才知道她和他之间感情什么都不是,他从未让她看透过,也从未给过她任何承诺,甚至连一句“我爱你”都没有,而她竟以爱之名,傻傻的一头撞了进去。耳畔忽然响起妈妈之前说的那席残忍的话,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有一语成谶这种事情。   舒旻失魂落魄地回了家,拖出一只箱子,咬牙抿唇地将这个家中属于自己的东西全都塞进箱子。最后,她坐在妆镜钱,摘自己耳朵上的那对蓝宝耳钉。她的眼前一片模糊,摘耳钉的手不停地发抖,她足足摘了几分钟,亦未能将拿耳钉拿下,反倒沾上一指耳洞处溢出的鲜血。   锐利的疼痛倒让她沉静了下来,她捏起一片化妆棉,重重地从眼帘上擦过,然后深深吸了口气。   她绷着脸,稳稳将带血的耳钉拿下,擦净,放回首饰盒里。   她反反复复地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她的眼睛已经没有以前饱满了,眼皮上凹了一道,眼形有些像杏核,孩子的存在让她的脸庞浮肿了些,透着憔悴的光泽。   她拿出久不用的化妆品,用力在脸上涂抹着,直到听见门外的响动。她怔怔放下化妆品,缓缓走到卧室门口,扶着门框站着。很快,她就看见林越诤推门而入。   见她那样站在门口,林越诤竟一时往了进退,愣愣站在门口,与她隔着客厅相望。   他喉头动了一下,想说些什么,可堵在喉咙间的一席话却怎么都说不出来。他比谁都清楚,只要一开口,他们就再也回不去了。   最后还是舒旻先开的口,在他们的关系里,什么都是她先开启的。从一开始,她就不想叫他为难,这一刻,她更加不想。   “坐啊。”她嘴角扯了扯,没笑得出来。   她很平静地接了温水,递到他手上:“你终于还是来了。”   林越诤将水杯放在桌上,默了半晌说:“舒旻,我们好好谈谈。”   语气平静,听不出什么情绪,但是那平静背后透着压抑。   舒旻将披散下来的头发绾到耳后,抬起头,一笑:“好,你说。”   林越诤凝视她良久,似是不知道从何说起:“我要结婚了。娶的是我的学妹,这个决定有些仓促,连我自己都如在梦中……我对不起你。”   这一分钟,舒旻倒觉得他是否娶别人已经不重要了,她反倒本末倒置地去纠结些旁枝末节:“所以过年的时候,你在陪她?所以你告诉我要处理的事,就是准备你们的婚事?”   顿了几秒,林越诤艰难地说:“是。”   过年前,他接到来自英国的电话,那边说青瑜滑雪时不慎摔断腿,无法回国,哭着嚷着要见他。他只得放下手头的事情,和卫庄一起飞英国看她。卫庄陪了她三天,就先一步回了国,留他在那边照拂青瑜。   在英国照顾青瑜的那一个月里,他终于从爱情的幻梦中醒来:他给不了舒旻未来,他的未来早已抵押给了卫家。   “我明白了。”眼泪忽然掉了下来,舒旻没有伸手去抹,嘴角处反倒挤出一个凄凉的笑纹,“也是,像你这个年龄、地位的人,结婚不是什么稀奇事,迟迟拖着不结,一定是在等什么人,等到了,结婚也就是一天两天的事。我……是不是该说恭喜?”   她的话明明是用来自伤的,却伤得他更痛。他垂下头,纹丝不动地坐着。时间仿佛凝固,空气变得滞重。   林越诤本想说些什么,比如他和卫家的纠葛,比如他所谓的结婚,只不过是拿自己的自由和幸福换母亲后半生的自由。但他不想把自己不堪的伤疤撕开最爱的那个人看,他宁肯她恨他、怨他、也不要她同情他。   或者他可以卑鄙一点,让她等他——但他不能那么自私,负了她又辜负青瑜,即便他从未爱过青瑜。   他终于狠下心来,淡淡地说:“我在南边给你买了一套复式,已经过户到你名下了,你要是喜欢,就和这套一起留着,不喜欢就卖了。黎老师那边,我已经安排好了,你下学期就可以直接读他的研了……”   一席话说得舒旻心都凉透。她以为会等到解释,等到哄骗,她甚至在心里给他拟了无数卑鄙男人的台词,只要那些台词从他嘴里说出来,她都愿意当真。没想到最终等来的,却是这样在商言商的决裂。   一颗心再痛,也比不上这种自尊被人践踏的痛更甚。   舒旻忽然一笑,看似很柔媚的一笑,却含着鄙夷,她抚着胸口,凄冷而讽刺地说:“你不觉得自己给多了吗?我这样的姿色,还卖不了这个价。按市价算,你写张十万块的支票,已经很抬举我了。”   林越诤像被人重重地抽了一个耳光,他眼里伪装的平静被打破,他蹙起眉,哑声说:“舒旻,不要这样。”   “难道真相不是这样?我们各取所需,适当的时候,一拍两散。这城市里,这样苟且的男女关系一点都不罕见,你我何必还要再披一件高尚的外衣?”   “你明知道不是那样!”林越诤终于被激怒,他猛地上前将她推倒在沙发上,暴烈地吻她,他的动作明明那样粗暴,眼里却流下腥咸的液体。舒旻没有试图去挣,只是圆瞪着双眼,望着天花板上璀璨的吊灯,不让眼泪掉下来。   良久,她云淡风轻地讽刺:“林越诤,我一直以为你是我生命中的贵人,直到今天,我才明白,原来你只是我的恩客。你既然这么舍不得我的身体,我也不介意免费赠送一次,就当你婚前告别单身的礼物。”   闻言,林越诤缓缓松开她,面如死灰地注视着她:“我宁愿你打我,骂我,也不要你这样糟蹋自己。”   舒旻尽量平静地说:“骂你?打你?对不起,我没这个底气……”   说到这里,她一直绷着的坚强忽然溃不成军,她忽然发现那些尖刻的、怨毒的话语并不能真正使她好过一点,意识到这点,她终于大哭了起来:“哭着求你不要和别人结婚?如果有用的话,我或许真想试试……”   看见她这样撕心裂肺的哭,林越诤的有一瞬间的动摇,他哄小孩般胡乱吻着她脸上的泪珠,忽然不想再做什么君子、孝子,他只想要她,他宁肯为了她辜负全天下。   就在这时,她胃里猛地一阵翻搅,一股酸酸的胃液直往外涌,她仓促起身,朝卫生间跑去,抱着池子干呕。   他从身后递水和毛巾给她,她伸手接了,胡乱擦了一下,将毛巾放下。   “你哪里不舒服么?”林越诤的目光下意识地滑去她的小腹。   她苍白着一张脸,缓缓回身看他,咬着不说话。他这才注意到她的小腹已微微隆起了许多。   林越诤一凛,深吸了一口气,骤然将舒旻拉到怀里抱紧:“几个月了?为什么不早点和我说?”   舒旻觉得自己不争气,她竟流泪了。眼泪断线珠子似的滚进他衣领里,好像可以流一辈子那么长。他将头埋在她颈窝里,来回摩挲着:“对不……”   他的话还没说完,舒旻已抬手掩住他的唇制止,低声说:“我不缺这个。”   他的温柔与关切,让她如死灰般冰冷的心底升起一丝希望,她挣开他,拿指尖轻轻摸索他的脸,望着他眸瞳里那个小小的自己,用低微到尘土里的语气求他:“阿诤,我求你,我们结婚吧,把孩子生下来好不好?”   她抓起他的手,将它引至自己的腹部:“你摸摸它,这是我们的孩子啊。”   林越诤的手久久覆在她腹上,那里微微隆起,紧绷绷的。他的眼中生出一丝雾气,眉心蹙成一道川纹,那一刻,他忽然痛恨自己,更加痛恨自己的命运。   “是那次留下的吧?我买的事后药,你吃了吧?”   舒旻一愣,忽然明白他真正想说的是什么,她下意识地护住自己的肚子,一张脸霎时变得异常惨白。   “如果你吃了药,这个孩子就不能要。”   “为什么……”舒旻的唇抖了一下。   “因为,很有可能会是畸胎。”   “啪”的一声巨响,舒旻几乎用尽全身的力气打在他的脸上,她往后退了几步,难以置信地看着他,这一瞬,她觉得他陌生极了,可怕极了。   林越诤转过脸,走到她面前,半跪下身体,抱住她的腰,将脸贴在她的腹上:“听话,拿掉这个孩子,它来得不是时候。”   心如千针齐刺,舒旻仰起头,望着窗外白得刺眼的天,恻然一笑,声音飘忽地说:“这是我的孩子,还轮不到你来决定他的去留!”   说完,她攒起全身力气,将他推开,夺门而出。她连箱子都不拿,拉开大门就往外冲去。走廊的感应灯被她重重的关门声、跌跌撞撞的脚步惊得亮起,她急促地按着电梯按钮,在心里求电梯快点,再快点。她害怕他追出来,更害怕他没有追出来。   电梯门打开的瞬间,她一头钻了进去,伸手按住关门键。门几乎关上的瞬间,一只手骤然挡在电梯门中间,电梯门受感应迅速分开,发出“滴滴”的声音。   舒旻定定站在电梯里,望着门外的林越诤,神情安静却又凄迷:“林越诤,我最后一次问你,你可能放下一起,跟我走吗?”   就在他愣怔出神的那几秒钟里,电梯门再度合上,只是这一次,他没有再伸手。   出了大楼,舒旻很快拦到了一辆出租车。半个小时后,她坐在了回涿城的高铁上。   在这样的时候,她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亲人。   到家时,已经是午后时分,舒旻按响门铃,祖红好一会儿才带着睡腔来应门。见了她,祖红眼睛里的睡意少了一大半:“小妹,你怎么回来了?”   舒妈闻声转着轮椅出来一看,她一眼就从舒旻浮肿的双眼、失魂落魄的表情里看出了端倪,愣了愣,她的目光又下意识落去她的肚子上。她的肚子已经显了怀,哪里瞒得过一个生育过的老道妇人。   舒妈的表情霎时僵住,眼一红,她侧过脸去,叹息着摇了摇头。不待舒旻开口说话,舒妈就自己转着轮椅回房间去了。   祖红尴尬地站在门口,她也猜出发生了什么,好半天,她才挤出一句:“渴了吧?我去给你弄点喝的。”   这一刻,舒旻觉得自己真像是只丧家之犬。   晚饭时,舒妈终于哑着嗓子对她开了口:“想好什么时候去做了吗?”   舒旻手上的筷子“啪啦”掉下了,她惝恍地看着妈妈,好像听不懂她说什么。   “拖不得了,越大,做起来你越痛。”舒妈的声音疲惫中透着酸楚。   “妈,你说什么呢?”舒旻难以置信地看着她,“这是我的孩子,你的外孙啊!”   这个世界都疯了不成,做父亲的要杀掉自己的孩子,做外婆的要杀掉自己的亲外孙,无足轻重得好像,杀掉她的孩子,就像冲掉马桶里的秽物那样简单!   “这么不明不白的外孙,我不认!”舒妈绷紧脸,浊重的眼里没有一点亮光,“孩子的爸爸是上次那个年轻人吧?他人呢?”   舒旻木木然摇头:“我们已经分手了。”   “我以前就跟你说过,你和他不会有结果,你为什么就是不听我的话?事到如今,这个孩子就更加不能要了。”   短短两句话,像两柄短刀,刀刀没入舒旻心里,她摇着头,哽咽着说:“你别说了,不管以后多苦多累,我都会养活这个孩子。”   “旻旻,你别犯糊涂了。当单亲妈妈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的!生他、养他、教育他,这都不是一个人可以做得好的。退一万步讲,就算你拼死拼活地把他拉扯大了,以后他管你要爸爸,你要怎么办?别怪妈狠心,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一错再错,往火坑里跳。”   憋了一下午的保姆祖红连忙帮腔:“小妹啊,你听话没错的,这个年头流产不是稀罕事,我们那里,十几岁的小姑娘流几次的也有。明天我陪你去医院偷偷把手术做了,养一个月,又是年轻水嫩的小妹子。以你的条件,以后挑个好男人嫁了,有名有份的,要生几个没有?”   舒旻心里一酸,她要别的孩子做什么?她要别人的孩子做什么?   她已一无所有,没了林越诤,她还能有什么?没了这个孩子,她要怎么证明她和他切实在一起过,她要拿什么说服自己,活着还是可以有希望的?   她撑着椅子起身:“我只要这一个孩子,就算天地不容,我也要他!”   “你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舒妈闭上眼睛,白着脸说,“变成什么样了?”   舒旻怆然一笑,夺门而出。   她一个人沐着夜色快步走着,一直走到三中门外才停住脚步。她找了个地方,靠着缓缓坐下,在寒夜里呵出一道道白雾。   刺骨的寒意冻得她脑中一片清醒,她的双手柔柔地抚在肚子上,僵硬的嘴角翘着点笑意。别人都以为她疯了吧?在今夜之前,连她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那么想要这个孩子,孩子意味着麻烦、责任、生活的艰辛,但是除了这些,孩子可以给她一个真正的家,有了这个孩子,无论未来的生活多颠沛流离,但她至少不会再回到那孤身一人的境地——她怕透了那种无依无靠的孤独。就算世上所有人都会背负她、离开她,但是孩子永远都不会。   她已经不再想质问命运,为什么如此之久,她抓住什么,什么就变质。至少这个孩子,是她还能抓住的。   那以后,舒旻索性关了手机安心养胎——她已不对林越诤有任何遐想,那天在电梯口,他没有选择跟上来,就已经断了他们的可能。   她更加无力厘清她与他之间的爱恨,这样的状况下想太多,不过是徒增痛苦罢了。   然而,每当她睡到半梦半醒之间,就会听见无比喧嚣的《婚礼进行曲》在耳边吵着,撕扯着,好像全世界各个角落都在共同奏着这乐声。每每这时,她都会一身冷汗地惊醒,然后本能地想要开机给他电话。   可当她的手指真的触上开机键的瞬间,她对他的那些热望又会骤然坠落。一通电话能改变什么?无非是听一番哄她回去的温言蜜语,山盟海誓,若她真一个把持不住回去了,那才叫下作!况且,以他林越诤的能力,如果真的后悔了,一定会有办法带着她想要的一切,出现在她的面前。他不出现,仅仅因为他还是给不了她想要的。   如此一想,便又是一夜无眠。   因着彻夜彻夜的失眠,舒旻的脸色迅速地憔悴下去,虚弱得连久坐起身都会晕眩。   祖红心疼她可怜,大清早的去农贸市场买了鸽子、土鸡回来,当她端着汤往舒旻房里送去时,舒妈却叫住了她,让她把东西放下:“不要吃太好,否则孩子会长得更大。”   恰巧推门而出的舒旻愣在原地。爱,原来也是残忍的。   这晚,她们三人各怀心思地看着电视,娱乐新闻已经炸开了锅,连着几天都在说陆城南和热力传媒的解约纠纷,沉默数日的热力传媒也在今日通过媒体提出了千万解约金。记者方面则表示陆城南的手机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根本没有人能联系上他。   外界的传闻甚嚣尘上,说他联手热力炒作的也有,说他找到新东家的也有,说他忘恩负义、脑子进水的也有。播完片子,连娱乐节目的主持人都不禁为陆城南扼腕,声称他这是自毁前程。   舒旻漠然看着,他一向就是个说走就走的人,从不给旁人留半分斡旋的余地,她靠着沙发,轻轻阖上眼皮,她累了,已经没有富余的精力替别人操心了。   次日,三个人刚过了早,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敲门声。祖红应声把门打开,只见舒默宣讪讪地在门口站着,身后似乎还跟着别人。   “刚吃过哪?我带了个熟人过来。你们叙旧,我还要赶去上班,就不多耽误你们了。”说着,他把身后的人让了出来。   祖红看见来人,低低地叫了一声,活像撞鬼。   舒旻放下水杯,淡淡看着多日不见的陆城南。   “城南,你可来了!”舒妈从轮椅上挣扎着想要起身,积攒了多日的委屈心酸决堤般地倾泻而出,“你快帮我劝劝她。”   陆城南快步上前,在她身边蹲下,握住她的手,示意她放心。   舒妈将头靠在他肩膀上,呜呜地哭着,仿佛这世界只有陆城南是可以帮她和舒旻做主的人,仿佛他才是她心灵上的倚靠。   陆城南眼尖地看见了舒旻鼓起的肚子,目光一炙,一切都懂了。他起身走到舒旻跟前,抿唇说:“舒旻,我们俩谈谈。”   “谈什么?你也要来杀我孩子?”舒旻讽道。   陆城南弯腰去拉她,却被她一手挥开:“别碰我。”   陆城南被她的态度激怒,连额角的青筋都暴了出来:“舒旻,你不是还对那个浑蛋抱着什么幻想吧?”   一句话直戳到舒旻软软的心底去了,仿佛瞬间在那里挖开了一个窟窿,汩汩的锐痛从那里流出,她木着脸,一字一句说:“和你有什么关系?”   “他马上就要结婚了……”   “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不用你们一个个反反复复来提醒!”舒旻的情绪有些失控。   “他不可能娶你,更加不可能让你把孩子生出来。”   陆城南深知重症要用猛药,索性挑开她心头的疮疤,放了那一股脓血。   舒旻的呼吸滞在腔子里,已经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要娶的根本不是普通人,那是要娶回去放在神龛上供着的女人!”陆城南冷冷地说,“你拿什么和她比?拿你的爱情还是拿你的孩子?你给得了他权势财富吗?”   舒旻仿佛听见什么破碎的声音,她整个人滞重得连哽咽都无力了。   他见她这样,心里一软,语气平和了些:“林越诤能有今天,全是卫庄这个未来岳父给的,没有卫庄,他能拿到投资,拿到地皮,拿到这么强大的关系网,短短几年就把鸿宇做成现在这样?卫庄能让他生,也能让他死。换做你,你也知道该怎么选。”   他迟疑地伸出手去,落在她颤抖的肩上:“舒旻,别傻了,把孩子做掉,忘了他。”   身后,舒妈收起眼泪,满含期待地朝女儿望去。   良久,舒旻才惨然一笑,将手移到肚子上,自说自话一般:“以前,我一直以为怀孕很难受的,天天吐,天天晕,像是恶疾缠身,可是我没有,除了偶尔吐一下,跟正常的时候完全没两样,他是在体谅妈妈的难处。再往前说,不知道怀孕的时候,我穿着高跟鞋东奔西走,不是比赛就是演出,换做别的孩子,早就滑胎了……”   顿了顿,她吸了口气说,“你们看,他多乖的,可是没人欢迎他来这个世界。”   她晶亮眼里闪过一丝迷离的笑意:“亲手杀死自己的骨肉,我怕赎不起这个罪。”   说罢,她吃力地起身,朝自己的卧室走去。   身后,舒妈几近绝望地喊道:“你怎么这么轴啊!”   陆城南稳住几乎厥过去的舒妈,抿了抿唇,像是下定某种决心,抬起头来,朝着她的背影冷冷说:“舒旻,你确定要生杀父仇人家的孩子?”   一句话就将舒旻钉死在了原地。    ☆、第四十七章      耳边静了静,舒旻疑心自己听错,莫不是电视还开着,哪个在说戏里的台词?片刻愣怔后,眼泪先她思想一步复活,毫无征兆地夺眶而出。她瞠大双眼,缓缓回身,不敢置信地看着他的嘴,仿佛在求证,刚才所听见的是幻觉。   这迟到三年的,忽然被揭开的、洞心骇耳的真相让轮椅上的老人呆住了,唇抖了抖,她哑声问:“城南,你说什么?”   陆城南沉默了片刻,忽然开口:“林越诤是林允升的儿子。”   冷不丁地听见“林允升”三个字,仿佛有一只手在舒旻肩膀上拍了一下,给陆城南的话下了一个注脚。她竭力迫自己冷静,像是要去推倒他说的一切:“林允升是什么人?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他是……”舒妈半边身子瘫在轮椅上,似笑非笑,似哭非哭地说,“他是你爸爸生前,办的最后一个巨贪。”   撑着舒旻的那根支柱轰然间碎成齑粉,舒旻脚下一软,无力地向门上靠去,眼前的亮光一点点收了去,成千上万只黑色巨鸟拍着翅子铺天盖地地朝她眼底袭去,她重重合上双眼,灵台里一片清明。她想起来了,高中毕业前夕,她时不时能从父亲的电话里零散地听到这三个字,高考毕业后,她帮父亲收拾书房,象牙白的书案上,父亲在一叠叠宣纸上,用无比肃杀的字体写着的,也是这三个字。   还要旁人说得再明白些吗?   父亲生前工作作风极其硬朗,案件调查中从不讲情面,办下一批又一批的贪官、商人和黑道势力,他常常自诩自己是海瑞,早已经买了棺材在家里等死。那时她尚年幼,不知道父亲的工作是高危职业,更听不懂他含笑说出的话里,藏着怎样的苍凉无奈。直到后来,她才知道,父亲每天都活在死亡的阴影下,无数只被他斩断的黑手都藏在阴暗处,伺机复仇。   他的死,哪里可能真的是一场意外?   “果然是林家人做的!我当年,不止劝了多少次,让你爸爸不要动林允升,他偏不听。”舒妈窝在轮椅里老泪纵横,“现在怎么样?不但搭上了自己一条命,还搭上了女儿!”   “旻旻,你醒醒啊,他的父母是被你爸用命锁进监牢的呀,他怎么可能不恨你爸爸?不恨你?那个孩子,他是回来报复的啊!”   报复……   妈妈的话像把凌迟的刀,反复在舒旻身上片着,切着。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她好好的在那里,他却要来招惹她,伸手将她拉出困境,转身却将她推进更深的绝望;终于明白为什么他对她做尽温柔的事,拿捏着她的心,却始终不肯对她说一句切实的话……他用虚虚实实的手段,早已将她五花大绑地悬在空中鞭笞着泄恨,她还错以为,那是爱情里甜蜜的痛苦。   背上升起涔涔的冷汗,这一刻,她才发现,他那深井一样的眼睛,她从未看透过。然而,让她更加恐惧的是,到了这一刻,她还想着他的温柔。   双手死死地覆在小腹上,泼天的怨恨当头浇下,从她的皮子渗透到骨血里。古人说,一念成魔,她隐隐听见心底有个小人在朝她怪笑。   她的宝宝、她的爱、她的梦想、她的人生,那一切光明美好的事物,她还能要吗?   舒旻捂着肚子,面如死灰地坐在医生对面。   医生问几个月了,陆城南答:“四个月了。”   医生蹙着纹得青黑的眉,厉声说:“怎么拖这么大才来啊?流是流不掉了,要引产,自己生下来。”   陆城南不明就里:“什么意思?”   医生没好气说:“孩子已经成型了,得先用药打死,再催产,像生孩子那样生出来。早干吗去了?现在来,不是造孽吗?生的时候会很痛,孕妇要忍着,有一定生命危险,比如血崩,还有绝经的危险。要是没问题,你签个字,马上就入院。”   陆城南的脸骤然白了,两手紧握成拳,神色复杂地望着舒旻。   舒旻面色平静,她像在潜在水底,他们的话声自岸上传来,渺远而虚空。   陆城南在她面前蹲下,握住她的手:“舒旻,不做了,我们结婚吧,把孩子生下来。”   舒旻抬头看着医生,漠然说:“我自己签字可以吗?”   利落签完字,舒旻抛下陆城南,游魂一样地往走廊尽头的特护病房走去。阴森老旧的走廊里,两边病房里的人都虚浮无力地或坐或躺,没有人气。   她乖顺地在病床上躺下,大而无神的眼睛望着天花板。医生和陆城南随后进了门,医生语速极快地说:“今天先做各样检查,去照下B超,明天一早给你打催产针,要是顺利的话,晚上就会有妊娠反应,慢的话,后天一早也能生下来了。”   舒旻木木点头,医生则又转身跟陆城南交代了几句后离开。   陆城南关上门,在舒旻床前坐下,拉住她毫无力气的双手:“舒旻,把孩子留下吧。”   舒旻缓缓侧过头,望着他冷冷一笑:“不要他的是你,要他的也是你……去也是你,来也是你……陆城南,你还能再反复无常一点吗?”   陆城南眸光一暗,歉然说:“对不起……求你给我机会,让我赎罪,嫁给我吧,一辈子折磨我。”   舒旻喉咙一动,却怎么也笑不出声,只低低地说:“你毁了我最初的爱情,毁了我对你信任,现在又毁了我的孩子,居然还妄想毁了我一生?陆城南,你以为,毁掉的东西,是随便一句对不起就能弥补的吗?”   她怎么可能甘心自己受了那么多伤害,兜兜转转的,却又回到原点?   就在这时,她小腹里似有似无的一动,像有什么绵软的东西踢了下她的心口。她的孩子,他动了?他在求她,求她不要杀了他?她憋着一口气,憋到额角突突直跳,憋到心跳几乎停止,直到那口气从胸腔里喷薄而出,一声近乎惨叫的嘶嚎才随之猛地爆发出来,她张着嘴,发不出一句话,只是单音节的悲号。   她的人生,在这一刻堕入永夜。她以后都不用这样哭了,因为,未来的人生已经不可能更坏些了……   次日一早,舒旻便被医生叫去了手术室。医生撩开她的衣服,冰冷的酒精在她的小腹上涂抹着,医生颇有些悲悯地说:“这两针下去,你就终止妊娠了,换句话,你的孩子就正式死了。然后你就要自己把它生出来,一般都是二十四小时。”   见舒旻点头,医生绣花般在她肚皮上用针一扎一挑,一切就结束了。舒旻恍恍惚惚地从病床上下来,脚上像戴了镣铐,沉重地朝自己病房走去。推开病房门的一瞬,一道刺眼的初春阳光刷地刺进她虚无的眼底。于是,她给自己已死的孩子取了个名字,林千阳,灿烂千阳。   中午,祖红给她带了鸡汤来,小口小口地喂她:“小妹,别怕,晚上我陪着你。”   舒旻点了点头:“红姐,把手机给我。”   打开久未开机的手机,等了片刻,手机接连传来无数短信提示音。   她已经不想看了,她疲惫地合上眼睛,一滴透明的液体自眼角淌出。   等到所有声音尘埃落定,她拿起手机,拨通了林越诤的电话。   刚从机场出来的林越诤听见手机铃响,下意识地瞥向手机,一见那个名字,他骤然将车拐向路边刹住。车后座的EVA身子一倾,打了个突,说到一半的话被生生打断。   她一双大眼狐疑地望向林越诤,揣测会是谁的电话。见他整颗心都扑在了那通电话上,她已经猜到是谁了,略一思量,她不动声色地掏出手机,给青瑜发了一条短信出去。   林越诤拿着电话,开门下车,远远地在路边站定,带着不确定地说了一声“喂”。   再度听到他的声音,像隔了百年的时光。舒旻怔怔抓着电话,却不知道还有什么可说的。   “舒旻,你在哪里?”林越诤的声音里透着些急切。   那边一直没有声音,他甚至怀疑她是不小心按错了键。电话那端的静默让他莫名的有些害怕,他生出一种错觉,觉得电话对着的是一口深不见底的寒潭。他组织了一下语言,想告诉她,他和青瑜的婚事是不可逆转的,但是,出差在外的日子里,他想通了,如果她坚持要那个孩子,他可以想办法让她把孩子光明正大地生下来。   唇刚一动,电话那端传来一个没有丝毫情绪的声音:“我们的孩子死了。”   一股平地而起的冷风从林越诤心口穿过,他握紧了手机:“什么?”   那边自语似的缓缓道:“本来不应该和你说的,但我怕她怪我,你是她的爸爸,你有知情权。昨天照的B超,医生说是个女孩,四个半月大,很健康,她是今天上午九点三十七分死的,我给她取了个名字,叫林千阳。这些,你都要记得。”   林越诤胸口一痛,低喘着问:“舒旻,你现在在哪里?在涿城,是吗?我这就过来,你等我!”   那边,电话已一声不响地挂断。   林越诤“啪”的打开车门,人还没坐进车里,电话再度响起,他看也不看地接通:“我马上就过来,等我。”   下一秒,他的手无力地缓缓垂下。   电话那端说,卫小姐不小心滚下了楼梯,摔到了腿上的旧伤口,而且头部受伤昏迷,现在正在第三医院急救,卫先生让他赶紧过去。   EVA望着他衬衫下剧烈起伏的胸膛,小心翼翼地喊他:“林总?”   林越诤仿若没有听见她的声音,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扶着车门把手,面色惨然,好像掉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一般。   机场上起飞的航班,轮番呼啸着从他们上空飞过,轰鸣的声音盖过了整个世界的喧闹。   傍晚,催产针的药效开始发作,正在喝鸡汤的舒旻疼得躺回床上。祖红反倒大喜过望:“按照这个情况,过会儿就要生出来了,到时候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她也不强逼舒旻吃东西,出门去买准备用品。   门外在吹大风,狂风撕扯着阳台外的老式玻璃窗扭打,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孩子在哭,有几隙寒风钻了进来,带动病床上的吊灯激烈的摇摆,发出枯燥机械的吱呀声。   她目光散乱地躺在床上,嘴角翘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这个点了,他不会来了,一个半死的人,已经再无心力计较他是不是又骗了自己。眼前一点点地黑下去,她陷入了极轻极乱的睡眠里。   再度疼醒时,舒旻经不知道是几点了,外面的大风已经停了,周遭一片漆黑,只有走道上还有白惨惨的光。耳畔传来祖红的鼾声,她伸手唤了声“红姐”,祖红半梦半醒地应了声,从床上翻下来,又是给她铺纸,又是叫护士,闹腾了半个钟头,舒旻只是觉得疼痛难当,却始终没有那种要分娩的感觉。   护士们都疲了,看了看状况说:“估计要到天亮再生了,什么时候羊水破了再叫人。”   祖红忙应承着说:“我有经验,羊水破了,我就叫人。”   舒旻弱弱地扫了一眼手机,已近凌晨一点。祖红这两天忙里忙外,早已疲到极点,护士一走,她肩一垮,又倒回床上呼呼大睡起来。   舒旻在黑暗里圆睁着眼睛,再无睡意,不知道过了多久,她觉得小腹里的痛一阵紧似一阵绞着,整个小腹缩成了一团,疼得她呼号不得,冷汗顺着头发丝丝下落,她嘶声叫着:“红姐……红姐……”   祖红已经彻底睡死,她无心再叫,一只手在虚空里胡乱抓着,那种什么都抓不住的感觉让她恐惧极了,她知道,若是攒起力气叫一声红姐,她定会醒来将手给她,可是她不想,手一晃,又落回到床单上揪紧——除了他的手,她谁也不想抓,她只要那只手,让她生或者死。   她挣扎着撑起双腿,咬牙同那越来越凶狠的阵痛抗衡,痛到最顶端时,眼前骤然一黑,她觉得有什么伴着一股温热的液体从她生命里流了出去,那一刻,她只希望自己就此死去,那样,他日后知道了,心里或多少或少是会有一点痛的。   第三医院的特护病房里,暖意融融,桌上堆满了鲜花水果。   林越诤坐在一旁,蹙眉看着抱着他的手机睡得一脸安宁的青瑜。下午五点,她的接骨手术才做完,麻药过后,她疼得扑进他怀里直哭。好不容易哄得她吃过饭,她却抢过他的手机,让他陪她玩里面的植物大战僵尸,直到十一点才沉沉睡去。   见她着实是睡去了,他单手抵住额角,缓缓合上了眼睛。他只着了一件单衣,然而房间里的热力却烘烤得他焦灼难安,他终于还是忍不住,抓过外套,起身朝门外走去。   出了门,他一动不动地靠在门上缓缓呼了一口气。不知道过了多久,脑中转过一个念头,他鬼使神差地往电梯口走去。   四楼,妇产科的长廊外,或站或坐地散布了很多人。手术室外,三五个男人来来回回地走着,像极无头苍蝇。   林越诤木然走到手术室外的长凳上坐下,里面,隐隐约约传来产妇的喊叫声,听着洞心骇耳。身边的男人冷不丁见他这样卓越不凡的男人出现在这里,有些好奇,打量了他好几眼,见他三魂七魄都恍恍惚惚的,不禁开口攀谈:“你夫人在生孩子?”   林越诤嘴角轻轻一动:“是。”   那个圆头圆脑的北京男人笑着说:“怕吧?我老婆生第一胎的时候,我也一样。不过没事儿,真生起来,分分钟的事。你要实在怕,还是去抽支烟吧,那个老婆难产的哥们儿脸色都没你这么难看。”   林越诤面无表情,也不答话,泥胎木塑般坐着。   那个攀谈的男人见没趣,侧过脸,也不再说话。   不知过了多久,门内传来一阵哭号:“痛死我了,我不生了……不生了!”   附近,一个男人攥紧拳头,使劲砸了一下墙面。   这时,林越诤转脸看住身边的男人:“生孩子到底有多痛?”   那男人“哈”的一笑:“这个我可真不知道,我一大老爷们儿哪知道那个?”   他见林越诤神色凝重,觉得自己的语气有点过了,想了想,补道:“痛分十级,女人生孩子的痛就是第十级。我肯定不太清楚到底是个什么痛法,不过我听我老婆说,那种痛说不上来,就好像全世界都他妈是痛的。”   他被自己的话逗笑了,过了一阵继续调侃道:“你要真想知道多痛,拿刀子割自己一下不就结了?”   林越诤又坐了一阵,直到产房里传来新生儿的啼哭声,他才悄无声息地起身离开。   刚推开病房门,林越诤就对上了一道视线,青瑜竟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她扁着嘴,委屈地看着林越诤,猫一般奶声奶气地抱怨:“诤哥哥,你去哪里了?”   林越诤面无表情地掩上房门,淡淡说:“去抽了支烟。”   “好热好热,诤哥哥,我想回家。”青瑜作势要掀被子。   林越诤径直将窗户打开,在她面前坐下。   “诤哥哥,你怎么都不说话?”青瑜的眼中有些慌乱,抓住他的手,将自己的脸贴了上去。   温热的呼吸拂在手背上,林越诤抽回手:“青瑜,我给你削只苹果吧。”   青瑜眨了下眼睛,定定看着他,“嗯”了一声。   林越诤从果篮里拿过水果刀,取出一只红得发黑的蛇果,背转过身,抿着唇默默削了起来。   “听人家说,如果能削出两米长的皮就可以许愿了,我要一个两米长的。”青瑜笑着说。   他点了点头,就在这时,正在苹果上移动的水果刀骤然一偏,重重地切入了他的左掌心。   一道暗红血线猝不及防地从分开的皮肉中涌了出来。   身后,爆出青瑜的尖叫声,她圆睁着大眼,片刻后,她猛地扑到床头按铃叫护士。   苹果骨碌碌地滚落到地面,他埋下头,一行热泪终于顺理成章地落下。   次日,卫庄早早的就来看青瑜,见她乖乖地在喝粥,他爱昵地责备她:“多大的人了?还这么冒冒失失的?不是滑雪摔断腿就是下楼梯摔到旧伤口,我真怀疑你在英国是怎么过的。”   青瑜嘟着亮泽的绛粉嘴唇:“爸!我都二十二了,你还骂我!”   卫庄走上前,拍了拍林越诤的肩,在青瑜对面的沙发里坐下:“你知道越诤多忙吗?过年时你忽然来电话说摔断腿,哭着嚷着要越诤过去照顾你,他撂下手头的事情飞去陪了你一个多月,刚喘口了气,你又把腿给摔了,你这样三天两头的给他找事儿,知道耽误我们多少事情吗?”   青瑜将喝粥的勺子放下,赌气似的靠在床上,双手环抱在胸前:“我饱了!”   “这孩子……”卫庄指了指她,摇头一笑,“就是任性,考了这么多年才把剑桥考上,刚读了一年,喊一口想和你结婚,马上就从剑桥退学了。我是管不她了,以后就指着你收拾她这个小魔星。”   “好像谁稀罕剑桥一样,要不是EVA说诤哥哥读剑桥,我要不读个剑桥牛津,配不上他,谁要去读它?”青瑜撇嘴,抓起勺子继续喝粥,“英国有什么好的?没有爸爸你,没有中国菜,更加没有诤哥哥。”   “女孩子家的,总要有个高文凭,说出去才好听。”卫庄的眉下意识地拧了起来,顿了顿,他朝林越诤招了招手,示意他来自己身边坐,“等你们结婚后,我再找个好点的高校,把你的学历问题解决了。”   说着,他拍了拍林越诤的手:“越诤,去看过你爸爸了吗?”   他见林越诤不答,心中已有了数,语重心长地说:“你不要恨他,老一辈做那么多,说穿了不都是为你们?现在你也大了,什么人事没见过?怎么还放不开你爸爸那点错误?”   他眯着眼睛,锐利的目光在林越诤僵冷的脸上逡巡了几圈,吸了口气:“听话,去看他,也把你和青瑜的好消息带给他。还有,你妈妈的保外就医,已经快下来了——总不能你要结婚,连个来主婚的亲人都没有。放心,只要你以后好好的和青瑜过日子,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这是叔叔的承诺。”   林越诤死灰般的眸中终于有了些光亮,眼前这个人,永远知道他在乎的是什么:“谢谢卫叔叔。”   青瑜的伤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碍,在医院住了一天后,医生就放了行。下午出了院,林越诤送她回家后,也不在卫家久待,以有公事在身为由告辞。他返身离开前,青瑜忽然叫住他,从床上跳了下来,拖着伤腿扑进他怀里:“诤哥哥,不要离开我。”   林越诤低头看她,见她脸上已布满泪水,不禁抬手为她擦去:“怎么了?”   印象中,青瑜虽然从小爱黏他,但是在大关节上从不拖泥带水。无论他要去什么地方,她都不会像别的孩子那样依依不舍,因为不久以后,她会连人带行李地出现在他所去的地方。高中毕业后,他去英国留学,还在上初中的她就跟去了英国。天分不高的她总也适应不了英式教学,之所以顶着巨大的压力在异国求学,只为了周末偶尔能跑到剑桥见他一面。而他总是忙,她往往是兴冲冲地来,然后坐一下午冷板凳败兴而归。即便如此,她还是言笑晏晏地以他妹妹的身份自居,乐此不疲地往他的社交圈子挤,仿佛她的世界都是以他为轴心转动的。   然而,她对他的黏总是很有分寸的,什么时候可以凑上去撒个娇,什么时候该安静地离开,她都掌握得很好,她从不会让他为难,从不会让他厌烦,她就像他生命中一个天经地义的存在,比朋友亲一些,却始终也只能是这个位置。   如果不是那场变故,他们这样不咸不淡的兄妹关系会维持到他从剑桥毕业,然后彼此因各自的不同追求分开、淡忘,也许有一天,他参加她婚礼时,会偶尔跟她的丈夫提起当年她做他跟屁虫的生涯,忽然感动于生命里曾有这么一份温馨的感情。   可是那场变故,让她成了他的救世主,在他身陷井底时,是她扔了条绳索给他,才有了今时今日的林越诤。也正是因为有今时今日的他,父母在狱中的体面才得以保存。无论他和她的关系里,有多少被迫捆绑在一起的成分,他都要感恩于她。   “诤哥哥,我好怕你不要我。你知道的,我做什么都是为了你。”青瑜将脸贴在他的衬衫上,使劲抹着泪。   林越诤知道她说的是什么,她在委婉地道歉:她对他用了手段。两次故意断腿,一次将他召去她身边,一次则断了舒旻宽宥他的最后一个可能。   想到舒旻,一股细密的抽痛从心底漫开,他轻轻将她推开:“我知道。你好好养病,晚上我再抽时间过来看你。”   离开卫家,林越诤犹豫了很久,还是将车开去了燕山脚下的监狱。   时隔三年,逼仄的探监室内,林越诤首次见到穿着囚服的父亲。他老得很快,越见清癯了,两颊都深深凹陷了下去。   乍见来探监的是他,林允升站在门口久久迟疑,最终迫不得已地在他对面坐下。   父子俩隔着窗,面色凝重地对视,谁也没有先开口。   林越诤目光复杂地看着窗后的父亲,几年的监狱生活已经将那个意气风发的林允升打磨成了一个沉默拘谨的老人,如今的他满脸皱纹、满脸沧桑,竟有些龙钟老态。他见林越诤望着他不说话,像做错了事的孩子般低下头,局促地搓了下手。   林越诤的心猛地揪了一下,像有什么涨在胸口,他屈指竭力忍耐,还是微红了眼睛。   这还是他的父亲吗?这还是那个他少年时,在作文里仰望崇拜的父亲吗?他忆起自己曾为他写过一篇感情真挚的作文。那篇作文里的父亲,是一个精通四国外语,写一首好诗的学者;是一个和而不随的谦谦君子;是一个热衷慈善,救贫济困的慈善家;是一个时刻告诫他“有德不孤”的高洁雅士;是一个“以谏诤为心”,克己奉公,兢兢业业的廉吏。   在他心中,“越诤”二字就是父亲的风骨、品格的写照,父亲是他的精神脊梁,是他仰望的朗朗青天。   然而,那青天的崩塌,只用了短短一瞬。   大学毕业那年,远在黎巴嫩游学的他忽然惊闻噩耗:他的父母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近亿巨款,经检察机关查实,二人已被依法提起公诉。   乍然听到这个消息,他怎么也不肯相信为官十年还两袖清风的父亲居然是一个巨贪,他举出无数例子为父母辩解,他们一家十多年来都住在机关大院的老房子里,撙节度日,甚至连他出国留学的学费,有一部分还是从亲友那里借来的。   他只当父母是被政敌陷害,连夜订机票准备回国,却临时接到叔叔的电话,被告之不可回国,让他火速去加拿大稳定局面,他父亲早已经以他的名义在加拿大私设了几家公司。直到那一刻,他才知道父亲为什么早早的将他移民去了加拿大,直到那一刻,他才悚然发现,他名下竟有那么大一笔骇人资产!   骗子,都是骗子!   二十三年的信仰毁于一旦,完人的画皮下竟是一副狰狞、肮脏的嘴脸!   他失魂落魄地将自己锁在画室里整整一个月,直到叔叔找到他,告诉他,父亲的一审判决已下,因牵涉的金额巨大,最高法院一审判决是死刑。叔叔安抚似的拍着他的肩说:“放心,一直咬着你爸爸不放的那个舒宝瑞已经死了,很多事情都死无对证了,加上你爸爸认罪态度很好,要是能追回部分款子,二审很有可能改判死缓。”   他将名下可动用的资产全托叔叔带回了国,以期换父母一条命。然后,他孤身一人从贝鲁特港出发回加拿大。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出行方式,仅因为他曾发誓,有生之年要圆一次海上航行的梦想。暴风雨骤然来袭的那个午后,轮船被迫停在了黎巴嫩北部海域,遮天蔽日的铅云迫近地压在他眼前,他头晕目眩地站在船尾看着那毫无希望的天空,忽然觉得自己失了来路,更加没了去路。他的人生信念毁了,他的家庭毁了,他的爱情也毁了——他和舒旻之间,已经隔了一道叫做永无可能的鸿沟。   他木然望着脚下不停翻滚涌动的黑色海面,惊涛骇浪里,一张清澈的如花笑颜安静地朝他绽放,他松开攥着栏杆的手,朝那张笑脸里坠去,十月的刺骨海水叫嚣着将他吞没。   他要以这种方式向她致歉,更要以这种方式让骗了他二十三年的父亲忏悔。   被几个水兵捞起来时,他已经溺得半死不活了。漫长的航期里,他一直发着高烧,浑浑噩噩的,成日里咳嗽,咳得他整个胸腔都是痛的。上了岸,加拿大的华人医生告诉他,因为冷水呛进了肺里,他的肺受了重伤,恐怕落了病根,寒暑交替时会例行咳嗽,让他以后注意调理肺部。   一无所有地在加拿大做了半年行尸走肉,他终于在某个深夜凄然了悟,既然死不了,那就活下去吧,活着,才有赎罪的机会。   在加拿大,他从某金融集团的低层职员做起,即将崭露头角时却被上司嫉恨,处处打压,他也木然领受。半年后,他接到消息,他母亲因不堪监狱狱友的辱骂殴打自杀,幸而被狱警抢救过来。听到这个消息,他才悚然惊觉,只要自己还活着,就必须承受活着的责任。他不能再放任自己,他必须重新站起来,获得保存父母体面的能力。   他辞去工作,拿着仅有的资产去了华尔街,在那里做了一个操盘手。在财富滚雪球的年代,像他这样没有原始资本的人,很快就成了别人的陪玩。在他历经数度挫折后,青瑜找到了美国,逼着他回国去见卫庄。他的实力和才华很快得到卫庄的欣赏,不久,他就从卫庄以及卫庄背后的财团那里拿到了第一笔投资。   林越诤没有让他们失望,短短半年,林越诤就用这笔钱在美国打开了局面。   在那段时间里,青瑜时不时飞来美国看他,还像往日那样无微不至地照顾他,然而他已经无法坦然接受她的好,他与她之间,始终还是因身份的差别,多出了一些细微的生分。   一年后,国内房地产业迎来黄金时代,林越诤受卫庄所邀回国帮他在房地产界做一番事业。临回国前一晚,青瑜从英国飞来,陪他看了一场小剧场电影。   电影叫《霍乱时期的爱情》,故事发生在19世纪末的哥伦比亚,电报员费洛伦蒂纳爱上了一个名叫费尔米纳的女孩,然而,因为身份地位悬殊过大,相爱的两人被迫分离,天各一方。几年后,费尔米纳另嫁他人,渐渐在安逸的生活中忘记了费洛伦蒂纳。   但是费洛伦蒂纳始终没有对她忘情,已经贵为一代商业巨头的他有无数名媛淑女追求示好,他却发现费尔米纳才是他一生的真爱,他决定用等待换回爱情,然而这场长达五十年的等待却耗尽了他的一生。   电影散场时,青瑜指着他的侧脸讶然说:“诤哥哥,你哭了?”   他还未及将掩藏好情绪,青瑜忽然凑近他,抬头飞快吻在他脸上:“诤哥哥,我会像费洛伦蒂纳那样等你一生一世,直到你心甘情愿地接受我。”   这真是感人的告白,只可惜,他已经有了自己要用一生等待的“费尔米纳”,即使这等待如此无望。   “你……还好吗?”玻璃窗内,林允升的声音有些喑哑,他见林越诤神色凄楚,忙乱地说,“我都还好,菜有两素一荤,汤也是真正的汤,不是外面说的那些涮锅水。我的身体也好,每年都有体检。就是……最近牙疼犯了,老吃不下东西,就瘦了点。”   他见林越诤不说话,交叠的双手紧了紧:“我知道你恨我,我没有怨言,但是你不要恨你妈妈,她什么都不懂。当年的事情,其实,我也是身不由己……”   空气里一团死寂,林越诤含着泪,冷冷一笑。好一句身不由己,多少肮脏罪恶都以此为名,大行其道。他果然是他的儿子,对自己心爱的女人犯下那样的罪恶,连一句解释都不肯给,在心里叹惋的也是这一句无耻的身不由己。   良久,等到情绪都已平复,林越诤才淡淡说:“妈妈的保外很快就下来了。还有,下个月,我和卫青瑜结婚。”   闻言,林允升默了半晌,埋下头无声恸哭起来,瘦骨嶙峋的肩膀剧烈抖动着,林越诤透过玻璃窗,逆着昏暗的光线看他,觉得此情此景,失真得像从噩梦里剪下的片段。   坐够半个小时,林越诤起身,也没道别,头也不回地就此去了。    ☆、第四十八章   舒旻的手术彻底做完,已经是五天后。接连几天里,轮番上阵的消炎针、止血针以及刮宫术,倒像是全套的满清十大酷刑。舒旻整个人被药腐蚀透了,成天木木地躺在床上,医生让她做什么,她都配合,只是不说话。那种锥心刺骨的痛,已渗进了她的整个胸腔,连说话都痛。   半梦半醒的时候,眼前晃晃荡荡的总是林越诤的影子,时而是他如今的样子,时而又是他年少时的影子,清清淡淡的一抹,遥遥地站在她眼前,她进,他则退。   最近一次梦见他,他的眉眼终于真切起来了,他们坐同一班飞机去香港,但是到了香港,她下了飞机,他却说他要转机去英国结婚,她一句话都没说,就看着他走了。   就算是做梦,她也很清醒地知道,他们永远到不了一样的终点。彼此能陪对方的,只是一段极为短暂的旅程。   醒来时,她凄然想,他们之间的爱是彻底完了,因为,即便在梦里,她也始终对他无话可说。   伸手取过镜子,她第一次认真端详自己的脸,一张脸毫无血色地凹了下去,两只眼睛深得像幕布上破开的洞,脖颈上,生出了两道再也褪不去的纹路,她分明还年轻,但也已经老了。   嘴角无声无息地往上一翘,爱是完了,但是恨呢?   出院那天,陆城南打横将她从床上捞起时,心里重重痛了一下,骤然瘦下去的她,轻得像个十三四岁的孩子。   她老老实实地由他抱着,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接下来的调养期内,陆城南仿佛又回到舒旻父亲刚过世的那段时间,他每天比祖红起得还早,去农贸市场里一个笼子一个笼子地转,找真正的乡下土鸡。他知道女人月子期间有很多讲究,闲了便上网查各种禁忌,一条条地记在本子上,不是告诫祖红别买性寒的蔬菜,就是亲自去药店买上好的原料给她配补血的膏子。   他的整个心思都扑在舒旻身上,像这俗世里任何一个普通男人那样围着方寸之地忙前忙后,像照顾女儿那样照顾着舒旻,全然不顾外界有关他的议论已经炒到了白热化。   舒妈见了,不免暗自垂泪,既是为女儿的遭际心酸,又是感慨她在劫难后还能有这样的福气。   这天清晨,陆城南做好一家人的早餐,去敲舒旻的门,却没听见任何回应。他心里一紧,忙拧开卧室的门,见卧室内空无一人,只当他去散步了,忙跑到阳台上往下张望,哪里有她的影子?他立时慌了,忙掏出手机拨舒旻的电话,电话一响就接通了。   听见她好端端的在那头,他的心才落回原位:“舒旻,你在哪里?”   “我在北京。”声音平淡,听不出任何情绪。   “北京?”陆城南一惊,忙去看时间,不过早上八点,她什么时候不声不响地竟已到了北京,“你去那里干什么?我马上来接你。”   “不用,我有些事情要处理,下午自己会回来。”   说着,她不由分说地挂了电话。   陆城南犹疑了一下,走进她的卧室,打开她的抽屉,那里躺着一叠厚厚的宣纸,上面用端正的小楷抄着超度亡灵的《地藏菩萨本愿经》。他轻轻将那叠纸放回原位,隐约猜到她去做什么了,他涩然一笑,如果这样能让她快慰些,那就由她吧。   林越诤赶到灵光寺时,正值早上九点,他隔着人群,一眼就看见了穿素白大衣的舒旻在和一个僧人说话。   她瘦得连那件大衣都撑不起了,背影看着怯怯的,身姿却站得挺直,一如既往的倔强不屈。   他心中一搐,在原地蹙眉看着她,心底竟生出一种害怕,那害怕拽着他的腿,让他不敢上前面对她。   那个僧人倒是一下捕捉到了林越诤的视线,朝舒旻说了句什么,舒旻便回过头来了。她直直地看着他,就像他这个人是透明的,那眼神一望无际的空,仿佛一片没有人烟的荒漠,她的眼睛里,竟有这样一种荒芜空旷的神气。   他预想过千万种她再见他时的神情,独独没有想到这一种。他径直朝着她的方向走去,直到她苍白尖削的脸清晰地映在瞳底,他抬手,却再没有轻抚那张脸的余地。   舒旻抬头看着他真实清晰的眉眼,还是她曾经爱着的那个模样。这么久以来,她成日成夜地活在记忆和梦境里,在那个世界里,她朝着他的方向翻越了十万座大山,只为能切实地再见他一面,然而,当他真实地站在她面前时,她却不悲不喜不怨也不爱。   那个僧人静等了片刻,念了声佛号继而说:“两位都来齐了,那就进殿细说吧。”   舒旻点了点头,跟着那个僧人朝大殿走去。   林越诤迟疑了一下,也随她进了大殿。   “堕胎是杀生重罪,这种罪是赎不了的,只能化解掉部分业障。”那僧人将点好的香分递给他们,“面前这个就是你们孩子的莲位,你们先向它忏悔。”   舒旻接过那三炷香,在刻着孩子法名的灵位前敬上,然后双手合十,默然跪下。   林越诤握着那香,却不下跪。他不是个有信仰的人,他也不相信因果轮回,他只相信现世报。他欠她的,他会用一生来还,却不是用这种方式。   大殿里响起舒旻格外虔诚的祷告,那声音在这空旷的大殿里,被放大了好几倍,响在他耳边,分外的惊心动魄:“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那语声字字冰冷,像敲在他心上一般。他苦涩一笑,默念着那句,往昔所造诸恶业,一切我今皆忏悔。   她在用这种方式控诉他对她的伤害,她在用这种方式质疑他们的过往……恶业,她竟把一切归结为这两个字!   她用短信约他来这里,他怀着无尽的忏悔和希望来了,却等来她用这么荒诞的方式和他相决绝!   他沉着一颗心,耐心等她忏悔完,等那和尚布道完,他从皮夹子掏出一卷钱放进功德箱里,拽着她的手臂往外走。   那僧人紧跟几步上前:“女施主,我们寺里的佛牙舍利塔对外开放了,那里供奉着佛祖的佛牙舍利,你去拜一拜,可消灾解业,很殊胜的。”   林越诤将舒旻拽到一个背人处,这才停下。   舒旻顿下脚步,微微喘着,大颗大颗的虚汗从她的额上冒出,淡粉的唇上透出一层霜白。   林越诤垂眼看她,着魔似的抬起手,轻轻捧住她的脸,去擦她额上的汗渍。见她木偶般地站着不动,神情空茫,陌生得让他错觉他们的关系又回到了九年前。他蹙眉低头朝她唇上吻去,想要用这种方式证明他们之间已经走过了那九年,证明他是实实在在拥有她的,他吻得诚惶诚恐,连大气都不敢出,生怕下一刻,这熟悉的温软会变成梦幻泡影消失。   然而,无论他这边多么虔诚热切,她始终没有任何反应。他睁眼看她,悚然一惊,她的眼底竟浮着一丝讥讽的笑意。   他慢慢松开她,胸口像被巨石压着,喘不过气来。   倒是舒旻,一派从容:“百忙之中把你找来,只是想送孩子一程,给她个安慰。”   林越诤深吸了口气:“舒旻,对不起……”   舒旻垂头一笑:“就我们的事情而言,无所谓对得起对不起,我们既然没有誓约,又哪里来的相欠?但是……”   说到这里,她目光骤然一冷:“为什么你明明知道,我们两个隔着那么深的仇恨,还要来一次又一次招惹我?”   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迫得林越诤下意识地往后一退,像是有人猝然在他面前撕开了一道丑陋的、他永远不想面对的伤疤。   “你猜我现在,到底有多恨你?”她像是在笑着,眼里的凄楚大过寒冷,那句原本极怨毒的话,说出来倒像是一句哀叹,“我猜你也早就恨透我们舒家了吧?死者已矣,活着的,自然活罪难逃。你多聪明啊,兵不血刃地就毁了他的女儿、外孙女。”   他不知用了多久才消化掉她话里的残忍,倒吸了一口冷气,眼中的怒意一闪而过:“舒旻,你竟然这样想我?”   舒旻淡淡一笑:“不然呢,你要我怎么妄想?妄想你明知道不可能,还来靠近我,是因为你爱我;妄想你明知道我有多痛,还要娶别人,是因为你爱我?妄想着你明知道我会多绝望,还逼得我手刃骨肉,是因为你爱我?妄想着你明知道我多无助,却一再把我丢在绝境不顾,是因为你爱我?林越诤,我要多天真,才能相信世界上竟有这样的爱?!”   林越诤垂下头去。她的话,每一句都像根细针,穿过他的左胸,深深没入心里。这样说来,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他竟是爱着她的。   她垂下眼睫,掩住寒潭似的双眼,一丝水汽顺着眼睫垂下。   哭是再也哭不出来了。   良久,舒旻颤声问:“林越诤,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林越诤双唇紧紧抿着,在这样狰狞的事实面前,他说不出口他爱她。   舒旻怆然一笑,忽然抬手指着一旁,厉声问:“林越诤,你前面就是神圣的佛牙舍利塔,你敢当着它的面,说一声,你真的爱过我吗?”   林越诤面如死灰地站在那舍利塔下,唇微微一动,最终只是默然垂下眼睫。此情此景下,连他自己都有点怀疑,他对舒旻的感情是爱,还是可耻的占有欲。   舒旻全身的力气仿佛都被抽走,大口大口地喘息着,双眼因绝望而紧紧合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像是厘清了什么思路,林越诤探手抓住舒旻冰冷的双手,艰难地说:“舒旻,你再给我点时间,两年,你等我两年。到时候,你要的一切,我都给你。”   又是等!舒旻眼里泛起点迷离的笑意,这些男人,明知道女人最等不起,却偏偏喜欢用一个虚无缥缈的承诺叫她们等!   料峭的山风嗖嗖地吹着,吹散了舒旻腔子里最后一丝余温,她抬起头,望向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林越诤,我不会等你。因为等到你能给的时候,我也许已经不想要了。”   说罢,她将手从他手里抽回,没有半分停滞地同他擦肩而过。   他望着她一径向下,越来越小的背影,眼前像被什么结了一次薄薄的翳。他下意识地拢了拢身上的大衣,初春的凉意竟像一点一点沁到他心里去了。   舒旻回到涿城后,一家三个人很有默契地什么都没问她。一切都像往常那样平静有序地行进着。见舒旻的身体有了起色,舒妈的心情也渐渐转好,不时让祖红带她去家居市场逛逛,默默筹划起舒旻和陆城南的婚事来。   这天,他们四人刚吃过晚饭,门外忽然传来一阵铃响。祖红一边答应着一边上前开门,门一打开,她自个儿先愣了。门外站着一个贵气凌人的中年女人,那种贵气不是钱堆出来的,倒像是命里带着的,祖红从未见过这样的大人物,嗫嚅着问:“你找谁?”   那边,陆城南已经冷冷开口:“你来干什么?”   关锦华站在门口,噙着丝笑,眼神高深,像隔着十万米高俯瞰着他们:“不请我进来坐坐?”   陆城南放下正在给舒旻削的水果,擦了擦手,上前拽着她的胳膊:“有事儿我们出去说。”   “啪”的一声脆响在陆城南脸颊上,关锦华优雅地收回手,表情平静得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就这么想护着她?你以为你护得住吗?你信不信,我可以一夜之间让这栋楼夷为平地,让她死得轰轰烈烈的。”   陆城南倏地睁大双眼,目光炯炯,直瞪着关锦华。   这时,安静坐在一隅的舒旻发话:“红姐,相烦你推妈妈出去散散心。”   祖红很乖觉地应了一声,一边将关锦华往屋内请,一边推着舒妈往外去了。舒旻轻缓地起身,为关锦华泡了杯茶。   袅袅的白雾自茶杯里腾起,三个人在小小的客厅里各居一隅,关锦华款款而笑:“城南,为什么跟了我这么久,你居然还觉得这个世界简单到凭你一人之力,就能扭转得过来?你真的太天真,太孩子气了。说走就走,丢了那么大一个烂摊子给我,你以为合同是开玩笑的,我关锦华也是你开得起玩笑的?”   陆城南双手搭在沙发扶手上,面无表情地沉默着,像是在听她的话,又像没有在听。   她收起笑,眸光冷厉:“还是那句话,回去跟我结婚,我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陆城南想都没想,果断摇头:“你要念着我的好,就成全我,让我过现在的日子,你要不念我的好,爱杀爱剐,悉听尊便。”   关锦华被他一睹,已不复清澈的眼底透出一点泪光,双手在侧,紧紧攥着,心里有两股念头交替翻滚着,一触即发。   她爱面前这个男人,爱得不惜毁灭一切,但是她不能成全他,爱于她来说,是从身到心的绝对占有,是不择手段的巧取豪夺,是拱手河山博君一笑的慨然,当然,也是得不到时的一拍两散、玉石俱焚。   一旁的舒旻嘴忽然轻笑出声:“关小姐,城南的顺毛驴脾气你不是不知道,要顺着他来。既然你已经决定嫁给他,他就是你的天,必要时,不要这样刚强,柔软些,也许什么事情都水到渠成了。”   一席温软的话,像一阵及时雨,浇熄了她与陆城南之间一触即发的战火。关锦华看向舒旻的目光有些诧然,眼前这个小姑娘,好像换了个人似的,哪里都透着一股阴柔气。   “城南,你可以出去下吗?我有些话想跟关小姐说。”舒旻望着陆城南,淡淡地说。   陆城南也觉得话已至此,出去冷静下很有必要。   门合上后,室内静了静。关锦华颇有兴趣地审视着舒旻,似乎在等她先开口。   “我知道,现在你想给我的路,已经没有克利夫兰这个选项了。”舒旻自嘲似的一笑,表情平静笃定,“地狱我自己会去,绝不让你费一丝力气,也绝不敢脏了你的手,损你的阴德。我只求你一件事情……”   关锦华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示意她开出价码。   “从鸿宇撤资,毁了鸿宇。”   关锦华眯着眼睛,像在盘算什么,良久,她抬头一笑:“你这个条件,未免开得太高了。要整垮鸿宇,就要先扳倒卫庄,我没什么理由要去做这么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关小姐,我知道你一定有办法做到。”似已经筹谋很久,舒旻不急不缓说,“鸿宇垮了,你想要的人,想要的资源,就都是你的。”   林越诤曾向她透露过,关锦华之所以和他合资开发北欧新城,目的并不仅仅在于那个项目所能带来的巨额回报,她新近涉猎地产,开了公司四处投资,却一直缺一个得力的人帮她攻下江山,她想要的,是他这个可以为她所用的人。   当时,这话从她耳边一过,便出去了,然而此时,她的头脑变得异常清晰,任何一点有用的记忆都能被她调动起来。她观察了下关锦华的反应,继而又说:“如果你能帮我达成心愿,我一定能说服城南和你结婚,那以后,我一定会从你们眼前永远消失。”   “一定?”关锦华眼中一亮,“你凭什么这么笃定?”   “我求他也好,逼他也好,一定让他回到你身边。他说过,无论我求他做什么,他都会答应。”舒旻的声音有些发颤。   关锦华看了她良久,放声笑了起来。   “你不相信我吗?”   关锦华摇头。她怎么会不信她的话,眼前这个女人是陆城南的上帝、神明,她让他去死,他都会答应,何况她求他?   交易谈到这里,已经由不得她不答应了,她一向都是个喜欢豪赌的人,如果赢了,她可以得到一切,如果输了,又能输到哪里去呢?   心头滑过一丝属于女人的凄哀,她爱惨了陆城南,没有他,她就只是个躺在黄金棺椁里的躯壳。   面上却是深不可测的笑,她说:“我听人说,爱是人最大的罪恶,因为爱情里裹着恨的种子,稍不留神,那种子就会逃逸出来,一发不可收拾。看到你,我终于信了。你不觉得自己傻吗?有什么了不得的爱,值得你这样?”   舒旻仿佛没有听见她的话:“关小姐,你接受这个交易吗?”   关锦华也不绕弯子,爽快道:“好,一个月,我就让你看到初步成效。我的男人,就托你再费心照顾几天了。和他相处的分寸,应该不用我教?”   于关锦华而言,这桩交易,她是大大的赚到了。   旁人看着卫庄是泼天富贵,其实在她这样的人看来,他已是秋后蚱蜢,从去年起,上面已经溢出点痕迹在查卫庄了。她背后早有人将风声透露给她,问她有没有兴趣分鸿宇一杯羹,她考察了良久,最终只看上了一个林越诤。   事已至此,她不介意推他一把,让那将倾的大厦加速倒塌,无非是多费些周折罢了。   下了楼,她远远见陆城南神色落寞地坐在花台上抽烟,心里一个转念,她不急不缓地走到他身边,朝他身上倚过去,指着他笑:“放着万世巨星不做,来这边给别人端茶倒水削水果,别人根本不念你的好,转身就把你卖了。值么?”   陆城南面无表情地挡开她,自顾自地吸着烟。   她痴迷地望着他那双黑白分明的、纯粹的眼睛,缓缓说:“她把你卖给我了,让我整垮她的男人……这么个女人,以后不会比我好到哪里去。你们都变了,别妄想重头开始了。”   陆城南一怔,连火热的烟灰落在手上都没有察觉,好一会儿,他掸去烟灰,无所谓地说:“她喜欢,那你就按她的意思办呗。”   关锦华怒极反笑,对着他指了指:“陆城南,我倒要看看你能和我拧到什么时候!”   说着,她一扭身朝前面的兰博基尼去了。   漆黑的夜里飘起细密的雨丝,陆城南就着手上的烟一支支抽了起来,可能是烟得太猛,他剧烈地咳嗽起来,胸口、眼睛都涨着疼,也不知道是被烟呛的还是怎么了。想了半天,他终于觉得自己,实在是错得太多。他这一生看似忠贞,却一直在背叛,先是背叛舒旻,再是背叛关锦华。他和这世间的人一样,都以为背叛不会付出代价,今时今日,他才明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对舒旻的背叛,让他失去了创作灵感,失去了此生的最爱;对关锦华的背叛,让他负上了数千万的违约费。他现在再倒回去做所谓的补偿努力有什么用?就算舒旻原谅他又怎么样?关锦华的势力那样大,他怎么可能逃得掉?   他完全可以预见自己的人生,那永失挚爱,麻木不仁的人生,那被关锦华永远操控的傀儡人生,那比死更冷的人生……   他不是个爱看书的人,但也听过一句烂大街的话,叫“再也回不去了”,年月把拥有变成失去,他的人生,已经没有重头来过的可能了。   年久失修的芳树里胡同在细雨里已经泥泞不堪,在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这种老胡同已失却了生命力,和两边的旧门楼一样摇摇欲坠。   陆城南冒着小雨缓步沿着小巷往前走,黑灯瞎火的巷子里偶尔能见几泊灯光,那是少数还不愿搬走,□□着等待拆迁最后一刻到来的老居民。   这条走了无数次的小巷子,熟稔到他闭着眼睛都能摸回家。想到“回家”两个字,他猛地吸了一口气,冰冷的空气激得肺都痛了起来。他未曾想到,兜兜转转这么久,他最终能回的家还是这里。   身后传来一阵追打嬉闹声,陆城南还在愣神,一个穿着三中校服的高个子平头男孩笑着从他身边擦过,一边跑一边讨好地喊:“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紧跟着,身后传来一个女孩嗔怪的声音:“顾旗,以后你下晚自习再敢不准点接我,以后我再也不让你接了。”   听到这个声音,陆城南胸口像被什么撞了一下,眼睛一热,却始终不敢回头。这个声音,这个语气,不正是舒旻的旧时模样?   身后的女孩撑着伞和陆城南擦肩而过,驻足在前方的路灯下,惨淡的光线里,依稀能见她穿着三中的校服,一头长发也如舒旻过去那样扎着高高的马尾。   男孩子见她语气有所松动,也停下脚步,一边慢慢往回走一边告饶:“这次真的是我错了,以后再也不会犯了,不要扯我耳朵了,怕了你还不行?”   女孩低下头,肩膀动了几下,像是在忍笑,继而抬头,冷冷说:“还不过来,感冒了可别传染给我。”   男孩如蒙大赦,飞奔向她,自然地接过她的伞,白蒙蒙的路灯光下,女孩将头钻进男孩怀里,紧紧依偎着他往胡同深处走去。   陆城南怔怔看着那对忽然出现的少年少女,直看到他们消失,一丝水汽才顺着他的长睫垂下。   曾几何时,也有一个女孩会因他没有在预定的地方等他而着恼,但是以后,不会有人要他等了。   “陆城南,我已经不爱你了。”   她冷酷的声音言犹在耳,她的笑已不再是为他绽放,她的眼泪已不再是为他而流,她的声音不再是为他百转千回,她的目光亦不再是为他光芒流转,她的一切都与他再无关系,他成了她生命中千千万万的路人中的一员。   缓缓阖上双眼,他紧握双手等心里的阵痛过去。然而记忆里的细节竟不由得他不想,丝丝缕缕细线般缠着他的心越收越紧,勒得那里鲜血淋漓。   明明痛得全身瑟瑟发抖,嘴角却扬着诡异的笑,他笑自己拿过去的一切换未来,亲手葬送的不单是他与舒旻的爱情,更是他的人生。他的自由、理想、爱情、人生在选择背叛舒旻那一刻,有如骨牌一样纷纷倒塌。   他因一念之差失去了过去和未来,成了一个只有现在的人,那就让“现在”永远停留吧,至少这是离过去最近的地方,而未来也不会更坏些了。   舒旻找到芳树里时已是深夜一点。关锦华走后,她过了很久才意识到自己竟对陆城南做了那么卑鄙的事情。她起初为自己找了很多开脱的借口,最后还是陷入了忐忑中。   她在家里左等右等不见陆城南回来,犹豫地拨他手机,却是关机状态。她忧虑地想,他会不会从关锦华那里听到了什么,心灰意冷之下从此消失?无论如何,她都要先见到他,先确定他的想法,再设法稳住他。   这样一想,她越发坐不住,换了衣服往楼下奔去。   出了门,她站在茫茫夜色里四下环顾,直觉告诉她,陆城南很可能去了芳树里,她便不再犹豫,打了个车直奔芳树里。   当她站在陆家旧宅的门口时,看着从里面泻出的灯光,竟有那么一丝心酸,恍然。她的手指分明已经落在门把上了,却迟迟不敢推开,她生怕一推开,就会有往日记忆铺天盖地向她袭来——她永远忘不了曾经千百次推开这扇门时的心情,快乐的,幸福的,充满期待的,仿佛那门后有她的一切。   仰面吸了口气,她默然推开房门,四通八达的老房子里空得一览无余。似已喝醉的陆城南躺在一大堆海报里,四周码放着他久日珍藏的CD,空气里回荡着X JAPAN的那支《forever love》。   那是陆城南第一次带她去酒吧时唱的歌,陆城南告诉她,是这首歌给了他最初的感性和力量,每当他听这首歌时,他就就会觉得自己带着伤口在夜空里飞翔。从那以后,舒旻便爱透了这首歌,也爱屋及乌地爱上了唱这支歌的乐队主唱hide。然而,自从hide在1998年自杀后,他们便再也不听这首歌了。因为,这首歌是hide的送葬曲。   冷不丁听到这支歌,她心里蓦地一阵发酸,眼泪不知怎么的就一滴滴落了下来。她走近他,在强烈的乐声中蹲下,看着紧蹙双眉的他。   这么久以来,她都没有认真看过他,不曾想他已经瘦削苍白成这样,如果不是一样的五官,她几乎不敢相信眼前这个连睡着时都一脸凄惶的人竟是陆城南。   她探手轻轻触上他的眉。睡梦中的陆城南猛地打了个激灵,条件反射般地抓住她的手:“舒旻。”   舒旻一惊,快速抽回自己的手。陆城南睁开眼,看见她切切实实在身边时,死灰般的眼里多了丝光亮。   舒旻起身关掉音乐,靠着CD架站着问:“怎么这么晚还在这里?”   陆城南坐起身,拿起身边一个啤酒罐,机械地捏着瓶身,好一会儿才说:“该来看看了。”   语气沉缓,没有丝毫情绪。舒旻有些不安,她觑了觑他的神情,灯光下,他的脸色很灰败,除了这死灰般的颜色,便再无其他。   周遭一片死寂,气氛尴尬,舒旻有些心虚,没话找话地说:“很久没听这首歌了,其实,直到现在也不明白hide那样一个人怎么会自杀。”   陆城南蹙眉死死望着她,呢喃般茫茫然地说:“因为有时候死会保留住一切。因为某些东西对一个人来说,是细水长流,是天长地久,是留不住毋宁死。”   他的眼睛里一片空旷的幽黑,黑得发亮,像是看到了某种启示,只是那光亮里却没有焦点。   那样的眼神,就像是醉到极致的清醒。舒旻一凛,背后若生芒刺般不自在。咬了咬唇,她过去扶他:“你真喝高了,起来吧,跟我回去。”   这时,陆城南忽然扣住她的手,望着她,一字一句说:“舒旻,再说一遍你爱我,骗我也成。”   不知怎么的,舒旻的眼泪刷的就落了下来,她透过眼前的雾气望着他的脸,唇动了动,却像有什么哽住了喉,怎么也说不出那个三个字,只能捂住嘴痛苦地摇头。   陆城南黯然松开手,把她拉进怀里,将下巴抵在她头上,轻轻拍着她的后背,俨然又回到了过去彼此相惜、互不抛弃的日子里。   连日来的强撑的坚强在这一刻化为乌有,她死死抱着他,不为他是陆城南或是谁,只为这个躯体所能带来的温度,只有这种温度才能提醒着她还活着,还清醒着。   “城南……城南……”舒旻在他怀里放声恸哭,口中反复念着他的名字,僵冷的十指死死捏着他的臂膀。   陆城南只抱着她,并不答应,他知道,此时她心里真正想叫的两个字并不是“城南”。   不知道哭了多久,舒旻才渐渐止住饮泣,一动不动地缩在他怀里,直到耳边传来她轻轻的呼吸声。他垂下目光,静静看着她的睡颜,苍白得近乎透明的脸上带着点弱弱的怯意,好像在怕着什么,许是怕这过于无情的宿命。陆城南哀哀地想,如果没有他,她的人生会不会更平顺些?如果从一开始,她遇到的不是他,她也许不用经历生活的卑贱与沧桑;如果后来,他没有那样重的伤害她,她就不会遇到林越诤,不会遇到这致命的伤害。他曾发誓愿付出一切求她一生平安喜乐,最后却亲手毁掉了她一生的平安喜乐。   这样的罪,他要怎样清偿?   舒旻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自家床上,窗外天还没有亮透,她一骨碌翻身而起,默坐在床沿上出神。末了,她穿鞋起身,准备去冲个澡。   不料人刚一出门,就见陆城南姿态落寞地站在阳台上,窗户洞开着,汩汩的寒风往客厅里钻,冻得穿着大衣的她都缩了下脖子,然而,只穿着件薄衣服,当着风口站着的他竟似浑然不觉。   舒旻愣怔地看着他孑然的背影,眼前这个人,好像要随时随风消逝一般,伶仃得叫人心惊。   她下意识地伸手,想叫他,却见他忽然将身体探出窗外,迎风展开双臂,做出要飞翔的样子。   舒旻几乎惊叫出声,他却再没有动作。良久,他缩回身子,继续像之前那样默然而立。   她默默退回房内,拥着被子,一夜无眠。   天亮后,厨房里循例传来锅碗瓢盆的声音,她见陆城南神色如常地在做早餐,心头的不安终于放下了些。   那天,饭厅里就坐着他们两个人。一桌汤汤水水,被他料理得异样醇厚。她不敢辜负他的好意,一口口喝着。   喝了一碗,她见陆城南只看着她,自己却不动筷子,放下碗说:“你也喝。”   陆城南摇头:“我不饿。”   两人一时无言。   良久,陆城南淡淡说:“舒旻,你以后有空去老宅子那边,帮我把那些CD带回来,我都清好了,分成两大撂了,大的那撂你帮我给小黑,小的那撂给赵晨。”   舒旻怎么听怎么别扭,总觉得他这话说得好像在交代后事。   “他们两馋这些不是一天两天了,我一直也没找到机会给他们。”他不自然地笑了笑,“什么时候你有机会去日本了,帮我在hide坟上放一束花。”   那种别扭的感觉越发强烈,舒旻连忙打断他:“以后我们一起去。”   “那也成。多喝点,汤该凉了。”   舒旻这才放心地一笑。   对面,陆城南用小孩子看东西看入神的那种目光盯着她,声音低低的:“舒旻,让我再好好看看你。”   舒旻正被他看得不自在,他忽然快速伸手,在她脸上触碰了一下:“比出院那时胖了……那我就放心了。”   说完,他推开椅子起身:“我去买包烟。一会儿回来。”   然而,他却再也没有回来。   关锦华一向是个雷厉风行的人,从涿城回去后,不过短短几天就爆出新闻,热力从鸿宇撤资了,这就意味着凭鸿宇一家,未必吞得下北欧新城这个项目。一向合作甚欢的两方一夜间分道扬镳,外界传言纷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鸿宇方面,林越诤一面积极从中斡旋,一面竭力想方设法地寻找新的战略伙伴。   圈里的人都是善于看风向的,关锦华就是天上的风,她往哪里吹,他们就往哪里倒,一时间,落井下石的有,作壁上观的也有,无论林越诤怎么游说,他们都是一副不温不火的态度。   紧接着,外头又溢出点风声,说是上面有人要动卫庄,他底下的人也乱成了一锅粥,那几个准接班人都忙着各显神通,准备改朝换代的大事。   虽然是捕风捉影的消息,但是众人往关锦华忽然撤资的事情上一想,又觉得有那么点靠谱,哪里还敢再去蹚鸿宇的这趟浑水。   卫庄是个很警醒的人,关锦华一撤资,他就领悟到了点什么,提前做起第二手准备起来。   保险起见,他先是把林越诤和青瑜的婚期延后,也不顾青瑜的吵嚷,连夜命人把她送去了加拿大,随后又让林越诤暂停鸿宇的各项计划,让他把资金往加拿大转。   半个月后,林越诤妈妈的保外就医顺利批下,林越诤费了一些周折,将她送去加拿大接受治疗。   送别那天,恰巧是他与青瑜预订的婚期,那天,京城飘着濛濛细雨,他擎着一把大黑伞目送着载着妈妈的那架飞机化成一个虾灰色的小点没入云层,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他终于等到了这天,这天的到来,比预想的更早些。   大厦将倾怎么样?心血白费怎么样?一无所有又怎么样?他现在有他自己。   他像一个从坟墓里挣出半个身子的人,久违的自由空气让他浑身上下都很轻盈、畅快。   回到公司,他找来EVA:“北欧新城的计划先停了,已经没必要往里面投资了,公司账面上还有多少钱可以动用?你去做一份详细表格给我。”   EVA比他还心急如焚:“你疯了?你不是要把钱转给卫家在加拿大的公司吧?鸿宇可是你的心血!”   林越诤面色沉静地说:“我有我的安排。”   EVA像看一个陌生人那般看他:“你这个时候还跟他们讲什么情义?这些年来,你像卖给他们家一样,帮着他们家捞钱,他们给你什么了?无非就是许了一个救你妈妈出来的诺言,就连兑现这个诺言,还要用你一生的幸福去换!你不觉得这些人太无耻了吗?好,就算你之前有所顾忌,到现在,你还忌惮那个老家伙干什么?”   顿了顿,她冷笑着说,“难道还真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这种说法,你被他们精神绑架久了,被绑架出感情来了?”   林越望着窗外璀璨的灯火,缓缓说:“我只是想买一个永不亏欠。你放心,你为鸿宇这些年的付出,到时候会有相应的回报。”   “林越诤,那我为你的付出呢?”眼泪刷的夺眶而出,她仰面问,“你要怎么回报?”   林越诤神色复杂地看了她一眼:“如果你没有叫青瑜用计把我骗去英国,没有在舒旻最需要我那天,让青瑜把我留下,我会更加感谢你。”   EVA双唇哆嗦了几下,眼里漫过些凄冷:“是,是我把和你那个女人的事情告诉青瑜的,是我让青瑜想办法无论如何先逼你结婚的。但是你怪不到我头上,只能怪你命该如此!”   命该如此……林越诤玩味了下这个词,竟忽然笑了。   EVA抹去脸上的泪:“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再说什么我都是为你好,你也不会对我心存感激了,我只希望到时候,你给我的支票上,数字能更好看一点。”   说完,她抱起文件,头也不回地出去了。   卫庄这边刚把转移工作做好,前来调查的人就已经找上了门,连带着林越诤也被三番五次地被当局请去喝茶、问话。林越诤从一开始就为这天的到来做好了准备,回答任何问题都滴水不漏,上面的人好一顿盘查,明面上却没查出他什么破绽。   然而卫庄这些年利用以权谋私的事实却是铁证如山,上面开会研究了几次,考虑到各方面的影响,最终还是不声不响地给他办了个内退,追回部分账款了事。   卫庄见大势已去,把只剩了个空壳的鸿宇丢给林越诤善后,匆匆地逃去了加拿大。   外表轰轰烈烈的鸿宇一夜间就摧枯拉朽地倒了下去,有时候,林越诤一个人坐在办公室的时候会觉得冷,是那种人走茶凉的冷。   但是他打心里喜欢这冷,他像是被镇压在鸿宇大厦下的囚,一直等着和它同归于尽,上天到底怜悯他,拿去了鸿宇这个枷,却给他留下了彻底的自由。   一直操纵他的线断了,他终于有资格选择自己的人生,终于有资格向舒旻认罪,终于可以不用让她等了。   这天深夜十一点,刚加完班的林越诤忽然接到了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去金胜酒店,舒旻在那里。帮我照顾好她。   这条莫名其妙的短信让他一怔,他停下车,回拨那个陌生号码,然而那个号码却一直处于通话中的状态。   金胜是京城颇有名气的豪华酒店,以格调高著称,出入其间的大多不是普通人。他猜不到什么人会发这样的短信给他,更加想不透舒旻为什么会在那里……这会不会是个什么局?但他根本不愿意再去细想,无论那里有什么在等他,他都要去看一看。   他抛开手机,将车子掉头,加足马力朝金胜开去。   深夜十一点的“首堵”终于通畅了,出租车司机憋了一天的怨气,把车开得几乎飞起来。   坐在后座的舒旻捧着手机,蹙眉道:“陆城南,你这些天都去哪里了?你知不知道我也会担心?”   自从陆城南忽然消失以后,舒旻就再也没联系到过他。起初她还堵着气不找他,但是联想到他失踪前的反常,舒旻开始觉得惶惶不安。她本想去报警,可警方以她不是直系亲属为由拒绝立案,她只得发动他们朋友圈里一切可以动用的关系打听他的下落。   那些朋友帮她找遍了他可能去的地方,但一直寻而无果。直到今天,她才收到他的短信,短短几个字:我在金胜酒店,想见你。   收到短信后,她终于长舒了口气,紧接着一股无名火就腾腾的往上蹿——怎么到了现在,他还是这样不负责任、一意孤行!   她冷冷地回了个“好”字就往北京赶。眼见快到金胜酒店了,舒旻才拨通他的电话,劈头盖脸的就是一句带着怒意的质问。   电话那端,陆城南一直保持着沉默,他那边似乎开着扩音,以至于舒旻可以听见呼啸的夜风声,和窗帘起落的窸窣声。舒旻一惊,骤然坐直身体:“你在窗台上?”   “舒旻……”他的声音茫然低哑,像是痛苦的呓语,“你现在,有没有一点点爱我?”   舒旻不知道他为什么毫无来由地这样问,有些哑口无言,她直觉他现在这个状态是有问题的,她不敢确信地问:“陆城南,你是不是……用药了?”   “嗯。”他的声音极低微,像犯了错的孩子,“等下会不那么疼。”   舒旻吃不准这句话的意思,只当他是用药后在说混话,先前的怒意更盛:“你怎么还碰那些东西?我已经到了,我先挂了,等会儿见了你再说!”   “别挂。”他的声音里透着恳求的意味。   舒旻只好捧着电话,噤声听他说。   静默了很久,他的意识好像清醒了些,轻轻地那边说:“这些天我一直在涿城的望海寺。”   “在那里干什么?”舒旻有些讶异。   “你还记得你爸爸刚去那会儿,你有段时间怎么都吃不进东西吗?”陆城南静静说,“那时候,我真怕极了,看着你一天天的瘦下去,总觉得哪天你会彻彻底底离开我。”   舒旻冷不丁听见他提这段旧事,干涩的眼中有了点湿意。往事前情一幕幕地在眼前展开,那个牵着她跋涉过十载年华,不离不弃的陆城南忽然在她眼前出现。舒旻已经冷透的心,忽然有了一丝暖意,她哽咽一下,低低“嗯”了一声。   “有天,我实在没办法了,就学我奶奶的那样去望海寺许愿,到了庙里又不知道到底要怎么许愿,就在那里乱转。转了一个多钟头,一个老和尚终于耐不住我烦,上来问我想干什么。我说,我想求佛祖让你吃饭……”   舒旻的胸口像被什么猛然一撞,眼前乍然一片模糊。   “那个老和尚就说,这个好办,只要我在佛前发愿终生茹素,就能保你一生平安喜乐。我虽然不信,还是发了这个愿。结果第二天,你的病忽然就好了。说真的,我顶不信这些的,可是有时候,你如果找不到一个可以信、可以求的东西,真不知道还能怎么办。”   “就像我现在这样,看着你一天天的离我远去,不知道还能求什么,才能让我们都回到过去。我又去求那个老和尚,他说让我抄《四种清净明诲》,只要连抄三十遍就能求得你我关系改善。可是抄完了,你还是现在的你,我还是现在的我,什么都变不了。”   舒旻掩住发堵的胸口,含泪摇头:“不要说了,你等我过来。”   “舒旻,”他的声音微微发颤,“很多话,我已经没有资格对你说了,比如我爱你,很爱你,你对我来说,不单单只是一个女人,你是整个世界。只可惜,我非要到现在才知道。”   舒旻捂着嘴,感觉眼泪在自己指缝里流:“师傅,求你快一点,再快一点。”   “为了音乐放弃你,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后悔的事……”   出租车猛地刹在了宾馆门口,舒旻捧着电话,看也不看地掏出一张钱丢下,朝大门里飞奔而去。   她噙着泪,声音打着颤:“你在哪个房……”   一句话没说完,她就看见了他。   窗格密布的摩天大楼里,一个白糊糊的身影靠在阳台飘窗的低矮栏杆上。夜风鼓荡撕扯着他的白色衣服,像一张鼓起的白帆,强有力地猎猎而动。   她咬紧牙关,死死盯着那个白影,她听见自己的牙齿在打颤:“城南,你……往后退几步再说话。”   一句话好像掏空了她的力气,站立着的双腿也开始抖起来。   身后传来车响,一道车灯明晃晃地照了过来,她浑身沐在那暖黄的灯光里,却觉不出半点温度。   “我还能退去哪里呢?舒旻……谢谢你,谢谢你来送我。”   舒旻语无伦次地哀求:“城南,不要做傻事,你先下来……我答应你,以后都不生你气了……我们不是说好了,以后要一起去日本给hide扫墓吗?你不能说话不算话!”   耳边传来陆城南隐忍的抽泣声,舒旻感觉到脸上濡湿冰冷一片,她颤手去抹,是泪,不断从眼眶里渗出的眼泪。她的身体剧烈地抖着,她用力咬了住手背,用锐痛换来的那瞬冷静温柔诱哄:“城南,你的人生还很长,前方还有很多很好的东西等着你……”   苍凉的声音打断她:“可是舒旻……没有你的前方,我已经不想再走过去看看了。”   说完,那团白糊糊的影子朝她的方向挥了挥手,然后展开双臂,像一头白色鸟般遽然坠下。   她握着电话,用尽全身的力气喊了一声“城南!”,她以为那声音很大,其实不过是像小动物的呢喃。   电话那端传来“砰”的剧烈撞击声,她听见什么碎裂的声音。   与此同时,她的身后传来尖锐的汽车刹车声,一道暖黄的车灯光扫向她的方向。   她望着黑黢黢的夜空,眼白上翻,直直向后倒去。   一只有力的臂膀重重地接住她,将她裹进怀里。有人在重重地掐她的人中,急急地叫着她的名字,她明明睁着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耳朵里也像进了水,什么声音传过来都像是虚空失真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眼前那团白垩垩的阴翳才渐渐散去,一张熟悉的脸映进她眼底。她张着嘴,像在说什么,林越诤抱紧她,凑近去仔细听,这才听出她说的是:“林越诤,为什么死的那个人不是你?”   他抱紧她,死死抱着,惨然一笑,他爱了她十年,到头来,竟换到这样一句话。   他垂头去看她的眼睛,那深不见底的黑色眼睛在他眼前不断放大,放大成了一团深不见底的黑,那种黑,他在黎巴嫩的海里下沉时见过,如今,他的心在这相似的黑里下沉,只是这一次,他知道他永远都浮不起来了。    ☆、尾声   尾声   五月的成都酷热似盛夏,尽管车内的冷气开得十足,但是半个小时都没开出一里路的“堵况”还是让车里的三个人烦躁起来。   “早知道现在开车哪里都堵,我当年真该去学开飞机,现在也就天上不堵了。”老王一边盯着后视镜一边朝林越诤抱怨。   林越诤的目光透过熙攘的人群落入前方的一片流光溢彩中:“快到春熙路了,堵车也是正常的。”   老王有些恨恨地说:“我就不信它还能堵得过北京!”   那神态语气惹得后座粉团似的小女孩咯咯直笑,她像是很满意现在的状况,不是踩在沙发上和后面的车子招手就是趴到前面用手蹭老王的胡子,玩闹够了,她赤着小脚丫钻进林越诤怀里,用嫩嫩的指尖戳他的下巴:“爸爸爸爸,你为什么没有胡子呢?”   林越诤轻轻捏住她的小手,把她抱到腿上。小女孩很会讨爸爸喜欢,仰脸朝他笑弯了眼睛:“爸爸不留胡子,是怕没有妈妈要,对不对?”   老王率先大笑起来:“现在的小孩子都是鬼精灵。”   她越加得意起来,扭了扭腰:“我猜对了……爸爸,你什么时候给我找个妈妈啊?”   林越诤神色微微一黯:“爸爸有什么地方不好吗?所以你才想要个妈妈。”   她偏起脑袋想了想:“有妈妈的小朋友都穿粉色泡泡裙,有妈妈的小朋友都扎漂亮的小辫子,有妈妈的小朋友都叫婷婷、娟娟,名字可好听了……我不喜欢穿白色裙子,不喜欢蘑菇头,不喜欢叫林千阳,像男孩子。”   说到这里,她“啊呜”一口咬在林越诤脸上,用以泄愤。   老王看到这一幕,大笑着说:“这女人啊,从一岁到一百岁都不让人省心。我现在特能理解你为什么不结婚,这领导就是领导,什么决策都透着英明。”   说话间,前面的路已经通了些,老王便不再插话,一溜儿往前开。   林越诤看着女儿嘟着的小嘴,好脾气地说:“那以后爸爸都给你买粉色裙子,给你留长头发扎辫子,好吗?”   千阳看不懂爸爸的神色,只觉得有点苦苦的,懂事地伸出小手去熨他眉心中的纹路:“嗯,那我就不要妈妈了。”   说完,她乖乖地从他身上爬下来,无声无息地玩着他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习惯性地去抠碎钻镶成的半颗心,却怎么也抠不动分毫。戒指的款式早已不时兴了,但好在简单朴拙,戴在他手上,透着别样的大气庄重。   谈了一天的合作,林越诤有些疲乏,他见女儿玩得酣畅,便放心地合上眼睛。车子的电台在播一档音乐节目,插播完广告,忽然响起一个非常熟悉的前奏。林越诤的长睫微微一颤,眉心间的纹路越见清晰。   四年了,乍然听见他的声音,一时有些意乱神迷。   主持人哀哀插了句话:“虽然他已经去世四年,但是他的青春是永远的,他活在我们每一个歌迷的心里,永垂不朽……愿远在天国的他已放下今生痛苦,常驻光明中。”   一首歌播到一半,老王不无感慨地说:“这些人真奇怪,有钱有名有人爱,还要去跳楼,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什么都没有,还巴不得千年王八万年龟地活下去……真不知道他脑子里想什么,这一跳,跳去了关总半条命,害得我买的热力股赔了一半!”   高亢激昂的主唱声音和贝司线交织在一起,有一股排山倒海的气势。在那样震撼人心的歌声里,他恍惚看见了自己的青春,那因为爱她而鲜活的青春。他等过她一个十年,又等过她一个四年,也许要一辈子这样等下去了。   不是不寂寞的,陆续参加了青瑜和EVA的婚礼,又参加过自家黑猫的葬礼,生命里的人和物一样样的离开,却始终没有新的填进来。房子太大,前几年一个人住也没什么,现在醒来时,总觉得心里很空,睁开眼那一瞬,总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他想了想,就从孤儿院里收养了千阳,于是这个世界上,总算有了那么一个,一生都不会弃他而去的人。   一支歌唱完,路况终于大好了,转过一个路口,前面就是成都鼎鼎有名的天府广场,穿过那个广场,不用十分钟就能到宾馆了。   陪着林越诤跑了一整天,老王早已累得脱了形,只恨不得化成一滩肉泥躺在床上不动。他拿眼睛瞟后座上的林越诤,不由感慨,大人物就是有大人物的样子,从早上七点忙到现在,马不停蹄地见人谈合作,到了这时,他还是一派端正的姿态,衬衣熨帖整齐,纹丝不乱,一双薄唇紧紧抿着,整张脸上都透着沉静。   这么多年来,他是跟着他一路走来的,无论遇到什么大风大浪:卫庄倒台、鸿宇倒台、得力助手离开……最艰难的时候,他都卖掉了自己的酒店、车子、房子。即便到了那个程度,他都不肯接受关锦华的资助。然而四年一晃眼,不过他儿子读个大学的时间,后座这个年轻老总就又凭着自己的本事,在地产界打下了天地。成也好,败也好,他始终都是这样一副心无旁骛,冷静自若的模样。   车子行到天府广场,横过马路的人骤然比平实多了几倍,他不得不放慢车速,排着队往前面滑行。   “快看,好多新娘子。”千阳把脸贴在车窗上,指着广场上尖叫。   两人往外看去,果然有无数对新人在往广场上走。   “奇了怪了,又不是五一,怎么这么多人结婚?”老王下意识地看了眼时间,拍了下腿说,“对了,今天是五月二十号,520,小年轻都赶着今天表白呢!”   林越诤心道,老王竟比他还时尚,微微一笑后,他继续合眼养神。就在这时,老王骤然把车拐到了路边,指着他那边的窗外叫了起来:“林总,你快来看看,那是不是舒小姐!”   林越诤猛地抬头,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眼前却是一片空白,他竭力迫自己冷静,在自己心跳声中寻找,下一秒,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模糊身影落入他眼帘里。   她和一个男人在与路人寒暄,那个男人的脸隐在黑暗里,看不分明,他穿着T恤短裤,穿着和她一样的情侣拖鞋,很居家的模样。   老王语气复杂地说:“是她吧?我就说我跟这姑娘有缘分,无论她在哪儿我都能一眼把她从人群里找出来!   林越诤喉头动了动,眼睁睁看着他们并肩缓缓朝他走来。   广场那边,华灯流彩,响起了缤纷的烟花,千阳按捺不住,抓着他嚷叫:“爸爸,我要去玩,我要去玩!”   老王心下了然,转过头说:“阳阳,我带你去吧。”   千阳老大不乐意地嘟着嘴。   老王拉开车门,在门口蹲下:“来,骑大马。”   千阳这才来了兴致,拍着手爬到门口,骑上老王的脖子,随着他一径往人群深处去了。   他连眼睛都不敢眨,定定望着她。   她的面容越来越清晰,像从一片极深的水底浮起一般。   他觉得下颌抖得厉害,鼻根酸涩得厉害。   窗外的烟花越来越密集,炸在天幕里像散开漫天星斗,继而又化作细碎的银沙,扑簌簌落下,消失在人群的上空。   就那么巧,他们两个在他的车窗外顿住了脚步,一并往天上张望,张望那不过最凡俗的绚烂。这时,那个男人自然很自然地牵起舒旻的手,舒旻回望了他一眼,素净秀美的脸上浮起一丝柔和的笑意,她的眼底又浮现出那个清晨看日出时的宁谧——那历经沧桑的、老迈的宁谧。他几乎已经伸出手去拉车门了,却在那笑意里缓缓收回手。   “砰”的一声巨响,广场上传来一阵欢呼声,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一声高亢的“我爱你”,继而,又有几声“我爱你”从人群里爆发出来,片刻后,广场上的数百对情侣仿似受到什么感召,齐齐呐喊起了“我爱你”。   舒旻和那男人相携着迈上台阶,往人群深处挤去。   就在她彻底消失在人群里那一瞬,他忽然拉开车门,快步追了上去,分开沸腾的人群,在人群里找到掩住耳朵,满眼欢喜的她。   身边的人奋力地挤着他,有人将他挤得退后了,有人又将他挤到人前去,他们纷纷在他耳边声嘶力竭地喊着:“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那拥挤渐渐化为了一道浪潮,天地在他的视线里都漫漶成了一片灰蒙蒙的苍茫,那苍茫里,只有她是清晰的。嘴唇动了动,一滴温热液体自眼角滑落,他望着她轻轻说:“我爱你。”   他的前半生,没有同任何人说过我爱你,有的人,他是不想说,有的人,他是来不及说。他听着耳畔热切的嘶喊,忽然觉得有生之年,能够对着某个人大声喊出我爱你,是比一切都盛大的幸福。而这个觉悟,竟出现在他已不能再相信爱情的三十岁。   “我爱你!”他挤在人群里,一遍又一遍嘶声喊着,“我爱你!”   那声音汇入天府广场上空,像是成全了某种惊天动地的唱诵。   舒旻,我爱你。你听到了吗?   全书完    ☆、番外   暴风雨骤然来袭的那个午后,轮船被迫停在了黎巴嫩北部海域,甲板上的人都恐慌地往船舱里跑,唯有一个中国少年静静站在狂风大作的船尾。   船上大多数人都对这个面容冷峻,性格安静的俊秀少年印象深刻,因为他看上去总是那样的孤独。   大片大片的黑云和海上浓雾接连在一起,一束束耀眼的光线从云层的边缘透出,洒落在他身上。四周已经陷入了黑暗,唯独他沐在那接近圣光的明亮光线里。船舱里的人透过舷窗注视他,远处传来水手对他高呼“危险”的声音。   遮天蔽日的铅云就在他眼前,他木然望着脚下不停翻滚涌动的黑色海面,惊涛骇浪里,一张清澈的如花笑颜安静地朝他绽放。   他望着那张遥不可及的容颜,忧悒的脸上浮出奇异的温柔笑容:   那是他默默爱着的女孩,他总能先于任何人在人群里发现她,操场上、食堂里、下学的路上,纵然她在万顷波中,他都能一眼找到她的影子。她却不知道他的存在。   一年多的时光里,他为她做尽愚蠢而甜蜜的琐事:他走过所有她走过的路;搜集过有关她的一切,她家的地址,她家的电话号码,她的生日,她喜欢的颜色;他在心里千百次低念她的名字,偏偏无法在现实里叫出来一次。   在这场寂静无声、不抱希望的爱恋里,他每天都会因她的毫无知觉而绝望,每天又会因她还在那里升起希望,就像太阳日复一日的起落,永无止息。   他曾以为自己总有一天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在她身边,他不惧等待,十年、二十年,只要她还在,他对她的爱都不会改变。   但是现在,他终于失去了最后一丝去到她身边的可能……   有人说,年华是一封信。他无数次想过要把自己爱她的年华写成信,然而直到他人生的尽头,直到他站在这风雨如晦的异国海上,他才找到了这封信的开端:   有那么多事情,我无能为力,比如生老病死,比如时光流逝……比如我爱你,却不能告诉你。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坑爹小萌物】整理 本书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得做商业用途!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